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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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①心里一团如花似锦的猜想,在四堡灰飞烟灭。

②在宋代四大雕版印刷基地中,福建的建阳一直承担着那片那片大地上文明的传播。其他几个雕版中心如汴梁、杭州和临汾,总是随着战乱与京都变迁或兴或衰,惟有这“天高皇帝远”的建阳依然故我。从遥不可及的中古一直走到近代。我喜欢建安[注]图书的民间感。它自始就服务于平民大众,也就将先民们的阅读兴趣与审美融入坊间。明代以来,杭州、苏州,以及相继崛起的金陵派和徽派刻印的图书,一窝蜂地趋向文人之雅致,刻意地追求经典,建安图书却始终执拗地固守着它的平民性。大众日常消遣的故事、笑话、野史,农家应用的医书、药书、占卜、以及专供孩童启蒙的读物,都是建安版常年热销的图书。今天看来,这种由民间印坊养育出来的纯朴的气质便是建安版特有的审美品格了。

③然而,建安图书真正的福气,是它至今还保存着一个雕版印刷之乡——四堡。中国古代雕版基地大都空无一物,只剩下建安这个“活化石”。它犹然散发着书香墨香文明之香吗?

④四堡身在闽西,肩倚武夷山脉,一双脚站在连城、清流、宁化与长汀交界处。地远天偏,人少车稀,这种地方正是历史的藏身之处。但现代化法力无边,近几年古镇热闹起来了,不过令我吃惊的是,这里居然还完整地保留着二百年来声震闽西的印书世家邹氏的坊间与宅第。大大小小一百四十间房子,屋连屋,院套院,组成客家人典型的民居——“九厅十八井”。在四堡,这种房子都是一半用于生活,一半用于印书。可是,无论陪同我的主人,怎样指指点点地讲述,我也无法生出往日那种奇异又儒雅的景象来。

    ⑤俏若留意,那又细又弯高高翘起的檐角,鸟儿一样轻灵的木雕斗拱,敷彩的砖雕,带着画痕的粉墙,还残存一些历史的优雅。但挤在这老宅子里生活的人们,对此早已视而不见。历史走得太远了,连背影也看不到。高大的墙体全都糟朽,表面剥落,砖块粉化;地面的砖板至少在半个世纪前就全被踩碎了;门窗支离破碎,或者早已不伦不类地更换一新;杂物堆满所有角落,荒草野蔓纠缠其间。唯一可以见证这里曾是印务的,是一些院子中央摆着的一种沉重的石缸。它是由整块请市调出,岁月把它磨光。当年的印房用它来贮墨,如今里边堆着煤块或菜,上边盖着木板;有的弃而不用,积着半缸发黑和泛臭的雨水。

⑥生活在这拥挤的黏湿的腐朽的空间里,是一种煎熬。特别是电视屏幕上闪现着各种华屋和豪宅的时候,人们会巴望着逃脱出去,切盼现代化早日来到,把它们作为垃圾处理掉。这就是发明了印刷术的古国最后一个“活化石”必然的命运么?

⑦应该说当将邹氏家族的祠堂改造为一座小型博物馆,展示着从四堡收集来的古版古书,以及裁纸、印书、切书、装订等种种工具。还将此地雕版的源起、沿革、历代作坊与相关人物,都做了调查和梳理,并在这小展馆中略述大概。可是当我问及现存书版的状况时,回答竟使我十分震惊——只有一套完整的书版!难道这块生育出千千万万图书的沃土已然资源耗尽,贫瘠得连几套书版也找不出来?

⑧其实并非如此。知道今天,无孔不入的古董贩子还在闽北和闽西各地进村入乡、走街串巷去搜罗古书古版。四堡人穷,自然就那它们换钱。文化受到自己主人的轻视才是真正的悲哀。

⑨四堡的雕版印刷肇始何时,仍是个迷。但它作为建安版的一个产地,自然属于中华雕版印刷史源头的范畴。特别是宋代汴京沦落,文化中心南移,印刷业便在福建西北这一片南国纸张的产地如鱼得水遍地开花。明清两代,建安图书覆盖江南大地,这也正是四堡的极盛时代。可是到了19世纪,西方的石印与铅印技术相继传入,四堡的雕版便走向衰落。从大文明的系统上说,中华文明传承未断;但再许许多多具体的文化脉络上,我们却常常感受到一种失落!

⑩在龙岩、泉州和厦门,我都刻意去古董店考查建安书版的流散状况。在四堡见不到的书版,在这些商店里很容易见到。不过一位贩子对我说:“你出大价钱也买不到明代的贩子了。”我相信他的话。受制于经费的拮据,在这些文化沃土上,到处是古董贩子,反倒很少看到专家的身影。

 ⑪  四堡现有的书坊不会坚持太久,残剩在民间的古版又会很快灭绝。照此说来最终的结果是,我们这个曾经发明了印刷术的古国就不再有“活态的见证”可言了?
⑫那么谁救四堡呢?      [注]历史上建安、建阳二县多次分合。印刷兴业盛时,建阳等地的印坊多沿用建安之名。
(1)、简析第②段在文中的作用。

(2)、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

(1)心里一团如花似锦的猜想,在四堡灰飞烟灭。

(2)历史走得太远了,连背影都看不到。

(3)、请根据本文概括四堡雕版及其文化衰落的原因。

(4)、文中五个问句,意蕴丰富,设置巧妙。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认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鸳鸯跳

王春迪

    海头帮,指的是一帮在码头上靠扛活为生的脚夫,凭着一股子不怕苦不要命的狠劲儿,练就了一身脚夫的真本事,挤走了旁门外姓,吃起了这碗独食。

    老街是鲁中南地区有名的商业集散地,国泰民安、商贸繁盛的时候,那一条条来自江南甚至南洋的货船,黑压压地挤在码头上,远远望去,似鱼鳞般密集。先装卸谁的,不装卸谁的,都是海头帮说了算!啥叫强龙不压地头蛇?管你多大来头,瞅你不顺眼,让你的货霉在船里、烂在岸上,那都不叫个事儿!就连老街首富海爷,都被他们整过!

    那几年,海爷走南闯北,生意蒸蒸日上。一次年关,海爷设宴备礼,酬谢各条道上的老大们。一忙,就把海头帮的钱老大给忘了!

    年后,海爷从南方运来满满三大船的货,有茶叶、药草、布匹、香料、木材……全是些怕湿怕霉的娇贵玩意儿,不想遭遇了连日的雨雪,急着找海头帮卸货,可他们要么以先来后到为由,要么以雨天脚滑为由,磨磨蹭蹭,就是不靠海爷的船边儿。

    没办法,海爷这天亲自到钱老大的船上求他,钱老大得了脸,还不忘摆回谱。那时,连接船和陆地之间的是一种一步宽的木板,人在上面走,木板就跟着你弹来跳去,码头上叫它鸳鸯跳,把握不住鸳鸯跳节奏的人,站都站不稳,稍不留神就把你弹到水里去。得知海爷到来,钱老大还故意在鸳鸯跳上泼了一层豆油。

    海爷默默地脱了鞋,然后俯在鸳鸯跳上,爬了上去。

    眨眼几年过去,到了咸丰五年,太平军把整个水路截得几乎连条鱼都游不过来,一路上关卡林立。因而各行各业,纷纷改水路为旱路。因为好久都没啥生意,码头上那些个鸳鸯跳,都起了厚厚的青苔。

    一日,一条货船劈浪而至。

    往年,是先交钱,再卸货。如今哪还管这一套?钱老大这边正和船上的掌柜在袖筒里合计价钱,那边,海头帮的爷儿们在不到两袋烟的工夫,就利利索索将一船粮食整整齐齐地码在了岸边。

    这时,有一个轿子,从远处嘎吱嘎吱地晃了过来。轿子里刚露出一个头,钱老大的脸,唰地就绿了。

    竟是海爷!

    海爷目不斜视地上了船,随后,掌柜站在船板上对钱老大吆喝:“咱东家说了,银子有的是,可要钱老大自个儿来拿才行!”

    说罢,眼睛盯着钱老大,手里一杯油,滴滴答答地淋在了鸳鸯跳上!

    钱老大望着身旁海头帮的弟兄,衣衫褴褛、一脸菜色。他回过头,牙一咬,鞋一脱,扑通一声跪在了鸳鸯跳上……

    进了船,钱老大头别到一边,也不看人,手一伸:“拿钱!”海爷笑笑,说:“听闻钱老大当年为争这码头当家人的位子,曾从滚水里取铜板,怎一个勇字了得!兄弟们的工钱,就在那个盒子里,够胆量的,你就试试!”钱老大一瞧,是一个一臂高的盒子,上面露出拳头大的洞,里面黑乎乎的,啥也看不见。

    钱老大琢磨着,这里头一定有蛇蝎一类的东西,取吧,保不准被咬;不取,空手下船,咋和快饿死的兄弟们交代?

    钱老大心一横,袖子一撸,顿时青筋暴出,伸手就冲盒子去了。手还没到盒子口,钱老大两行热汗已顺着赤红的腮帮子淌进了下巴茂密的胡须里……

    忽而,钱老大眼如铜铃,手在里面搅了几圈,啥也没有。他怒吼一声,盒子一甩,想冲上去对海爷动粗。海爷哈哈大笑,而后大手一挥:“送钱老大下船!”

    钱老大被推搡出船舱,刚要破口大骂,可随之而来的景象,闪了他的眼。

    岸上,海爷手下的人,正把刚刚卸下来的整船粮食,一袋袋地分给海头帮的弟兄,弟兄们接过粮食时,那曾经硬邦邦的双膝也都软塌塌的了。

    下船时,钱老大看脚下的鸳鸯跳,干净如洗。钱老大一声长叹,扭头对着海爷抱了抱拳,大步而去。

    几年后,朝廷又重新夺回了水路,随着商道畅通,码头渐渐恢复了往日的兴盛。有所不同的是,每每海爷的商船驶进码头,那些海头帮的人,好似迎亲一般,争先恐后地冲上去卸货,甭说啥先来后到,也甭说你财大气粗有多大来头,只要海爷的船来,统统站一边去!

    谁都别委屈,人家钱老大说了,这是他们海头帮的规矩!

(选自《小说月刊》2015年第3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时间

龙应台

    2007年最末一个晚上,十八岁的华飞去和朋友午夜狂欢。我坐在旅店的窗边,泰北冬季的天空洁净,尤其当城市的灯火因贫穷而黯淡,星星就大胆放肆了,一颗一颗堂堂出现。但是星星虽亮,却极度沉默,下面的街头人声鼎沸,乐鼓翻腾。刚从街上的人流里撤回,我知道,像河水涌动的是情绪激越的观光客,但是暗巷里骑楼下,疲惫的女人开始收摊,她们赤脚的幼儿蜷在一旁,用破毯子裹着,早睡着了。

    然后烟火,冲向天空轰然炸开,瞬间的璀璨,极致的炫美,人们雀跃欢呼。这是跨年之夜。可是,这不是神明的生日,不是英雄的诞辰,不是神话中某一个伟大的时刻,不是民族史里某一个壮丽的发生,那么,人们庆祝的究竟是什么呢?

    想想看,你用什么东西量时间?

    一只漏沙里细沙流完是一段时间。一炷馨香袅袅烧完是一段时间。一盏清茶,从热到凉,是一段时间。钟表的指针滴答行走一圈,是一段时间。

    有时候,我们用眼睛看得见的“坏”去衡量时间。一栋每天路过的熟悉的房子,从围墙的斑驳剥落到门柱的腐蚀倾倒,然后看着它的屋顶一寸寸扩大垮陷,有一天野树爬藤从屋中昂然窜出,宣告完成——需要多少时间?

    有时候,我们用非常细微的“动”去量时间。星星的行走、潮水的涨落、日影的长短,不都是时间的量器?在香港的海滨,我看每天金星出现在海平线上的点,冬天和夏天不同。在台北的阳明山上,我看夕阳下沉时碰到观音山的那一刹那,春天和秋天不同。

    你是否也用过别的量法?孩子小时,我在他们卧房的门沿上挂一个一米半高的木板量尺。每一年孩子的生日,让他们站在门沿背对着尺,把他们的高度用小刀刻下。于是刻度一节一节高升,时间也就一节一节在走。

    南美洲有一家人,夫妻俩加五个孩子,每一年的同一天,一家七口一人拍一张大头照,三十年不曾间断。三十年中,红颜夫妻变成老夫老媪,可爱纯真的婴儿变成心事重重的中年人。

    还有那疯狂的艺术家,突然决定写数字。醒来一开眼就写连续累积数字,吃饭、坐车、走路、如厕、洗头时不断地写;搭飞机出国时,在飞机的座位上写;到医院看病打针时,在病床上写;到教堂做礼拜时,在教堂的长板凳上写。每分每刻每时写,每天每月每年写,数字愈来愈大,字串愈来愈长,艺术家这个人,是的,愈来愈老。

    写“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时候,杜甫不是在记录时间吗?唱“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的人,不是在记录时间吗?伦勃朗一年一年画自画像,从少年轻狂画到满目苍凉——他不是在记录时间吗?

    农业社会的人们认真地过春分秋分夏至冬至,难道不也是在一个看不见的门沿上,秘密地,一刀一刀刻下时间的印记?

    所以跨年的狂欢,聚集、倒数,恐怕也是一种时间的集体仪式吧?都市里的人,灯火太亮,已经不再习惯看星星的移动和潮汐的涨落,他们只能抓住一个日期,在那一个晚上,用美酒、音乐和烟火,借着人群的吆喝彼此壮胆,在那看不见的门沿量尺上,刻下一刀。

    凌晨四时,整个清迈小城在宁静的沉睡中,新年悄悄开始。我们行装齐整,离开了旅店,在黑夜中上路,往泰寮边界出发。五个小时的蜿蜒山道,两天的慢船河路,冷冽的空气使人清醒。我在想,在古老的湄公河上啊,时间用什么测量。

(有删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梨花白

刘建超

    梨花白在老街唱红时,年方十六岁。

    梨花白六岁开始跟着师傅学艺,拜在梅派名师门下。在老街首次登台时,正值梨花满天,一院春色,师傅便给她起了个艺名梨花白。

    梨花白登台唱的是梅派经典剧目《贵妃醉酒》。梨花白扮相俊秀,嗓音甜润,念白、唱腔、舞蹈、水袖,一招一式,举手投足都深谙梅派风韵,把老街人听得如醉如痴。

    梨花白走出戏楼已是午夜,一轮弯月苍白地挂在丽京门的檐角,青石板路泛着幽幽的冷光。一辆车轻轻地来到她的面前,拉车的是一个和她年纪差不多的小伙子。

    老街人歇息的早,天黑收店,吃饭睡觉。半夜里是不会有啥生意的,尤其是个拉车的。

    “这么晚了,还没有收工?”

    小伙子憨憨地笑笑:“我是在等你,天黑,路上怕不安全。”

    梨花白好生感动。说了句:“去怡心胡同。”

    车子在青石板路上轻快地颠簸起来。

    老街的戏园子在城外两里地。从丽京门到戏园子,一色的青石板路。青石板路在戏班子唱戏时才热闹一下,沿街两边卖各种小营生的摊贩忙碌着,多半是些卖小吃、水果的。在这里可以吃到纯正的不翻汤、浆面条、绿豆丸子汤。戏散人静,青石板路便又恢复了冷清。

    车子在青石板路上微微颠簸,却很舒适。许是太累了,梨花白在轻微的颠簸中闭上眼睛睡了。拉车的小伙子放慢了脚步,双手攥紧车把,让车子走得更平稳些。怡心胡同到了,小伙子不忍心叫醒梨花白,车子拐过头又跑了回去。梨花白醒来,看见小伙子气喘吁吁,后背已经被汗水浸湿。

    梨花白连忙表示歉意,小伙子乐呵呵地说:“没事,我爱听你唱戏。只要你有戏,多晚我都等你。我姓程,你叫我程子就中。”

    程子真的每次都等着拉梨花白,并且说啥都不收钱。梨花白说急了,程子就呵呵笑,说:“那中,啥时候你给我唱出戏就中了,我爱听《贵妃醉酒》。”

    一个雨夜,程子送梨花白回家,发现胡同门口有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程子也就没走,躲在一个屋檐下。

    梨花白住的二层木楼上果然传出了动静。程子飞一般蹿过去,跑上二楼,推开了门。几个汉子满嘴酒气,梨花白单薄的身子缩在床角发抖。

    几个痞子对程子来搅和他们的好事极其恼怒,三五下就把程子打翻在地。程子满脸是血,依然倔强地站起来。

    痞子头儿说:“看来你真是想逞能了。那我成全你,今天我要不了女的就要你。你是干啥的?”

    “拉车的。”

    “靠腿脚吃饭啊。那好吧,今天我废了你的腿,就放过这个小妞。”

    “咋都中,你们别欺负女娃。不然,就是打死我,我也拽个垫背的。”

    痞子掏出了刮刀,程子的一双脚筋被他们生生挑断。

    虽然那几个痞子后来被法办了,但是,程子只能坐轮椅了。

    程子学了剪裁手艺,在丽京门下开了“贵妃醉裁缝店”。每天接送梨花白的是她师兄洛半城。老街人都说梨花白和她师兄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就是等不到他们结合的消息。

    动乱的年月,剧团由造反派接管,梨花白被当成资产阶级的黑苗子遭受批斗,发配到街道去扫大街。

    程子转着轮椅,找到“靠边站”的洛半城,说:“我听着剧团里演李铁梅的那主嗓子不中,不洪亮。英雄李铁梅声音不洪亮咋能鼓舞咱老街人们。你和剧团头头说说,可以让梨花白伴唱,这也是接受改造,接受教育嘛。”

    剧团头头觉得革命群众说得有理,就把梨花白抽回团里,在幕后为演李铁梅的演员伴唱。老街人知道后,都去听梨花白唱戏,听戏的人多了,剧团头头挺高兴。

    中秋时节,梨花白发烧,嗓子不佳,她和剧团头头请假。头头瞪着三角眼不允许——中秋节快到了,要过革命化的中秋节,死了都要唱。

    结果梨花白在唱“打不尽豺狼决不下战场”时,倒了嗓子。剧团头头说梨花白故意破坏,还是想着那些才子佳人。在戏园子的土台子上,不但批斗打骂梨花白,还要她把“打不尽豺狼决不下战场”唱一百遍。

    梨花白直唱得气若游丝,昏死过去。从医院出来,梨花白彻底失音,别说唱戏,说话都如蚊子嗡嗡。洛半城气愤难平,把剧团头头狠狠揍了一通,从此不再唱戏。

    一个艺人,不能唱戏,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梨花白来到了洛河边。圆月朗朗,秋水依依。梨花白的脚刚刚踏进河水,却听到洛河桥上传来《贵妃醉酒》: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玉兔又早东升。那冰轮离海岛,乾坤分外明……竟然是程子。梨花白哭倒在程子怀中。

    动乱过后,梨花白又回到剧团,担任艺术指导。她退休后常常推着程子去广场听大家聚会唱戏,两人真的是发如梨花。

    又是一个中秋夜。老街戏园子那座土台子上,梨花白和洛半城着装重彩,冰冷的月光下,演着《贵妃醉酒》。

    台下没有观众,静静的场子里,只有一部空空的轮椅。

(选自《市井人物·出门是江湖》)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卖书

宗璞

几年前,写过一篇短文《恨书》,恨了若干年,结果是卖掉。

这话说说容易,真到做时也颇费周折。

卖书的主要目的是扩大空间。因为侍奉老父,多年随居燕园,房子虽不小,但大部分为书所占。四壁图书固然可爱,但到了四壁容不下,横七竖八向房中伸出,书墙层叠,挡住去路时,则不免闷气。而且新书源源不绝,往往信手一塞,便混入众书之中,再难寻觅。有一天我忽然悟出,要有搁新书的地方,先得处理旧书。

其实处理零散的旧书,早在不断进行。现在的目标,是成套的大书。以为若卖了,既可腾出地盘,又可贴补家用,何乐而不为?依外子仲的意见,要请出的首先是“丛书集成”,而我认为这部书包罗万象,很有用;且因他曾险些错卖了几本,受我责备,不免有衔恨的嫌疑,不能卖。又讨论了百衲本的“二十四史”,因为放那书柜之处正好可以放饭桌。但这书恰是父亲心爱之物,虽然他现在视力极弱,不能再读,却愿留着。我们笑说这书有大后台,更不能卖。仲屡次败北后,目光转向《全唐文》。《全唐文》有一千卷,占据了全家最大书柜的最上一层。若要取阅,须得搬椅子,上椅子,开柜门,翻动叠压着的卷册,好不费事。作为唯一读者的仲屡次呼吁卖掉它,说是北大图书馆对许多书实行开架,查阅方便多了。又不知交何运道,经过文革洗礼,这书无损污,无缺册。我心中暗自盘算一定卖得好价钱,够贴补几个月。经过讨论协商,顺利取得一致意见。书店很快来人估看,出价一千元。

这部书究竟价值几何,实在心中无数。可这也太少了!因向图书馆馆长请教。过几天馆长先生打电话来说,《全唐文》已有新版,这种线装书查阅不便,经过调查,价钱也就是这样了。

书店来取书的这天,一千卷《全唐文》堆放在客厅地下等待捆扎,这时我拿起一本翻阅,只见纸色洁白,字大悦目。我随手翻到一篇讲音乐的文章:“烈与悲者角之声,欢与壮者鼓之声;烈与悲似火,欢与壮似勇。”心想这形容很好,只是久不见悲壮的艺术了。我又想知道这书的由来,特地找出第一卷,读到嘉庆皇帝的序文:“天地大文,日月山川,万古昭著者也。人受天地之中以生,经世载道,立言牖民,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之时义大矣哉!”又知嘉庆十二年(1807年),皇帝得内府旧藏唐文缮本一百六十册,认为体例未协,选择不精,命儒臣重加厘定,于嘉庆十九年(1814年)编成。古代开国皇帝大都从马上得天下,也知道以后不能从马上治之,都要演习斯文,不敢轻渎知识的作用。我极厌烦近来流行的宫廷热,这时却对皇帝生出几分敬意。

书店的人见我把玩不舍,安慰道,这价钱也差不多。以前官宦人家讲究排场,都得有几部老书装门面,价钱自然上去。现在不讲这门面了,过几年说不定只能当废纸卖了。

为了避免一部大书变为废纸,遂请他们立刻搬走。还附带消灭了两套最惹人厌的《皇清经解》。《皇清经解》中夹有父亲当年写的纸签,倒是珍贵之物,我小心地把纸签依次序取下,放在一个信封内。可是一转眼,信封又不知放到何处去了。

虽然得了一大块地盘,许多旧英文书得以舒展,心中仍觉不安,似乎卖书总不是读书人的本分事。及至读到《书太多了》这篇文章,不觉精神大振。吕叔湘先生在文中介绍了一篇英国散文《毁书》,那作者因书太多无法处理,用麻袋装了大批初版诗集,趁午夜沉之于泰晤士河。书既然可毁,卖又何妨!比起毁书,卖书要强多了。若是得半夜里鬼鬼祟祟跑到昆明湖去摆脱这些书,我们这些庸人怕只能老老实实缩在墙角,永世也不得出来了。

最近在一次会上得见吕先生,因说及受到的启发。吕先生笑说:“那文章有点讽刺意味,不是说毁去的是初版诗集嘛!”

可不是!初版诗集的意思是说那些不必再版,经不起时间考验的无病呻吟之作,也许它们本不应得到出版的机会。对大家无用的书可毁,对一家无用的书可卖,自是天经地义,至于卖不出好价钱,也不是我管得了的。

如此想过,心安理得。整理了两天书,自觉辛苦,等疲劳去后,大概又要打新主意。那时可能真是迫于生计,不只为图地盘了。

(选自《读者》2020年第9期,原载《散文》1989年第1期)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天的等待

[美]海明威

他走进我们的房间关窗时,我们还没有起床,不过我发现他好像生病了,全身哆嗦,脸色苍白,步履蹒跚,似乎动一下就会疼痛至死。

“哪儿不舒服了,宝贝儿?”

“头痛。”

“赶快回床上躺着去。”

“不,我没事儿。”

“你先回床上去,我穿好衣服就去看你。”

不一会儿,他穿好了衣服,坐在火炉旁。这个九岁男孩看上去既虚弱又可怜,我摸了摸他的额头,烧得很厉害。

“上床躺着,”我说,“你发烧了。”

“我没事儿。”他说。

医生很快来了,给孩子量了体温。

“多少度?”我问医生。

“一百零二度。”

下楼后,医生留下三种药,是三种不同颜色的胶囊,并交代如何服用。一种是退烧药,一种是止泻药,还有一种是抗酸药。他解释说,流感病菌只有在酸性环境中才能存活。他似乎对治疗流感很在行,还说只要发烧不超过一百零四度就没什么好担心的。只是轻度流感,只要当心别引起肺炎,就没有什么危险。

我回到房里,记下孩子的体温和服药的时间。

“要不要我读书给你听?”

“好的,您想读就读吧。”孩子说。他脸色苍白,眼窝下方有黑晕。他静静地躺在床上,对周围发生的一切似乎漠不关心。

我大声读起霍华德·派尔的《海盗故事》,可我发觉他根本没有听。

“感觉怎么样,宝贝儿?”我问道。

“目前为止,还是那样儿。”他说。

我坐在床尾,自顾自地念着书,等着到时间再给他吃另一种胶囊。按理说他应该睡着了,可是我抬头一看,他正神情古怪地盯着床脚。

“怎么不去睡会儿?吃药的时候我会叫醒你。”

“我还是醒着好。”

过了一会儿,他冲我说道:“爸爸,要是您觉得心烦的话,就不用在这儿陪我。”

“没有什么可心烦的。”

“不,我是说,如果这事会给您带来烦恼的话,您就不用待在这里了。”我以为他有点儿神志不清了,十一点按医嘱给他吃完药,我便出去了。

户外有些寒冷,天空中下着雨雪,飘洒在地面,形成一层薄冰,那光秃秃的树木、灌木丛,修剪过的树枝、草坪和空地,似乎都被笼罩在寒冰里。我牵着小爱尔兰赛特犬出门,沿着大路和结了冰的小溪往前走,可是,要在光溜溜的冰面上站立和行走,真是有点困难。红毛犬连跌带滑,一路趔趄,我也重重地摔了两跤,猎枪都被甩了出去,在冰面上滑出去老远。

一群鹌鹑躲在悬着树枝的高高的堤岸下,被我们惊飞了,我立刻举枪击落两只。有几只仍然栖息在树上,其他大部分都钻进了灌木丛。要想把它们赶出来,你得在生长着灌木丛的土地上跳几下。结果,你在这些又滑又有弹性的树枝上摇摇晃晃,还没站稳时,它们又飞了出来,你很难瞄准。我击落了两只,放跑了五只。不过,我在动身返程时,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群鹌鹑,不禁窃窃自喜,还剩下许多,改日再来寻觅猎捕。

回到家,家里人告诉我孩子不让任何人进他的房间。

“你们不能进来,”他说,“千万不要被我传染。”

我走到他身边,发现他还保持着我离开时的姿势。他面色苍白,但两颊烧得通红,眼睛依旧一动不动地盯着床脚。

我测了他的体温。

“多少?”

“一百来度吧。”我说。其实是一百零二度四分。

“刚才是一百零二度。”他说。

“谁说的?”

“医生。”

“你的体温没问题,”我说,“没什么好担心的。”

“我不担心,”他说,“可是我忍不住。”

“不要想。”我说,“放松点儿。”

“我挺放松的。”他说着,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显然,他在极力克制自己。

“喝点水,把药吃了。”

“您觉得这有用吗?”

“当然有用了。”我坐下来,打开《海盗故事》,读给他听,但看得出来,他根本没兴趣。于是我停了下来。

“我大概什么时候会死?”他问道。

“什么?”

“我还能活多久?”

“你不会死。你这是怎么了?”

“哦,不,我会死的。我听到他说一百零二度。”

“人发烧到一百零二度是不会死的,你真是在说傻话。”

“我知道会的。在法国上学的时候,同学们告诉我,发烧到四十度就活不了了。我已经一百零二度了。”

原来自早上九点起,整整一天时间,他都在等死。

“你这可怜的宝贝儿,”我说,“哦,可怜的傻宝贝儿,这就像英里和公里的问题。你不会死的。那种温度计不一样。用那种温度计测,三十七度是正常体温。而用这种温度计测,正常体温是九十八度。”

“您肯定?”

“十分肯定。”我说,“这就像英里和公里的换算一样。你知道,就好像我们车速开到七十英里,该换算成多少公里一样。”

“哦。”他说。

他紧盯着床脚的目光渐渐轻松了一些,一直绷着的那股劲儿也终于缓了下来。第二天,他轻松极了,为了一点儿无关紧要的小事儿就大哭大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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