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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九下5 孔乙己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孔乙己那脱不下的长衫

刘云龙

    ①中学课本里鲁迅先生的文章,让我认识了那位在咸亨酒店里以几粒茴香豆下酒的孔乙己。且莫言他的潦戗和窘迫,留在我记忆里的是他那似乎永远也脱不下的长衫。孔乙己无疑是旧知识分子的一个典型代表。透过他那破旧的长衫,我们窥见的是那个时代的无奈与守旧,是那种既不愿意承认窘境又执意恪守“清高”的心态,这,不得不让我寄予极大的同情和怜悯,其间夹杂些许困惑。

    ②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虽不见了孔乙己的长衫,但类似的人远没有绝迹。虽说一些人不再身着那灰布长衫,但在他们名牌服饰的里面还固执地罩着那件脱不下的无形的“长衫”。

    ③很显然,这“长衫”存在于人们的意识深处。它禁锢了思维方式的变化,妨碍了观念的更新和思想的解放,使一些人的视野不能开阔.目光流于短浅。在现实生活中,何曾不见这“长衫”一如影子似的制约和束缚着我们?我们这个时代倡导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而在一些人眼里,这只是一句书面的口亏,一些文字材料上的“添加剂”。这些人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处处为自己考虑,不愿放弃既得利益,把解放思想当作装点门面的饰物。

    ④毕竟我们生活在日新月异的时代,必须迅即脱下那陈旧的“长衫”,做一个健步如飞的先行者,做一个敢为天下先的弄潮儿。遗憾的是,那些“长衫者”对瞬息万变一日千里的形势无动于衷,依旧我行我索,沉浸于往日的陈规陋习之中,甚至连承认那件长衫存在的勇气都没有。只要我们认真搜寻和思索一下周围的人和事,就不难发现,这该死的“长衫”还继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现实生活的舞台上仍然存在着那不死的身影。我们到底是以此为荣,还是以此为辱?

    ⑤孔乙己的时代早已消失。往昔渐去渐远,思想常虑常新,只要触及关于思想、关于观念的问题,我便会很自然地想到孔乙己那件灰布长衫。这互不关联的东西所引发的思考一直萦系于心。可以断言,彻底脱下“长衫”之日,便是时代进步之时。

(1)、从全文看,当今社会的一些人身穿的“长衫”指的是什么?
(2)、孔乙己不愿脱下那破旧的长衫是因为他穷困潦倒而又执意“清高”,那么当今社会上的一些人不愿脱下那无形的“长衫”的原因又是什么?
(3)、作者对穿着长衫的孔乙己的态度是复杂的,“同情和怜悯”,“其间夹杂些许困惑”;而对当今社会上的“长衫者”,作者的态度是怎样的呢?
(4)、读罢全文,你认为作者所要表达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包容:北京文化的魅力 (选段)
                                                                                                                                     李建平
        “包容”是说北京文化具有海纳百川的魅力。
        首先,北京文化最大的特点是中华各种文化的集结点。这是由于北京的地理位置决定的。北京文化在形成过程中是中原农耕文化、西北草原文化、东北山林文化,以及东南沿海文化的汇集点。历史上,北京各民族交往频繁,经济社会文化发达,是中华民族最集中和最典型的散杂聚居区。因此,北京文化丰富多彩。北京文化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从不拒绝外来文化。早在明末清初,就有北京文化通过商人、传教士传入欧洲,就有西洋文化传入北京;18世纪,也就是中国清朝乾隆年间,在中国皇家园林圆明园中就修建了西洋楼和大水法。北京文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将外来文化吸收、提高、发扬光大。这个过程有专家做过生动比喻,就像酿酒,经过醇化。还有专家指出,北京城就像一座大熔炉,各种文化到北京都要经过这座城市的检验和提升。清朝中叶进京的“徽班”是典型的民间文艺演出,经北京这座城市的醇化、提升,变成了地道的京剧,山东饭庄传来的烤鸭,变成了地道的北京烤鸭,西域的地毯变成了北京的地毯,就连杭州细化的美景也变成了北京的“三山五园”。清史专家戴逸在描述宣南文化时也有同感。他说,在清朝乾隆、嘉庆年间,南来北往的举子,住在宣南各会馆,带来的是各地文化,甚至包括口音和方言、饮食和穿戴,在京师这个大熔炉,经过锤炼和提高,成为京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然后又被举子们带回各地,从而完成了北京文化海纳百川又辐射全国的作用。这种作用既是北京文化的特征,又是包容文化的生动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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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圈腿的小猎狗

曹文轩

       一条小猎狗,走在大街上,它为它的罗圈腿感到害羞。

       它的主人,也就是那个猎人,一共有十一条猎狗。但猎人在清点狗数时,却总是只数到十。小猎狗以为猎人没看到它,它总是挤到前面去,可是猎人把目光越过它,还是数后面十条狗。

       主人的忽视,很让小猎狗伤心。它决定要让自己跑得最快,终于有一天,它跑着跑着,竟然发现自己的影子越来越短了。此时,它又突发奇想,要成为世界上跳得最高的猎狗,尽管那十条猎狗一个劲地笑话它傻瓜。

       终于,有一天,它跳过一堵高墙,不料,高墙那面是养鸡场。当鸡的主人找到猎人时,它自然受到了惩罚。

       猎人罚它去看守潭底的石头,不要让石头浮上来。他带着其他十条猎狗打猎去了。当然,每次捕猎回来,它也分得一块肉。但小猎狗并不满足,看到小河,它竟然说要成为这个世界上一条跳得最远的猎狗。它开始起跑……跃起,“扑通”,掉进了河里,激起一大片水花。

       河岸上,猎狗们笑成了一团:“哇,我们看到了世界上头号大傻瓜!”小猎狗不为所动,一如既往地跳进河里。一次,正在飞跃河面的它,吓到了正准备上岸下蛋的母鸭,结果蛋全部生到了水里。

       放鸭的老头非常恼火,一把揪住正在往岸边逃的小猎狗,将它扔在了猎人面前:“好好管教管教你们家的罗圈腿!”

        猎人没辙了,让它去看葵花田,说要看住这些葵花,不许它们跟着太阳转:所有葵花都跟着太阳转动。小猎狗来回跑动着,向它们“汪汪”叫个不停,但是它们根本不理睬它。小猎狗累坏了,不过,等它疲倦回家时,还是能吃上肉。

       又到了给村民表演的时刻了。猎人的另外十条猎狗皮毛光滑,神气十足;

       突然,一条毛发发红的公狼,愣是在十条猎狗的眼皮底下,满不在乎地跑掉了!

       众人发出“嘘﹣﹣”声,这太丢人了!猎人觉得颜面扫尽。

       这时,小猎狗突然窜出去,穿过狗群,直向山冈上的狼扑去。它快得像一团光,人们甚至都没看清楚它的样子,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小猎狗正在一棵大树下休息,它的身边躺着那只雄壮的公狼,早已停止了呼吸。

       从此,猎人最喜欢的一条狗,就是小猎狗。他特地做了一个漂亮的皮圈,套在它的脖子上,无论去哪里,都带着小猎狗。

       人们见了,都会“啧啧啧”地赞叹:“瞧啊,那四条罗圈腿,弯曲得多美啊!”

       一条小猎狗,走在大街上,它为它的罗圈腿感到骄傲。后面跟着那十条猎狗,学着小猎狗,一律走成罗圈腿。

 (《意林》(少年版)2012年第10期)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子夜昙花

    恩师过世。其子邀我去拿些物品,留作永久的纪念。于是,我去他家搬回一株昙花。

    也许是对老师的感情难以割舍吧,总觉得世间万物,包括花魂鸟魄,冥冥中可以沉默交流。人离开了,见不到了,但他在我心中,于是便存在。

    昙花搬回来,静静紧靠屋檐下数月。自春入夏,人花无语,岁月无声,只有偶然翠绿,显示出它对环境的适应。新叶缓慢自旧叶中长出。黑斑渐褪,花树重新有着雍容气度,一如恩师寡言的性格,在低调行事风格中,始终带着浓郁而清晰的自信。我对花树没有期待,它存在,我已心满意足。

    就在寻常一天,竟意外发觉昙花已垂首含苞了。

    何等蓦然而来的惊喜!不是花开花落,而是花的讯息。像久别的人,传来心花怒放的约会,直教人朝夕亟待。

    久闻昙花只开一夕,是最初一夜,也是最后一夜。充满生命奋发与无常的哲理 , 便决心迎接它来临的启迪。

    A那几乎是即时降临,一旦发觉满蕾的翌夜,便有如忍俊不禁的笑容,迫不及待地绽开。黑暗夜晚,洁白花朵,如冬天雪夜,没有月光,星星也暗淡。

    犹如一张昂首的脸,花容就是一世青春。然而此花与众不同,它的才情志向极端隐秘,因而选择了寂静无人之夜,不屑在白日与红尘争艳。

    它极端美丽。尤其在孤独时,要在众芳国里遗世独居,又是何等勇毅果决?花开之夕,遂自有清雅幽香。香随夜转浓,弥漫四周,有如昭告天下:在这一夜里全世界只有一种花香,为一个人。为了此夜,必须是另一朵花,另一种香。永远没有重复,像一段情,或一个名字。

    它的性格极其刚烈。它幽雅绝俗,不只有意逃避四周繁华,甚至鄙弃热闹,喜欢冷清。

    B它一夜尽情绽放无悔。花期虽短,绽放姿态却极为狂放,有一种壮士舍身之悲壮。但每年花季有如转世,无悔依然。

    我随即发觉,即使在短暂漆黑夜里,它的笑容已日渐难以为继,并带着英雄的疲惫。本来雪白如银的花瓣,光芒四溅,几可灼伤人目;而后却是慢慢苍白如纸,只隐约露出些许其原来的风骨神韵。这一张脸,我想我最熟悉,最会为之伤心垂泪。那不只是物伤其类,更是命运中许多注定的无法回转和挽留。

    生命的确如此!许多灿烂时光,有如昙花一现。花开刹那,如幻如梦,花不知自己在盛开,梦中人更不觉自己在幻梦。惟有梦醒花凋,方悉前尘过往。我知道今夜花会尽情怒放,正如黎明一定会来临。

    辞世恩师如此幻过,今日我也如此梦过,将来我的学生还会如此幻梦下去,最终我们便会一一走入夜里。留下一生的纪录,其实不过是花与夜的争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网络时代,触摸传统家书的温度

材料一:被遗忘的传统家书

    近二十年间,电话、互联网和手机汹涌而来,瞬间击垮了传统家书的千年大厦。家书,那一张张曾经温暖人们心灵的信纸,正慢慢变得模糊起来。

    下面是对500名大学生有关传统家书的问卷调查结果:

材料二:家书何以“抵万金”

    《北京青年报》:电话,微信、QQ的确方便快捷,但似乎少了一点情感表达上的温度。亲笔书写家信恰巧可以弥补这一点。当书信连接着母子、兄弟、夫妻,它便成为一个盛放思念和牵挂的容器,写信人用一字一句将其装满,它呈现在收信人眼前时依然热气腾腾。

    李蓝(中科院教授):在中国文化中,家书还兼具着家教的功能。长辈通过一封封家书,把人生体验、道德修养传校给自己的后代。中国近代思想家梁启超留下200家书在这些书信里,他与孩子们讨论国家大事、人生哲学,表达父子间的情感,督促子孙用功读书……梁家9个子女后来个个成才,有3个是国家级院士。无论是感人至深的《傅雷家书》,还是饱含真知良言的《曾国藩家书》都为后人所传诵。

    李正中(天津理工大学教授):家书里最重要的就是感情,写信的时候,人们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感情。而且家书有收藏价值,从不同年代的家书中,可以看出当时的社会文化背景、民俗风情。同时,家书也是种礼仪文化,中国人的书信格式严谨,体现着中国特有的礼仪文明。

材料三:传统家书将何去何从

    日本文化厅的一项调查显示,认为应该亲笔写信的10—19岁的年轻人的比例为62%,30—39岁的比例为57%,与前一次调查相比,分别增长了18和14个百分点。另外,10—19岁的年轻人中有54%的人认为应该保留信件的传统书写格式。

    张海鹰(“抢救民间家书”活动组委会秘书长):承載着数千年文化积淀的中国传统家书并不会消亡,但目前的现状的确让人感到遗憾。很多年轻人连给自己长辈写家书和写求职信的区别都搞不清楚,让人觉得滋味复杂。

    夏学銮(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这体现了现代与传统两种价值体系的碰撞。让人在家书和E—mail间做选择,就像让人在精神家园和物质家园做选择一样。

    黄桂萍(华南理工大学教授):科技在给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使得精神和情感趋向“快餐化”。然而,人们会因书信对情感有着长期保留、定格的魅力,而适时选择理性回归。

    蔡锐(山东大学生):虽然书信越来越少了,但是亲情和友情并没有由此而变淡。通讯更便捷了,联系也更加频繁,我觉得感情仍然跟原来一样。书信的退出,应该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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