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单选题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湖北省名校联盟2019届高三历史3月特供模拟试卷(一)
材料:西汉建立初年,汉文帝、汉景帝重视总结秦朝灭亡教训,认为继续沿用这四种残害肢体的肉刑(黥刑、劓刑、斩左趾、斩右趾),不利于政权的稳固,开始考虑改革肉刑。
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齐太仓令获罪当施黥刑,其小女儿缇萦上书请求将自己没官为奴,并指出肉刑一旦受之,“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汉文帝为缇萦的孝心感动,遂下诏说:“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生不息”,是“不德”,遂下令废除肉刑,着手改革刑制。具体有:“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去发颈部系铁圈服苦役五年)”;“劓刑”改为“笞三百”;“斩左趾”改为“笞五百”;“斩右趾”改为死刑“弃市”。但是这些改革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斩右趾”改为弃市,扩大了死刑范围,以笞代替劓刑、斩左趾,结果受刑者“率多死”。随后,汉景帝在公元前156年和公元前144年又两次下诏减少笞数……使得刑制改革向前迈了一大步。不过此种刑罚制度的弊端在于只留下最上的死刑和底部的笞刑……由此造成对犯罪事实的量刑困难。
——摘编自田琳《西汉初年的刑制改革》
材料:我国的史籍证明:屯田制度肇始于西汉初年的文帝之时。自秦以来,北方的匈奴屡次企图侵入黄河中游广大地区。迄于西汉,这种情况更为严重。然而,西北边塞之地,一片荒原,人迹罕至,以往不曾种植五谷。庞大驻守官兵所需要的大宗粮晌,必须由遥远的中原内地运去。但是,由于交通不便,运输极其困难。西汉自高祖以后,土地兼并日趋剧烈,农民变成“游食之民”四处游荡,危及汉朝统治。对此,晃错上书“徙民实边”,主张招募流民,“赐高爵,复其家”,遣往边地屯垦。西汉的屯田,包括民屯与军屯两种形式。民屯在中央由大司农管辖。在边郡屯区则由农都尉直接主管。军屯按军事编制进行管理。管理军屯事务之官,也统称为“田官”。包括“使者校尉”、“屯田校尉”、“戊巳校尉”、“校尉将军”、“校尉”等。民屯征收屯租。屯田民按分成制,将其收获物的一半缴纳给官府。军屯不征收屯租。屯田卒从事垦殖纯粹是一种徭役劳动,他们及其家属生产的收获物全部归所属军队所有。西汉一代,屯田制度效果十分显著,自文帝“募民徙塞下”首置民屯,武帝“置田官吏卒”始设军屯以后,历朝一直沿袭屯田之制。
——杨寿川《西汉屯田制度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材料一嬴政建立统一国家后,把战国时期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中央集权制度加以系统化、完善化,并推行于全国。这一制度主要有三个环节构成。一是建立国家元首制度,称“皇帝”:二是成立中央政府机构,以协助皇帝领导全国军政事务;三是建立地方行政制度。此制的实行开创了此后两千多年历代王朝统治的基本模式。
——摘编自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
材料二西汉初年的王,势力很大。王国官吏,除丞相外,都由王未任免,王国的封地,多者一百多城,少者有三四十城,汉初七个异姓王封地的总面积,比朝廷直辖的还要多……汉武帝实际上贯彻了当年贯谊的建议,规定诸王死后,除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外,诸王子分割原来封地为列侯。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简明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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