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黑龙江省鹤岗市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第二次月考试卷
材料一: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第二批1035所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以下简称“传承学校”),我市又有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南郑区城关小学、洋县青年路小学3所学校入选。至此,我市已有5所中小学获“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称号。
在全国中小学开展传承学校创建活动,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参与丰富多彩的美育活动的过程中,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增强文化自信。
第二批传承学校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实现了31个省(区、市)全覆盖,实现了城区、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全覆盖。二是传承项目种类丰富。各地各校依托当地人文环境和历史文化传统,充分发掘传统文化资源,培育传承项目,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传承项目包括戏曲、书法(篆刻)、民族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舞蹈等多种类型,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占比近55%。三是凸显育人特质。传承学校以教育教学为基础,积极探索开发校本课程。以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体验活动。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支撑,采取专兼职教师结合,聘请社会艺术工作者、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进校园开展传承项目教育教学活动。以辐射带动为拓展,既要带动周边学校,又要辐射社区文化建设。以成果展示为助推,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
(摘自2018年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有删改)
材料二:某杂志社进行了一次关于传统文化进校园的调查,部分调查结果如下:
图一:
图二:
教师眼里导致活动开展困难的因素
材料三:
2014年,教育部印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然而,传统文化进校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轰轰烈烈的活动之后,不少学校发现师资缺、涵养浅,碎片化、不系统,兴趣淡、重知识,课时紧、难安排,有活动、不持久,家校分、不整合……成为实践中几乎所有学校都要面对的问题。
弘扬传统文化,学校是主现场,课堂是主阵地,教师是基础。“教师本身的素养、人文价值,学术专业水平和教书育人的精神非常重要。仅从这三个方面来说,我们传统文化教育的师资仍很欠缺。”在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袁济喜看来,教师数量不足、内涵不够使系统的传统文化教育难以展开。
“当前,传统文化进校园以一种嵌入式、掺沙子式的模式开展,是对现有教育体制的有益补充,应该充分肯定这种进步。”在袁济喜看来,当下主要是在现有课程体系中加入一些传统文化的元素等,要与现在的西式教育体系融合还需要一个过程。
(摘自2016年12月17日《中国教育报》,有删节)
材料四:
传统文化进校园更多的是一种熏陶和感染,学生的体会和感悟是最重要的,而学生精神层面要想有大收获,就需要结合文化进校园来总结反思。基础教育是普及教育,也是普惠性教育,校园文化要有活动设计方案,采纳师生中的“金点子”,扩大师生参与度。校园文化活动的目的不是比赛拿奖,少数特长生参加的活动虽然有“看点”,但受众面不广,要提供给更多学生锻炼成长的机会和平台。
从学理上而言,文化有“道”与“术”两个层面。“道”是理念,是文化的内核、本质;“术”是形式、方法。两者同属文化的一部分,而“道”承载的是价值观体系,关乎世道人心。抽去“道”,文化将成为没有生命的空壳。两者孰轻孰重,毋庸赘言。
因此,传统文化进校园不是简单地开展一系列文体活动来“堆积”,不能仅仅停留在活动层面,而要不断挖掘校园文体活动的思想内涵,入心入脑来内化。校园文化其实也是一种和谐文化,师生爱校如家,学生才能爱护校园花草树木,不浪费水电;师生爱校如家,才能生生互爱,尊师爱生。和谐校园的核心是师生关系的和谐。和谐一旦成为一种校园文化,就能激活教育的潜力,成为促进教育教学发展的正能量。
传统文化教育在中小学语文、历史教材中体现最多,如古诗词欣赏、历史典故等。对于传统文化教育存在的“弱势”问题,要整合现有教材,结合师生需求,进行板块式的专题教育,形成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真正实现课程育人。
当前,“互联网+”浪潮如火如荼,要充分利用网络优质资源进行传统文化教育,来弥补师资不足的“短板”。
(摘自2017年12月6日《中国教育报》,有删改)
材料一:
世界卫生组织定义: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的人口比例达到10%,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达到7%以上,即被称为老龄化社会。19世纪后期,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生育率持续下降,老龄化现象在部分国家出现。1851年,法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老龄化国家,此后,瑞典、挪威、英国等一批欧洲国家步入老龄化。20世纪70年代,随着生育率的下降以及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老龄化逐渐向亚洲和美洲的发展中国家扩散,进入21世纪,全球老龄化速度加快。2015年,全球有6.17亿人口年龄在65岁以上;预计到2020年,13个国家将成为“超高龄”国,即20%以上的人口超过65岁。到2050年全球将有16亿老年人,届时将有94个国家的老龄化人口占比超过21%,其中有39个国家的老龄化比例达28%以上。
1982年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第一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通过了《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199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老年人原则》;2002年联合国在马德里召开第二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通过了《老龄化马德里政治宣言》。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政府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积极老龄化观念被纳入各国发展框架。
(摘自《全球老龄化状况及其应对策略》)
材料二:
年份 |
新增出生人口(万人) |
总出生人口(万人) |
总和生育率 |
2017 |
339.9 |
2019.9 |
1.97 |
2018 |
463.8 |
2188.6 |
2.09 |
2019 |
402.8 |
2077.3 |
2.04 |
2020 |
352.8 |
1935.8 |
1.96 |
2021 |
160.2 |
1689.1 |
1.77 |
全面两孩政策使老年人口比例略有下降,而老年人口数量不会有任何差异。到2035年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将会降低0.5个百分点,而到2050年也仅降低1个百分点,全面两孩政策无法缓解我国快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进程。21世界后半叶,中国将处于超稳定和超高的老龄化态势,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高达40%,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35%。从世界经验看,通过生育政策调整以提升生育率进而改变人口结构和老龄化趋势往往很难奏效。应对乃至引领中国的老龄社会,需要在长期发展战略的高度,设计一个综合性的经济、社会、人口政策的框架体系。
(摘自《国际视野下的中国人口老龄化》)
材料三:
1999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比例首次超过10%;2015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22亿,占总人口的16.15%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老年人口突破两亿的国家;预计到2025年,老年人口突破3亿,2033年突破4亿,2053年达到4.87亿,占亚洲老年人口的五分之二,全球的四分之一,我国老年人口规模稳居世界第一。2000年—2005年全球人口老龄化水平从10%提高到22%,同期中国人口老龄化水平从10%提高到34%。中国人口老龄化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失能化、高龄化的趋势在不断加剧,2050年,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将达到1亿,占老年人口总量的22.3%,占世界高龄老年人口的四分之一。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城市和发达地区,留下来的大多是缺乏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农村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不发达地区高于发达地区。与“边富边老”甚至“先富后老”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超前经济发展,“未富先老”,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加严峻。
人口老龄化使得我国人口负担比加重,同时也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带来巨大机遇。老年人口增多,特别是高龄、患病老年人增多,对养老服务设施的需求也不断扩大,并且提出更多方面的要求。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身体较弱,有病的相对较多,对卫生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老年人特殊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特征,产生了不同于其他人口群体的特殊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这预示着在社会总需求中,老年人需求市场将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摘自《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及应对策略》)
材料一:
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等,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个专项附加扣除。此次个税制度改革走出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征收向综合征收转换的关键一步,有助于解决分类征税方式下不同所得项目之间税负不平衡的问题;将大幅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实现从普惠制改革到定点减负的转变。财政部部长刘昆说,个税起征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同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是在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和充分凝聚各方共识的基础上形成的。从公开征求意见到《办法》公布后各方面的反映看,社会各界对《办法》的评价是积极的、正面的,普遍认为专项附加扣除力度之大,超出预期,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减负政策。”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说,财政部将会同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信息系统优化和数据共享工作,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换,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使纳税人能够充分、便捷地享受到扣除政策。
(摘编自《中国经济周刊》《经济日报》)
材料二:
表一: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后不同收入水平的减税情况(单位:元)
月收入 |
年收入 |
调整前年纳税额 |
调整后年纳税额 |
减税额 |
降幅 |
5000 |
60000 |
140 |
0 |
140 |
100% |
10000 |
12000 |
3876 |
1001 |
2875 |
74% |
15000 |
180000 |
12948 |
5484 |
7464 |
58% |
20000 |
240000 |
24120 |
10151 |
13968 |
58% |
50000 |
600000 |
114036 |
88780 |
25256 |
22% |
80000 |
1960000 |
231552 |
205396 |
26156 |
11% |
表二:赡养老人和子女教育扣除情况测算
享有赡养老人扣除的纳税人在人群中的比例(%) |
兄弟姐妹数量(个) |
赡养老人平均扣除款(元/年) |
享有子女教育扣除的纳税人在人群中的比例(%) |
子女教育平均扣除款(元/年) |
|
低收入人群 |
33 |
1.88 |
2783 |
38 |
4500 |
中低收入人群 |
62 |
2.29 |
4486 |
43 |
5172 |
中高收入人群 |
67 |
1.96 |
5463 |
22 |
2595 |
高收入人群 |
72 |
1069 |
6426 |
18 |
2143 |
平均值 |
67 |
1.98 |
5397 |
37 |
4402 |
(摘自田志伟、田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可能的减税成效及完善方向》)
[注]扣除款:指按照《办法》规定从享有该专项扣除政策的纳税人的应税收入中减除的款项。如王某扣除五险一金每月实发工资8000元,减除5000元免税额,其应税收入为3000元,现在其享有子女教育专项扣除每月再扣除2000元,那么这2000元即扣除款。
材料三:
目前一个典型的城市家庭抚养一个小孩的成本每年大约是3万元,考虑到边际成本递减,抚养两个小孩的成本大概为5万元。如果夫妻两人年总收入为25万元,按目前的抵扣方案,养育两孩每年抵扣额为2.4万元,在20%的税率下,这意味着家庭一年只能节省4800元,与年均5万元的养育成本相比微不足道。
(摘自梁建章《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应该按小孩人头抵税》)
材料四:
依据《办法》,夫妻双方只能在负责自己的父母养老时获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若夫妻双方仅有一方具有工作收入,实际上承担着夫妻双方父母共同的养老,但法律却只允许其在缴纳个税时抵扣自己父母的养老费用支出,不允许抵扣对方父母的养老费用支出,这不仅不合理,而且可能引发家庭内部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摘自田志伟、田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可能的减税成效及完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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