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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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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云南省昭通市云天化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绣朵花儿当补丁

张金凤

    “补丁”是个旧词,已逐渐遥远,也许有一天会从词典中走失。打补丁在女红冷落的年代几乎成了行为艺术。但拿不起针线的女子,老一辈人是鄙视的。我有幸学会针线活,这得益于母亲的教导。

    我有一个精巧的针线笸箩,是陪嫁的物品。针线笸箩是母亲亲手糊制的。纸糊的针线笸箩像个圆形的小箱笼,顶上还带着盖子,内里朴实的笸箩外层用彩色蜡花纸装饰。针线笸箩里有母亲精心准备的嫁妆:一把锋利的剪刀,一捆花花绿绿的彩线,大小不同的银针、顶针、针锥,小巧的粉布袋,还有一些花花绿绿的崭新布片儿。母亲说,现在很少动手做衣裳,但居家过日子,你用得着这个。

    陪嫁针线笸箩是我家乡的风俗,针线笸箩代表了女红,裁裁剪剪,缝缝补补。可是商品时代,改个裤脚儿都有专门作坊,针线笸箩似乎只是母亲传承风俗的心意而已。

    结婚初期,我把针线笸箩作为古董收藏,不久,诚心实意地把它从衣柜深处请出来。先生的衣服纽扣松了,急忙找出针线笸箩,将那松动的和未松动的扣子,逐一牢牢固定;过了不久,我有件衬衣的纽扣“不辞而别”,幸亏及时发现遗落在地上的它,于是赶紧拿针线“规劝”一番。

    此后的日子里,我就端着针线笸箩开始一个家庭妇女缝缝补补的生活。结婚时的床单是喜庆的凤凰牡丹图,洗出破洞后我也不愿意丢弃,于是寻找花色和质地相近的布片,用细密的针脚给它疲惫的腰身加上武装带。带补丁的床单,就像我们的婚姻一样,不可能持续新婚的新鲜甜蜜,难免在柴米油盐和烟熏火燎中生出磕磕绊绊,出现一个个隐约的窟窿。但怎么能轻言放弃呢?我们需要以无比虔诚的心穿针引线,用细密的情感和针脚,缝补它的裂痕和伤口。

    结婚已经二十多年,母亲已离世十余年,但是针线笸箩一直陪伴着我,我越来越珍惜它。

    小小的针线笸箩里面蕴含着生活真谛和母亲的祝福。那一小布袋大小不同的扣子是生活的备胎,有些东西,丢了是找不回来的,你必须另外挑选哪怕逊色一点的及时补上去,就算花色不相同,也可弥补残缺。人生哪有那么完美,残缺了,生活就风侵雨蚀。那些小小的布片儿,就是生活的补丁,用剪刀来挑选、裁剪,用它们来填补生活的漏洞。缝补,自然不是原装,不会完全符合原初的梦想,但缝补就是不放弃,就是让抛锚的车继续旅程。生活是粗粝的,随着岁月的打磨,伤痕会很多,我们需要这种缝缝补补的精神。

    那顶针是一个小的圆环铁箍,银白色的戴在手上,像戒指一样好看,乡下的妇人和老婆婆,经常手戴着顶针,那是实用,也是美,更是生活的智慧。顶针的表面有许多小小的凹孔,来迎接针的尾部,一根细小水滑的银针,需要扎透厚厚的衣裳和布壳子。那些坚硬的生活块垒,一根滑溜溜的细针难以顺利穿透,顶针恰恰给它一种依靠和力量。生活中有些坚硬尖锐的关口,是很难顺利通过的,所以需要内心打磨一个顶针,对着那些磐石一样的坚硬处,迅速地推进你的针,到达你的目的地。针锥有粗大的针尖,还有倒钩,手握的部分是一块沉甸甸的铁柄,这是更坚硬的精神支撑,在遇到巨大障碍的时候,用它先去打头阵,将一切阻碍洞穿后让我们的针——生活的理想——从容通过。

    一个小小的针线笸箩里,承裁着宏大的人生和无边的智慧。使用针线笸箩的过程中,我慢慢明白,母亲的一生为什么过得从容而不乏辉煌,她就是用一种缝补的精神去裁剪人生,那些苦难、裂痕,一地鸡毛的琐碎和冗杂,都被母亲果断地剪下丢弃,用一块新的心气儿去打补丁,将生活的粗粝和残损给遮盖过去。所以,母亲的人生虽然坎坷多难,但也有锦上添花、风生水起之时。可见,学会给生活打补丁是多么重要,有一个用来缝缝补补裁裁剪剪的针线笸箩是多么重要!

    粉布袋、剪刀、顶针、五彩的线,绣朵花儿当补丁,这就是母亲的人生。缝缝补补,破洞也可以开出花朵。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由“补丁”一词的逐渐遥远引出做针线活的话题,接着叙写“我”的嫁妆“针线笸箩”,讲述“我”做针线活的经历,娓娓而谈,饶有生活情趣。 B、“我”把当作古董收藏的针线笸箩从衣柜深处请出来,开始钉纽扣、补床单,这既是因为“我”生活角色的转变,又因为“我”对缝缝补补产生了新的认识。 C、文章语言生动活泼,文采斐然,如“衬衣的纽扣不辞而别”巧用拟人手法,生动形象;“拿针线‘规劝’一番”,“规劝”一词新颖别致又幽默风趣,发人深思。 D、文章构思巧妙,哲理深沉:通过叙写“打补丁”这类生活琐事,从中发掘生活哲理,以小见大,富有启示意义。文章夹叙夹议,事、理、情有机融合,浑然一体。
(2)、文章中说,“我越来越珍惜它(针线笸箩)”,为什么会这样?请结合全文简要说明。
(3)、文章里说,“我们需要这种缝缝补补的精神”。“缝缝补补的精神”的具体内涵有哪些?请结合文本,说说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红狐狸

刘平

    都说山里有一只红狐狸,真的。有人这样描述:那家伙浑身的毛火红火红的,在老鹰崖上一闪就不见了,速度很快,像一道红色的闪电。又有人这样描述:它浑身的毛红得那个纯啊,没半点杂色。在深溪沟也出现过,还是一闪就不见了。

    说起红狐狸,人们眼里都露出贪婪。那皮毛,值一大堆大洋!

    只有杠子爷说:“山里哪有啥红狐狸?球!想钱想疯了!”

    杠子爷守着这片山。松林坡两间木板屋,就是他的家。

    木板上挂着的一支猎枪,早就锈迹斑斑了。

    上午的天气很好,阳光渗过林子的枝丫流下来!在地上撒了一片光怪陆离的光斑。屋前一小块平地,一把木椅,杠子爷坐在椅子上,脚旁的地上放着一大缸子苦丁茶。几只松鼠在林子里窜来窜去,一只麻灰色的兔子,在一棵松树下啃青草

    一只羊,几只鸡,两只鹅,还有一条大黄狗。这就是杠子爷的日子。

    不时有人带着猎枪、套子到杠子爷的木板屋来,都只关心一个问题:看见过红狐狸没有? 杠子爷感到很恼火,说:“球的个红狐狸啊?这山里有啥我会不知道?”但没有人相信杠子爷的话,都说山里肯定有一只漂亮的红狐狸。

    来得最多的是松果,很多年前松果跟杠子爷学过狩猎,那时杠子爷是这片山里最优秀的猎人。可松果刚学会下套布陷阱就不学了,到山下镇上开了一家野味餐馆,去年,又开了一家皮货店。以前,松果可从不来看杠子爷,认为杠子爷只知打猎,没有本事。松果说到红狐狸眼睛就发绿,他要杠子爷和他一起收拾那狗东西,杠子爷经验丰富,那狗东西斗不过杠子爷。松果说:“师傅,只要逮住那狗东西,您这辈子的日子就舒舒服服的了。”

    杠子爷狠狠剐他一眼,说:“哪有啥红狐狸?我看你是疯了!”

    松果就不再求杠子爷,他不相信自己不能逮住那狗东西。

    “师傅!”杠子爷正撒玉米喂鸡,松果突然来了。杠子爷明白,今天松果又是为红狐狸来的。

    “你赚钱就没个够?”杠子爷说。

    “师傅!看您说的,钱哪有够呢?”松果说,往林子深处去了。

    很多年前松果很瘦;现在,松果很胖。

    杠子爷知道,松果又是去下套布陷阱。

    三个月前,杠子爷下山去过一趟镇上。镇上很热闹,松果的野味餐馆啥都有,狍子肉、麂子肉、野猪肉、野鸡肉,要啥有啥。他的皮货店也是生意兴隆,那些男人女人,往他的皮货店里丢下一把一把的大洋,然后把狼皮、狐狸皮、羊皮、野兔皮穿在身上。

    杠子子爷不喜欢那个大洋叮叮当当响的小镇。

    杠子爷心里很担心,某一天,松果的皮货店里真的会出现一件火红火红的漂亮皮货。

    午饭,杠子爷馏了两块玉米饼子,就一碗青菜汤吃了。他知道松果已经下山了,就带着大黄狗往林子深处去了。

    松果这些半吊子猎人的套路逃不过杠子爷的眼睛,从松林坡到老鹰崖,杠子爷找到了松果和另外的人布下的六个套子、三个陷阱。有两个套子,套住了一只野兔、一只山鸡。

    杠子爷把那些套子和陷阱只稍微摆弄一下,就成了。

    杠子爷还要去一个地方:深溪沟。他知道松果一定会在那个地方下套子。

    ―片翠绿中,突然闪出一团火红,还有“呜呜”的叫声,很痛苦的样子。杠子爷看见了那只令很多人垂涎三尺的红狐狸,它的前左腿被套子的钢钳夹住了!

    天快黑的时候,杠子爷抱着红狐狸回到了木板屋。烛光下,杠子爷发现,红狐狸腿上只是皮外伤,上了药,包扎好。红狐狸恋恋地看了杠子爷一眼,走了。

    第二天上午,松果进山收货。他提着一只野兔一只野鸡从杠子爷屋前过的时候,说:“差点就逮住那狗东西了!”

    杠子爷说:“啥?”

    松果说:“红狐狸!”又说:“在深溪沟,都夹住了,又跑了。狗东西!”

    杠子爷啐一口痰,说:“我看你真是疯了!”

    半吊子猎人松果,没有看出来杠子爷在套子和陷阱上做的手脚。他还是一趟趟进山寻找红狐狸,直到有一天被一头狼吓破胆,才再也不敢进山了。

    只是,关于红狐狸的传说仍然在继续:浑身的毛火红火红的,一闪就不见了!……

    这年春天,杠子爷无疾而终。他死的时候,一只狐狸守在他床前。那狐狸很漂亮,浑身的毛火红火红的,没有半点杂色。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斫琴心语

田金发

    十五岁那年暑假,父亲让我学习斫琴。

    一开始,父亲不让我动手,也不教也不讲,只是不住地使唤我搬木坯,打扫刨花和锯末,简直把我这个刚考上高中的学生当成了长工,气得我一直嘟囔:不干了!可是想想父亲许诺的回报——一台我梦寐以求的学习机,又把所有的气恼压回去。

    一周后,父亲带我回老家。我第一次见到这两棵梧桐树。

    父亲取出古琴,对着大树弹起来。曲罢父亲问我听出了什么?我摇摇头,父亲点点头。

    “学贵乎真。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父亲看着梧桐树继续说:“那年我刚学艺,师傅外出。附近邻居过来借刨花引火,我随手拿了块旧木头塞给他。没想到竟然犯了大错。”

    “为啥?”我问。

    “斫琴用的木头并不是越名贵越好。”父亲没有直接回答我,而是讲起了斫琴。“比如红木就不宜制琴,因为密度高,共鸣少,音色容易发死。最好是老杉木或是梧桐木,年轮通顺,密度均匀。这样做出来的琴,声音松透,音色也好。”

    讲到这里,父亲停顿了下,颤抖着说:“那块木料,那块木料,是师傅的师傅留给他最珍贵的念想啊!”

    父亲闭着眼睛,满脸泪水。停了好久,才继续说道:“那块木料,师傅保存了很多年,每天看一眼,琢磨如何下手,做一张最好的古琴。没想到我却有眼不识金镶玉,把它当柴火烧了。”

    “那后来呢?”我担心地问。

    “我师傅气得整整病了一个月。我生怕师傅把我赶走。谁知他再也没提此事。”

    我替父亲长长地叹了口气。

    父亲看我一眼继续说:“直到好多年后我准备出师才对我说:丢了木头事儿小,丢了心人就毁了。记住:万物不可轻侮。做琴如此,做人亦如此。”

    父亲的话我似懂非懂。话也就随风而逝。

    随后的日子里,我上学、工作、结婚、生子。本想着幸福的人生就这样走下去,谁知工作单位经营不善解散了。

    经历了一系列生存挫折后,我又找到父亲开始学斫琴,不为别的,仅是为了养家糊口。

    父亲对我更严格了。

    “有的材料要先在水里泡半年,定型需要一到两年。”

    “灰胎要刮五六层,每一层胎刮完以后都要等干透之后才能打磨找平上漆。”

    “斫琴要刀到手到,心到眼到。”

    ……

    父亲一遍遍地说,我一遍遍地改。我慢慢发现自己并不只是为了生计而斫琴,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斫琴,它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许是因为年龄的增长,也许是因为对古琴有了更深的理解,听着父亲的话也感觉格外有道理。父亲见我听话,反而唠叨少了。

    那次我见完客户回来,根据客户需求规划出图纸拿给父亲过目。当时他正在吃饭,见我拿来图纸立刻停下给我指点。这个怎么铲,那个怎么刨,连比划带说,唯恐不详细。母亲端过来午饭,他赶紧递给我一碗。我让他先吃再讲,他说我讲完再吃。

    同样的场景,同样的人,想起第一次学琴时父亲对我的吆喝,再到如今父亲的平易近人,我突然笑了。

    有一年,我独自回了趟老家。

    两棵梧桐树越发粗壮,像两个巨人,笑看云淡风轻。

    三天后,我伐下了其中一棵,带回作坊。第一斧子下去梧桐发出的声音,仿佛惊动了什么似的。我有强烈的预感,父亲的意愿成了!

    板材晾了一年后,我开始斫琴。此后又两年,我独自待在一个山脚下的作坊里,用这棵梧桐剖成的十张板子做面板做了十种琴。挖槽腹、用梓木斫底板、披漆胎、罩面漆……两年时间,除了春天的风、冬天的雪,除了夏天的泉流和秋天的大雁,没人知道我在这里。我自己坐在石头上,于夕阳余晖中看挂在墙上的尚未完工的琴坯。没人跟我说话,但我能真切地听到万物说话的声音,每一声都真实而纯正。

    父亲五十六岁生日那天,我把他带到琴房。十张琴一字排列,整整齐齐。父亲看了看琴,又看了看我,随手拿起一张弹起来。

    琴声淡淡,朴实清新。恍惚中我似乎听到斧凿丁丁,桨声欸乃。似乎看到,青山绿水中,渔樵问答。渔曰:“客亦知夫水与月乎?”樵曰:“余之志在山林也。”

    而此时,青树绿荫里,一位老者正曲罢收琴,问小子曰:“薄木丝弦,其音何谐?”小子曰:“琴为心声,人琴合一。”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我的遥远的清平湾

史铁生

    ①我插队的时候喂过两年牛,那是在陕北的一个小山村儿——清平湾。

    ②和我一起拦牛的老汉姓白。陕北话里,“白”发“破”的音,我们都管他叫“破老汉”。也许还因为他穷吧,或者还因为别的:那几颗零零碎碎的牙,那几根稀稀拉拉的胡子。尤其是他的嗓子——他爱唱,可嗓子像破锣。傍晚赶着牛回村的时候,最后一缕阳光照在崖畔上,红的。破老汉用镢把挑起一捆柴,扛着,一路走一路唱:“崖畔上开花崖畔上红,受苦人过得好光景……”声音拉得很长,虽不洪亮,但颤微微的,悠扬。碰巧了,崖顶上探出两个小脑瓜,竖着耳朵听一阵,跑了:可能是狐狸,也可能是野羊。不过,要想靠打猎为生可不行,野兽很少。我们那地方突出的特点是穷,穷山穷水,“好光景”永远是“受苦人”的一种盼望。天快黑的时候,进山寻野菜的孩子们也都回村了,大的拉着小的,小的扯着更小的,每人的臂弯里都挎着个小篮儿,装的苦菜、苋菜或者小蒜、蘑菇……孩子们跟在牛群后面,“叽叽嘎嘎”地吵,争抢着把牛粪撮回窑里去。

    ③老乡把喂牛这样的机要工作交给我,我心里很感动,嘴上却说不出什么。农民们不看嘴,看手。我喂十头,破老汉喂十头,在同一个饲养场上。饲养场建在村子的最高处,一片平地,两排牛棚,三眼堆放草料的破石窑。清平河水整日价“哗哗啦啦”的,水很浅,在村前拐了一个弯,形成了一个水潭。河湾的一边是石崖,另一边是一片开阔的河滩。夏天,村里的孩子们光着屁股在河滩上折腾,往水潭里“扑通扑通”地跳,有时候捉到一只鳖,又笑又嚷,闹翻了天。破老汉坐在饲养场前面的窑顶上看着,一袋接一袋地抽烟,“‘心儿’家(小孩子)不晓得愁,”他说,然后就哑着个嗓子唱起来:“提起那家来,家有名,家住在绥德三十里铺村……”破老汉是绥德人,年轻时打短工来到清平湾,就住下了。绥德出打短工的,出石匠,出说书的,那地方更穷。

    ④小时候就知道陕北民歌。到清平湾不久,干活歇下的时候我们就请老乡唱,大伙都说破老汉爱唱,也唱得好。“老汉的日子熬煎咧,人愁了才唱得好山歌”。确实,陕北的民歌多半都有一种忧伤的调子。但是,一唱起来,人就快活了。有时候赶着牛出村,破老汉憋细了嗓子唱《走西口》,“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也难留,手拉着哥哥的手,送哥到大门口。走路你走大路,再不要走小路,大路上人马多,来回解忧愁……”

    ⑤破老汉只带着个七、八岁的小孙女过。那孩子小名儿叫“留小儿”。两口人的饭常是她做。

    ⑥把牛赶到山里。正是晌午。太阳把黄土烤得发红,要冒火似的。草丛里不知名的小虫子“磁——磁——”地叫。群山也显得疲乏,无精打采地互相挨靠着。方圆十几里内只有我和破老汉,只有我们的吆牛声。哪儿有泉水,破老汉都知道:几镢头挖成一个小土坑,一会儿坑里就积起了水。细珠子似的小气泡一串串地往上冒,水很小,又凉又甜。“你看下我来,我也看下你……”老汉喝水,抹抹嘴,扯着嗓子又唱一句。不知道他又想起了什么。

    ⑦破老汉望着山脚下的那眼窑洞。窑前,亮亮妈正费力地劈着一疙瘩树根;一个男孩子帮着她劈,是亮亮。“我看你就把她娶了吧,她一个人也够难的。再说就有人给你缝衣裳了。”“唉,丢下留小儿谁管?”太阳下山了,收工的人们扛着锄头在暮霭中走。拦羊的也吆喝着羊群回村了,大羊喊,小羊叫“咩咩”地响成一片。老汉还是呆呆地坐看,闷闷地抽烟。他分明是心动了,可又怕对不起留小儿。留小儿的大(父亲)死得惨,平时谁也不敢向破老汉问起这事,据说,老汉一想起就哭,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听说,都是因为破老汉舍不得给大夫多送些礼,把儿子的病给耽误了;其实,送十来斤米或者面就行。那些年月啊!

    ⑧秋天,在山里拦牛简直是一种享受。庄稼都收完了,地里光秃秃的,山洼、沟掌里的荒草却长得茂盛。把牛往沟里一轰,可以躺在沟门上睡觉;或是把牛赶上山,在山下的路口上坐下,看书。秋山的色彩也不再那么单调:半崖上小灌木的叶子红了,杜梨树的叶子黄了,酸枣棵子缀满了珊瑚珠似的小酸枣……尤其是山坡上绽开了一丛丛野花,淡蓝色的,一丛挨着一丛,雾蒙蒙的。灰色的小田鼠从黄土坷垃后面探头探脑;野鸽子从悬崖上的洞里钻出来,“扑楞楞”飞上天;野鸡“咕咕嘎嘎”地叫,时而出现在崖顶上,时而又钻进了草丛……我很奇怪,生活那么苦,竟然没人逮食这些小动物。也许是因为没有枪,也许是因为这些鸟太小也太少,不过多半还是因为别的。

    ⑨哦,我的白老汉,我的牛群,我的遥远的清平湾……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英珠

葛亮

车入日隆,已是黄昏。我们在一家银器店门口遇见了藏女英珠。她赶着两匹当地的矮马,上坡的时候,还在马屁股上轻轻推一下。嘴上说,都是我的娃,大的叫银鬃,小的叫鱼肚。

她还告诉我们,去著名的景点大海子,要行经崎岖泥泞的山路,非人力可为,希望我们能租借她的马。她说完这些,态度羞涩地低头,似乎在提出一桩不合理的要求。我们同意了。

我们在一幢三层的小楼前停住,山墙刷成了粉白色,上面绘着图案,能辨出日月的形状,还有的好像是当地的图腾。屋顶上覆着红瓦。门楣上有块木牌,上面镌着汉藏两种文字。

英珠喊了一声,很快走出一个中年女人。招呼我们上去。

英珠说,这是瑞姐,这里的老板娘。

楼里有个小姑娘擦着桌子,嘻笑地说,瑞姐当年是我们日隆的第一美人。

瑞姐撩一下额前的刘海儿,似乎有些享受这评价,然后说,那还不是因为英珠嫁了出去。

说完这句,却都沉默了。

英珠低着头,抬起来看我们,微笑得有些勉强。她轻声说,你们先歇着。就走出去。

瑞姐望她走远了,打一下自己的脸颊,说,又多了嘴。

瑞姐看着她走远的背影,深深地叹了口气,然后转过脸对我说,小弟,你们拿准了要租英珠的马,可不要再变了啊!听说你们明天要跟团,团里有镇上马队的人,她怕你再被他们说动了。良心话,英珠收得可真不算贵,就算是帮帮她。

我点了点头。

次日清晨,雪住了。外面粉白阔大的一片,阳光照在上头,有些晃眼。

装备齐整,英珠备鞍。旅伴牵走了银鬃的缰绳,我上马前,鱼肚舔了舔我的手,舌头糙得很,热烘烘的。

我们从村入了沟,开初都挺兴奋。远山如黛,极目天舒。雪还没化干净,马蹄踏在上头,咯吱咯吱地乱响,很有点跋涉的意境。

走了十几分钟,山势陡起来,路窄下去。因为雪又化了一些,马走得也有些打滑。

海拔高了,鱼肚呼出的气息结成白雾。英珠从包里掏出一条棉围脖,套在鱼肚颈子上。我看到,围脖上绣了两个汉字——一个金、一个卢。

我就问英珠字的来由。她一笑,说,金是我的汉姓,我汉名叫金月英。上学时都用这个。

我问,那卢呢。

她没有答我,只是接着说,我们镇上的人多半都有个汉名,在外头做事也方便些。

当雪再次落下的时候,我们正走在林间泥泞的路上,几乎没有知觉。直到天色暗沉下来。英珠抬头望了望天,说,坏了。

半个小时后,雪在天空中开始打旋,被凛冽的风挟裹着打在我们脸上,我们开始理解了她说出那两个字的分量。

我们遭遇了山里的雪暴。

雪如此迅速地弥漫开来,铺天盖地,密得令人窒息。英珠使劲地做着手势,示意我们下马。我们刚想说点什么,被她制止。稍一张口,雪立即混着风灌进了喉咙。

我们把重物都放在马背上,顶风而行,终于在半里外发现一顶帐篷。我想,这或许是登山队的废弃品,但对我们却好像天赐。

我们掀开门帘,看到里面已有两个人。是一对青年男女,靠坐在一起,神情颓唐。看到我们,眼神警惕了起来。在我们还在犹豫的时候,男的说,进来吧。

帐篷突然充盈了。当鱼肚探进了头,年轻男人很大声地叫起来,马不能进来。

英珠一愣,几秒钟后,她半站起来,对男的深深鞠一躬。我们听到近乎哀求的声音,先生,它年岁很小,这么大的风雪。

男人不再说话,将头偏到一边去。

女人开启了陌生人的对话,原来他们是和大部队失散的登山驴友。他们身边摆着专业的登山设备,这会儿靠在帐篷上,狼狈地滴着水。

应急灯闪了一闪,突然灭了。帐篷里一片漆黑。在这突然的死寂里,我们看不到彼此,但都听到外面的风越来越大,几乎形成了汹涌的声势。帐篷在这风的撞击下,也越来越剧烈地抖动。

有人啜泣。开始是隐忍而压抑的,渐渐放肆起来。歇斯底里的哭声,在黑暗里令人绝望。

这时候,有另一种声音,响起来。

极细弱的,是一个人在哼唱。

是英珠。

英珠唱起一支歌谣,用藏语。

我们听不懂歌谣的内容,但是辨得出是简单词句的轮回。一遍又一遍。旋律也是简单的,没有高潮,甚至也没有起伏。只是在这帐篷里萦绕,回环,充满。在我们心上触碰一下,又触碰一下。

我在这歌声里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看见阳光从帐篷的间隙照射下来,温润清澈。

眼前的人,是英珠,靠在马鞍上,还没有醒。挨着她的鱼肚,老老实实地裹在主人的军大衣里。

临近中午,我们到达了目的地。看到墨蓝色的大海子,很美。

我们要离开日隆的时候,瑞姐送我们去车站。

问起英珠。瑞姐说,英珠回来就发起了烧,给送到镇上医院去了。唉,这么冷,大衣盖在个牲畜身上。

瑞姐叹一口气,人都烧糊涂了,只管叫她男人的名字。

我突然想起什么,问道,她男人是姓卢么。

瑞姐愣一下,说,是啊。三年前的事了。两口子本来好好地在外地做生意。她男人说要帮她家乡办旅游,要实地考察,就跟我们一个后生上了山。那天雪大的。马失了蹄,连人一起滚沟里了。精精神神的人,说没就没了。那马那会儿才下了驹没多久,驹娃子就是鱼肚。

大约是又过了几年,我偶然从一个民歌歌手那里,问到了当年英珠唱起的那支藏歌。

歌词真的简单,只有四句:

当雄鹰飞过的时候,雪山不再是从前模样,

因为它那翅膀的阴影,曾经抚在了石头的上面。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雪山大士

陈春成

他惬意地陷在角落的软椅中,不像过去人们熟识的那样,置身于一片翠绿和山呼海啸间。关于他的退役有多种说法,伤病自然是一个,但三十岁也略早了些。

他小口地抿着酒,静默了一会,忽然说,你愿意听的话,我倒是可以提供一则素材,一个充满了失败和古怪的故事。周围太安静,他还是压低了嗓音。这简直像毛姆或茨威格笔下的场景。在那种旧时的疗养酒店,悠长的假日,或航海轮船上,渺渺烟波中,两个人相遇了,喝点酒,倾述平生,然后分别。外面仍是凉雨潇潇,庭院中的松干横过窗前,针叶披纷,频频滴着水。后面是云山。他开始讲述:

曾外祖父回国时带了几件纪念品:一盒檀香,总舍不得点,后来受潮了;一只黑色茶盏,摔碎在回程的船舱里;一尊小小的木雕。木雕是紫红色的,泛着隐隐的淡金色光泽,只有马克杯那么高。是一个瘦极了的老人,络腮胡子,半裸着,肋骨一道道很明显,坐姿,一腿盘着,一腿蜷立起来,双掌叠放在膝盖上,手背撑着下颏。我从小把它看得很熟。老人的眉目须发,筋肉的线条,衣服的褶皱,那种独特的紫红色,若有若无的金光,现在仍历历在目。几年后一场始于电熨斗、两小时就被扑灭的小火灾对我的影响重大。火从邻居家蔓延到我们家,烧掉了半层公寓。那尊木雕、我床头贴着的马拉多纳、九岁时拿的最佳射手奖杯,那间公寓里残留的一切东德记忆,全烧没了。

我的职业生涯你大概了解,算不上完全失败,但远远没达到人们的预期。我确实有个巨星式的开端。像许多横空出世的年轻球员一样,我被说成是天才。但要成为巨星,就要比别人厉害很多。除了天分本身,还要有能实现天分的天分,比如心态好,球荒再久也不被自我怀疑摧毁;比如好胜心强,这没法后天养成,是成为顶级球员的禀赋;比如不易受伤的体质。众所周知我缺乏最后一种。我的盘带方式、惯用的加速和急停转向,注定了我的膝盖和脚踝是消耗品。

以后没人再踢古典前腰了。人们说我踢得富有观赏性,但对比赛结果没有决定性影响。炫技,粘球,对抗不强硬,说的都没错。可我就爱这样踢球,从小如此。现代足球追求的是快节奏和高强度,是一脚出球,高位逼抢,任何人都很难从容地拿球,剩不下多少优雅和细腻。防不住的,放倒就行。我不想踢那样的足球。我喜欢盘带,我享受球与脚的触感,在人群中游走,送出意想不到的妙传,或者后插上,打一脚凌空远射。马特乌斯有一次和我聊天,说我的踢法只适合在小俱乐部里当核心,任性地踢一些漂亮的比赛,拿不到什么奖杯,但赢得球迷的爱戴。有些球员热衷于罗列自己的荣誉纪录,几个奖杯,几次金靴;我则有一连串的伤病纪录,哪个部位,伤停了几月。

我浅薄的文学爱好始于一次养伤期间。我发现一堆书里央了一本忘了是谁的诗集和黑塞的《悉达多》。我花一个午后翻看了后者。悉达多的原型就是释迦摩尼,他出身贵族,却投入空门苦修,又放弃了苦修,想参与这尘世,从中获得彻悟,于是学习经商,敛财,欢爱,几年后又厌倦这一切,准备投河。这时他听见一个声音,是一声“唵”,这音节代表圆满,是他过去说惯的祷辞的起始和收束。他在脱口而出这音节的刹那,得到了寻求已久的彻悟,领会了世间的全部真谛。他有种似曾相识的气味。木头的气味。我合上书,很认真地回想家里那座被烧掉的木雕,像记忆马拉多纳的动作一样,它抱膝而坐,原来是释迦摩尼在雪山中苦行坐禅。

我涉足了一个完全异样的境界。作为一个球员,你天生要有对胜利无止境的饥渴,要有对失败的极度羞耻,咆哮庆祝和掩面痛哭可能发生在五分钟内,要惯于承受这剧烈的感情颠簸;而在闭目静坐的时刻,在回想那尊雪山大士的时刻,这一切暂时松开我了。我体验着这没有情绪的情绪,稀释着自我意识,抱膝而坐,往返于存在与消失的边缘。你的膝盖也痛吗,悉达多,不然你干吗那样怜惜地捂着它?我百无聊赖,把耳朵贴到膝盖上去听。过了很久,从骨节与骨节的深谷,从积液的湖底,从我半月板的颓垣断壁间,升起一个音节,像一粒星,越来越亮,悠长如一声钟响,是那声“唵”。这一声“唵”中包含了所有的声音。我听见远古的霹雳响彻荒野,群龙的哀啸,板块深处的吱嘎,花粉坠地时的轰然,听见水的奔涌,分不清来自江河还是叶脉中的汁液,听见战阵中兵刃的斫击,也可能是酒杯里冰块的叮叮。全人类的话语化为巨大的嗡鸣,而我像一只承接瀑布的陶罐……众声在我意识中鼓荡,纷飞盘绕,最终又凝结为那一个音节:“唵……”

你可能不信,我常读里尔克,介于懂和不懂之间,而且无端觉得他也听过那声“唵”。“美无非是我们恰好能承受的恐怖的开端”,说的就是那音节,不是吗?此外,我是《暗黑》的剧迷。我依然享受足球,作为一个观众,我能更彻底地享受了,因为观看时不再怀有竞争心和偏见。我如今是梅西的忠实粉丝。

谈话到这里结束。外面的雨小了,成了濛濛的雨雾,后面是云山。第二天,他就离开了酒店,飞往柏林。

(选自《收获》2021年第5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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