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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温州市新力量联盟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回归“繁体字时代”并不现实

魏英杰

    繁简之争,向来是个热议话题,不时引起公众关注与讨论。这次纷争再起,是因为中国香港明星黄秋生在微博上吐槽:“在中国写中文正体字居然过半人看不懂,唉,华夏文明在大陆已死。”

    黄秋生这番话,前半句或者属实,后半句则不通。在中国大陆,简体字既占据官方主流地位,繁体字日渐衰落也就毫不奇怪了。我们上一代人还能多少认识和书写繁体字,到我们这代人大多只能认识繁体字但写不出,至于新生代,或者连繁体字都认不得了。当然,这并非绝对说法,只是一种概括。

    可要说这就意味着“华夏文明在大陆已死”,却是以偏概全了。一者,繁体字只是“华夏文明”的一部分,而非全部;再者,繁体字并不是“死”了,而只是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再被官方提倡使用;三者,大陆通行的简体字也非凭空臆造,其中不少来源于传统汉字,也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此外,哪怕不承认语言文字本身在不断发展变化这个事实,简体字在大陆通行数十年也已构成既定事实,而且不得不说,这也是华夏文明演化发展的组成部分。还应纠正一个流行谬误,即许多人认为汉字简化乃1949年以后才发生的事情。实际上,汉字简化不仅早已有之(如历代碑帖中的俗体字),其作为一场文字变革也要从民国时期的新文化运动开始说起。当时不少新文化运动的旗手,都主张进行文字改革,甚至提出废除汉字,实行汉字拼音化。在文字改革方面,民国政府曾公布过第一批简体字表,因遭反对随后暂缓执行。从这可看出,大陆的汉字简化改革乃这股社会思潮的延续与发展,并非凭空而来。

    至于汉字简化的利弊,三言两语说不清楚。不过,在简体字已通行数十年这个事实面前,有一个结论显而易见,那就是汉字书写已难以回到“繁体字时代”,否则将引发另一场文化紊乱。且不说让只会写简体字的几代人重新学习使用繁体字,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也不说这对社会运作的严重影响,不妨想想,等好不容易大家重新习惯繁体字后,必然又会出现一个“断代”现象,那时候人们可能将因为不认识简体字而失去对这个时代的解读能力。不认识理解繁体字,并不影响社会交流,其弊端在于难以阅读古籍、体会传统之美,对文化传承造成一定阻碍(这已经是一个事实),但重新回到“繁体字时代”,人们则将面对的是社会运作的现实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如今多数只认得简体字的人们恐怕不会答应回归“繁体字时代”。

    所以,更为现实的做法是“识繁就简”,也就是把简体字作为规范化汉字,同时提倡认识繁体字,掌握和书写繁体字。

(1)、下列关于“繁简字”问题的理解与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尽管在阅读古籍、体会传统之美等方面繁体字具有独特的魅力,但在简体字已经通行数十年的背景下,汉字书写或许难以回到“繁体字”时代。 B、不论是回到“繁体字时代”,还是完全摈弃繁体字而使用简化字,都将引发文化的紊乱,甚至出现一个“断代”现象。 C、简繁字体各有利弊,因此可让两种汉字齐头并进平分秋色,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共同促进文化的发展。 D、“繁简字”问题,没有必要一刀切,可把简体字作为规范化汉字,同时提倡认识、掌握和书写繁体字。
(2)、下列不能作为反驳“华夏文明在大陆已死”的依据的一项是(    )
A、繁体字只是“华夏文明”的一部分,而简体字同样也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B、汉字简化不是1949年以后的事,其至少可以从新文化运动时说起。 C、简体字并不是凭空臆造的,有不少来源于传统汉字,而繁体字只是不再被官方提倡。 D、简体字在大陆通行数十年,这也是华夏文明演化发展的组成部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元素”一词中的“元”意谓本源、本根,“素”意谓未被分割的基本质素。“中华文化元素”,指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进程中铸造的具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中国韵味的基本质素,如阴阳和谐、五行相生相克、民本思想、区别于拼音文字的形义文字等。它们生长发育于中华民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中,蕴藏于中华民族器物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观念文化中,为海内外华人所认同和信守。

    中华文化的不同级次、不同门类包含着各具个性的元素。如水墨画的书画同源、墨分五色:武术的技艺合一、刚柔相济、讲究武德;园林的天然雅趣、可居可游可赏等。可见,文化元素绝非神秘存在物,从来都与民族、民间的文化实践相共生,始终附着并体现于器物、制度、风俗之中。中华文化元素之于中华文化事象、文化符号,如魂之附体、影之随形,须臾不可分离。从诸多文化事象、文化符号中,可以提取、揭示中华文化元素的精魂。

    汉字及汉字文化,是彰显中华文化元素的典型案例。世界上各种文字都从象形文字进化而来,多数文字从象形走向拼音,而汉字则从象形走向表意与表音相结合的“意音文字”。近有学者将汉字归为“拼义文字”,即注重语义拼合的文字:首先创造多个视觉符号作为表达万象世界的基本概念,然后将这些符号组合起来,用小的意义单位拼合成大的意义单位,表达新事物、新概念。自成一格的汉字创发于中国,是世界上仅存的生命力盎然的古文字。它主要传播于东亚,成为东亚诸国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互动的语文载体。在古代,中国长期是朝鲜、越南、日本等东亚国家的文化供给地;至近代,日本以汉字译介西方文化,成效卓异,日制汉字词中国多有引入。汉字在汉字文化圈诸国所起的作用。相当于拉丁文在欧洲诸国所起的作用。故有学者将汉字称为“东亚的拉丁文”。汉字是中华文化系统中影响最深远广大的文化符号。作为中华文化元素重要内容的汉字,造就了一种具有特殊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的文化系统。它区别于印度文化、伊斯兰文化和欧洲文化。汉字文化圈是一个有着强劲生命活力的文化存在,是世界上颇具原创性和传承力的文化圈之一。

    内蕴于文化事象、文化符号的中华文化元素并非凝固不变、自我封闭的系统,而具有历史承袭性、稳定性,因而是经典的。它同时具有随时推衍的变异性、革命性,因而又是时代的。中华文化元素也是在世界视野观照下、在与外域元素相比较中得以彰显的,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

    中华文化元素是构建当代中华文化的基本成分之一,是塑造国家形象、提升国民精神的重要资源。开掘并弘扬中华文化元素,有助于加深中华文化对国人的感召力、亲和力,促使人们增强历史敬畏感和时代使命感、提升民族自信心和传承创新中华文化的自觉性。此外,通过发掘蕴含着中华文化元素的文化事象、文化符号,彰显可亲可敬的中国风格,并将其传播给异域受众,可以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选自2016年1月21日《人民日报》,作者冯天瑜,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反腐,是古今中外都备受关注的话题,“老虎、苍蝇一起打”,大贪小贪均不放过。一个国家的社会进步史,从某种意义上说,既是治官治吏史,也是反贪反腐史,古代各朝都成立相当于今反贪局或监察部这样的中央监察机构。

    秦朝是中国历史第一个建立完备监察机构的朝代,此机构名叫“御史台”,一把手叫“御史大夫”;汉代时,御史大夫被提升到与丞相同一行政级别别。汉文帝时,鉴于当时御史监察不力的情况,临时调派身边可信人员到下面核查,此行为称为“刺”。汉武帝于公元前106年正式设立“刺史”,这成为中国古代反贪的一种新型“反腐办”。

    除常规监察机构反腐外,古代还有最有效的一招,是动员民间参与反腐,鼓励民间积极“举报”。刘彻建立所谓“言事变”制度,就是俗话所说的“打小报告”;南北朝的北魏拓跋嗣(魏明元帝)当皇帝时,专门下诏,鼓励民众举告贪官;到了北宋,“上奏言事”备受重视,范仲淹、包拯、王安石、朱熹,都曾给皇帝写过很多反腐奏折,《包孝肃公奏议》一书多是揭露、举报官员腐败的,当时的贪官最怕被包拯奏上一本;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除了允许越级告状、鼓励实名举报外,还支持民间进京上访。

    “举报”虽然可以减少官员腐败现象,但腐败仍无法从根本上杜绝。于是,“制度反腐”成为一种探索。所谓“制度反腐”,古人叫“治贪用重典”,在《吕刑》中便有“其罪惟均”的说法,即官员贪赃枉法,与庶民同罪。

    从量刑上看,对官吏犯罪的法律惩罚重于常人。在秦朝,“通一钱者,黥为城旦”,即行贿受贿达到一个铜钱,就要受到脸上刺字并服苦役的刑罚。明朝对贪官用刑之酷是历史上罕见的,尤其让人感到恐怖的是“剥皮实草”,贪官污吏们被拉到府州县衙门左首的土地庙杀死,并将他们的皮整张剥下来,里面填上稻草,然后把这些假人摆在衙门的公座旁边,以这种阴森恐怖的方式与继任官员进行职务的移交。有学者对唐宋明清四朝正七品官月俸数与当时的贪污受贿数额作过比较,结论是当时官吏贪污受贿相当于正七品官一个多月甚至低于一个月的俸禄,就要被绞杀。

    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在严惩贪官污吏的同时,十分重视教化的作用,积极大力倡导廉政,并用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种途径传播廉政信条,力图使官吏能够自我约束、自我克制。“腐败”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大公害,反腐败斗争已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我们必须以史为鉴,立足于民主和法治的基础,完善廉政制度,长期不懈地进行反腐倡廉,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摘编自“中华励志网”)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基于生态环境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推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的维护和生态问题的治理,形成全社会协同效应,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所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逐步实现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使得生态治理被提升到更高的战略高度。生态治理不仅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更需要人民群众的内在认同与积极参与。

    广大人民群众是社会建设的主体和实践者,其环保认知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生态治理能否顺利推进。不可否认,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人们对于周边生态环境越来越重视,尤其对于环境污染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但现实中人们对于环保认知的深度、广度和准确度还有所不足。生态文明价值观整体呈积极良好态势,但多数人更关注一些负面环保问题,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于国家、社会和他人一般拥有较高的环保期望,但自我行为约束意识较差,对于一些“环境不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早已习以为常,这些都是当前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保认知不可回避的问题。

    人民群众应在日常生活中积极主动地参与国家环保事业。但调查中发现,人们在一些行为习惯性方面,仍然表现为生态行为能力较弱的状况,个体生态行为习惯的养成更多与自我需求相关,虽认知面广但参与程度较低,行为跟进的广度不够,主动参与环保行动和环境监督的意愿不强,环保自觉性还有着较大的提升空间。强化人民群众生态行为的主体自觉性,需要注意在生态治理的实践中积极完善环保的奖惩机制,通过各种积极的政策鼓励并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努力提高个体生态行为的主体自觉性。

    生态环境治理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社会合力作用。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是发挥人们合力的必要保证。这就需要积极拓宽群众的参与渠道,不断健全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引导环保领域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为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提供更多的组织依托,提高人们参与的组织化、规范化水平。同时,还要在其组织性、行动力、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一步加强。需要采取相应的扶持政策,积极支持各类民间环保组织的运营和发展,使它们凝聚更多的民众力量,对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发挥更多作用。

    总之,持续、有效地推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形成社会协同效应,是化解生态危机的关键所在。只有每个个体从自身做起,提升生态认知水平,积极参与环保行动,才能促进生态治理各项重要任务的完成,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摘编自郭倩倩《生态治理亟须引导全民参与》)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君子人格,是中华传统文化在数千年发展进程中不断塑造和培育的正面人格,被历代中国人广泛接受并尊崇。

    “君子”一词在西周时早已流行,主要指称贵族和执政者。春秋末期,孔子赋予“君子”概念许多优秀道德的意蕴。冯友兰说,孔子一生思考的问题很广泛,其中最根本的就是对如何做人的反思。如果说,孔子思想的核心是探求如何做人的道理,那么他求索的结果,就是做人要做君子。君子作为孔子心目中崇德向善的人格,既理想又现实,既高尚又平凡,是可见可感、可学可做、应学应做的人格范式。

    孔子一生最大的成就,是创立了儒家学派。什么是儒学?有一种观点回答得很干脆:儒学就是君子之学。具体来说,在修己和治人两方面,儒学都以“君子的理想”为枢纽观念:修己即所以成为“君子”,治人则必须先成为“君子”。从这一角度说,儒学事实上便是“君子之学”。这种观点从儒学的目标追求和功能作用上说明儒学的特点,无疑抓住了本质,对于我们理解儒学乃至整个中华传统文化的特质,在今天继承和弘扬以儒学为主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都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意义。

    儒学乃至整个中华传统文化,更多的时候是一种面向现实人生的伦理学说,与西方文化大相径庭。西方文化热衷于构造能够解释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关系的严密理论系统,热衷于探寻认识论、方法论、辩证法等。中华传统文化虽然也包括对认识论、方法论和辩证法的思考,却并不层层追问“是什么、为什么”,而是直截了当地告诉你“做什么、怎么做”。这种不仅讲究“知”,更看重“行”的“知行合一”的理念,在有关君子及君子文化的论述中尤为突出。“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中的这些论述,鲜明体现出儒家乃至整个中华传统文化洋溢的“实用理性”精神。这种重行动、轻言辞,重实践、轻思辨的精神,使历代士大夫、知识分子都不是只把仁、义、忠、孝、廉、悌等当作理论,而是当作值得遵循也应该遵循的伦理规范。其目的就是在全社会尽可能多地培育和塑造君子人格,并以其引导、带动各阶层大倡君子之风、大行君子之道。

    当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离不开激活传统文化中优秀的价值理念,有必要通过挖掘、整理、阐发和弘扬,让君子文化这颗最能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气神”的种子在新时代春风吹拂下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摘编自钱念孙《君子文化的传统魅力与当代张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众所周知,中国传统文化常常被人叫做“礼乐文化”。所谓“礼乐文化”,也就是明确表明在这种以培养人格、造就文明社会为目的的文化中,礼乐起着核心的与基本的作用。其中,乐既是个人修身成德的途径,也是理想社会和政治的旨归。这与古人对“乐”的认识有关。

    虽然儒家一直讲圣人制礼作乐,实际上古人并不将乐视为纯粹人为主观的产物。乐之本,在天不在人。古人将十二律与十二月相配,将五声对应于五行或四季,在现代人看来是牵强附会甚至是无稽之谈,却未看到古人的良苦用心。音律是由人制定的,但却是“天之道也”。音乐与人的主观情感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更不是情感的产物。一方面,与乐相比,人的情感是主观相对的,因人因地因事而不同,嵇康在《声无哀乐论》中写到:“夫殊方异俗,歌哭不同。使错而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其哀乐之怀均也。今用均同之情而发万殊之声,斯非音声之无常哉?”另一方面,悲伤的音乐未必使听者悲伤,喜庆的音乐也未必使听者开心。

    乐如果本出于天,为何又是人的产物呢?这是现代人才会有的问题,现代人相信天人永隔;对于古人来说,天人有别,但天人相通:“天之与人有以相通,如景之象形,响之应声。”天道运行有一定的节律,《史记·律书》中说:“律历,天所以通五行八正之气,天所以成孰万物也。”天之节律即人之节律,此节律也是人事的最高规范,依它行事,天下太平,万物和谐,人心安泰,即为王道。所以《乐论》中曾提出这样的观点:“夫乐者,天地之体,万物之性也。合其体,得其性,则和;离其体,失其性,则乖。”

    因此,乐作为一种政治教化的体制,它的规范应该具有绝对普遍性,不能因人因事因地而异,因为这种规范性乃人类伦理生活的基本原理与范式,它绝不是主观任意的,而是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具有先天的绝对性。否则,它就不再是一种公共的体制而只是私人产物了。教化如果变为实现任何个人或人群的利益的工具,便不是教化,而是洗脑了。圣人不是根据自己的意见,而是承袭天道作乐。正如阮籍所说:“昔者圣人之作乐也,将以顺天地之体,成万物之性也。”礼乐乃是“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而不是圣人出于一己之私的发明。

    但是,不管怎么说,乐之本质虽然是客观的,它的具体表现却是极为感性的,所以即便是嵇康,也从未否认乐对人情感的巨大作用,“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但乐不是像大笑或哭泣那样的纯粹私人情感的宣泄;乐是通过感性的方式使人扬弃了自己狭隘的主观性而上升到存在和宇宙的普遍性,达到人生和世界的理想状态,使宇宙人生因此变得完美。

(摘编自张汝伦《论“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文艺是一种表现而不是一种卖弄。表现的理想是文情并茂,“充实而有光辉”,虽经苦心雕琢,却是天衣无缝,自然熨贴,不现勉强作为痕迹。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像一个大家闺秀,引人注目而却不招邀人注目,举止大方之中仍有她的贞静幽闲,有她的高贵的身份。

    艺术和人一样,有它的品格,我们常说某种艺术品高,某种艺术品低,品的高低固然可以在多方面见出,最重要的仍在作者的态度。品高的是诚于中,形于外,表里如一的高华完美。品低的是内不充实而外求光辉,存心卖弄,像小家娼妇涂脂抹粉,招摇过市,眉挑目送的样子。

    文艺的卖弄有种种方式。最普遍的是卖弄词藻,只顾堆砌漂亮的字眼,显得花枝招展,绚烂夺目,不管它对于思想情感是否有绝对的必要。从前骈俪文犯这毛病的最多,现在新进作家也有时不免。

    其次是卖弄学识。文艺作者不能没有学识,但是他的学识须如盐溶解在水里,尝得出味,指不出形状。有时饱学的作者无心中在作品中流露学识,我们尚不免有“学问汩没性灵”之感,至于有意要卖弄学识,如暴发户对人夸数家珍,在寻常人如此已足见趣味低劣,在文艺作品中如此更不免令人作呕了。

    过去中国文人犯这病的最多,在诗中用僻典,谈哲理,写古字,都是最显著的例。新文学作家常爱把自己知道比较清楚的材料不分皂白地和盘托出,不管它是否对于表现情调、描写人物或是点明故事为绝对必需,写农村就把农村所有的东西都摆进去,写官场也就把官场所有的奇形怪状都摆进去,有如杂货店,七零八落的货物乱堆在一起,没有一点整一性,连比较著名的作品如赛珍珠的《大地》,吴趼人的《二十年来目睹之怪现状》之类均不免此病,这也还是卖弄学识。

    第三是卖弄才气。文艺作者固不能没有才气,但是逞才使气,存心炫耀,仍是趣味低劣。像英国哲学家休谟和法国诗人魏尔兰所一再指示的,文学不应只有“雄辩”(eloquence),而且带不得雄辩的色彩。

    “雄辩”是以口舌争胜,说话的人要显出他聪明,要博得群众的羡慕,要讲究话的“效果”,要拿出一副可以镇压人说服人的本领给人看,免不掉许多装模作样,愈显得出才气愈易成功。但是这种浮浅的炫耀对于文学作品却是大污点。一般文学作者越有才气,也就越难避免炫耀雄辩的毛病。

    从前文人夸口下笔万言,倚马可待,文成一字不易,做诗押险韵,和韵的诗一做就是几十首,用堂皇铿锵的字面,戏剧式表情的语调,浩浩荡荡,一泻直下,乍听似可喜,细玩无余味,这些都是卖弄才气,用雄辩术于文学。爱好这一类的作品在趣味上仍不很高。

选自朱光潜《文学上的低级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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