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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言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东省江门市第二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第二次月考试卷

课外文言文阅读。

曾肇,字子开,举进士,调黄岩簿,擢崇文校书兼国子监直讲、同知太常礼院。太常自秦以来,礼文残缺,先儒各以臆说,无所稽据。肇在职,多所厘正。兄布以论市易事被责,亦夺肇主判。滞于馆下,又多希旨窥伺者,众皆危之,肇恬然无愠。元祐初,为中书舍人。门下侍郎韩维奏范百禄事,太皇太后以为谗毁,出守邓。肇言:“维为朝廷辨邪正是非,不可以疑似逐。”不草制。四年,春旱,有司犹讲春宴。肇同彭汝砺上疏曰:“相与饮食燕乐,恐无以消复天变。”翌日,有旨罢宴。蔡确贬新州,肇先与汝砺相约极论。会除给事中,汝砺独封还制书,言者谓肇卖友,略不自辨。肇在礼院时,启亲祠北郊之议。是岁当郊,肇坚抗前说,既而合祭天地,乃自劾,改刑部。请不已,出知徐州,徙江宁府。帝亲政,更用旧臣,数称肇议礼,趣入对。肇言:“宜于此时选忠信端起之士,置诸近班,以参谋议,备顾问。与夫深处法官,亲近暬御 , 其损益相去万万矣。”贵近恶其语,出知瀛州。徽宗即位,复召为中书舍人。日食四月 , 当降诏求言。肇具述帝旨,诏下,投匦者如织。章惇恶之,欲因事去肇,帝不听。布之拜相,肇适当制,国朝学士弟草兄制,唯韩维与肇,为衣冠荣。建中靖国元年,太史奏日又当食四月。肇请对言:“比岁日食正阳咎异章著陛下简俭清净之化或衰于前忠邪不肖或有未辨左右阿谀壅蔽矫举民冤失职郁不得伸此宜痛自克责以塞天变”言发涕下,帝悚然顺纳。崇宁初,落职,谪知和州。四年,归润而卒,年六十一。肇天资仁厚,而容貌端严。自少力学,博览经传 , 为文温润有法。更十一州,类多善政。绍兴初,谥曰文昭。  

(节选自《宋史•曾肇传》)

【注】①暬御:左右亲近的小臣。②投匦:臣民向皇帝上书。

(1)、下列对文中划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
A、比岁日食正阳/咎异章著/陛下简俭清净之化或衰/于前忠邪不肖/或有未辨/左右阿谀/壅蔽矫举/民冤失职/郁不得伸/此宜痛自克责/以塞天变/ B、比岁日食正阳/咎异章著/陛下简俭清净之化或衰/于前忠邪不肖/或有未辨/左右阿谀/壅蔽矫举/民冤失职/郁不得伸此/宜痛自克责/以塞天变/ C、比岁日食正阳/咎异章著/陛下简俭清净之化/或衰于前/忠邪不肖/或有未辨/左右阿谀/壅蔽矫举/民冤失职/郁不得伸此/宜痛自克责/以塞天变 D、比岁日食正阳/咎异章著/陛下简俭清净之化/或衰于前/忠邪不肖/或有未辨/左右阿谀/壅蔽矫举/民冤失职/郁不得伸/此宜痛自克责/以塞天变
(2)、下列对文中加下划线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国子监,中国封建时代最高的教育管理机构,有的朝代兼为最高学府。 B、朔,农历每月月中。古人用“晦”“朔”“望”既望等名称来标识日期。 C、衣冠,“衣”指衣服,“冠”指帽子。“衣冠”指士大夫的穿戴,借指士大夫、官绅。 D、经传,原指经典和注释、阐述经义的著作,后来泛指比较重要的古书。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曾肇博览群书,熟悉礼制。他努力学习,广泛阅览;太常礼院从秦朝以来文献残缺,他做了许多工作,关于礼制的见解多年后仍然受到肯定。 B、曾肇刚毅正直,敢于直言。太皇太后要罢黜韩维,他说韩维明辨正邪,拒绝起草命令;春旱时官吏饮宴,他同彭汝砺上疏请求禁止。 C、曾肇稳重自持,处事冷静。他受兄长牵连被撤官,但并不钻营,平和淡定;为蔡确辩护一事,谏官认为他出卖朋友,他也不为自己辩解。 D、曾肇忠诚国事,屡遭排挤。他建议选拔贤良,不要亲信近臣,结果被排挤出京;起草诏令征求臣民意见,招致章惇厌恶,想借机打击他。
(4)、翻译句子:先儒各以臆说   ,无所稽据,肇在职,多所厘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小题。

    熊概,字元节,丰城人。幼孤,随母适胡氏,冒其姓。永乐九年进士。授御史。十六年擢广西按察使。峒溪蛮大出掠,布政使议请靖江王兵遏之。概不可,曰:“吾等居方面,寇至无捍御,顾烦王耶?且寇必不至,戒严而已。”已而果然。久之,调广东。

    洪熙元年正月,命以原官与布政使周干、参政叶春巡视南畿、浙江。初,夏原吉治水江南还,代以左通政赵居任,兼督农务。居任不恤民,岁以丰稔闻。成祖亦知其诬罔。既卒,左通政岳福继之,庸懦不事事。仁宗监国时,尝命概以御史署刑部,知其贤,故有是命。是年八月,干还,言有司多不得人,土豪肆恶,而福不任职。宣宗召福还擢概大理寺卿与春同往巡抚南畿逝江设巡抚自此始。

    浙西豪持郡邑短长为不法。海盐民平康暴横甚,御史捕之,遁去。会赦还,益聚党八百余人。概捕诛之,已,悉捕豪恶数十辈,械至京,论如法。于是奸宄帖息。诸卫所粮运不继,军乏食。概以便宜发诸府赎罪米四万二千余石赡军,乃闻于朝。帝悦,谕户部勿以专擅罪概。

    概用法严,奸民惮之,腾谤书于朝。宣德二年,行在都御史劾概与春所至作威福,纵兵扰民。帝弗问,阴使御史廉之,无所得,由是益任概。明年七月赐玺书奖励。概亦自信,诸当兴革者皆列以闻。时屡遣部官至江南造纸、市铜铁。概言水涝民饥,乞罢之。

    五年还朝,始复姓。亡何,迁右都御史,治南院事。行在都御史顾佐疾,驿召概代领其职,兼署刑部。九年十月录囚,自朝至日宴,未暇食,忽风眩卒。赐祭,给舟归其丧。

(节选自《明史·列传第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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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传

(明)王世贞

    余征君,讳庆。王父希犹为南昌之定安人,生橘泉公禄,博学工诗,尤善岐黄业。壮而念定安狭瘠,不足以展,乃西游湘汉,之固始,所至以其业起病者,而固始士大夫尤贤之,遂家焉。娶于氏,生征君。

    征君甫七岁,而有大人志,诸公属以偶对,辄应若。叹曰:“是儿,国器也。”以是橘泉公益重。弱冠补弟子员。中州属文以气胜,而征君独传于理,其词藻足发之,屡试学使者辄冠其曹偶,而至大试,则数奇 , 凡四试皆北。又试为戊午,其文已中鹄矣,至署榜而有轧者,两罢之。征君不为阻,又再试为甲子,司理长矣,从征君试而独得魁选。征君既稍自愉快,已而歌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一顾汗血,立享千金,乃不如骥之子,而奈何逐逐盐车于太行之崎岖乎?”乃谢不赴有司试,而考筑河之湄,凿池、编篱、浇花、竹木,日召亲知文酒会,甚适也。征君既为诸生祭酒 , 束贽请益者众。

    予里人秦生被诬,杖且死,犹坐系不得出,征君脱骖马赎之出,而医药之,得不死。他日,之别墅,遇有夫妇哭甚哀 , 问知其有巨室逋,且鬻妇以偿也,趋诣巨室,自为券以代而解。征君所行德甚众,然不以自名。其受人德,则缕缕热中不亟报不止也。事橘泉公无违色。既以考终,柴毁骨立。每念不能终养公,泪交下于颐。

    少能诗,晚而渐入唐格。能文,能书,旁晓星历之技。盖都邑既欲以公应辟书不果,则以应岁荐,甫治装而病卒矣,年仅五十七。

    曰:余所睹博士师弟之荐征君牍,抑何其详至委曲也。汝南故善“月旦评” , 今犹有古之遗也。夫以其文俳故不志,志大都云司理之治晋陵。余以是传之。

(选自《固始县志》,有删改)

【注】①征君:不接受征聘做官的人。②司理:官职名,此指余庆之子。③月旦评:指评价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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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荣,字长荣,自云太原人也。荣容貌魁岸,外疏内密,与其交者多爱之,周大冢宰宇文护引为亲信。护察荣谨厚,擢为中外府水曹参军。时齐寇屡侵,护令荣于汾州观贼形势。时汾州与姚襄镇相去悬远,荣以为二城孤迥,势不相救,请于州镇之间更筑一城,以相控摄 , 护从之。俄而齐将段孝先攻陷姚襄、汾州二城,唯荣所立者独能自守,以功授大都督。护又以稽胡数为寇乱,使荣绥集之,荣于上郡、延安筑周昌、弘信、广安、招远、咸宁等五城,以遏其要路,稽胡由是不能为寇。

    荣尝与高祖夜坐月下,因从容谓荣曰:“吾仰观玄象,俯察人事,周历已尽,我其代之。”宣帝 , 高祖总百揆,召荣,抚其背而笑曰:“吾言验未?”高祖受禅 , 引为内史舍人,仁寿初,西南夷、獠多叛,诏柔领八州诸军事行军总管,率兵讨之。岁余悉平。

    炀帝即位,入为武侯骠骑将军。后数岁,黔安首领田罗驹阻清江作乱,夷陵诸郡,民夷多应者,诏荣击平之。从帝西征吐谷浑。明年,帝复事辽东,荣以为中国疲敞,万乘不宜屡动,乃言于帝曰:“戎狄失礼,臣下之事,臣闻千钧之弩不为鼷鼠发机,岂有亲辱大驾以临小寇?”帝不纳。复从军攻辽东城,荣亲蒙矢石,昼夜不释甲胄百余日。帝每令人窥诸将所为,知荣如是,帝大悦,每劳勉之,九年,帝至东都,谓荣曰:“公年德渐高,不宜久涉行阵,当与公一郡,任所选也。”荣不愿违离,顿首陈让,辞情哀苦,有感帝心,于是拜为右侯卫大将军。后数日,帝谓百僚曰:“诚心纯至如郭荣者,固无此矣,”其见信如此杨玄感之乱帝令驰守太原明年复从帝至柳城遇疾帝令存问动静中使相望。卒于怀远镇,时年六十八。

(选自《隋书·郭荣传》,有测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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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弟素文传

    枚第三妹曰机,字素文,皙而长,端丽为女兄弟冠。年幼好读书,既长,益习于诵。针衽之旁,缥缃庋积。雍正元年先君客吴中,闻衡阳令高君清卒,库亏,妻子狱 , 叹曰:“我高公幕下客也。非我往,则难不解。”遂治装,历洞庭而南,告其弟高八曰:“而兄倾库供上官,吾尝止之,而兄不可;则劝其簿籍而加印焉,亦知正为今日计乎?”高大悟,检箧得印簿,诉制军。制军者,大学士迈柱也;素善先君,兼知高公之冤,为平其事。当是时,簿中贵人隐探高氏孤稚无能为,使人具三千金,啖先君。先君怒而叱之。高八益感谢。临别泣曰:“无以报,闻先生第三女未婚,某妻方妊,幸而男也,愿为公婿。”已而果然。因寄金锁为礼。时妹未周 , 枚长妹四岁,代系金锁饰项者数年。

    乾隆七年,高八执讯来曰:“某子病,不可以婚;愿以前言为戏。”先君犹豫,妹侍侧,持金锁而泣,不食;先君亦泣,亦不食。以其意复高氏。高之族人惊,欢传高氏得贞妇。高八殁,其兄子继祖来曰:“婿非疾也。有禽兽行,叔杖死而苏;恐以怨报德,故 言辞婚。贤女无自苦。”妹闻如不闻,竟适高氏。

    高渺小,偻而斜视,躁戾佻险,非人所为。见书卷怒,妹自此不作诗;见女工又怒,妹自此不持针黹。索奁具为狎邪费,不得则手掐足踆,烧灼之毒毕具。姑救之,殴姑折齿。输博者钱,将负妹而鬻。妹见耳目非是,告先君。先君大怒,讼之官而绝之。

    妹归侍母。母体微不适,妹彻夜立,持粥饮而匕箸进之。长斋,衣不纯彩,不髲剃,不闻乐,有病不治;遇风辰花朝,辄背人而泣。如皋人至,必出问堂上姑安否,寄赠服食甚谨。

    前一年,高氏子死,妹亦病,以乾隆二十四年十一月死,年四十。枚在扬州,闻病奔归,气已绝矣,目犹也,抚之乃瞑。

(选自《小仓山房文集》,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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