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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福建省莆田八中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第二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华文明被称为礼乐文明,是因为礼乐在社会组织和道德教化中发挥了基础作用。中华礼乐的建构从周公制礼作乐开始,到西周中叶,形成了覆盖政治、宗教、社会、人生等各个方面的礼乐文明。

    西周所形成的礼乐文明,正是产生儒家学说的母体。春秋时期的礼崩乐坏,促使孔子反思礼乐制度崩解的原因,从理论上总结礼乐文明的精神内核,从而创立了作为中华文化主流的儒家学派。周制是孔子心仪的文明形态,儒学则是孔子对于周礼的思想提炼。数千年的中华历史表明,儒家思想只有根植于礼乐文明的地基之上才能根深叶茂,焕发出勃勃生机。

    孔子的儒学思想有两个核心概念,即仁和礼。孔子提倡“仁者爱人”,将仁看作是人与人的相亲相爱之情。至于仁和礼的关系,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指出礼乐是以人的真诚情感为基础的。没有此种真情,礼乐就会走向形式主义。他同时又强调“克己复礼为仁”,以礼为仁的前提。在孔子那里,仁与礼互为前提。从心性角度而言,仁是礼的精神前提;从实践工夫而言,礼是仁的实践途径。这从逻辑学上看是悖论,但儒学是知行合一的工夫之学,因此仁礼互摄和相互成就,正是儒学作为实践之学的特征。孔子创立儒家学派,并非仅仅满足一种形而上学的理论爱好,而是为了通过揭示礼乐文明的精神,重振礼乐文明的生机。

    礼乐文明不仅是儒学产生的母体,而且是接纳和融汇各种外来文化的母体。中华礼乐文明以天为最高神明,其他各种自然与社会要素均被整合到天命和天道信仰之下,这种以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为内涵的天命和天道,是任何文化与信仰都不能否定且必然包括的。同时,儒家崇尚和而不同,反对单方面的强制,这打开了与各种外来文化沟通融合的大门。

    儒家是中华礼乐文明的主要阐释者和代表学派,但近代以来发生了两方面的显著变化:一方面,儒家推行社会教化的礼乐制度,被长期激进的反传统摧毁;另一方面,儒学以重建道德形而上学作为主要目标,努力提高儒家思想的思辨性,使得传统儒学转变为哲学,在大大提升儒学思辨能力的同时,也使它离礼乐教化的社会功能越来越远。这两个方面相互联系,儒家义理的哲学化其实是儒学在社会层面被否定和解构之詹的必然选择。而一旦脱离了与生活的联系,丧失了儒学思想借以栖身的礼乐制度,儒家也就从一种以天下体系为特征的文明形态,异变为一种只能满足少数人形而上学思辨兴趣的哲学理论,儒学本身也就丧失了其平治天下的恢宏精神追求,此种追求本来是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的神魂所在。

    在这样的背景下,重建礼乐文明注定是一个漫长艰难的历程。当然,儒家礼乐本身也需要因时通变,向现代转型。在此前提下,儒学能否重返乡村与社区,成为百姓日用的人伦规范,将成为礼乐文明能否复兴的关键所在。

(摘编自赵法生《重建礼乐文明需要什么样的儒学》)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形成于西周中叶的礼乐文明孕育了儒家学派,为儒学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社会基础。 B、礼是仁的实践途径,这一思想体现了儒学知行合一的特点,但从逻辑学上看是悖论。 C、孔子创立的儒学,与近代哲学化后的儒学,虽有相似之处,但功能与价值大不相同。 D、儒家的核心思想赋予了中华礼乐文明巨大的包容空间,使它能够涵融各种外来文化。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先指出礼乐文明的形成过程,然后论述它对儒学和外来文化的“母体”意义。 B、文章三处引用孔子的言论,简洁精当地揭示了仁和礼之间互为前提、相互成就的关系。 C、文章剖析了儒学作为实践之学的特征,为揭示孔子创立儒学的目的奠定了基础。 D、文章指出近代传统儒学向哲学转化的利弊,并揭示了产生这种转向的社会根源。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如果春秋时期没有出现礼崩乐坏的状况,作为中华文化主流的儒学就不会建立起来。 B、孔子认为礼乐应根植于人的真情,这表明他对周礼中的形式主义弊病持反对态度。 C、如果礼乐制度在近代没有被摧毁,那么儒学平治天下的精神追求就不会丧失。 D、让儒学重新融入社会基层,成为百姓日用人伦规范,是礼乐文明得以复兴的关键。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近年来,中国的选秀文化在相当程度上进入了困局。这既是近年来唱片业在互联网时代的转型问题所致,也是由于歌手的形象风格接近,观众的印象模糊,难以脱颖而出,通过选秀的梦想舞台选出青春偶像的情况已经不再出现,而且,观众对于选秀的形式相当熟悉,各个电视台的选秀节目又都有重复之嫌,使得观众产生了审美疲劳,造成了选秀节目的瓶颈。最近,《中国好声音》的出现既赢得了诸多关注和好评,也引发了对于选手身份、经历等方面的争议。好评和争议交错,热播和分歧共存,这其实是中国近年来选秀文化发展变化状况的折射,也是中国电视文化新的变化的投影。

    《中国好声音》之所以一出现就引发轰动效应,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力求超越粉丝和明星的关系,不靠选手搞噱头,不靠评委博出位,也不靠庞大阵势的粉丝投票,而是着力于音乐的专业性,力图回到尽可能纯粹的音乐的本质,力图让“好声音”成为唯才是举最重要的砝码。让刘欢、那英这些当代流行歌坛最有声望的音乐人来指点新人,依据好声音来收徒,而选手也可以选择导师,进入音乐专业领域深造从而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既不同于让年轻人成为粉丝热捧的超级明星,也不同于让普通人在舞台上一展即毕的走过场。这其实是从普通人中选择真正的“好声音”,让他们得以成为好的歌唱家、艺术家,让选秀不再是一下子就实现梦想,也不是仅仅展现梦想,而是让梦想通过一个专业的路径和较为严谨的程序得以延伸,最终成为一个职业生涯的选择。将梦想的实现转换为实实在在的修业和长期的学习努力,节目正是在这一点上赢得了公众。

    今天的“80后”、“90后”处在竞争激烈,生活和事业发展的压力较大,而自身的适应和抗压能力相对较弱的矛盾之中,一举成名的冲动、展示自我的激情如何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路径,正是青年一代的焦虑所在。选秀节目尚未从这一方面加以具体的指点,青年的职业生涯的内在需求和成长渴望在《中国好声音》中却得到了展现。这很像是一个音乐的职场节目,对于激励青少年更好地学习,更艰苦地磨练,给他们提供更加积极向上的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所标举的脚踏实地实现梦想的路径是非常值得肯定的正面和积极的价值观。这里不是梦想止步之处,也不是梦想瞬间实现的地方,而是一个走向梦想实现的起点,一个修业和锻炼的开始。幸福感来自奋斗和梦想的力量,而这一切都在公平和公开的程序中进行,这是节目具有魅力的地方。

    但这个节目引起的质疑也值得反思。尤其是几位选手的经历描述引发了一些争议,这其实说明,这些年来公众对于诚信的要求有了更严格的标准,因为大家越来越明白,诚信的缺失造成的损害和冲击是社会无法承受的。只有诚信,社会才能向更高处进发。年轻一代所需要的是更真实的人生的反映,而不是戏剧化的表演。这其实也给这个优秀的节目一个更为苛刻的要求。只有更加真实,让每一个选手的过去都经得住追问,节目才可能赢得更多的观众。只有真实的努力,梦想才有价值,这是对“纯粹”的另一意义指向,也凸显了今天社会的必然要求。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文学经典的重构指的是通过对现有的文学经典的阅读和阐释,在获得新的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对现存的经典书目进行修订使之变得更加完善和实用。因此,文学经典的重构不是把现有的经典推倒重来,而是在现有的基础上通过增添与删除,从而接纳被历史确认了的新的经典,剔除被历史证明为不是经典的作品。通过重构,文学经典才能与历史同步,文学经典的书目才会变得完备和可靠,文学经典的质量才会得到保障。事实上,重构最大的作用在于增补和删除,增补主要针对现在而言,即把现在被视为经典的作品补充进去。删除主要针对过去而言,即把过去误认为是经典的作品从经典书目中清除出去。因此,这一重构的过程也是文学经典化的过程。经典的确认受到文学传统、文学流派、艺术风格、审美趣味等的影响,文学经典书目实际上一直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断变化着。

    文学作品能够变为经典的原因是什么,这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布鲁姆认为,作家及其作品成为经典的原因在于“陌生性”。他说:“一切强有力的原创性文学都具有经典性。”原创性对于文学经典是重要的,但是我们无法据此解释那些大量被排除在经典之外的同样具有原创性的作品。例如西方的骑士小说和我国的武侠小说,它们的陌生化特点往往让阅读它们的人爱不释手,但是它们却不能成为经典。这就是说,布鲁姆提出的原创性标志的陌生性,难以成为文学作品经典化的标准。布鲁姆接着又提出另一个标准:“神性与人性的爱恨纠葛”是文学作品成为经典的又一标志。但是,无论是陌生性还是神性和人性的爱恨纠葛,都难以成为大家所共同接受的文学经典化的标准。

    当我们从起源上对文学加以研究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文学作品的产生,从本质上说,完全是出于伦理道德的需要。古今中外发现的最早文本,都与记载宗教祭祀仪式的活动有关。在那些古老的极其简略的文字记载中,如我国殷商时代留在龟甲兽骨上的卜辞,就包含内容丰富的故事文本。这些记录宗教祭祀活动的古老文献,就是文学的最早的源头。这些文献的基本功用,就是教诲,并为其他人或后来者提供范例,建立规范,让后来者有例可援,有法可依,形成体制。一直到后来,文学始终保持着这一基本功用,如荷马的史诗,希腊的戏剧,莎士比亚的作品,弥尔顿的诗歌,18至19世纪的英国小说等,都显示出文学教诲的本质特点。

    文学的历史告诉我们,文学产生的目的就在于伦理表达的需要,文学的功能就是教诲,而文学的审美功能则只是文学教诲功能的衍生物,是为教诲功能服务的。文学缺失了教诲动能,即伦理价值,文学的审美价值则无法存在。文学价值的大小在于其所发挥的教诲功能的大小。作为文学经典,其教诲的功能都能够得到充分体现;反之,文学就难以成为经典。这就是说,文学经典的价值在于其伦理价值,其艺术审美只是伦理价值的一种延伸,或是实现其伦理价值的形式或途径。因此,文学能否成为经典是由其伦理价值决定的。

(摘编自聂珍钊《史学经典的阅读、阐释和价值发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美丽《诗经》

    《诗经》是一个谜,它有太多的秘密没有揭开。可是,它实在太美了,使我们在殚精竭虑不胜疲惫的解谜失败之后,仍然对它恋恋不舍。

    《诗经》与我们的距离主要体现在我们对它的无知上。我可以稍微武断一点地说,有关《诗经》的现有“学术成果”大多数是出于推断与猜测。对很多问题我们都各持见解而互不相让。即便有些问题看来已被“公认”,但那也正是全体的无能为力。我举几个例子。

    正如大凡神圣人物总有一个神秘出身一样,《诗经》的出身也颇扑朔迷离。为了解答这个问题,便有了“采诗说”和“献诗说”。班固和何休都有“采诗”之说,且都说得极有诗意。但仔细推敲他们的说法,却并无任何历史根据。司马迁就没有这种说法,《左传》中也无这种说法。但我们却又无力驳斥班固和何休,因为他们的说法虽然缺乏证据,却是一个合理的推断。更重要的是,否定这个说法,我们并不能提供一个更合理的说法。

    与国风“采诗”说相配合的,便是大、小雅的来自“公卿至于列士”的“献诗”。这种说法也只有《国语》“召公谏厉王”中的一个孤证,且这“公卿至于列士献诗”之“诗”是否为公卿列士自作也成问题。况且,就一些尖锐的讽刺之作看,像《小雅·十月之交》中对皇父等七个用事大臣的点名揭批,大约也不是“献诗”的好材料。

    《诗经》的搜集固然是一个问题,然而集中起来的诗,要把它按一定的规则编排成书,又是哪些人?最后毕其功的人是谁?司马迁说此人是孔子,这当然是最好的人选,但司马迁并没说明他这么说的证据。这个说法也受到后人的质疑。

    就《诗经》本身,它的作者是一个更大的问题,但学术界已不把它当作问题,大家一致得过且过了。抗战前,朱东润先生在武汉大学《文哲季刊》上对“国风是民歌”的说法提出理据充分的质疑,却不见有什么反响。1981年朱先生又出版《诗三百篇探故》,仍没见什么回应。我私下认为这种尴尬其实很好理解:大家都不愿再惹事,得过且过。

    上述种种学术疑问并不影响我们对《诗经》的欣赏和喜爱。正如一位绝世佳人,她吸引我们的是她的美丽和风韵,而不是她的身份和背景。

    据《世说新语》载,东晋谢安曾问子弟《诗经》中何句最佳。他的侄子谢玄答:“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这是《小雅·采薇》末章的几句,确实很美,但如果谢太傅问我,我一定回答《陈风·月出》: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月出皓兮,佼人懰兮。舒忧受兮,劳心慅兮。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绍兮,劳心惨兮。(月亮出来明晃晃啊,那个美人真漂亮啊。步履款款身苗条啊,我的心儿扑扑跳啊。)

    我曾用“天堂的三个元素”来评述这首诗。美是一种没有峭壁的高度,她不压迫我们,但仍让我们仰望;她不刺戮我们,但我们仍然受伤。她如此接近我们,却又如此远离我们;如此垂顾我们,却又如此弃绝我们。这个美丽的女子,是月夜的一部分,或者说,月夜是她的一部分,她与月已经构成了圆满,我们已无缘参与其间,但她如皎月泻辉般辐射出来的美,还是灼伤了我们的心。对这澄澈圆融的境界,我们能介入其中的,不,能奉献与之的,也只是这颗怦然而动的心……明月、美人和我们的心,是这首诗的三个主要意象。要知道,自然、美人和我们:天堂只要这三个元素就够了。

    《诗经》305首,美丽的诗篇触目皆是,我只是举了一例。《诗经》毕竟是“诗”,我们要把它当“诗”来读。只有这样,才能挽救被学者们弄得面目可憎的古代诗歌的清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花鸟画,是中国画中最富于民族文化特性的表现门类之一,千百年来,一直在民族文化所赋予它的原动力的推动下发展着,不断深化其精神内蕴。它一方面不断充实自身以适应新时代的审美要求,另一方面又在潜移默化地塑造和陶冶人们的审美情趣。

    花鸟画的民族文化原动力,是以花鸟拟人、表情的寓意性。《芥子园画谱》有载:“古诗人比兴,多取鸟兽草木。而草虫之微细,亦加窝意焉。”花鸟画在演变和发展过程中,也伴随着中华文明的进程,通过主观的诗性和文学性审美方式抒情达意、托物言志,形象性地展现着中国人的宇宙观和自然观。

    我们的先民曾将自然中的花鸟变幻为图腾,表达对大自然的原始崇拜。原始社会,人们常把某种动物、植物或非生物等,视为自己的亲属、祖先或保护神。图腾实际是一种被人格化的崇拜对象。人们相信它们有一种超自然力,会保护自己,并且还可以获得它们的力量和技能,让族群不断繁衍壮大。虽然图腾信仰在历史发展中逐渐模糊,但并未完全销声匿迹,它逐渐演化为民俗文化的一部分,让生活充满文化窝意。这种文化寓意也影响着花鸟画的发展,甚至呈现为某种圭臬,不断被程式化和重复表现。如花鸟画中常见的石榴、蝙蝠、葫芦等,是人们喜闻乐见的题材,具有“多子多福”“福禄”等吉祥寓意。

    作为一种寄情于天地万物的艺术,借景抒情、托物言志,是中国花鸟文化的精髓。画家通过隐喻、象征、谐音等艺术手法寄托生活中聚积的情感和美好感望,并假以笔墨的独特性,达到自然栽体、个性笔墨、意境意趣的统一。花鸟画不只是在客观地表现对象形态,通过情感寄托,它还既能引起大众共鸣,也能给子观者某种联想空间。如《宣和画谱》所描述:“花之于牡丹芍药,禽之于鸾凤孔翠,必使之富。而松竹梅菊,鸥鹭雁骛,必见之幽闲。至于鹤之轩昂,鹰隼之击搏,杨柳梧桐之扶疏风流,乔松古柏之岁寒磊落,展张于图绘,有以兴起人之意者,率能夺造化而移精神,遐想若登临览物之有得也。”不难看出,花鸟画中的题材除了祝福寓意外,也在抒发中国文人的生活情趣和和精神操守,或许在不同时期其寓意会有所不同,但都满足着每个时期寻常百姓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小花鸟,大境界。在中国人的眼睛里,花鸟的世界,永远都充满着生机与雅意。

(摘编自马新林《清气满乾坤花鸟画的中国精神》)

阅读下文,回答下面问题。

敬畏伦理与和谐社会

    “敬”体现的是一种人生态度和价值追求,它促使人们“自强不息”,有所作为;“畏”显示的是一种警示的界限和自省的智慧,它告诫人类应“厚德载物”,有所不为。在中国,“伦”、“理”二字早在《尚书》《诗经》《易经》等经典中已分别出现。大约西汉初年,人们开始广泛使用“伦理”一词,以概括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所谓“敬畏伦理”,是指人类在面对具有必然性、神圣性的对象时所遵循的警示、规约自身言行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

    某种意义上说,“伦理”内在地包蕴着“畏惧”的内涵,敬畏伦理是在人类特有的敬畏感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敬畏感不是与生俱来的自发情感,即是说它不是单纯依附在人与动物身上的自发的畏惧或恐惧的感觉,而是在社会中培养的人性情感。它是社会、文化、历史的产物,是一切善恶观念的基础。敬畏感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始终处于生成性过程之中。敬畏感不是愚昧、猥琐的代名词,而是人类拥有伦理智慧的象征。没有敬畏感的时代是野蛮的时代,没有敬畏伦理规范的社会是无序的社会。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客观必然性、不可抗拒性,使得人类有足够的理由去敬畏它,而不是去冒犯和亵渎它。对必然性的认识、敬重与遵循,有利于人类的发展、社会的和谐。

    对和谐与秩序的追求是人性使然,这种追求使得人类必须对自身的言行进行约束和规范。康德对“头上的灿烂星空、心中的道德律令”的敬畏,中国哲人对“天人合一”境界的向往、对“慎独”“敬其在己者”的崇尚,都凸显了敬畏伦理为人类自身立法的恢弘气象。对神圣事物或力量的敬畏,不仅是人类的伦理义务和责任,而且是人类自身生命情感的内在诉求。

    在人类进化的历程中,敬畏伦理警示着人们的思想,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是人类培养理想人格、安身立命的根本,从而对自然的合理演化、社会的有序发展、人类的文明进化起着积极的作用。东西方贤哲们大多都表达过他们的“敬畏”之情。孔子曰“君子有三畏”,其首畏是“畏天命”,即对不可抗拒之必然性的敬畏;老子则表现出对生命本身的敬畏:“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海德格尔认为:“畏之所畏就是世界本身。”正是出于敬畏之心、出于人性中蕴涵的与宇宙万物共生共荣的内在诉求,人们才崇奉被称为敬畏伦理的道德规范,并将拥有这种道德品格的人称为君子、圣贤。

    当今时代,随着人们认识世界的水平愈来愈高,改造世界的能力愈来愈强,一些人的敬畏感却愈来愈淡漠,敬畏伦理所具有的神圣性、警示性和规范性也在逐渐弱化。这种趋势的存在,虽然在某种意义上张扬了人的主体性,但也相应地滋生、助长了人类病态的痴狂,增添了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和谐社会的构建有赖于公民的人格完善,而公民的人格完善取决于仁爱之心的培育、社会责任感的加强、道德境界的提升和对必然性律令的敬畏。人类应该有所敬畏。对敬畏感的褒扬,并不意味着宣传愚昧与迷信、抹杀人的主体能动性,而是主张对人的主体性加以适度限制,即对人的狂妄浅薄、妄自尊大、不自量力等予以合理规约。这种限制和规约,使人类不至于毫无顾忌地为所欲为,进而才得以拥有自己的自然和精神家园,这有助于人类心灵的净化、人格的完善,特别是在人的主体性已得到极大张扬的今天,尤为必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读书其实是一种“遇见”。打开书本的刹那,就开启了一扇去往不同时空的大门,碰见各种各样的人,听说形形色色的事,接触不同年代留下来的思想菁华。

    如果说,“遇见”是读书与生俱来的产物,那么,选择怎样的“遇见”,读书人理应有属于自己的主动权。苏东坡说得好:“书富如入海,百货皆有。人之精力,不能兼收尽取,但得其所欲求者尔。”那么,什么才是“所欲求者”?我想,除了要选择那些契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功课长进的书籍外,关键一定要按优中选优、精中选精的原则,去选读那些经受过时间和一代又一代读者淘洗的经典。须知,读一本经典抵得上读几十本、上百本普通之书。而对于那些平庸的书籍,我们还是少读或者不读为妙。那样的“遇见”,只是重复,只会无端损耗你去选择读一本经典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太不值得。

    交朋友要交五湖四海的朋友,读书当然也是“遇见”的人和事越多越好,读书面越广越好。读报看到一个材料:在当年的西南联大,许多教授在读书方面都是学贯中西,打通文理。因此,吴宓、陈岱孙、金岳霖、贺麟等能用中国话语、中国文化娴熟诠释西学;冯至讲《浮士德》时,可以用“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来诠释《浮士德》“一个越来越高尚越纯洁的努力,直到死亡”的主题。一些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教授,也有深厚的传统文化学识。物理学教授王竹溪编写《新部首大字典》,在语言学界颇有影响;化学系教授黄子卿工于书法,热爱旧体诗,时常与文学教授游国恩探讨诗歌;年轻的数学家华罗庚则对散曲充满热爱……

    读书的“遇见”,又并非不动脑筋地匆匆而过,而是一种主观能动的行为。换言之,一定要避免人云亦云的做法,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善于从无疑处读出有疑。诚如孟子所云:“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据说,梁启超先生对于所读之书是不愿轻易相信的。他作《王荆公》,为搞清楚王安石新政的真相,不仅反复研读王临川全集,还参阅宋人文集笔记凡数十种。所以,当与《宋史》互相参证时,他始发现其中的一些以讹传讹抑或故意诋毁、污蔑的谬误,然后,他“一一详辩之”,以还原历史真相。这种实事求是的“遇见”方式,不仅是对历史负责,也是对自己的治学态度负责。

    (摘编自赵畅《读书是一种“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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