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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自贡市2019年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云上的饭店

袁省梅

    张六九跳下三轮车,手里举着根麻花,说:

    要是有钱了,我要在这里开个城里最好的饭店。

    话是说给他媳妇王凤凤的。王凤凤知道这是张六九的第一句话。每天到了麻花铺前,张六九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句,好像这句成了他一天的开始,好像没有这句这一天就没法开始。每天早起,张六九骑着三轮车收破烂时,第一个到的地方就是街头的这个麻花铺,买一根麻花给媳妇吃。刚炸出来的麻花,油乎啦啦的,飘着白腾腾的热气,老远就闻上了香。王凤凤喜欢吃麻花。王凤凤说,这世上没有比麻花好吃的了。就她的这一句话,结婚八年,张六九给她买了八年的麻花。

    张六九说了第一句话后呢还有第二句。张六九的第二句话是:

    开一个最有羊凹岭特色的饭店。

    羊凹岭有凤凰岭,有状元坡,有百鸟朝凤和江山庙。王凤凤也是这样想的。可是,今天,王凤凤嚼着麻花,想叫他别说了,天天就是这两句话。话说三遍都淡如水了,有这力气,多跑几个地方,年根了,家家扫尘,说不定能多收个东西多挣俩钱。可她嚅嚅唇,没有说,一声悠长的叹息却藤蔓般在心头爬,也无奈,也伤感。嘴上说说跟云在空中飘有啥两样?由着他吧。

    说到饭店,张六九的眉眼飞扬开了。他说,肯定红火,你信不,凤?肯定人人都喜欢。他的饭店在云中热闹了好一会儿,才骑了三轮车,叫王凤凤坐好,猛猛地大吼了一嗓子,走咧——王凤凤在车厢的编织袋上坐着,手边放着个拐棍。一次车祸中,王凤凤丢了半条腿,张六九坏了一只脚。肇事车至今也未找到。

    张六九又指着麻花铺旁边的羊汤馆,说,咱可不开这种店,羊肉羊汤,呼呼啦啦的一碗,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有什么劲?

    这块地方张六九早就看好了,说是来往的人多,饭店生意肯定好。

    当然是出事前。

    出事前,张六九是大富豪酒店的厨子,王凤凤刷锅洗碗。面案、菜案上的活儿,张六九都能拿得出手。张六九说是攒够了钱,就开饭店,最起码不用雇厨子不用雇服务员吧,这就省了一笔。王凤凤问他钱呢?一说钱,张六九就没话了。张六九就低了眉眼,继续在饭店给人家打工。王凤凤心疼他,就说,给人家打工也好,少操心。张六九却不同意她的说法。张六九说,不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人活一辈子,不能没个想法。他说,要是咱自己的饭店,我就会开一张我喜欢的饭菜单子,我还会看人下菜,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孩子,做出不同的口味来,不高兴的人我要让他吃出高兴来,高兴的人我要让他吃出满足来,你信不,凤。他们出车祸后,就再没去过打工的饭店。去,能干了活?可是,张六九还是想开个饭店。张六九说,等过了年,咱手里的活儿一倒腾,就把这个麻花铺租下开饭店,麻花铺要搬到街头,不远,你啥时候想吃我啥时候买。张六九说,咱的饭店可不是一般的店……

    寒风里,张六九突突地开着三轮车,和王凤凤说得也豪迈,也自信,是欢喜了。王凤凤呢,坐在车里,由着他云来云去,有时嗯一声,有时顾自看街上的热闹,也不理会他。张六九呢,满脑子都是他的饭店,走了好一会儿了,还在说他的饭店。

    张六九说,咱的饭店就是卖馒头稀饭、油条豆浆,也肯定比别人家的好吃,有羊凹岭的特色呢,少说一天也能挣个二三百吧。一天二三百,一月下来能挣多少呢凤?你算算。

    王凤凤没有算,她说,要是我的腿不坏,不至于二三百吧,咱还能多挣点。

    张六九呵呵笑着,不怕,没事,慢慢来。再说了,多了咱也不挣,人活着,不是只图了个挣钱,你说对吧,凤?

    王凤凤怅然地叹息着,那咱也得先把借人家的钱还了啊。

    张六九说,不急,急啥?过日子跟开车一样,低挡位起步,大油门爬坡,慢放离合,礼让三先,这样车才能跑快跑稳。

    王凤凤乐了,可她却撇着嘴说,看把你能的,好像你开过车。

    张六九说,三轮车不是车?

    王凤凤咯咯笑了。

    张六九听着王凤凤的笑声,他也乐了。街上人流车流,嘈杂热闹,可他看见自己的心哗地也豁亮,也轻松,是自在了。他就给自己也说了一遍,很重,很响。他说:

    不怕,没事,慢慢来。

    寒风里,王凤凤悄悄地擦了一把泪。

(原文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小说开篇写张六九的第一句话、第二句话,构思新颖,一开篇就抓住了读者眼球,激发了阅读兴趣。 B、小说中间插入张六九夫妻出事以及之前生活相关内容的叙写,是为了表达对车祸肇事者的谴责。 C、小说刻画了一对患难夫妻的形象,但妻子并不理解丈夫,对丈夫的罗嗦、没钱,有时也感到不满。 D、小说善于刻画人物,“眉眼飞扬”“猛猛地大吼了一嗓子”,细腻地写出了张六九说到饭店时的兴奋之态。 E、小说语言富有生活气息,写麻花说“油乎啦啦的”,夫妻关于三轮车是车的对话等,都极有生活味。
(2)、“云上的饭店”是指主人公张六九想象中的饭店,这个饭店有哪些特点?请根据小说内容简要概括。
(3)、小说用大量篇幅描写张六九想象中的饭店,刻画了他怎样的性格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小说最后一句运用动作描写,表现了王凤凤怎样的内心世界?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母亲的茶事》,完成小题。
        ①乡村五月的晨,醒得特别早。仿佛还没来得及揉揉眼,天色便温柔地明亮起来。
        ②想起临睡前母亲说今天该采茶了,赶紧翻身起床。清水洗漱后,素面朝天地向屋后茶园信步而去。
        ③沿着春草丰满的小径向前,向前。晨露盈盈在我穿行游走的身后滴答作响,行不远,就看见母亲拎一小桶埋头在茶树丛中一朵一朵地采摘青茶。天地间罗下薄薄的清雾,空气中漫布着青草、泥土特有的味道,茶树们井然有序地排列着,伸出一只只浅嫩的小手,一定是想抓住这个春天轻灵的羽翼吧!
        ④母亲含笑嗔怪我昨日在旅途风尘仆仆一天,累了,没多睡会,眼神却分明欣喜地巴望一起采茶,多点时间亲近她的女儿。学着母亲的样子,我一边小心翼翼地采摘着鸟舌般俏皮柔嫩的新芽,一边听她细声轻语絮叨着如烟的往事。
        ⑤一场场春雨飘过,茶树喝饱了水,滋滋地直望外冒着青翠的嫩芽,从清明到立夏前都是采茶的季节。那时候,青山茶场的千里茶园里便人声鼎沸,热闹非凡了,远远放眼望去,碧绿葱翠的茶山上星罗棋布地遍撒着一个个俏生生的采茶姑娘。她们如翩翩彩蝶穿梭在一条条绿色长龙间,头带草帽,腰挎竹笼,双手起舞,上下翻飞,一片片,一叶叶,采摘着满垅的希翼和梦想,茶树兴奋地颤抖着发出淅淅沥沥的欢唱。少女时的母亲便是那群茶姑里的一个。以前采茶都是一水的黄花闺女,母亲说,茶是最好“色”的,一个季节下来,那些丰满水灵的女孩子一个个都变得面黄肌瘦,神色憔悴。我一旁听了吃吃地笑,哪里是茶好色呀,分明是采茶的活太艰辛乏味,茶姑们的消瘦大致是劳累所致吧。
        ⑥布谷鸟高声吟唱着不急不慢地巡回在原野,和煦的清风痒痒地拂面而过。说着这些青葱往事时,母亲像往常一样抿嘴笑了。细细看看母亲,她真的老了,那昔日光洁明媚的额角不经意间爬上几道深深的沟壑;清澈的眸子有了些许浑浊;逐渐发福的身体不再灵动妙曼,连采茶也要戴着老花镜才能看清。我暗暗叹口气,心里湿湿沉沉的。不知还能喝多久母亲亲手采摘的茶叶了。
        ⑦吃过晚饭,父亲笑吟吟地问我要不要看茶叶是怎么炒制“出笼”的,他毫不吝啬地夸起母亲的聪明能干,去年只看过一次就学会了自己做茶。灶膛里的豆萁随着划起火柴的青烟熊熊燃起,红彤彤的火舌忽忽地舔着锅底,母亲把我们采了一天的青茶叶一股脑儿倒进锅里,赤裸着双手不慌不忙地翻炒起来。一股浓郁的清香蓦地扑鼻而来,飘飘缈缈地弥漫开去,一时间连满屋的空气都沉醉在沁人心扉的茶香余韵中。
        ⑧杀青、摊青、烘焙,母亲双手不停舞动,翻、揉、捻、搓丝毫都不含糊,那一点头一舒臂的灵活机警好象换了个人似的。我托腮依在灶边,贪婪地吸着,嗅着,陶醉着,铁锅散发的热气合着茶叶袅袅的清香逐渐盈润着我的心……
        ⑨二个多小时后,茶叶终于烘干焙好,粉墨登场了,簸箕里的新茶条索紧致,纤毫毕现,一共7两有余。望着母亲红肿麻木的手掌,拭着她额头沁出的汗珠,我感动莫名,没成想,每天在手中的青瓷茶碗里舒缓轻舞,婀娜多姿,清香碧纤的茶叶,竟然来得这么艰辛不易。那杯中朵朵盛开的叶片,可是朵朵都凝结着母亲浓浓的爱呀!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文后题目。
                                                                                        光明在低头的一瞬
         ⑴俄罗斯的教堂,与街头随处可见的人物雕像一样多。雕像多是这个民族历史中各个阶层的伟大人物。大理石、青铜、石膏雕刻着的无一不是人物肉身的姿态,其音容笑貌,在各色材质中如花朵一样绽放。至于这躯壳里的灵魂去了哪里,只有上帝知道了。
        ⑵莫斯科与圣彼得堡那几座著名的东正教堂,并没有给我留下太美好的印象,因为它们太富丽堂皇了。五彩壁龛中供奉的圣像无一不是镀金的,圣经故事的壁画绚丽得让人眼晕,支撑教堂的柱子也是描金钩银,充满奢华之气。宗教是朴素的,我总觉得教堂的氛围与宗教精神有点相悖。
        ⑶即使这样,我还是在教堂中领略到了俗世中难以感受到的清凉与圣洁之气。比如安静地在圣洗盆前排着长队等待施洗的人,在布道台上神情凝重地清唱赞美诗的教士。但是这些感动与我在一座小教堂中遇见扫烛油的老妇人相比,就微不足道了。
        ⑷莫斯科的东南方向,有一座被森林和草原环绕的小城——弗拉基米尔,城边有一座教堂,里面有俄罗斯大画师安德烈·鲁勃廖夫的壁画作品。我看过关于这位画师的传记电影,所以相逢他的壁画,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教堂里参观的人并不多,我仰着脖子,看安德烈·鲁勃廖夫留在拱顶的画作。同样是画基督,他的用色是单纯的,赭黄占据了大部分空间,仿佛又老又旧的夕照在弥漫。人物的形态如刀削般直立,其庄严感一览无余,是宗教类壁画中的翘楚。我在心底慨叹:毕竟是大画师啊,敢于用单一的色彩、简约的线条来描绘人物。
        ⑸透过这些画作,我看到了安德烈·鲁勃廖夫故乡的泥土、树木、河流、风雨雷电和那一缕缕炊烟,没有它们的滋养,是不可能有这种深沉朴素的艺术的。
        ⑹就在我收回目光,满怀感慨低下头来的一瞬,我被另一幅画面所打动了:有一位裹着头巾的老妇人,正在安静地打扫着凝结在祭坛下面的烛油!
        ⑺她起码有六十岁了,她扫烛油时腰是佝偻的,直身的时候腰仍然是佝偻的,足见她承受了岁月的沧桑和重负。她身穿灰蓝色的长袍,戴蓝色的暗花头巾,一手握着把小铁铲,一手提着笤帚,脚畔放着盛烛油的撮子,一丝不苟地打扫着烛油。她像是一个虔诚的教徒,面色白皙,眼窝深陷,脸颊有两道深深的半月形皱纹,微微抿着嘴,表情沉静。教堂里偶尔有游客经过,她绝不张望一眼,而是耐心细致地铲着烛油,待它们聚集到一定程度后,用笤帚扫到铁铲里,倒在撮子中。她做这活儿的时候是那么虔诚,手中的工具没有发出一声刺耳的响声,她大概是怕惊扰了上帝吧——虽然说几个世纪以来,上帝不断听到刀戈相击的声音,听到枪炮声中贫民的哀号。
        ⑻我悄悄地站在老妇人的侧面,看着祭坛,看着祭坛下的她。以她的年龄,还在教堂里做着清扫的事务,其家境大约是贫寒的。上帝只有一个,朝拜者却有无数,所以祭坛上蜡炬无数。它们播撒光明的时候,也在流泪。从祭坛上蜂飞蝶舞般飞溅下来的烛泪,最终凝结在一起,汇成一片,牛乳般润泽,琥珀般透明,宛如天使折断了的翅膀。老妇人打扫着的,既是人类祈祷的心声,也是上帝安抚尘世中受苦人的甘露。
        ⑼如果我是个画家就好了,我会以油画,展现在教堂中看到的这一幕令人震撼的情景。画的上部是安德烈·鲁勃廖夫的壁画,中部是祭坛和蜡烛,下部就是这个扫烛油的老妇人。如果列宾在世就好了。这个善于描绘底层人苦难的伟大画家,会把这个主题表迭得深沉博大,画面一定充满了辛酸而又喜悦的气氛。
        ⑽这样一个扫烛油的老妇人,使弗拉基米尔之行变得有了意义。她的形象不被世人知晓,也永远不会像莫斯科街头伫立的那些名人雕像一样,被人纪念着,拜谒着。但她的形象却深深地镌刻在了我心中!镌刻在心中的雕像,该是不会轻易消失的吧?
        ⑾我非常喜欢但丁在《神曲》的《天堂篇》中的几句诗,它们像星星一样闪耀在结尾《最后的幻象》中:
       无比宽宏的天恩啊,由于你
       我才胆敢长久仰望那永恒的光明,
       直到我的眼力在那上面耗尽!
       ⑿那个扫烛油的老妇人,也许看到了这永恒的光明 , 所以她的劳作是安然的。而我从她身上,看到了另一种永恒的光明
       ⒀ 光明的获得不是在仰望的时刻,而是在低头的一瞬!
                                                                                                                                                                                      (作者迟子建)

阅读理解

红心番薯

林清玄

    这次父亲北来,是因为家里的红心番薯收成,特地背了一袋给我,还挑选几个格外好的,希望我种在庭前的院子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早已从郊外的平房搬到城中的大厦,是根本容不下绿色的地方,甚至长不出一株狗尾巴草,更不要说番薯了。

    到车站接了父亲回到家里,我无法形容父亲的表情有多么失望。他在屋内转了三圈,才放下提着的麻袋,愤愤地说:“伊娘咧!你竟住在无土的所在!”一个人住在脚踏不到泥土的地方,父亲竟不能忍受,这也是我看到他的表情后才知道的。然后他的愤愤转变成喃喃:“你住在这种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所在,我带来的番薯要种在哪里?要种在哪里?”

    父亲对番薯的感情,也是这两年我才深切知道的。

    那时我站在家前的番薯田里,父亲来到我的面前,微笑地问:“在看番薯吗?你看长得像羊头一样大了哩!”说着,他蹲下来很细心地拨开泥土,捧出一个精壮圆实的番薯来,以一种赞叹的神情注视着番薯。父亲突然像儿童一般天真欢愉地叹了一口气,很自得地说:“你看,恐怕没有人番薯种得比我好了。”然后他小心翼翼地把那个番薯埋入土中,动作像是在收藏一件艺术品,神情庄重而带着收获的欢愉。

    父亲的神情使我想起幼年关于番薯的一些记忆。

    有一次我和几位外省的小孩子吵架,他们一直骂着:“番薯呀!番薯呀!”我就回骂:“老芋呀!老芋呀!”对这两个名词我是疑惑的,回家询问了父亲。那天他喝了几杯老酒,神情很是愉快,他打开一张老旧的地图,指着台湾的那一部分说:“台湾的样子真是像极了红心的番薯,你们是这番薯的子弟呀!”而无知的我便指着北方广大的大陆说:“那这大陆的形状就是一个大的芋头了,所以外省人是芋仔的子弟?”父亲大笑起来,抚着我的头说:“憨囝仔,我们也是从河北唐山来的,只是来得比较早而已。”

    然后父亲用一支红笔,在地图上将我们遥远的北方故乡有力地画下来,牵连到我们所居的台湾南部。那是第一次我认识到,“芋头”与“番薯”原来是极其相似的植物,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判然有别的。也第一次知道,原来在北方会落雪的故乡,也遍生着父亲深爱的红心番薯!(有删改)

阅读下面选文,回答下列各题。

       ①那年我14岁,自我感觉已经长大,可有些逆反心理,凡事都爱跟父母对着干。尤其是父亲,我最烦他板着脸训我的模样,所以他让我朝东我就偏要向西。

       ②已经记不清是为了什么和父亲吵架了,只记得父亲气白了脸,顺手拿起一根棍子朝我打来,打得好重,我身上火辣辣的,心头也火辣辣的,赌气之下便夺门而出,跑到了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躲了起来。

       ③不知过了多久,我隐隐约约听见父亲在喊我的名字,我摸着手臂上的淤血,一声不吭。我暗暗发誓,再也不要回家,再也不要看见父亲。父亲的声音渐渐远去,我松了口气,却又有点失落。夜越来越深,树影摇晃,风声呼啸。黑暗中似乎有可怕的东西在窥视我,心里不由得一阵阵发毛。我挣扎了好久,终于决定回家。

       ④走进巷口,远远地,我就看见家里的灯亮着。已经半夜了,这一盏孤灯在一片漆黑中显得分外明亮。我迟疑地推开半掩的家门,抬头一看,心头像突然被蝎子蜇了一下,天哪!父亲就坐在门口旁的一张椅子上,直勾勾地盯着我呢!我知道逃跑已经来不及了,索性也直勾勾地盯着父亲,哼,要打就打吧!

       ⑤父亲站起身,走近我,他的神色憔悴,眼里满是血丝。我的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感觉神经就像紧绷到极限的琴弦,仿佛一瞬间就会断裂。我等待着想象中即将来临的一顿痛打。可是,过了一会儿,父亲举起了手。他要打我了吗?我本能地缩紧了身子。父亲的手颤抖地、轻轻地落在了我的头上,他就那么一言不发地抚摸着我,叹了一口气,转身走了。我慢慢回过神来,突然觉得很惭愧。

       ⑥多少年过去了,我已经成家立业,我的儿子一转眼也到了当初我那个年龄了。不久前,因为他做错了事被我批评了几句,他非但不认错还跟我顶撞,我一下子火了,打了他一巴掌,就在妻子拉扯我的当口,儿子跑出了家门。妻子责怪我太粗鲁了,按照通讯录给儿子的同学打电话找人,我虽然在口头上极力维护自己做父亲的威严,要妻子别再找那臭小子了,可是我的心一直七上八下的,儿子不会出事吧?千万不要出事啊!

       ⑦天黑了,还下起了雨。我再也坐不住了,拿了一把雨伞就出门寻找。去了儿子平时常去的几个地方,都没找到,我只好漫无目的地在街上到处转,喊着儿子的名字。我的心情越来越焦虑,并且很愧疚,懊悔自己打了他。儿子要是出了什么事,我一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不知道过了多久,妻子打我的手机,说儿子回家了,淋得跟落汤鸡一样,已经让他去洗澡睡觉了,让我也赶紧回家。

       ⑧走在回家的路上,雨水和泪水渐渐模糊了我的视线﹣﹣我想起了我的父亲,想起了多年以前,父亲也曾经这样四处喊着找我,他那布满血丝的眼睛和他憔悴的神情﹣﹣原来,父亲曾经也这样默默守候着我的成长,让我安然走过青春叛逆期!

(选自《课外阅读》)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皇帝的新装(节选)

安徒生

       当布料还在织布机上的时候,皇帝就很想亲自去看它一次。他选了一群特别圈定的随员——其中包括已经去看过的那两位诚实的大臣。然后他就到那两个狡猾的骗子所在的地方去。这两个家伙正在以全副精力织布,但是一根线的影子也看不见。

       “您看这布华丽不华丽?”那两位诚实的官员说,“陛下请看:多么美的花纹!多么美的色彩!”他们指着那架空织布机,因为他们相信别人一定可以看得见布料。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皇帝心里想,“我什么也没有看见!这可骇人听闻了。难道我是一个愚蠢的人吗?难道我不够资格当一个皇帝吗?这可是我遇见的一件最可怕的事情。”

       “哎呀,真是美极了!”皇帝说,“我十二分的满意!”

       于是他就点头表示出他的满意。他仔细地看着织布机,因为他不愿意说出他什么也没有看到。跟随他来的全体随员也仔细地看了又看,可是他们也没有比别人看到更多的东西。不过,像皇帝一样,他们也说:“哎呀,真是美极了!”他们向皇帝建议,用这新的、美丽的布料做成衣服,穿着这衣服参加快要举行的游行大典。“这布是华丽的!精致的!无双的!”每人都随声附和着,每人都有说不出的快乐。皇帝赐给骗子每人一个爵士的头衔和一枚可以挂在扣眼上的勋章,同时还封他们为“御聘织师”。

       第二天早上,游行大典就要举行了。头一天晚上,两个骗子整夜点起十六支以上的蜡烛。人们可以看到他们是在赶夜工,要把皇帝的新衣完成。他们装作从织布机上取下布料,用两把大剪刀在空中裁了一阵子,同时用没有穿线的针缝了一通。最后,他们齐声说:“请看!新衣服缝好了!”

       皇帝亲自带着一群最高贵的骑士们来了。这两个骗子各举起一只手,好像拿着一件什么东西似的。他们说:“请看吧,这是裤子,这是袍子,这是外衣。” “这些衣服轻柔得像蜘蛛网一样,穿的人会觉得好像身上没有什么东西似的,这也正是这些衣服的优点。”

       “一点也不错。”所有的骑士都说。可是他们什么也看不见,因为什么东西也没有。

       “现在请皇上脱下衣服,”两个骗子说,“我们要在这个大镜子面前为陛下换上新衣。

       皇帝把他所有的衣服都脱下来了。两个骗子装做一件一件地把他们刚才缝好的新衣服交给他。他们在他的腰周围弄了一阵子,好像是为他系上一件什么东西似的——这就是后裙。皇上在镜子面前转了转身子,扭了扭腰。

       “上帝,这衣服多么合身啊!裁得多么好看啊!”大家都说,“多么美的花纹!多么美的色彩!这真是贵重的衣服!”

       “大家都在外面等待,准备好了华盖,以便举在陛下头顶上去参加游行大典。”典礼官说。

       “对,我已经穿好了。”皇帝说,“这衣服合我的身吗?”于是他又在镜子面前把身子转动了一下,因为他要使大家觉得他在认真地观看他的美丽的新装。

       那些托后裾的内臣都把手在地上东摸西摸,好像他们正在拾起衣裙似的。

       他们开步走,手中托着空气——他们不敢让人瞧出他们实在什么东西也没有看见。

       这样,皇帝就在那个富丽的华盖下游行起来了。站在街上和窗子里的人都说:“乖乖!皇上的新装真是漂亮!他上衣下面的后裙是多么美丽!这件衣服真合他的身材!”谁也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什么也看不见,因为这样就会显出自己不称职,或是太愚蠢。皇帝所有的衣服从来没有获得过这样的称赞。

       “可是他什么衣服也没穿呀!”一个小孩最后叫了出来。

       “上帝哟,你听这个天真的声音!”爸爸说。于是大家把这孩子讲的话私自低声地传播开来。

       “他并没有穿什么衣服!有一个小孩子说他并没穿什么衣服呀!”

       “他实在没穿什么衣服呀!”最后所有的百姓都说。皇帝有点儿发抖,因为他觉得百姓们所讲的话似乎是真的。不过他心里却这样想:“我必须把这游行大典举行完毕。”因此他摆出一副更骄傲的神气。他的内臣们跟在后面走,后中托着一条并不存在的后裙。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水豚抗癌的秘密武器

邱宸玥

    ①南美洲生活着世界上最大的啮齿类动物——南美无尾大水鼠,又称水豚。水豚常年栖息在河畔、沼泽等各类靠近水的低地,以食草为生。水豚的体重是同类啮齿类动物(比如老鼠、天竺鼠)的60多倍,身长可达1.3米。

    ②虽然水豚身材高大,很威风,但“大”也有“大”的麻烦,除了需要更多的食物来补充能量,水豚似乎也面临一着更高的患癌风险。有理论认为,假如每一个细胞都有着一定概率发生癌变,那么拥有更多细胞的动物将有更大的概率患上癌症。但这种理论并非处处适用。就以大象为例,其体型是老鼠的好几千倍,但至今并未发现其患癌可能性更大,南美洲的水豚也是这样的幸运儿。

    ③那么,水豚到底是如何剿灭癌细胞的呢?科学家研究水豚的基因发现,它们的免疫系统能更好、更快地检测出并破坏分裂太快的细胞。也就是说,水豚有一套独特的癌症免疫疗法。

    ④一般来说,在人、老鼠或是其他哺乳动物体内,细胞会不断生长分裂直到碰到其他细胞,这种接触会使它们停止分裂或者直接死亡,该机制就是接触抑制。然而,水豚细胞对其他细胞的接触更为敏感。相比普通老鼠细胞,水豚细胞会在相当于普通老鼠1/3的细胞密度的时候就停止生长。不仅如此,科学家还发现了水豚细胞的另一个“秘密”。罗彻斯特大学的生物学家将水豚体内妁细胞放入营养液中,几天后,他们发现细胞将这些液体变成了黏黏的浆状。这些浆状的胶体由一种名为透明质酸的链状分子所组成。水豚体内的透明质酸浓度高于人类和老鼠,而且其透明质酸的长度是人类的5倍。

    ⑤这些更长的透明质酸到底是不是水豚抗癌的关键呢?科学家又进行了进一步的实验,他们将质酸分解酶加到水豚身上,发现细胞并未减缓生长速度,而是向着更厚、更大的细胞群移动,这一现象和易患癌的老鼠细胞是一样的。接下来,科学家关闭了水豚身上编译透明质酸的基因,再将致癌因子导入水豚体内,结果失去了透明质酸作用的细胞开始快速地野蛮生长。当科学家把这些水豚细胞转移到老鼠身上时,细胞迅速变为完全成熟的肿瘤。霎时间,水豚已和对癌细胞没有抵抗力的老鼠们没有区别了。

   

    ⑥这种更长的透明质酸本质上没有抗癌功能。最初,透明质酸的作用是使水豚的皮肤能收缩自如,以方便它们钻入窄小的岩石通道。“抗癌能力也许是个幸运的意外。当水豚体内的超长透明质酸向细胞传递信号时需要通过CD44受体,这些信号本是给细胞传达指令从而改变生长分裂情况的。在水豚身上,传递信号过程中可能。也将抗癌信息一并传达了。罗彻斯特大学的生物学家们解释道。也许透明质酸不是水豚们抗癌的唯一解释,但寻找真相的路途永远不会结束。

    ⑦抗癌物质和其机能的研究一直是科学医药领域的热门话题,水豚体内超长透明质酸的发现,给科学家带来了新的灵感和思路。,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水豚的抗癌机制会被科学家完全解密?为人类抗癌带来新的希望。

(选自《百科知识》20l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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