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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上海市浦东新区第四教育署2018-2019学年八年级下学期语文期中教学质量调研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懂得尊重,才有温度

    最近,在一档节目中,主持人董卿为了便于和96岁高龄的翻译家许渊冲交谈,在3分钟内跪蹲3次。这种采访的姿态,被网友们称赞。不少人说“这一跪,跪出了素养”。素养何在?正在“尊重”。

    尊重,这一应成为常识的文明素质,值得不断重申。无论生活,还是工作,很多人都会遇到各种困扰,如半夜时分电话响个不停、未打招呼就被人找上门,甚至是朋友在公共场合与你“勾肩搭背”。有些可能是工作中的紧急任务,有些可能是朋友间的“情不自禁”,但难免也会让人有一些被打扰的不适,一些不被尊重的不快。

    每个人都希望被尊重,这是人之常情。不过何为尊重,如何尊重,却还需细细思量。一部纪录片中,家长和孩子的争执,也让人反思尊重的问题:儿子算错了数学题,一旁辅导的爸爸就会大声吼,孩子被吓得错误不断。很多人会认为,“子敬父”是家长和孩子之间唯一的尊重方向,但其实父子交流,同样也是两个主体间的对话。对待晚辈如能平视、对等,遇到问题才能有效沟通,不至于让事情变得更糟。不只是家长,很多人或许都需要补上“尊重的教育”这一课,以独立人格平等互动,岂不是更可贵?

    的确,尊重常被我们挂在嘴边,但未必见于行动。而在公共领域,有些言行已经不仅不是尊重,更可说是轻慢了。前不久有段视频,很多人排队去摸“霍去病”石碑,据说每天都有上千人,因为相信摸一下真的可以“去病”。摸碑效果的真假显然不难判断,暂且放下基本认知能力不说,不管出于什么心理,仅是把手伸向石碑的一瞬间,对历史、对文化的尊重,就消失殆尽了。

    呼唤类似的尊重,或许还需要长久的拉锯。以文物为例,“请勿触摸”“请勿拍照”早成规矩,可是一旦兴致来了,手就不听使唤。而实际上,尊重文物不妨让它“静静地美”。如果还有更深层尊重的话,那就如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所说,是给文物以“尊严”,这不仅是最大可能地修复文物、展示文物,像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讲述的一样,而且是在创意与服务中让观众最大程度地理解文物、感受文化。

    不管是具体的人、细微的事还是陈列的物,给彼此一个舒适的空间、给对方一个合理的距离,才是真正的尊重。很多时候,之所以尊敬少了、轻佻多了,或许只是少了点同理之心。看不到他人的辛劳,才会打“连环夺命call”;不顾及朋友的感受,才会太把自己当回事,始终认为“你的就是我的”;而视代代传承的文脉为玩物,才只会把书画当纸张、把碑刻当石头。无论是“敬”还是“重”,都是诉诸人类情感并培养情操的过程,敬人者会自重、自重者更要敬人,懂尊重的“人设”才能立得住。

    单个的人是弱小的,所以才需要文化,把不同的个体黏合在一起。而互相之间的尊重,正是“人类黏合剂”中最为重要的成分,是有序社会交往的基础。一位教育哲学家曾说过,人和人之间应该是“我与你”而不是“我与他”的关系。这就是说,对他人不要抱着一种“第三人称”的冷漠,而应该有“第二人称”一样面对面的温度。尤需记住,彼此弯腰致敬时头不会相撞,才是合适的距离,也才有真正的尊重。

(1)、文章第1段讲述了董卿采访的事例,其作用是
(2)、作者认为对人、对物如何才能做到真正的尊重?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

②对人、对物都要给对方留出合适的空间和距离。

(3)、第3运用的论证方法是

A举例论证 B引用论证 C比喻论证 D对比论证

其作用是

(4)、下列对文章的分析理解,不准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头以董卿跪访嘉宾的事例引出话题,逐层论证,最后得出结论:人与人的交往要保持合适的距离才有真正的尊重。 B、作者认为“子敬父”不是家长和孩子之间唯一的尊重方向,父子交流,是两个主体间的对话,两者应以独立人格平等互动。 C、文章第4段以摸霍去病石碑为例,从正面论证了如何尊重文物;第5段则以纪录片为例,从反面论证如何给文物以“尊严”。 D、文章告诉我们,尊重他人,应该怀有同理心,对待他人,不要抱着“第三人称”的冷漠,而应该有“第二人称”一样的温度。
(5)、你是否同意单霁翔院长的做法?请结合文章内容,陈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材料链接)北京故宫博物院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博物院之一,馆藏文物近180余万件。单霁翔就任故宫博物院院长后,打破了沿袭多年的外交惯例,建议任何来宾的机动车都不要穿行于紫禁城的开放区,即便是国家元首的。他甚至亲自拦下了到访的法国总统的车队,让这位总统步行进入故宫午门参观。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问题。
                                                                                                                                  学习幸福
        ①让人生一定要幸福,                
        ②第一,要用超越平常的心来看世界。人大概有三个层次:物质跟欲望的满足,文明跟文化、艺术的层次,精神的、宗教的、完全超越物质生活意义的层次。境界越高,视野越宽,困难就越小,也就会越来越感觉幸福。
        ③第二,要有一颗平常的心。平常不平凡,单纯不简单,平常心是很难达到的一种境界。我30岁时已经得到了台湾文学讲坛所有的奖项,大家都觉得我是一个成功的人,只有我知道自己并没有得到幸福。为了觉悟,我辞掉了所有工作到山区去住。一天我到山下去采购,我在一个水果摊旁边,突然有人跑过来对我说,请问这个水果多少钱?我很气,我这么有气质,你居然说我是卖水果的。我又跑到卖肉的地方,有人跑过来问我说,老板,猪肉多少钱一斤?这次经历给了我很好的启发:你跟所有人是一样的,但是内在是不一样的,幸福的感觉决定你的内心。“在红尘中有独处的心,在独处的时候要有红尘的怀抱”,这样你才可以时时用一颗平常心来看世界。
        ④第三,要有欢喜的心理。其中两个方法,一是快乐活在当下,一是尽心即是完美。有一位弟子问师傅,你怎么修行?师傅说很简单,就是吃饭的时候吃饭,睡觉的时候睡觉。有一位老先生说,他要找一位最完美的女子结婚,结果60年过去了仍在寻找。他说30岁时曾找到一个,但是对方说自己也要找最完美的男人!其实发现人生的不完美才是快乐。最完美的境界是不存的,只有你尽力就好了,尽力之后就可以无恨、无憾、无悔。
        ⑤第四,要有柔和心。柔和心透过慈悲心而来,通过爱己而来。小时候我喜欢读伟人传记,发现一个真理:伟人都喜欢散步。散步可以养成一种从容的态度,因为从容,你可以发现自己的价值,因为尊重,你会发现多元的价值。
        ⑥法国印象派画家雷诺阿,快80岁仍在画画。他得了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一动就很痛,最后用两个木板把手绑住,还在画。家人不理解,他就对家人说,痛苦会过去,但是美好会留下来。生命的痛苦、考验都是台阶,是我们走向智慧的营养。只要我们有这样的信心,就会不断走向幸福。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请你记得歌唱

      ①因为一次医疗事故,他在四个月大时变成了聋儿。在母亲竭尽全力的教导下,他终于理解了每个事物都有自己的名字,并慢慢学会开口说话,普通话说得甚至比一般孩子还标准。

      ②可是一进学校,他的助听器还是引起了其他孩子们的好奇。有时,他听不清楚老师提的问题,答非所问,也会遭来哄堂大笑。这一切都让他很沮丧,他恨不得把助听器摔烂,再也不去学校。

      ③母亲安慰他,他不听,哭着问:“为什么我和别人不一样?”母亲回答,是医生一针打聋的。他哭得更厉害:“我恨他,我要找他报仇!”母亲难过地别过头去:“找不到了。就是找到了,你的耳朵也是这样的。”

      ④他只能接受现实,并比其他同学更努力。小学时的听写课,同学们只需记住单词,他还要记住单词的秩序,老师嘴巴动一下,他就写一个,同样拿了满分。他甚至主动报名参加北京市、区中小学生朗诵比赛,第一次上台吓得双腿发抖,怕自己吐字不清晰,或者忘词,望着众多正在注视他的听众,他终于鼓足勇气开口,结果获得了一等奖。

      ⑤努力总有回报,他一直是学校骨干,并且日益自信起来。

      ⑥可是,因为是聋儿,仍然有努力也无法做到的事情,譬如音乐课的考试。那天音乐课下课时,老师说:“大家都准备一下,明天考试,要唱《歌唱祖国》。”其他同学都嘻嘻哈哈地不当回事,他却犯难了。他一直不大会唱歌,难以把握节奏。回家后,他愁眉苦脸,母亲就一边弹钢琴一边教他唱。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过去了,他的嗓子都嘶哑了,但还是跑调。节奏很对,但他完全是在“说”歌,一个字一个字无比认真地说。母亲摸摸他的头说:“考试时你就这样唱吧。”他答好。母亲又严肃地叮嘱道:“可能大家会笑,但是你自己不能笑,坚持把歌唱完。”

      ⑦第二天音乐课考试,轮到他上台了。他舔舔发干的嘴唇,跟着节奏开始“唱”歌。第一句的话音才落,教室里的同学已经笑翻了天。他不理会,在笑声中仍然继续自己的歌唱。他就这样一丝不苟地跟着节奏把歌“唱”完。

      ⑧教室里不知何时已经安静了下来,他突然发现,同学和老师的眼睛里都有些亮晶晶的东西。接着,他看到了同学们在使劲鼓掌。

      ⑨他就是梁小昆,电影《漂亮妈妈》中郑大的原型。时下他正在北京电影学院攻读摄影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在摄影领域已经小有名气,曾多次参加专题电视节目制作,而且前不久刚在北京“东方新天地”举行了自己的个人摄影展。

      ⑩至今,梁小昆都非常喜欢唱歌,每次去了卡拉OK,必“唱”无疑。他并不避讳自己的跑调,但求能够唱出个性。他深信,不管歌声是否动听,歌唱,首先是一种态度,包含着努力、尊严、坚持和快乐……

      ⑪在失败的时候,你仍有歌唱的勇气吗?在绝望的时候,你还会记得最爱的歌词吗?在人生路上,迷失方向、不知所措的时候,你会记得且唱且行吗?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时间去哪儿了

     “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有好好感受年轻就老了……”这首歌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是啊,时间到底去哪儿了?

    幼年的时光去哪儿了?我们为何很难记起3岁以前的事情?研究表明,时间的感知需要儿童的注意力和短期记忆能力的完全形成,这需要前额叶皮质和海马体发育较成熟以后才能具备。这两个区域的成熟速度较慢,往往到了童年后期才能渐渐完善。孩子们的遗忘速度远比成年人要快,所以他们的记忆更替也更快,这意味着留下童年记忆的可能性并不大。

    幼时记忆究竟从何时开始模糊,直到被永久遗忘?研究发现,早期回忆往往从7岁开始丢失。虽然不少3岁孩子能够记得前一年发生的事,但这些记忆也只能持续到五六岁。在7岁这一年中,童年记忆迅速衰退,到了八九岁,大部分孩子只能回想起童年生活35%的内容。这是因为在7岁时,人们形成记忆的方式开始改变一—在那之前,儿童缺少时间和地点的观念,而在年龄较大的儿童中,回忆早期记忆的内容和形式更趋向于成年人。

    如果你到了一定的年纪,可能会有这样的感觉:小时候总是盼望快快长大,但是似乎过了很久才长了一岁,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就感觉时间越来越快,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人体内的生物钟在逐渐变慢。实验表明,让年轻人和老年人估测1分钟有多长,结果年轻人还没有到1分钟就认为已经到1分钟的时间了;而老年人,则往往过了1分钟觉得这是1分钟的长。在生命的进程中,人体内的某种节律在变慢,而客观的时间没有变慢,老年人就会感觉时间过得快了。

    其次,与新鲜感能刺激人大脑记忆有关。比如我们新去一个地方时,去的路总是显得很长,回来时却似乎要短得多。因为去时路上你所看到的景色都是新鲜的,你的大脑需要对这些新鲜事物进行处理记忆,就会感觉时间过得很慢,路似乎很长。而回来时,这些景象不再是第一次体验,一切变得熟悉,大脑需要处理的事物也就少了,时间过得就快了,路也似乎短了许多。人生也是一样,小时候看这个世界都是新鲜的,外界充满了各种新刺激,这样就显得每一天都很漫长;随着年龄的增长,外界的事物已经缺少太多的新鲜感,更多的只是一种单调的重复刺激。丰富的经验使神经对于生活中的信息处理得极为快速,渐渐进入了“适应性”的状态,不但削弱了对时间流逝的感知,同时保留的记忆也信息不全,这样显得一天不经意间就过去了。

第三,可以用“相对论”来解释。一个5岁的儿童,他会感觉过去的一年很长很长,这是因为过去的一年占他生命总过程的20%(1/5);而一个20岁的青年,过去的一年只是他生命总过程的5%(1/20);而对于一个50岁的中年人,过去的一年仅仅是他生命总过程的2% (1/50)。人越老,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光阴在其整个人生当中所占的比重就越小,同漫漫人生相比,就会觉得这些微不足道的时间过起来很快。

(选自《百科知识》2014年底4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别吵,让父亲睡一会儿

汤小小

    ①那次回老家,在候车室里,我坐在一老一少两个男人对面,无意中,听到他们的谈话。

    ②年轻男子说:“爸,别担心,医生说了,没事儿,这病能治。”

    ③原来是一对父子,看他们身边的包里放着一些药物,大概,父亲生了病,儿子带着他到城里的大医院诊治,这是要往家赶呢。

    ④我不禁心生同情,多看了那父亲一眼。父亲年龄并不太大,50岁左右的样子,只是脸色蜡黄,非常清瘦,看上去很虚弱。他穿着一件略显大的白衬衫,崭新的,与他黝黑的皮肤不太相称,大概,是为了进城而新买的吧。旁边的儿子穿着挺讲究,看样子,应该在城里生了根发了芽。

    ⑤听了儿子的话,父亲摇了摇头,低声说:“我就说不来看,你偏让来,白花冤枉钱。自己身上的病我自己清楚,你们现在都出息了,我也没啥牵挂,就希望走得利索点,别拖累你们。”

    ⑥儿子没接腔,转过脸,有泪悄悄地滑落。他赶紧抬手擦掉,不让父亲看见。

    ⑦我的心忽然有一点疼,看来,父亲的病并不像儿子说的那样轻松,或许,生离死别的悲伤已经在彼此心里蔓延。

    ⑧两个人都没再说话。过了许久,父亲似乎累了,身体不由自主地靠在了儿子肩上,双目紧闭,看样子,已经进入了梦乡。

    ⑨候车室里人来人往,嘈杂不堪,并不是睡觉的地方。儿子一手扶着父亲的腰,一只手轻轻地覆在父亲的耳朵上,试图为他抵挡一些噪音。

    ⑩只见儿子像一个放哨的战士,身体保持不动,眼睛却紧张地看向每一个从他们身边经过的人,目光里写满了企求,似乎在说:嘘,别吵,让父亲睡一会儿。

    同样的情景,我在另一家医院也遇到过。

    那是一位80岁的父亲,在两个女儿的搀扶下,到医院来体检。父亲真的已经老态龙钟,拄着根拐杖,目光呆滞。女儿扶他走他便走,女儿扶他坐他便坐,像一个听话的孩子。

    看着别人投去的异样目光,女儿解释说:“父亲年龄大了,又有老年痴呆,生活不能自理。即使父亲不认识我们,只要他健健康康地活着,我们也觉得是种安慰。”

    女儿说话时,父亲一直看着她,显然,他对孩子们极度依赖,就像孩子们小时候依赖他一样。等待无聊而又漫长。在长椅上坐了一会儿,父亲似乎累了,身体一斜,倒在女儿的肩头睡着了。

    医院里并不太安静。女儿搂着父亲,不敢挪动身体,另一个女儿赶紧将一件外套披在父亲身上,刻意往上面拉了拉,盖住父亲的耳朵。

    看着这一幕,所有的人都压低了声音,连医生也放轻了脚步。

    我忽然感觉双眼酸涩。无论在嘈杂的候车室,还是在拥挤的火车上,抑或在排成长龙的医院里,从来都是孩子靠在父亲的肩头休息,什么时候,我们看到过年轻力壮的父亲在公众场合安心小憩?父亲从来都担当着保护者的角色,只有当他们病了,老了,再也无力保护孩子时,才会心无旁骛地小睡一会儿,缓解满身的疲惫。

    当我们看见一位父亲靠在儿女的肩头睡觉,那一定是因为,他在这个世界的时日已经不多。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在什么时候,当你看到一位睡着的父亲,一定不要吵,不要吵,让父亲安安静静地,多睡一会儿。

(选自2015年21期《小品文选刊》)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老屋祭

    记忆里老房子比我的年纪还大。听奶奶说,老房子是民国时期建的。房子是土坯的,只有房子的地基是砖垒成的,是那种古绿古绿的砖。因为久经风雨,红色的瓦砾上稀稀疏疏地长了些茅草,微风一吹,草绿色的种子四处飘散,来年的时候,又会是芳草萋萋

    老屋的门是暗绿色的,屋门上的几块玻璃,有的已经破了半边。屋顶覆以苇子编成的席子,椽子很黑,黑的油光发亮,因为日久天长,烟熏缭绕,有的地方甚至能滴下油来。屋子很小,即使是白天,屋里的光线也很暗。窗框是木头做的,纸糊的窗棂被风一吹沙沙作响。窗户外面是一颗老枣树,记不清它的年纪了,反正自打我记事起,这棵枣树就年年结出累累硕果。

    小时候老屋是我快乐的源泉。夜深人静的夜晚,昏黄色的光晕顿时洒满了小屋,细细的火苗伴着些许的黑烟,袅袅地飘向屋顶。每每这时,父亲总是喜欢点上一支廉价的香烟,坐在小桌旁,深深地吸上一口,然后惬意地吐出缭绕的烟气。橘红色的灯光,照着他古铜色的脸颊,额头上密密的皱纹一道一道的舒展开来,每每此时,我便觉得也许那时便是他最快乐的时候。

    屋里的摆设极其简单,外屋中央摆着一张八仙桌和两张老式的藤椅,因为有些年头了,上面的漆掉了许多,斑驳陆离的表面上有些细碎的小坑,上面沾满了油渍和灰尘。里屋摆着一张桌子和一个长方形大柜子,据说是母亲的随嫁品,木质很好,用了这么多年还完好无损。柜子里除了放衣服,还有一些好吃的东西,小时候因为馋,常常偷偷地掀开柜子拿东西吃。

    到了金秋八九月间,红彤彤的枣子便挂满了树梢间,犹如一颗颗光彩夺目的红宝石镶嵌在硕大的树冠上。每年这个季节,便是我们兄妹三个最快乐的日子。每天放学回家,我就蹭蹭地爬上树,站在树杈上,抓一把红枣塞进嘴里,醉人的香甜嗖的一下从嘴里甜到心里,继而传遍整个神经末梢。妹妹够不着,便仰着脖子在树底下等我晃一下枝头,然后噼里啪啦的下起枣子雨,妹妹提着小竹篮,一边吃,一边捡,那种情形至今回想起来,心里还有说不出的兴奋和感动。

    东边的院墙很矮,隔壁院子里长着一棵老槐树,夏天的时候,槐花穿过矮矮的院墙,小小的院落里便飘满了槐花的香味,抓一把槐花放在嘴里,又香又甜,回味无穷,直到现在还一直陶醉童年时代的槐花香里。

    父亲早早地盖上了新房,搬离了老房子,住进了新家。一有空的时候,父亲就常回老房子转悠。还经常拾掇拾掇这里,再拾掇拾掇那里,房子漏雨了他就爬上房顶盖盖塑料布,土墙掉皮了就再泥泥。过年的时候,我回了趟老家,到承载着我儿时的梦想的老房子里转了转,看了看。因为很久没有住人了,院子里长满了荒草,门前的那棵老枣树已经没有了踪影,地上依稀还能看见几片枯萎凌乱的枣树叶。土坯垒成的院墙终于倒了,只留下南面一段孤零零的门楼,还有那扇写着“忠”字的黑漆漆的大门……残留的白色窗棂发出沙沙的响声,像是在诉说着久远的故事……

    我给父亲说,老屋的院墙倒了,父亲听了嘴角动了动,没有说话。但是,久久的沉默和那一声重重的叹息,让我的心酸酸的。

(作者:李汉荣,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话说筋骨

梅万林

①所谓筋骨,包括筋肉和骨头两个部分。一个人如果没有筋骨,或者筋骨软弱,即使长再多的肌肉,也终究寸步难行,甚至连独立支撑也很勉强。如果某人被骂作没有骨头,那便是他的奇耻大辱了。

②因此,筋骨之重要,不仅关乎一个人的生存与否,而且更关乎一个人的生存要义。所以,在古人眼里,一个能担当大义的人,摆在面前的第一道关口必是劳其筋骨。这里,筋骨早已超出了身体本身的含义,而上升到了人生乃至境界的层面。

③对于一个艺术家而言,要创作出更多更优质的文艺作品,有筋骨必然是摆在谋篇布局之前的第一道关口。古人云,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在我看来,这里的“文”,不仅指文采,而且更主要的还是指文章能否“载道”,而欲有所承载,离了筋骨是万万不能的。可以说,载道之文,必有筋骨。而一篇不能载道、没有筋骨的文章,只怕连存世的可能也没有,更遑论穿越时光、流传千古。

④这种筋骨,绝不是认识上的似是而非,绝不是态度上的模棱两可,更不是不着边际地顾左右而言他。它所表达的必是掷地有声的启迪,必是见物见人见思想的多棱镜,传递的是一种力量,温暖的是人的心灵。这种筋骨,追求的不是表面的光鲜,不是理解的曲折和艰深,也不是毫无嚼劲的一览无余。相反,它的意蕴犹如冰山漂浮在海面,露出来的只是极少的一部分,其中的大部分则深埋于水下。

⑤王国维说,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代之骈文,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而后世莫能继焉者也。这里的“一代之文学”之所以能够独领时代风骚,流传后世而不朽,莫不与其本身的筋骨有关。“吾将上下而求索”是屈原的筋骨;“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是司马迁的筋骨;“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是陶渊明的筋骨;“我辈岂是蓬蒿人”是李白的筋骨;“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是杜甫的筋骨;“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是苏轼的筋骨;“留取丹心照汗青”是文天祥的筋骨;“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是关汉卿的筋骨;“铁肩担道义”是李大钊的筋骨;“我以我血荐轩辕”是鲁迅的筋骨……

⑥一代之文学因其筋骨的多样性而多姿多彩,因作者的小我与时代的大我互为表里而流淌不息,因其深刻的内涵与时代精神的高度契合而获得永生。没有“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就没有辛弃疾的筋骨;没有“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就没有陆游的筋骨;没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就没有范仲淹的筋骨。

⑦在今天,每一位艺术家都希望能够“发现世界不被注意的部分”,从而到达个人艺术的巅峰。但如果没有德艺双馨的艺术追求,企望靠小资的敷衍、靠穿越和玄幻的演绎,从而创作出传之后世、有筋骨的美妙文章,则与缘木求鱼无异。真正的写作,有筋骨远比皮肉上的光鲜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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