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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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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东阳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6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沙那罕提琴

(美)保罗·琼斯

    在我的一生中,麦克舅舅的那把小提琴一直被视为“传家之宝”,是这个家的象征。

    我还记得麦克舅舅第一次让我亲睹小提琴的情形。他轻轻打开陈旧的黑盒子,在华丽耀眼的绿色天鹅绒里,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以说真正看过一把名琴了,这可是一把沙那罕,顶尖的乐器。”他极其庄重地说,并让我从琴面“f”形音孔中看里面褪色的标志——史塔拉第瓦里斯。追根溯源,这把名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回来的,最后由我外公传给了麦克舅舅。

    我的父亲是一位糕饼师傅,与总喜欢把事情往最坏处想的母亲不同,他向来乐观。在亚撒斯大街开店是父亲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店铺的前面是糕饼店,后面辟为冰淇淋店,将装潢大理石台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但是,万一房子被抵押了,”母亲呜咽着说,“我们会流落街头,变成乞丐啊!查理。”

    “我想稍微说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只琴盒,“我从报上读到过,这种牌子的小提琴可以卖到五千块钱。把它拿去卖了吧,查理。”

    “哦!麦克!”母亲很吃惊。

    “我不能这么做,麦克。”父亲说。

    “如果你急着用钱,”舅舅对父亲说,“可以在艾瑞特关门之前送去给他。”他把琴盒交给犹豫的父亲,“反正我也老了,不能再去动它了。”

    他的双手在微微地颤抖,可他的声调却异常平静。于是,父亲就挟着那把提琴出去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挟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艾瑞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

    “我们干嘛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消穿过三条马路到艾瑞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露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查理!”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麦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我外甥,供他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贷款的偿还并没有发生问题,虽然比父亲预定的期限晚了三年。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麦克舅舅溘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一天晚上,父亲问我。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入学的那些费用了。你知道的,那把琴对你妈有很特别的意义。”

    他说得没错。可母亲更担心我去异地过分劳累工读的事,她说过,小提琴是属于我的,况且麦克舅舅就是想用它来供我完成学业的。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艾瑞特的乐器行。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史塔拉第瓦里斯制作的沙那罕名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志,”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志,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不是查理·安格鲁的儿子?”

    “是的。”我简短地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晚餐的时候——那是我行前最后的一次晚餐了,当母亲的眼光瞟到陈列柜顶上的时候,她吓了一跳。

    “小提琴!”她用手按着胸口,“你把它卖了?!”父亲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很忧虑的表情。直到我摇摇头。“我把它和行李一起搁在楼上了,”我回答她,“我想把它摆在学校的寝室里面,看到它我就能想起家里啊!”母亲这才高兴起来。显然,她很满意。

    “此外,”我接着说,“带着它,你也可以放心了。如果我急需用钱,它就好像一个装满钞票的钱匣子,可以随时派用场。对吗?老爹!”

    “对的!乖儿子,对的!”父亲说。他的眼睛却一直避开我,故意瞧着其他的地方。

【注】史塔拉第瓦里斯,为小提琴著名品牌沙那罕的制作家族。

(选自《中外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1)、小说第②段那么详尽地描写麦克舅舅的小提琴,有何作用?
(2)、指出两处画线句分别表现了人物怎样的心理。

①他的双手在微微地颤抖,可他的声调却异常平静。

②他的眼睛却一直避开我,故意瞧着其他的地方。

(3)、概括“我”的形象特征,并简析“我”在全文中的作用。
(4)、“我”上大学前已知晓“提琴”的真相,可为什么还视它为“传家之宝”,“是这个家的象征”?联系全文,探究理由并作简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问题。

来客

沈从文

    一天下午,我为《读者月刊》写一篇创作回忆录,觉得记忆中充满了各种河水。生平在各个地方所见到的各种河流,似乎正一一从心上流过。刚写到第二行,一个服装潇洒的白脸少年绅士,从那黑黑窄窄的楼梯走上来,一见我就问:“我找甲先生。他在家不在家?”

那种语言神气,显然他不会以为面前的我正是他所要找的人。我当时为尊重客人的感觉起见,只好装点愚呆,请客人在房中坐坐。

    “尊驾有什么事,是不是要紧的事?”

    大约先前这人还只疑心我是仆人,现在算已明白我是仆人了,大咧咧地说:“我刚从北京来,不久就要到外洋去留学。我也是一个作家。久仰你先生的大名,特意前来拜访!”

    来客游目四瞩,各事弄清楚后,俨然大事业已办妥,不必主人相请,就大模大样选定一个靠窗边的椅子坐下。喝着我为他倒上的那一杯清茶,见我畏畏缩缩地站在屋角,似乎安慰我不要怕“大人物”,就向我攀谈起来。

    “你先生是作家,怎么不跟他学写小说?”

    “先生说,写小说是河水告他的。”

    “怎么,河水告他的!什么河水井水?他同你说笑话!他一定跟姓贺姓何的读过书,你不懂!”

    “他说的是河水。”

    那绅士见我那么说话,大约见我样子猥猥琐琐,且有点儿戆,发生了兴味,便带玩笑似的向我探听这房中主人的一切。到后就问我,“先生是不是当真在霞飞路买了一幢房子?××报上说的,那幢房子值七千!”

    这客人看看我只知道傻笑,眉毛皱皱,走到写字桌边去,似乎想看看主人桌上的情形。这一来真使我又急又窘,可我又想不出什么方法拦阻他。他把我那篇文章看到了。那上面我写的是:我的教育全是水上得来的,我的智慧中有水气,我的性格仿佛一道小小河流……大概看了两三遍吧,这个绅士才向在他身边显得有点窘迫的我说:“你的先生说河水告他一切,说得真古怪。哪有这事情?”

    我因为不明白用仆人身份如何来答复,故仍然只向他笑了一下。这客人从我的微笑上,似乎感觉到一点小小不快处,一面把手杖剥剥剥的敲打地板,一面便问我来到了这里多久,似乎为了报复起见,就问我:“你名字叫什么?”

    “我叫高升。”可是我说出口时,瞅他那脸上做了一个古怪的表示。

    大约就是这个俗气的名字,把客人谈话兴致索然而尽,不愿意再等待下去了。他把名片夹拿出来,抽出一张小小名片,伏在桌上写了一阵,便把那名片摆在桌上,用一个玉镇尺压定,又把我那文章看过一遍,把头点点,似乎明白了些先前所不明白的东西,这一回很满意了,才向我开口:“高升,我不等候甲先生了。我留下这个,他回来时你就告他,不要忘掉!”

    客人一走,我便恢复了我做主人的身份,赶快走过桌边去,看看那名片究竟写了些什么,刚看完头上两句话“你是水教育的,我是火教育的”,忽然一个人訇的把门推开,好像是明白主人不在家,就不必叩门似的。我真又窘又急,赶忙站起来侍候那客人:“先生,你要什么?”

    他什么也不说,只走近桌边,把原来那张名片收回,换了一张新的,写了两行字,便又匆匆地走了。

我把窗子关好后,放了一口气,走近桌边捡起那张名片看看,原来换了一张有北京某大学文学士头衔的,却把我先前看过的那两句话去掉了。我想:“那么这人自己也觉得并不是火教育出来的了!”想到这些字句和这人一切,我很忧郁的苦笑了一会儿。

    这客人此后从不再来第二次。大约已照他所说的那样,当真放洋去了。我那篇文章,自然写不下去了,也永远不想作了。

一九三三年四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弗朗西斯•高尔顿与优生学

    弗朗西斯•高尔顿以创立并且热情地传播优生学而被大家牢牢记住。优生学是一种建议人类可以像动物一样促进“好的”特性,抑制不必要的遗传的理论和计划。

    1822年高尔顿生于英国伯明翰,父亲是一位银行家,母亲是伊拉兹马斯•达尔文的女儿。父母最初计划让他学习医学,因此十六岁的时候他开始在伯明翰综合医院学习,之后进入伦敦的国王学院。1844年1月他在剑桥的三一学院获得文学学士学位,不久他父亲去世了。

    高尔顿继承了巨额遗产变得十分富有,因此可以做一些他感兴趣的事情。从1845年开始,他和朋友一道赴尼罗河流域进行考察,穿越萨哈拉大沙漠,游览贝鲁特和耶路撒冷。

    1850年,经过与皇家地理学会协商,高尔顿决定考察从非洲西部和南部到恩加米湖的道路。这次探险充满了困难和危险。在两年的时间里,他与各种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历尽艰辛,获得了大量西南部非洲资源和风土人情的第一手资料。

    到了夏季,他喜欢到设得兰群岛去捕鱼和收集海鸟标本,有时也驶帆出海,或者乘热气球升空。后来,他通过观察发现了一种顺时针旋转的大规模空气漩涡,并把它命名为“反气旋”﹣﹣如今更为人所知的名称是高压系统。

    1859年高尔顿的表兄达尔文出版的《物种起源》引起了他对人类遗传的兴趣。他的科学研究很快转移到与生命有关的领域。他把达尔文关于围绕着群的平均值的偶发变异原理应用于人类研究,与1869年发表了专著《遗传的天赋》。他确信身体特征、智力和性情等是遗传的,“在人类的发展中,遗传是比自然有力得多的动因”。高尔顿写道:“我以一种最没有资格的方式反对自然平等的主张。”他相信解决的办法是通过控制人类繁殖的血统。“在培育者意愿的控制下,后代的身体结构看起来似乎像粘土一样具有可塑性。”

    在完成了智力天赋的家族谱系研究后,高尔顿又致力于建立更精确的测量方法来考察人类才能的差异。1883年他出版了专著《人类才能及其发展的研究》,书中概述了自由联想和关于心理意象的问卷调查这两项在实验心理学上划时代的研究方法和成果。在这本书中,高尔顿还第一次提出了一个以人类的自觉选择来替代自然选择的社会计划,为此他还创作了“优生学”这个词。如他后来定义的,“优生学是一门研究能够改进一个种族的先天品质的所有影响以及将这些影响发展到极致的科学”。

    然而,优生学也成了禁止不同种族间通婚的法规背后的智力动因。 丹尼尔•凯维勒斯写道,“从高尔顿开始,‘优生学’成为了一个具有丑陋含意的词﹣﹣这是理所应当的。”需要注意的是,高尔顿是在做一项有缺陷的工作,它被称作“遗传的祖先定律”。他相信父母的每一方对后代的特征做出的四分之一的贡献,每一方的祖先对剩下的部分负责。

    高尔顿熟悉“高斯曲线”或者“钟形曲线”,他还成为生物测定学的创始人之一。1884年他在南肯辛顿举办的国际健康展览会上开设了人体测量实验室,在那里测量参观者的体重、身高、肺活量、力量、视力和听力,还有其他变量。为了优化社会,他提出了一种度量智力能力的方法,对阿尔弗雷德•比奈的普通智力测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1888年,他开始对指纹研究产生兴趣,并于1892年在其专著《指纹学》中提出了指纹分类法。他的指纹编码法被伦敦警察局采用,作为伯特隆测量系统的补充手段来建立犯人档案。

    高尔顿于1911年1月17日去世,他创立的优生学协会在1989年由伦敦创办的高尔顿研究所继续下去。

    高尔顿一生发表了300多部作品,范围很广,表现出不羁的好奇心。在广泛的旅行中他成为一位卓越的超然物外的人类学家。

 (摘编自约翰•西蒙斯《科学家100人》)

【相关链接】①弗朗西斯•高尔顿,从小就聪颖过人,出生12个月后,便能认识所有的大写字母,18个月后则能辨别大写和小写的字母。 3岁时他学会签名,4岁时能写诗,5岁时能背诵并理解苏格兰叙事诗。《马米翁》,6岁已精通《荷马史诗》。7岁对博物学产生兴趣,并按自己的方法对昆虫、矿物标本进行分类。他曾到西南非洲探险,因树立功绩而知名并被选为英国皇家地理学会会员,三年后又入选英国皇家学会,晚年受封为爵士。他的学术研究兴趣广泛,包括人类学、地理、气象学、心理学、统计学等方面。(百度百科)②高尔顿的遗传决定论重视遗传素质的研究,但夸大了遗传素质在个体心理发展中的作用,忽视了后天生活环境的作用,这是欠妥的。(佚名《高尔顿的遗传决定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丑琴操

邓跃东

    祖父会拉琴,好事者命令他带上两个会拉胡琴的侄儿一起演出。在邻村第一次巡演时,我大伯父刚拉开过门,台下就扔来一只鞋子,砸在他头上。他们指责大伯父的胡琴有问题,硬是逼着他锯掉了琴杆上的龙头……

    这件事我是听一个叔父说的,几个伯叔不愿回忆这些旧事,唯有我堂二叔反应异常,他大口大口地吸着烟说:“琴头是我砍的!”我知道二叔一直钟情于胡琴,没想到他竟是这件事的亲历者。透过浓浓烟雾,我看到了二叔眼里流露出的几丝幽怨。

    那晚他们受到了批评,被要求将琴头处理掉,否则后果难以想象。祖父答应一定处理好,但不是当场锯掉的。这把琴是大伯父在县城读中学时带回的,却成了二叔的至爱。那时祖父被贬职从学校回乡,思虑最多的是要保住侄子们的性命,要不就对不起大哥。祖父就给二叔做工作,二叔十五六岁,很不配合。祖父发了怒,责问他:“是人头重要还是琴头重要?”二叔噙着泪、含着怨气,在祖父的逼迫下锯下了琴头。祖父说:“这个琴头雕刻得精致,你先收着,日后可能会用上。”二叔不吭气,捡起琴头一把甩进了灶膛。

    丑琴无头,祖父他们也无脸面,操琴的模样十分滑稽,总不被人正眼看。当然,心里最憋屈的是二叔。他很年轻,无端被人嘲笑,其实他拉琴是很有水准的,但是心里不平,音色起伏大。丑琴让二叔的脾性也丑了起来,他变得十分倔强,不太理会祖父——以前他们经常一起谈琴论艺,慢慢地不怎么说话了。

    没过多久,伯叔姑姑们不能读书了,因为村里不准。二叔二次被生产队长从中学赶回,他聪颖好学,无奈初三未读完,就再也未进过学堂的门了。二叔积下一肚子的愤懑和怨恨,别人拈轻怕重,在生产队混工分,他年纪轻轻就去学泥水匠的手艺,每天用砖刀砍砍剁剁,其实是在发泄不满,他要砍平种种崎岖。但是,这种方式并不能让他感到轻松,他的虎口被震烂,血流不止,也不能释放心中的怨气。他又想起了无头琴,每天劳作回来,把自己关在房里,只有丑琴懂他,眼里的泪、虎口的血,遗落在琴上,他浑然不知。

    二叔独自拉琴,长夜不息。祖父知道他心里苦闷,就开导他说:“拉琴可以消解磨难,但不能宣泄情绪,你指上的怨气太重了。”二叔说:“你不是说琴音传递的是心声吗?”祖父反问:“你心里向往的是什么?”二叔不吭声了。听琴知音,得失寸心。二叔对祖父的视听修养极为钦佩,他为自己更名为“清明”,自此静心练琴,研习音律。

    清明通透,方有流音。二叔反复体悟,寻求彻悟——人跟丑琴一样,没有脸面,可琴还是琴,心里有音,仍可自然地发声。他的心慢慢地融入了丑琴,琴声开始从心里流泻出来,没有了早时的发泄,音色一片柔美。

    二叔认真地看着我说:“琴已无头,人得有名。”

    二叔那时带着这把丑琴,一次次地参加上级安排的演出。他用丑琴发出的优美琴声征服了众多同行,感染无数心田。有一次,上级首长要来观看,领导提出给他换把琴,说这琴太丑了,影响县里的形象。二叔说,人能换但琴不能换。

    在本村的一场集会上,全家人都被责令到场陪斗,批斗的对象是二叔的母亲。大冬天里她被拉到学校操场上,被风车对着猛吹,她不服软,直挺挺地站了一夜。有人起哄要我家的人拉琴造势,祖父跟他们交涉能不能换人,他们说不行,故意要我二叔拉。祖父尴尬不已,二叔却轻松地拉开了弓子。凝望着受难的母亲,他如入空谷,心若止水,怀中丑琴一如惜日,不动声色。后来我得知,二叔拉的是刘天华先生的《光明行》,他心里存有光亮!

(选自《读者》2015年第9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杜牧的江南

余显斌

    江南,是杜牧的。

    没有杜牧,江南,该是何等寂寞?就如淋沥的细雨中,没有油纸伞的古朴,从而缺乏一种古诗的典雅;就如长长的小巷里,没有一架紫藤萝,从而缺乏一种绿意荡漾的清新;就如断桥边,没有如烟的细柳,从而缺乏一种吴侬软语的娇媚。

    江南,是幸运的,在长久的沉寂之后,迎来了青衣飘飘的杜牧。

    江南女儿,也是幸运的,在长久的冷寂之后,又重现了青春的颜色。

    那时的江南,一定是寂寞得很久了,寂寞得连西湖的水也泛不起一点涟漪。那时的江南,已经没有了丝毫的浪漫,江南采莲的曲子,已经凋谢在寒冷的池塘里;吴越争霸的战鼓,已半入江风半入云,渺茫难寻了。至于西施浣衣的样子,已经在传说中流向岁月的天尽头,白云的深影里。当然,包括当年的丝竹,当年的歌舞,当年的风流潇洒,都已经如周郎的微笑,隐入历史的硝烟中。

    江南,太寂寞了,寂寞成一池浮萍,连红叶也舞不起一点声音。

    就在这时,杜牧来了,在清明时节前后,嫩草如诗的日子里,一匹马,一身长衫,外带一支笔,踢踢跶跶走过丝雨江南,走过杏花如雪的江南,走过四百八十寺的江南,举一举杏花村的佳酿,饮醉了清明时节,饮醉了自己,也饮醉了唐诗。

    醉后不知故乡远,错把江南做故乡。

    从此,江南,收容了一颗漂泊的诗魂,也收容下一片灵秀,一片浪漫。

    在江南行走,杜牧一定是风神潇洒志气昂扬的,因为,他终于寻到了自己心中美的极致,诗的栖息地。在江南,杜牧一定是心情舒展眉宇青葱的,因为,长久的失落后,他找到了心灵的归宿和安慰。

    二十四桥的夜晚,月光如昼,桂香如梦。秋来的江南,依然山温水软,草木含春。“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江南,就适宜于洒脱地生活,诗意地游走。小杜,深得江南三味。

    春风十里,柳丝飘飘,有哪一缕春风,美得过江南?有哪一处女儿,轻浅一笑,婉约过江南?

    多少人啊,走过江南?但匆匆的脚步,踏过满地红尘,能领略“烟笼寒水月笼沙”的婉约?能体会到“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的繁华?能领略“村连三峡暮云起,潮送九江寒雨来”的神妙?只有杜牧,一身长衫,飘飘地走过江南山水,把自己的欢笑,自己的歌吟,留给江南,留给江南的天空和湖面,还有山水楼台。同时,也把江南留给岁月。

    在烟水渺茫的江岸,在细柳如眉的亭旁,总有风吹过,总是有诗人的脚步走过,这些,江南记得,竖行的方块文字也记得。

    当诗人漫步江南时,多少丝管,多少弦竹,在夜月下悠扬;多少忧伤,让一个沉沦历史的书生,怆然泪下。

    不是爱风流,似被红尘误。

    诗人并不想隐居入江南山水,诗人并不想在二十四桥的箫音中沉醉。“江南好烟月,门系钓鱼船”“霜叶红如二月花”,这些美妙,也不能让诗人沉醉。所有的音乐,所有的云烟风月,并没有遮住诗人的眼睛。

    诗人站在高山上,站在红楼上,日日凝目而视,翘首企盼,在等待着一个时代的到来,等待着万民欢乐的和谐盛世到来,“清时有味是无能,闲爱孤云静爱僧。欲把一麾江海去,乐游原上望昭陵”。诗人总是心有不甘,在晚唐的夕阳残照中,遥望着太宗所开创的盛世,万民同乐,百国来朝。可是,诗人失望了,心冷了。天边,夕阳西下,一片暗影茫然。

    在一声长叹中,诗人走入江南。

    所有的肮脏,所有的红尘,与江南山水,与江南儿女相比,是如此不堪,如此肮脏。

    “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诗人轻轻叹息一声,定格在江南的烟雨中,静静地观看着,看“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的美丽;看“深秋帘幕千家雨,落日楼台一笛风”轻歌曼舞;看江南儿女在月夜里一把凉扇,笑扑流萤的娇憨情态;看扬州烟水,秦淮月光。

    江南,安慰着诗人。

    诗人,沉醉于江南。

(选自《文苑(经典美文)》2012年第2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山里人

侯发山

    周末,我和几个朋友驱车赶往靠山屯。靠山屯有一家农家乐,有不少野味。我去的次数多了,跟老板二狗熟悉。随同去的老孟,是个盖房子的,俗称房地产商,这天是他请客。刚坐下,就对老板二狗豪气十足地说:“先来盘鳄鱼肉。”

    二狗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为难地说:“老板,小店没有这个。”

    老孟眼也不瞄二狗,“啪”地一声甩出鼓囊囊的钱包:“不差钱,上。”

    二狗忙掏出烟来给我们散烟:“老板,这个真没有。不信您问侯老板。”

    “行了老孟,有那个意思就行了……来,土鸡一只,野兔一份……”二狗拿我当救星,我不能不出面。

    二狗这儿有个规矩,点菜后先交钱再上菜。我点完菜,二狗一算账,四百八。老孟从钱夹里捻出四张老人头。二狗死活不愿意,说俺是实诚人,饭菜也是实价格,没法优惠。

    老孟又抽了一张五十的。二狗还是不愿意。

    我见识过二狗的较真,劝老孟:“人家也不容易,你也不差这一星半点的,给了吧。”

    老孟没说话,又掏出一张十元的。

    “还差二十。”二狗伸着手,很执着,“都是有本钱的,俺不能干赔本买卖。”

    我看不过去,刚要掏钱,老孟见状,忙掏出一张五十的摔给二狗:“不用找了。”

    二狗也不说话,又找回老孟三十元。

    “太抠了,以后打死我也不来了。”老孟黑着脸。

    菜一道道上来了。味道嘛,也确实不错。老孟的脸色慢慢变得红润了。

    这当口来了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高声叫道:“一碗鸽子面。”二狗笑眯眯地应答着,收下了男孩递过去的一张红色的钱币。

    面条还没做成,男孩到门外边耍去了。我忍不住提醒二狗:“狗老板,你可看清楚了,他给你的可是冥币!”

    “我知道。”二狗说罢,就把团在手里的冥币撕了。

    “难道男孩的父亲是个地头蛇,惹不起?”我有点糊涂地看着二狗。

    二狗淡淡一笑:“孩子得过脑膜炎,脑子不大灵醒,经常把冥币当钱使。”

    老孟附和道:“都是有本钱的,咋说也不能干赔本买卖啊。”听口气,完全是在嘲讽二狗。

    “他也只是买碗面,没啥。”二狗不以为然。

    我由衷地说:“你这么好心,孩子真幸运。”

    二狗说:“不只是我,村里凡是开店铺的都这样对他。”

    这时,服务员刚好过来端菜,她说:“这个孩子是村长的。”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

    老孟放下酒杯,冷冷一笑,说:“谁说山里人老实?也会拍马屁嘛。”

    二狗真是傻蛋,居然没有看出老孟的冷嘲热讽,说:“别说吃碗面条,吃俺身上的肉俺都舍得。”

    想想也是的,谁让人家的爸爸是村长呢?二狗毕竟还受村长的领导嘛,这么一想,我也就释然了。

    “我明白了,村长在这里挂着账……行。狗老板会做生意。”老孟一副豁然明白的样子。

    “肯定这样。”在座的一个朋友同意老孟的说法。

    二狗没接我们的话茬,叹口气,说:“去年秋天的一个晚上,下起大暴雨,村长进山巡视,发现刘大爷的屋子裂缝了,忙把刘大爷背出屋子。刘大爷说他的收音机还在屋里。刘大爷孤寡一人,收音机可是他宝贝。村长就放下刘大爷,刚返回屋子,轰隆一声,屋子塌了……刘大爷在屋子前跪了整整一天。”

    我们几个人一下子都沉默了。

    临走时,老孟不声不响甩到吧台上五张老人头。

    “老板,已经算过账了,您是不是喝多了?”二狗不知如何是好。

    “这个,那个,那孩子想吃啥你就做啥……”老孟头也不回,走出了农家乐。

    半个月后,接到老孟的电话,邀我一起去靠山屯。老孟说,那个农家乐还真有点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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