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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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云南省2019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仿真卷(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小日子里生长与飘零

程耀恺

    ①董桥偶于市,上得到一枚闲章,材质也许不敢恭维,印文却是绝妙好辞:“我是个村郎,只合守篷窗、茅屋、梅花帐。”这十五个字,印在纸上,无论怎么读,感觉都是一首诗,而诗眼就在“只合”二字,上,这个村郎,肚子里肯定贮了些墨水,却不想“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你若以为他是一个胸无大志、不求上进的人,那就大错特错了。篷窗、茅屋、梅花帐,是他的选择。

    ②我也是个村郎,因为时代发生了骤变,“篷窗、茅屋、梅花帐”像云彩一样飘逝了,我够不着了。这时候,城市吸纳了我,没办法,我只有在城市里过日子。城里的日子,有采采流水的好日子,有蓬蓬远春的美日子,有举步维艰的难日子,有平淡无奇的小日子,也有鲜花着锦的大日子。在这当中,我偏偏选择了小日子,我只适合过小日子。

    ③别看这小日子,就是“白菜豆腐保平安”,没这么简单。过小日子,还有不管风吹浪打,自有风景可看的一面;过小日子,还有在你不想走的路上来来往往,在你不想待的地方安家落户,与你不相识的人同舟共济的一面。说到底,过小日子的真谛,就是不拘酸甜苦辣,自然而然地生活。

    ④诚如托尔斯泰所言,各家各有各的幸福与不幸,小日子从来就不是千篇一律。至于我的小日子,说得好听点,就是锅碗瓢勺交响曲;说得直白些,便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只不过,因为我粗识几个字,在开门七件事之外,我也买些书籍与刊物,这样一来,烹文煮字也就和我的小日子水乳交融在了一起。

    ⑤过小日子,当然要精打细算了,但绝不仅仅是精打细算。有朋自远方来,曾经共患难,而今相去三干里,相隔三十年,最难风雨故人来,开茅台,泡龙井,倾其所有款待,也在所不惜。又譬如,买一件羊毛衫,通常要问问价,说不定还要货比三家。若是添置电脑、数码相机之类,那就只在贵的里挑,拒绝便宜货。花钱的事,正如女人的面霜,往脸上抹不心疼,但绝对不会往身上抹。总而言之,铢积寸累,是小日子的本色;一掷千金,是小日子的彩色。如此说来,小日子不是富,小日子也不是穷,贫困与富有,在小日子里,是没有重量、没有颜色的词儿。小日子好比量体裁衣,无所谓峨冠博带,称心如意才是根本。

    ⑥像我这样过着小日子的人,没有一个不是生活在两重世界里的人。八小时之内,我是必然王国里的臣民,只知道为生存而生存;八小时之外,我是自由王国里的臣民,可以为看云而看云。我当臣民的时候,就听天由命;我当百姓的时候,就笑骂由心。我知道,一个人活着,就得忍耐我们必须忍耐的,也要创造我们必须创造的。幸亏还懂得这一点点小道理,才不致被两重世界撕裂开来,依旧是个完整的过小日子的人。

    ⑦有一阵子,我在广州的一家公司做事。公司为房地产商做策划销售,我们就让甲方打广告,说什么“高官不如高薪,高薪不如高寿,高寿不如高兴---买某某花园,就是买高兴!”我做策划做得久了,卖房子卖得多了,就明白买房子这件事,不见得有多少高兴,有点高兴,终归也要被折腾成落花流水。后来我退出了江湖,回到老房子里,回到小日子里,我下了决心,固守我的老巢,我深知小日子经不起折腾。小日子就像一只提水的木桶,外边至少要有一道箍儿箍着,才不致散板,不折腾就是小日子的箍儿,有了这道箍儿,小日子就能循序渐进,就能风平浪静。

    ⑧跨过了青年的混乱,越过了中年的不安,迈过了老年的苍凉,我的人生,就在小日子里生长与飘零,如同一片树叶,在森林里生长与飘零。

(选自《思维与智慧》)

(1)、文章第①段写董桥的一枚闲章有什么作用?
(2)、结合上下文,理解划线句的含意。

①花钱的事,正如女人的面霜,往脸上抹不心疼,但绝对不会往身上抹。

②一个人活着,就得忍耐我们必须忍耐的,也要创造我们必须创造的。

(3)、文章第⑦段,作者为什么要特別提到在广州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的经历?
(4)、赏析文章的结尾。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女织

王开岭

    华夏先民的栖息史,五千年的村野炊姻,就这么飘飘袅袅,在“锄禾日当午”的挥汗和“唧唧复唧唧”的织声中,走到了二十世纪。

    恐怕谁也没想到,突然,它像滴空了水的滿钟一样,停了。城市,彻底步入男不耕女不织的“大脱产”时代。乡村,耕虽依旧,织却消匿。对“女织”的蒸发,我略感惋惜。抛开古织,说个我们熟悉的情景吧——

    记得年少时,中国女人的怀里都有一团毛线,须臾不离,像抱着婴儿。当一位女性在为恋人、丈夫、孩子织一件毛衣、围巾或袜子时,她用手指和棒针、用密密麻麻的经纬和几个月聚精会神一一所完成的仅仅是一件什物吗?当然不,这更像一场无声的抒情。她用温婉和柔韧,用细腻和漫长,用遐想和劳累,实现了一桩女性独有的心愿。每一针、每一环,都是一记笔划、一个字母,她把所有心思都织了进去,融入这件最贴身的东西里去了。这比花要美,比甜言蜜语动听,比珠宝首饰贵重。

    那是个不嫌“慢”的时代。那是个用手工抒情的时代。那个时代的女人,都会留下一枚标志食指和中指的上部略显糙厚。她们是美丽聪慧的女人,多情而勤奋的女人,懂得“织”的元素和成分,懂得“亲手”的含义,懂得用“繁琐”“辛苦”构造一件贴身之物意味着什么。她们享受这个过程,感动别人,也感动自己。

    一梭一缕一寸痴,丝丝编就阳春意。织的背后,你总隐约看到那个字:情。无论春染梢头的豆蔻、贤妻良母的人妇,还是离愁黯景的痴妾、发婚姻牢骚的怨女,手中都有一情感道具:飞梭、织机或绣针。

    在《孔雀东南飞》中,有一段自白:“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为君妇。”这是一个普通少女的成长简历和才艺档案。香、织、裁、缝、绣一一乃天下女子的技能必修课。即便家境再优渥,凤娇名媛,顶多免去蚕纺之苦,纤秀之灵则不可少。换言之,即削弱体力劳动,深化脑力劳动。我不以为此乃封建糟粕或性别压迫,我觉得这是人生美学,乃女性的主动选择和天赋所赐。织的衣、纳的祙、绣的巾,可浸的是情、是意,是对生活的憧憬和幸福感。密密麻麻的线脚、纤巧灵盈的游走,织就的是女子的美和美德。

    我一直觉得,女子一生总该织点什么,否则有遗憾。不为别的,就因她是妻子、是母亲,一个男人、一个孩子,身上若无一件由家中女性亲手完成的衣物,至少逊了一份温馨。对敏感的体质来说,灵魂会觉微凉罢。过去常用一词夸赞女子:心灵手巧。现代女性心灵绰余,手却未必巧了。

    逢搬家或整理橱柜,总会翻出几件旧时的毛衣,皆母亲所为。虽穿的机会少,可总舍不得扔。我知道,这些东西再难复制了。母亲很聪明,儿时总变着花样给我们兄弟添毛衣,每年的流行款和图案,只要大街上有,她瞅几眼就会了。母亲这辈子织了多少件衣物?数不清,至少上百件吧。几年前,春节回家,母亲说,这是她最后一件线活了,留给孙子们。第二年春节,母亲却还在织,她说再织几件。

    另一个母织的故事,曾让我泪流满面,也是促我动笔的动力之一。吉林白山一位家境贫寒、以烙煎饼为生的母亲,得知自己患绝症后,15个月里与死神赛跑,终于为9岁儿子织完了25岁前需要的所有毛裤。也许,这位母亲想的是,等儿子25岁时,就能穿上另一个女人织的衣物了吧?

只是她的这个美好的“织愿”能实现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奶奶的玉簪子

王秋珍

    奶奶的玉簪子不见了!

    那个玉簪子,是当年奶奶的爸爸送给妈妈的定情信物,奶奶一直视之如命。每天早上,奶奶再忙都会把发髻梳得一丝不乱。玉簪子被奶奶摸得日益剔透,散发着温润的光。它安安稳稳地插在奶奶的发髻上,就像奶奶平静的生活。

    丢了玉簪子,就是丢了奶奶的命。

    奶奶终日愁眉紧锁。

    爷爷帮奶奶找了这头翻了那头。“咱们眼睛花了记性差了,还是叫儿子找吧。小时候,他找东西可机灵了。”奶奶茫然而凄切的眼神,让爷爷心痛。爷爷想不出别的法子,就几次三番地给父亲打电话。

    三年不回家的父亲回家了。

    见到父亲,奶奶的眼泪唰地下来了。父亲宽慰道:“妈,玉簪子会找回来的。”

    奶奶拉住父亲的手,就像拉住了救命稻草。奶奶的眼神一遍遍地抚摸父亲,生怕他会长了翅膀飞走。父亲让奶奶好好回忆,回忆玉簪子丢之前,自己去过哪些地方。

    父亲跟着奶奶来到了田野。

    田垄上,奶奶种的扁豆开花了,它们仰着小鸟一样的嘴巴,好像在和奶奶说话。奶奶轻轻地碰了碰它们的小脑袋说:“两天不见,又长大了。”父亲蹲下身,拨弄起扁豆。也许奶奶和扁豆聊天的时候,玉簪子掉了下来。奶奶看着父亲的侧影说:“小时候,你不爱吃扁豆,却爱画扁豆花。我就买了个大花盆,把扁豆种在家门口。”父亲哦了一声,直起身来,看着扁豆花,似乎想起了久远的时光。

    走进菜地,一畦畦的菜好热闹呀。它们被奶奶伺候得像她的发髻一样,整整齐齐,乖巧听话。奶奶带父亲来到空心菜前。奶奶问:“还记得那个空心菜的故事吗?”父亲站在陌生的土地上,拨弄着和他生分的空心菜说:“记得记得。狐狸精妲己在纣王面前进谗言,要宰相比干挖心表忠诚。比干临死前,姜子牙给了他一道符,教他挖心后,将符贴于胸口,立即策马飞奔,不要回头,即使无心也不会死。比干照做了,没想到中途遇到一个妇人,在叫卖空心菜。比干好奇地一回头,立刻摔下马死了。”

    奶奶点了点头,说:“小时候,你最爱看小人书。”奶奶老了,也许,她只想陷进回忆,徜徉老时光了。

    奶奶又带着父亲来到了老房子。老房子并不住人,但奶奶还是经常要去走走。二楼放着奶奶的织布机。这些年,奶奶并不用它了,可她还是经常要上去擦拭一番。父亲埋头细细地查找,织布机的上上下下、角角落落都不能放过。奶奶在一边絮絮叨叨:“咱们东阳的土布很有名,你以前盖的荷花被就是我在这儿织的。”父亲不由得感叹道:“想不到一晃就这么多年了。”

    在织布机边上,父亲发现了一个樟木箱子。箱子一尘不染,铜环上还泛着光,显然是有人经常要打开它。玉簪子会不会遗落在里边?父亲打开了樟木箱,他的眼睛突然定住了。

    他看到了什么?

    一只已经缺脚的弹弓、一个早已褪色的风车、一叠发黄的小人书……还有涂鸦着很多扁豆花的画。

    奶奶正要开口,父亲抢了先:“就是用这把弹弓,我打破了人家的玻璃。是您带我登门道歉,还给人家装上了新玻璃。这个风车,是有一次赶会场时看见的,我很喜欢,您就省下了自己的午餐钱……”父亲说着说着,眼睛有些发涩了。

    父亲闭了闭眼睛,稳了稳情绪,继续翻找。

    他的眼睛又一次定住了。他看到了什么?

    一只玉簪子!

    一只剔透的玉簪子!

    奶奶的玉簪子就这样被父亲找到了。奶奶的精气神全回来了。

    如今,当奶奶和我讲起这个故事,我总是问:玉簪子怎么会掉到樟木箱子里?为什么以前总也找不到?

    奶奶总是笑而不语。这时,在一旁的父亲总是挠了挠头皮。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10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狼牙(节选)

刘猛

    何志军坐在床上看着人越来越少的宿舍。雷克明和一中队的副中队长小赵去和北京来的组织部门谈话了,剩下的人大多数也都回原来的单位了。A军区侦察大队将从此成为战史中不为人知的角落里的那么一个自然段甚至就那么一句话了。

    雷克明和小赵回来就收拾东西。何志军看着他们出去,宿舍又没人了,自己真的成了光杆儿大队长了。他苦笑,站起身看着外面操练的防化团战士。没有了参战老兵们的压力,防化团的战士们生龙活虎。连参加过战争的人都没有了,那场战争的最后一点儿痕迹也从何志军眼前消失了。

    真的从此消失了吗?何志军心中感到一阵悲凉,翻身拿起脸盆和洗漱用具去水房冲澡。哗啦啦,一盆凉水浇下,让他清醒很多,看着镜子里面自己健壮却伤痕累累的上身。伤疤是军人的勋章,每一道伤疤都是一枚勋章,一个铁与血的故事。这些故事真的成为了往事,一个月的集训生活已经让他习惯了和平环境的军营。但他猛然醒过来——自己虽然下了战场,但还是一名军人!他匆匆擦干净自己,跑回去穿上常服、戴上帽子、扎起腰带——他要出操,一个人出操——只要有他一个人在,侦察大队就没有消失!

    这个信念让已经不年轻的他热血沸腾,他咚咚跑到操场上。防化团的官兵诧异地看着这个黑脸中校,他以极其标准的姿势跑步到一片开阔的位置上。他喘着粗气,不是因为疲惫而是因为激动,一种久违的激动,从战场上下来,他再也没有这样激动过。

    “中国人民解放军A军区狼牙侦察大队现在开始点名——”他自己高喊,用浑厚的嗓子高喊。防化团的官兵都停止了训练,看着这个从战场上下来的战斗英雄。何志军这个名字,他们并不陌生,军报和军区《战歌报》都曾长篇报道过他和他的那支传奇侦察队的故事。这个被敌人敬畏地称之为“狼牙”的侦察兵英雄,是他们这些年轻军人的偶像。

    “何志军!”他喊着自己的名字,然后高声喊,“到!”然后就安静了,大家都在看他。何志军心中的情绪是复杂的。忽然,一个声音从后面低低地传出来:“大队长,还有我。”何志军回头,看见了扎着武装带的陈勇。他很惊讶:“你还没走?”

    “我今天晚上搭车回夜老虎团。看见您出操,我就赶紧过来了。我没迟到吧?”陈勇说。何志军点头:“没有!没有迟到,你是个好兵!”陈勇立正高喊:“是,请大队长指示!”

    “陈勇,你自编的少林军体拳,还记不记得?!”何志军高声问。

    “记得!”陈勇高喊。何志军厉声说:“给我打一套!”“是!”陈勇摘下军帽放在一边,走回原位站好姿势。众目睽睽之下,他高喊一声,起手——腿踢正面、拳扫背面、啪地侧倒。随即拳脚如同旋风一般,一个人的杀声也是震天,周围的防化团官兵都看得眼花缭乱,心中暗自惊叹这帮侦察兵确实不简单。陈勇在空中一个分腿飞踹倒地后,鲤鱼打挺起来又是一个组合拳,最后一记弹腿正蹬才慢慢收势。他的额头流着汗,慢慢收好腿归置军姿。官兵们都看傻了,何志军却有一种悲凉的骄傲。

    “是坚守,还是抗议?”

    何志军立即向后转,麻利敬礼:“首长好!”

    副司令脸上是耐人寻味的微笑:“稍息。”

    “是!”何志军转身,“稍息!”

    陈勇稍息,胸部还在起伏。

    副司令看着何志军,笑着说道:“出操给所有能看见的人,告诉他们,你的侦察大队没有消失,对吧?”何志军高喊:“报告首长!不是!我出操,是因为我还是个军人!”

    副司令点点头:“那就是坚守了?”何志军说:“是!坚守一个军人的信念!”

    “给你两个选择。”副司令笑了笑,说,“第一,在军区机关给我当参谋;第二,在军区情报部继续当参谋。”

    “我想下去带兵。”何志军苦着脸:“副司令,我不想再在机关里待了。”但副司令根本不搭理他这套:“想跑可没那么容易——我说了两个选择。”

    “没别的了?”何志军看着副司令的脸,知道没选择以后说,“那我还是回军区情报部。”

    副司令看着他说:“做好被搁置的准备,你会成为搁置在仓库的一门重型火炮。在没有战争的时期,你就要一直被这么搁置着。”何志军回味着副司令的话,脸上浮现出一丝苦笑。

(有删改)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各题。

影子

(波兰)普鲁斯

    天上的阳光渐渐熄灭了,地面的薄暮慢慢升起来。薄暮——这是夜大军的前哨。这支凶猛的夜大军自古以来就和白日永恒地厮杀着:它总是朝败暮胜、主宰着从日落到日出之间的宇宙,一到白天就全线溃退,躲在隐蔽的地方窥伺着。

    它躲在深山峡谷里,城市地窖中,森林密丛间,阴沉的湖泊深处;它隐身在原始的地下岩洞,矿井和深沟,屋角和墙窟。它慢慢地布开,悄悄地扩散,终于充满各个幽暗的角落。它潜伏在树皮的裂缝里,衣裙的褶皱间,躺在最细的砂粒下面,缠在最薄的蛛网中,伺机出动。虽然从一个地方把它赶走,那也只不过是暂时的退让,它仍然要选择良宵,重整旗鼓,卷土重来,还要努力夺取新阵地,最后吞没整个世界。

    当夕阳西坠的时候,夜大军的前哨——薄暮便悄悄地、小心翼翼地从各个隐蔽的地方一队队地开出来,布满房子、走廊、门厅和光线微弱的楼梯;从橱柜和椅子背后涌到房间中央,包围帷幔;从明瓦和窗口冲上大街,不声不响地袭击墙壁和屋顶,占领制高点,在那里耐心地等待着空中片片彩云进入黑色的纱帐。

    过了一会儿,黑暗突然发起全面攻势,从地面直升云天。野兽躲进洞穴,行人各自回屋;生活就像无水的草木,蔫枯凋萎,奄奄一息;景物的颜色和轮廓一齐隐入黑暗之中,什么也看不见了。

    这时,在华沙的空旷的街道上出现一个奇怪的人形,头上举着小小的火种。他好像专为驱赶黑暗而来,沿着人行道飞速奔跑着,一见路灯,便停了下来,点亮欢悦的灯火,然后就像影子一样消失了。

    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论是百花盛开、风和日丽的阳春,还是雷雨交加的七月炎夏;不论是狂风呼啸、尘雾茫茫的深秋,还是雪飘万里的严冬,——只要黄昏降临人间,他就跑遍大街小巷,举着火种,点亮灯光,尔后就像影子那样,一晃不见了。

    你从哪儿来?是何处人氏?你为什么这样自隐,使人们看不见你的容貌,也听不到你的声音?你有妻室和母亲吗?他们是否在时时等待你的归来?你有儿女吗?他们是否常常倚门相待,当你把小小的火种放到房角以后,就用力爬上你的膝头、搂住你的脖子?你有没有一个可以共同欢笑、共同悲伤的朋友?你有没有一个哪怕是仅仅可供聊天的相识?你总该有一个栖身之处吧?你总该有个留给人家称呼的名字吧?你总该具备人们共有的需求和感情吧?难道你真是一个无声的看不清的幽灵,只在薄暮朦胧中走出来,点亮灯火,尔后就像影子一样隐去?

    有人对我说,确有这么一个人,并把他的住址告诉了我。我找到那所房子。询问扫院人。“有一个点灯人住在这儿吗?”

    “有。”

    “他的房间在哪儿?”

    “喏,就是那间小屋。”

    门好像已经上锁。我向窗洞里一望:只有靠墙铺着一张小床,床边有一根长杆子挑着一盏小灯笼——火种。点灯人不在家里。

    “请简单告诉我,他是个什么样子?”

    “谁晓得他长得啥模样!”扫院人一面回答一面耸耸肩。“我自己也没能好生看个清楚哩!”他补充说,“他白天从来不蹲在家里。”

    半年后我第二次拜访他。

    “喂,点灯人今天在家吗?”

    “唉——唉!”扫院人一声长叹说,“不在,永远不在了!他昨天已经入土。他死了。”

    扫院人默然沉思。

    我打听一些细节以后,就赶到墓地去。

    “看墓人,我想打听一下,昨天下葬了一个点灯人,他的坟在哪儿?”

    “点灯人?”他重复一遍,“谁知他埋在哪块土里!昨天一共来了三十位‘游客’。”

    “不过,他睡得准是白皮棺材。”

    “睡白皮棺材的‘游客’也来了十六个呢!”

    我到底没能看见他的脸,也没弄清他的姓名,甚至连埋他的一抔黄土也没能找到。他死后给人留下和生前一样的印象:只有在黄昏后才能看见的、一个无声的、不露真相的、像影子一样的人形。

    在人生的黄昏时,一代不幸的人在摸索徘徊:一些人在斗争中死去;一些人坠入深渊;种种机缘、希望和仇恨冲击着那些被偏见束缚着的人;在那黑暗泥泞的道路上同样也走着那些给人点亮灯火的人。每一个头上举着火种的人,每一个在自己的旅途上点燃光明的人,尽管没有人承认他的价值,但他总是默默地生活着、劳动着,然后像影子一样消失。

阅读下而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缙云的古风

鲍尔吉·原野

    ①在缙云,我喜欢仰面看天空的云。这里多山,朵朵白云围绕山峰,缠绵不走。虽然我知道缙云的地名不关云的事,它是轩辕黄帝的号。史记记载,黄帝又曰缙云氏。当年黄帝氏族从西北高原迁移到古越族聚集的浙江中部,建立了以缙云为名的方国。唐武周时代,即公元696年,县名改为缙云。但是地名有云,来客难免要往天空张望。这几天雨歇,天上一派好云。白云似城垣,如马队,浩浩荡荡地川流而过。它们在地上的随从则是迂回奔走的好溪。好溪也是一个好名字,在江河前面直接加一个好字,恐怕只有缙云。水利万物而莫争,当然好。

    ②前面说黄帝在这里建立了缙云国,是传说。而史书记载,三国时期,公元239年,缙云人在海拔1200多米的古方山上修建了一口方塘,即水库,距今已有1700多年,是浙江最早的山区水利工程。你没法想象,在那么高的地方,人们穿过陡峭的山路去修一个水库。

    ③缙云人崇拜山,当地方言把山称作山娘,他们把崇山峻岭看做母亲。乡间秋收,农民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祭山娘。筑路造屋,开工之前也要祭山娘。缙云人认为,山上的鸟兽草木是山娘的子孙,土地是山娘的皮肉,不得随意毁伤。这真是可爱的传统,用现在的话说叫做环保,实为共生。在这里,哪家人屋里如果爬进了蛇,当地人不会把蛇打死,而要点上熏香把它熏跑。缙云人上山垦田,人站高处,锄头放在下面,由下往上挖;而不能对着山头举起锄头,以兹表达对于山娘乃至大地的崇敬。

    ④说到缙云的山,自然要说鼎湖峰。传说轩辕黄帝当年来此地,相中的就是这座鼎湖峰,于是定居于此,并把这座山命名为缙云山,也就是黄帝山。黄帝在鼎湖峰顶上铸鼎炼丹,最后驾龙升天去也。之后,缙云成为古时江南祭祀轩辕黄帝的中心。

    ⑤鼎湖峰拔地而起,上下同圆。它固然是一座山,但把它叫做石柱更合宜。在苍翠的山峦之中,在好溪的喧哗声里,突兀而立的鼎湖峰引人遐想。我第一眼看到鼎湖峰,便觉人类的渺小,只能站在地面上仰之望之,如果环绕此峰观察一下该有多好。再一想,飞鸟幸福啊,它们可以围着鼎湖峰飞无数圈,累了在上面栖息。

    ⑥期望环峰飞翔的人,不光我一个。宋代诗人柳绅初到缙云时,惊叹于鼎湖峰的雄奇,留下一首诗:“独出诸峰表,周围百丈圆。千寻雄镇地,万仞上摩天。湖浪动星际,莲花生日边。终当驾云鹤,绝顶会群仙。”他想象自己骑着云中的仙鹤,到达鼎湖峰绝顶,去拜会群仙。中国山水诗鼻祖谢灵运,也曾为鼎湖峰所倾倒。南朝宋永初三年,谢灵运出任永嘉太守。他赴任路上经过缙云,改乘竹筏,走好溪水路。他在《归途赋》中叹曰:“漾百里之清潭,见千仞之孤石。历古今而常在,经盛衰而不易。”在《游名山志》中,谢灵运再度写到鼎湖峰“缙云山孤石干云,可高三百丈,黄帝炼丹于此”。好风景经过谢灵运的夸赞,传播士林,咏叹缙云的诗篇越来越多。李白在长诗《送王屋山人魏万还王屋》的开篇写道“缙云川谷难,石门最可观。瀑布挂北斗,莫穷此水端”。神往鼎湖峰的大诗人还有白居易。唐长庆二年,出任杭州刺史的白居易来缙云一游。他听说鼎湖峰顶有黄帝置鼎而塌陷形成的湖,湖上生莲。他想,倘若劲风吹过,峰顶的湖水会不会随风而落,形成高天散雨的奇观呢?白居易为此留下一首诗:“黄帝旌旗去不回,片云孤石独崔嵬。有时风激鼎湖浪,散作晴天雨点来。”我做不出这样的好诗,但比古贤幸运的是可以坐缆车观望鼎湖峰。缆车在山峰后方,一路攀升到山顶,可窥见鼎湖峰顶全貌。放眼望去,几近梦幻。

    ⑦鼎湖峰边上的苍龙峡口,东晋时即建有祭祀黄帝的缙云堂,它是有史记载以来江南最早祭祀黄帝的建筑。唐乾元间,经缙云县第一任太守李阳冰奏准,缙云堂改名黄帝祠宇,李阳冰题写篆额。李阳冰的篆书与李斯并称“小篆二李”。这些年,逢清明节与重阳节,当地都要举办规模宏大的祭祀。重阳节由地方政府主持公祭,清明节则是民祭黄帝的节日。

    ⑧我喜欢考究方言,尽管并没有语言学的基础。我十分崇拜被称为中国现代语言学之父的赵元任,他同时又是音乐家与作家。他写的自述,让人百读不厌。赵元任通33种汉语方言,可以用口技的方法,模仿一个人从北京出发,周游全国,从东北返回的经历,用各地方言表述那里的风土人情与特产。方言实为历史的活化石。我跟缙云人聊天,发现这里的方言遗存着明清之前的古语,或许还有古越国的语言。比如他们把“人”称之为“丁”,一如汉代的称呼。小伙子,他们称“后生丁”。“大丁”指成年人,“老髯丁”是老人。称“女孩子”为“婉转尼”,过门的新媳妇叫“新妇”,与《陌上桑》的称谓一样。唐宋时期的词语也保留在当地农民的言谈中。“走过去”这句话,当地人发音“往过克”。“去”的读音为“克”,这是明代以前的发音。明清之后的汉语,名词后面爱加“子”字,比如桌子,椅子。而缙云只叫桌、椅,不加“子”,保留明代以前的读法。从他们语言的古朴,想到缙云的百姓把山称之为山娘,认为鼎湖峰是黄帝炼丹的道场;而他们的语言中又保留着好多古音,这就是文化,文化应该源远流长,有山水和人的血脉气息。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9年07月06日第11版)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肩膀

王愿坚

西天,一抹晚霞正在消退:远处丘陵的后面,淡淡的雾气慢慢地升腾起来。通信员小秦望着前面茫茫的草地,皱起了眉头。现在,整个草地空荡荡的,看不见火光,听不见人声,他摸着肩上的扁担,愁烦地想:“要不是它,也许早就赶上队伍了。”他轻轻地叹了口气,把扁担换了个肩,又吃力地向前走去。这副担子,是两个钟头以前落到他的肩上的。

还是刚过正午不久,一阵突如其来的暴风雨,让他在离队处理伤口返回时走错了方向。当他顶风冒雨在烂泥里奔跑的时候,猛地撞到了这副担子上。这是两个不大的木箱,被棕绳紧紧地捆在一根小竹扁担上,里面装着不多的药品、纱布和几件医疗器械。就在担子前一米多远的泥塘里,它的主人——一位中年红军战士牺牲了。小秦摘下他那顶小小的八角军帽,默默地注视着这位没走完长征道路的烈士,含着眼泪,挑起了这副担子。

起初,这一切是那么简单:担子,是战友留下的革命财产,必须挑上它。因此,他满怀信心地相信:他一定能挑着它赶上队伍,走到宿营地。但是,当他走了两个小时以后发现,坚持下去越来越困难了。再加上寒冷和饥饿一齐袭来,他头晕得天旋地转,浑身一点儿劲也没有了。

就在这时,他脚下被草根一绊,猛然摔倒了。他歪坐在地上,望着在眼前晃动的水草、矮树和那对木箱,心想:“不行了,我是挑不动啦!就在这里歇一会儿。只一会儿……不要紧的,反正后面还有部队,反正……”这么一想,他觉得浑身的骨头架子都散了,那抓着扁担的手一松,倒了下去。

朦胧间,听见有人在说话。小秦用力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正在一个人的怀里躺着呢。他仰脸望去,只见这位同志已经不年轻了。一张饱经风霜的脸,宽阔的额角上刻着几条深深的纹路。尤其吸引他的,是那两道平直的一字眉下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醒了!”那同志微微一笑,那双眼睛更温和、更慈祥了。他向旁边的战士问道:“做好了没有?”

“好了,”一个背着驳壳枪的战士端着一个小搪瓷碗走过来。

那位老同志接过碗,放在嘴边试了试,又轻轻地吹了吹,然后慢慢送到小秦嘴边。碗里,是加上青稞面粉煮的野菜汤。小秦吃着却是那样香甜。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那位老同志亲切地问道:“小鬼,你怎么掉队啦?”小秦吃着菜汤,简要地把事情的经过说了说。

“对,那是一个好战士啊!”老同志深情地点了点头,“小鬼,你也是个好同志。看!你接过来,又把它挑了那么远。”得到了老同志的夸奖,小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可是,”老同志亲切地摸着小秦的臂膀,又问了,“你为什么不继续往前走了呢?”

“我,我想歇歇。”小秦坦白地说。

“噢,想歇歇?”老同志指了指木箱,“那么,这东西怎么办呢?”

“这……”小秦觉出自己有什么地方不对了,他嗫嚅着说,“我一点儿劲也没有了……”

“不!”老同志收敛了笑容,慢慢地摇了摇头,“你有劲,知道吗?你有很多很多的劲。”

小秦不解地望着这位老同志。老同志没再说什么,他把小秦扶着站起来,然后拿出了一架望远镜。老同志把望远镜拿在手里,调整了一下距离,然后递给了他。

小秦把镜子举在眼前,向着部队前进的方向望去。草地顿时变得清晰起来,就在夜幕,垂下的天际,现出了点点火光。他高兴地跳着叫起来:“篝火!”

“对,那里就是今天的目的地。”老同志把一只大手搭在小秦肩头上,轻声地说,“篝火后边是什么地方呢?”

小秦仔细地看了半天,摇了摇头:“我看不见了。”

“看不见吗?”老同志笑了,“那里,是草地的边边。再往前,是陕北革命根据地——那里,就是我们明天、后天的目标。”

“陕北?”

“对,陕北!”老同志深情地重复了一句,“党中央带着红一方面军,去年就到了那里。现在,毛主席正等着你,等着我,等着我们大家呢!”他那双搭在小秦肩头上的大手按得更重了,“在那里,有好多好多事情正等着我们去做啊!”

小秦觉得这些话,像只看不见的大手,在推着他,拉着他,向一个新的天地前进,他放下望远镜,激动地望着这位老同志。

“小鬼,要鼓起劲来,继续前进!要知道,将来,革命的将来,属于你们,也依靠着你们哪!”

话,一下子钻进了这个小红军战士的心,引起了他深沉的思索。

就在他想着的工夫,同志们已经收拾好行装,准备上路了。那位老同志弯腰抄起扁担,放到自己的肩上。他挑着担子,迈开大步在队伍前头走着,那魁梧的身躯和宽阔的肩膀那么结实,那么健壮。仿佛就靠这个坚强的人的带动,整个队伍才走向前去。

这时候,一个干部模样的人迎面跑过来,向那位老同志敬了个礼,又朝小秦这边跑来。

小秦不禁向干部问道:“前头那个挑担子的同志是谁呀?”

“嘿,你这小鬼!”干部笑了,“那是我们的朱总司令啊!”

“啊,是他?!”小秦怔住了。他连忙拔腿向前跑去,紧紧地抓住了扁担。

“我说你有劲嘛!”朱总司令爱怜地摸了摸小秦的肩膀,把扁担搁上去,“好,挑着吧!肩膀,挑重担子的肩膀,就是在前进的路上磨出来的!”

小秦挑着担子,望着朱总司令那健壮的背影,踏着前边的脚印,大步走着。就在这时,他明白了:这副担子本来就是属于他的。现在是他的,将来也是他的。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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