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吏治事关国家长治久安。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丞相,秦官,金印紫授,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太尉,秦官,金印紫授,掌武事……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授……掌图籍秘书……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摘自班固《汉书》卷一九《九官公卿表》
材料二:唐太宗把都督、刺史(负责监察各州主要官员和豪强地主及子弟不法行为的官员的名字写在屏风上,并把他们的政绩也写在上面,以便考察任用。刺史由他亲自选拔,县令由五品以上的京城官员推荐,贞观年间(627—649),出现了一大批奉职守法的官吏。
——摘编自中学历史教材
材料三:明代《大明律》规定官吏贪赃枉法处分严重,官吏贪腐铜钱80贯以上处死。如果是执法御史贪腐,加重治罪。对贪赃枉法的官吏“永不叙用”。
——摘编自《朱元璋“重典治吏”与当代反腐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