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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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材料分析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2019届高三历史2月质量检测试卷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西方中国观的变迁

18—19世纪

西方传教士赞美儒家思想,中国社会政治制度(科举)开明,极少宗教战争,物质生活丰富。

启蒙思想家赞美孔子“只述诸道德,不宣传神怪”,推崇儒家道德和规范,中国是一个由开明君主统治的理想国家。

19世纪

西方传教士、外交官把落后、腐败、麻木的中国称为“睡狮”,封闭、邪恶、停滞、堕落。

20世纪初

传教士、军人和政府眼中的中国基本是贫困、肮脏、混乱、残暴、危险的地狱。

20世纪30—40年代

美国军政界某些人士描述了一个大有希望的新中国形象:纯朴、智慧的传统社会,“崛起的英雄”。

从表中提取相互关联的历史信息,自拟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阐述。(要求:写明论题,中外关联,史论结合。提示:可以提取两个及以上时期的信息进行作答,也可以提取4个时期的完整信息。)

举一反三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英国是“议会内阁制”国家,政府要对议会负责。议会不仅拥有立法权和财政权,而且还拥有监督权,即监督政府的政治方针、政策和政府成员行为的权力,具体包括质询权、调查权、倒阁权和弹劾权等。司法机构完全独立于行政机构,不受行政机构的任何干涉。司法机构有权对行政机构及其官员的行为进行监督。1889年,英国颁布了第一部反腐败法,即《公共机构腐败行为法》, 该法令将“一切行使公共职能或法定职能的机构”均认定为公共机构,公共机构成员或官员的主动或被动受贿均被定义为腐败行为。1906年通过的《防止腐败法》将《公共机构腐败行为法》的范围扩大到不仅包括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而且包括公共机构本身。

——摘编自李靖堃《英国的反腐败机制》

材料二:清代监察制度是中国古代监察发展的最高阶段,监察机构为都察院,以左都御史和左副都御史执掌院务,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由总督、巡抚等地方官兼任。都察院的职权是监察百官、整饬纲纪。清末设立了准议会监察制度,主要体现为资政院和各省咨议局的设立,然而,这些机构未能真正发挥议会监察的功能,而且有清一代,也没有建立真正的议会监察制度。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没有明确分工,兼有行政监察、司法检察、审判乃至行政管理等多种职能,实际上是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的混合。清末对都察院改造的主要目的,意在使其从众多职能中净化出来,成为专门的监察机关。

——摘编自焦利《中国古代监察发展的最高阶段:清代监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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