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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陕西省渭南市渭南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第三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于1986年考入军艺文学系,比莫言低一届,他是师兄。当时,作为一颗冉冉升起的文学新星,莫言已成为很多文学青年的偶像。记得1986年我从广州军区去军艺参加考试时,在食堂门口遇见本军区的作家雷铎,他介绍旁边一个胖胖的人说:“他就是莫言。”接着我们蹲在草坪旁吃饭,因为当时文学圈流行一种“凭感觉写小说”的说法,而莫言的作品正成为这种说法的例证。我就问:“什么是感觉?”他狡黠一笑,回答:“都是瞎扯的。”实际上,他对家乡高密生活的感觉,是前所未有的。

    对莫言最熟悉的,是他的军艺同班同学,后成为文学评论家、茅盾文学奖评委、解放军艺术学院副院长的朱向前。昨晚,我和朱向前在电话里聊了很久。“你知道莫言的笔名怎么来的吗?”“当时文学爱好者很多,但不少人是把文学当作名利的敲门砖,不去刻苦写作,而是到处清谈吹嘘。莫言虽然当时没有名气,但很看不惯这种风气,认为作家还是要靠作品吃饭,莫要靠嘴巴发声音。于是给自己起了这个笔名,正好也与真名管谟业音相仿。他的性格也是如此,平时很少说话。”

    1984年秋天,解放军艺术学院由著名作家、后任总政文化部长的徐怀中将军领衔,创建了文学系。莫言当时是总参下面一个学校的副连级教员。他报名参加了几轮考试,也获得了通过。但不知何故,他却没在规定的时间来军艺报到。按规定,他就不能录取了。看着他茫然无措的样子,系主任徐怀中把他叫去,问他写过什么东西?莫言忐忑地从包里摸出1982年发表在《莲池》上的小说《民间音乐》递过去。徐怀中看完,用异样的神情望着面前的年轻军官,说很好呀,报到吧!就这样,莫言这匹“千里马”,让“伯乐”徐怀中一眼相中,正式走上了文学道路。昨晚,我联系徐怀中,他正在广西休养,老部长对弟子的获奖表示祝贺,随后又淡然一笑说,我就不评了,现在应该让广大读者评说了。

    朱向前说,开学时,全班先自我介绍。他们看到许多当时军队文学界大名鼎鼎的作家坐在面前,有李存葆、钱钢、李荃等等。数来数去,就他们俩是无名小卒。去饭堂的路上,他俩自然靠拢。朱问:“你写过什么?”“嘿,不值一提,我就是来瞎混的。你呢?”“我从福州军区来的,写过点小玩意。”

    军艺的学员宿舍是四个人一间,在这种环境下,莫言无法安静地写作,于是就在文学系的梯形教室里写。每天晚上,同学们有的外出访亲探友,有的喝酒侃大山,有的看书,只有莫言,躲在教室里一写就写到凌晨两三点钟。当时不排除有人背后讥讽:这能成吗?但莫言很快就开始爆发了。从1985年开始,他陆续发表《透明的红萝卜》《白狗秋千架》《枯河》《红高粱》等。国内文学界到处在打听:谁是莫言?他是干什么的?当知道莫言是军艺文学系的学生时,许多杂志的编辑以及文学爱好者,都跑来狭窄的宿舍,找他约稿,探讨文学。他只得躲起来。1986年,著名作家张洁应邀来军艺上课,她说她刚从法国回来,外国的作家问她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文坛有什么大事?她说:出现了莫言。

    而朱向前则凭借同窗好友的关系,成为最早评论莫言作品的评论家。他从1986年开始评莫言,《天马行空——莫言小说评点》《在传统与现代的堤岸之间》成为莫言成名的“助推器”。《人民日报》在1986年12月首次评价莫言也是朱向前的文章《深情于他那方小小的邮票——莫言小说漫谈》。而最早预言莫言将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也是朱向前,他在1990年任军艺文学系教授时,就在课堂上说,莫言的小说虽然是写中国农村,但深刻的人性刻画,生动的语言描绘,已超越国界。他将成为中国籍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人!如此大胆的预言,使他受到很多质疑。但近来,朱向前接到无数电话祝贺:“你的预言应验啦!”

(摘编自《中国日报》,作者张晓然,有改动)

(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莫言认为作家要靠作品吃饭,《民间音乐》《透明的红萝卜》《白狗秋千架》《枯河》《红高粱》等,就是他不靠嘴巴发声的表现。 B、莫言的成功除了自身的努力之外,还与“伯乐”助力有关,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主任徐怀中、副院长朱向前就是“伯乐”。 C、莫言认为,如果有了一点小名声就浮躁起来,就会使自己坠入深渊,面对许多杂志编辑和文学爱好者约见,他只好躲起来。 D、这篇文本旨在告诉人们,一个人的成功,离不开耐得住寂寞的意志和刻苦不懈的努力,离不开领导的提挈和同志们的帮助。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莫言在上世纪80年代的小说都是根据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感觉创作出来的,“都是瞎扯的”一句表现了莫言的谦虚态度。 B、莫言的真名叫管谟业,他取莫言为笔名,是为了讽刺那些把文学当作名利的敲门砖,不去刻苦写作、到处清谈吹嘘的人。 C、莫言刚到军艺,在大名鼎鼎的作家面前谦虚谨慎,心理自卑,“不值一提,我就是来瞎混的”一句就是这一心理的写照。 D、莫言在军艺刻苦写作,有时写到凌晨两三点钟,引来不少讥讽,直到《红高粱》等优秀作品发表后,这种讥讽才平息。 E、朱向前教授在1990年预言莫言将成为中国籍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人,这是对莫言创作精神和成果的莫大肯定。
(3)、莫言成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拜谒芦苇

或许芦苇并不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植物,但我对它却怀着一份敬意与留恋。

童年的故乡,河边和塬下都有芦苇,美丽婆娑,绵绵一片。在我的记忆里,好像所有的春天都是从那里开始绿的。春日里我们像野孩子一般,欢快的影子在绿绿的苇子里蹦蹿。明净的阳光追逞着我们,洒在苇子上,也温暖地绽开在我们脸上。叶如剑,顺手掐一枝,卷成苇笛。不一会儿,芦丛里便悠悠地飘起苇苗的合奏。风是芦苇的语言,幽幽地呢哝着。站在高处看,那芦塘如一幅青翠的长卷;深深的芦丛是鸟的家,总飘着鸟们的低吟或高歌,此起彼伏。

盛夏狂风骤雨会常来,风雨中的芦苇翻腾起伏,像泛白的巨浪,像燃烧的绿色火焰。傲岸的身躯侧身相依,紧紧挽在一起,伴着阵阵轰鸣,如旗如幡地漫卷飞扬,任风暴从它的肩背上卷过。一阵阵雨瀑倾泻着,击打着……

不论风雨怎么肆虐,它们一直抗衡着。不论多久,风雨总会过去,当云开雨住,它们颤动一身血雨,又挺起胸,湿漉漉齐刷刷地立起,昂头向天,威武雄壮,像一群摧不垮,压不倒,却能以柔摧刚的王者。它告诉我,在遭逢厄运的风雨时,要守住心中的信念和生命的尊严。

后来长大了,我看到了河中沙洲上的另一片芦苇。那是一个秋水暴涨的午后,我的心绪如水一般苍茫。坐在河边的坝子上,看一河卷着杂物翻滚着的浑黄的洪水。河中央狭长的芦洲,全被洪水淹没了,只露出一片细长的苇尖。它们在洪流中挣扎着,时隐时现。这急流,这挣扎着的苇子,霎时让我的心为之颤动。那漫漫湍流,正在演释一场求生的悲壮与惨烈。水面上那一茎茎绿色是那么纤细,却不折不挠,全力支撑着它们孱弱的身躯,艰难地泅渡着。这是一片在狂流中舞动的芦苇,是一片与急流对峙的芦苇。它们坚韧得如一面面希望的旗帜,染亮我的心。它告诉我,生命在激流中,永不会倒下。

秋去冬来,芦花如雪,一蓬飞絮,白发飘飘,像一群乡野里的母亲——她们轻吟着生命的沧桑。我知道芦苇心中装着无数大地上的事情,但它不说。鸟儿早已飞走,只有阳光薄而柔软地照着它瘦瘦的叶子。它曾春绿夏荣,趟秋雨,冒冬雪,走完它的四季。在它生命的冬天,只闪耀最纯朴的银白。寒风中的芦苇,每个细节都进出它生命最后的重量——那白亮的黄叶和枝干是它生命的全部。经霜后,芦叶干枯,只剩挺直锃亮的枝,那明亮的色泽,就像是它不愿凋零的思想,燃亮了冬天。它想带着这最后一丝光芒,卸下一身负累,随风雪与茫茫荒草为伍,回归大地。它没有一丝凄迷与眷恋,只等农人收割,堆成垛。接着人们又用耙子耧净掉在芦苇地上芦叶,芦荡便干干净净地把自己交付给一场又一场风雪。

从冬到春,场院里芦苇高高的垛越来越小,它们正在被剥,被剖,被辗,被巧手的人们编成席,编成草盖,编成粮仓,编成各种物什拿到集市上去卖。剩余的枝叶最后被烧,变成冬天走向春天的火焰……到开春,高高的苇垛便全消失了。

一夜春风,悄然而至,塘水冰融。不几日,白惨惨的芦塘不知何时又冒出淡绿的芦尖。哦,这就是它的又一次生命,只要根在,它的生命便生生不息。

哦,这就是一种生命……忽地我不禁又想起了那更遥远更崇高的芦苇。那曾在《诗经》中读到的“蒹葭苍苍”,该是最古老的芦苇了,然而它比不上让我动情和惊诧的微山湖的芦苇。我曾坐着游艇在当年游击队与日寇斗智斗勇浴血周旋的微山湖上,看到过如汪洋一般的芦苇。水,滚滚滔滔;芦苇如密密的丛林,如威武的战士,在洪流猛浪中向前俯冲……那情景令人震撼。那天虽乌云笼罩,细雨吹洒,而我却分明看到了它崇高与卓越的光芒。那是在血雨腥风中曾坚强地与敌人战斗过的芦苇啊;那是曾见证过扒飞车,炸桥梁,芦荡飞舟的壮烈的芦苇;那是见证了一个民族在强敌面前挣断镣铐,冲破封锁的不屈的芦苇;那是在苦难中,在生与死的烈火中生长过的芦苇啊!

佛家说一苇可航,渡尽劫波,那是对芦苇最高的礼赞。其实一个人就是一棵芦苇——一棵在人世的风雨中,艰辛活着的芦苇。但你要坚守自己,做一个正直的人,因为正直的人,灵魂永远是站着的。而现实中有太多弯曲的灵魂,也有太多黯淡污浊的生命。

我常想,芦苇虽不伟岸,不强权,像茅草一样活着,但我却很崇敬它。它不与花争艳,只是淡泊从容度着岁月;它也不争宠邀媚,卑躬屈膝,它只是用它的朴素洁净,坦荡高昂,昭示自己生命的平凡。我不知道一棵芦苇能沽多久,但我分明知道,它的前世今生都是一种永恒的高贵。

站在芦苇身边,我才发现我的渺小。有那么一天,我能拥有一缕来自芦苇的光芒,照亮我的心灵就够了;有那么一天,我能像芦苇一样,永远清醒顽强守护自己的灵魂,完整地活一生也就够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英语老师

谢宗玉

     ①早晨,阳光照进教室,照着一颗颗晃动的脑袋和一张张开合的嘴。我们在晨读,我们在大声晨读。别人读的是英语,我对英语不感兴趣,我在读语文。英语老师从后面走进教室,我没觉察。他冷不防从我手中把书抢了,反手就甩了我一个耳光。同时骂道:你妈拉个巴子!一教室沸扬的声音就这样被他突如其来的耳光给掀哑了,大家愣愣地看着我俩,早晨照进来的阳光这时也有些茫然无措的样子。

     ②英语老师扭过头叫道:你们停下来干嘛!然后一教室芽一般的声音又怯怯冒出来,顷刻间又是一片灿烂。英语老师拍了一下手,没事般地走了。

     ③他没事一般,我可不行,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俯下身把语文课本拾起。然后伏在课桌上,一动也不动,我能遏止自己的哭声,但止不住的泪水却从我的指缝里快速渗出来。虽然我知道错了,一三五的早晨该读英语。但我的过错难道就该由这记毫无商量余地的耳光来惩罚吗?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又流快了。我从没有被人打过耳光,更没有在这样的广庭众厅下受辱,我满脸火辣辣的,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羞耻!我感觉我那个叫自尊心的东西,在这个早晨,就像被一把无形的快刀,给拦腰斩断了。

     ④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不声不响低着头进出教室。而在心中,仇恨的水草却疯了般昂扬生长。是的,我要报复,我要杀了他!我一定要杀了这个让我当众丢丑的家伙!我要用最直接的方法报复,我要痛快淋漓地拿刀捅了他!……我低着头,一声不响,就这样在自己的幻想中把内心捣鼓得壮怀激烈。那被拦腰斩断的自尊心在伤口处似乎又长出了细嫩的芽儿来。我最终还是失去了寻刀杀人的耐心,英语老师就这样在懵懵懂懂中逃过一劫。我后来的想法是,我一定要发奋读书,将来超过他,再来羞侮他!

     ⑤但很快就有一事,让我很快进入了两难境地。那天英语老师闯进教室,对教室里的三个同学说:下午帮我去挖薯吧。你,你,还有你,来,把书收起,我们这就走。

     ⑥三个同学其中一个就是我,英语老师仿佛早就忘了两个月以前发生的事。但现在他既然点到我了,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心中的仇恨。我只能敛着头,和另两个同学一起去了他家。我记得一进家门,他就像个妇人样叨叨唠唠地骂着他的妻子:日日死人,怎么不见你死?!这样骂人的话是我第一次听到,所以一下子就记住了,而且根深蒂固。挖薯时,我时不时就把红薯给挖断了。我应该不是故意这样的。挖薯是一项技术活,也是一项体力活,在家里,这常常是我爸的事。我还太小,力气也小,一锄下去,挖得不深,红薯往往就被拦腰截断了。我看见英语老师不时地皱着眉头,后来他说:宗玉啊,你书也读得不好,事也做得不好,以后就等着进棺材吧。我一脸怍羞,我年纪轻轻,没想到他竟把我与棺材联系上了。心中的恨意一下子又增加了,可手中的活儿并不能停下……

     ⑦我现在算有些明白他那时为什么脱口就是棺材就是死了。那时他除了当老师,晚上常常替人唱号歌,哪里死了人,来请他。他一般不拒绝,十里八里也要赶去。他的号歌唱得不错。小时他在茶陵住过,一口的茶陵腔,用茶陵腔唱号歌,他的号歌就别具一格。有时在教室上课,他的声音也拉得好长,像唱号歌。有时夜里唱号歌唱得太晚,白天上课,他把作业布置下去,就趴在讲桌上睡着了。

     ⑧挖薯回来后不久,碰上学校组织学生入团。那时入团是件非常时髦的事,我们班当时只有三个名额,英语老师就把帮他挖过薯的三个同学都推荐上去了。全班同学知道这事后,都议论纷纷。因为如果凭成绩,我们三个没有一个能上。后来,另两个同学就在那次入了团。而我没有。因为我拒绝写入团申请书。我这样做,一是对英语老师的软性对抗。用老甘的话说,就是非暴力不合作吧。二是在同学们的冷嘲热讽中,实在没什么脸面写入团申请书。

     ⑨好在与英语老师总算有分开的一天。初中毕业,我怀揣着仇恨悄悄离开学校。我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我对自己说:有朝一日,我终是要回来的。

     ⑩可到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就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好笑了。我看金庸那些侠骨豪情的武打书,江湖上的似海深仇,都可以一笑泯之。而我与英语老师之间的破事,算得了什么呢?他自己也许根本就没把这事记在心上,几年过后,我这个人就可能从他头脑中淡出了。

     ⑪大学里有天晚上,我与一个同学在法律楼的天台上闲扯,说到中学的事,他居然也有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他依然把仇恨带在心上。他说:总有一天,我要跑回去指着他的鼻子骂一顿。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唉,也许他还没参悟透吧……

     ⑫不过,回头想想,也许并不完全是少年人的心胸太过狭窄……我们怀揣多深的仇恨上路,说明我们当时的伤害就有多深。随着时间的淘洗,仇恨也许可以忘记,但伤害之痛在事隔多年想起来,仍可以使心灵颤抖……那时的心灵是多么柔弱呵,可仿佛没有几个大人(包括老师家长和其他成年人)注意,所以成长的心灵,注定会遍布刀斫之痕……

     ⑬英语老师后来教不了英语,就调到邻校一个中学敲钟守门。参加工作后有一次回家,我还真的碰上他了。我远远见到他,心里猛地颤了一下,然后想也没想,就逃也似的溜了……

     ⑭走远了,我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 英语老师他真的很老了……老得让我有说不出的怜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国学骑士”辜鸿铭

    “国学骑士”是陈福郎先生授予他新近出版的长篇传记小说之主人公辜鸿铭的名号。别看这些年随着国学热,辜氏生平所为渐浮世表,似乎声名日隆,但在早些年,其在内地已近无人问津,流落于主流文化视野外,几被历史烟尘所湮没。

    辜氏生于1857年,卒于1928年。其父原籍福建惠安,时在马来西亚槟城总管一家英国老板的橡胶园,其母是洋人。辜氏自幼聪慧,语言天赋卓绝,深受义父英人布朗先生疼爱,10岁时,由其带至英国求学;20岁时以优异成绩毕业于爱丁堡大学,获硕士学位;接着赴德、法等国著名学府深造并研究,精通西学。据说蔡元培求学菜比锡大学时,辜氏在彼已很有名;而40年后林语堂到该校时,辜氏著作已赫然被列为必读书。后辜氏打道回南洋,对中国丈化萌发浓厚兴趣。他埋头精研中国典籍,又经人举荐,回国做晚清大臣张之洞幕僚20余年。后曾任清政府外务部左丞。清亡后,受蔡元培之请,以他精通英、法、德、拉丁、希腊等9种语言,通晓文、儒、法,工与土木等文、理各科,就任北京大学教授。又以其特立独行之“怪 ”,成为北大及京城一景,有“到北京可以不看三大殿,不可不看辜鸿铭”的说法。

    精通西学的辜氏,在潜心精研国学后,有了一个比较,就此产生了一个持守终生的定见。他以为儒家学说之仁义之道,可以拯救弱肉强食竞争中出现的冷酷与毁灭;他相信,正被国人摒弃的传统文化,恰是拯救世界的良方,而儒学即是这个文化精髓所在。故他不仅自己项礼膜拜,更不遗余力推向世界,以为肩起强化中国、教化欧美的重任。他以英文发表的《中国学)》,几乎就是一篇国学宣言。此后他所著述的《中国札记》、《中国的牛津运动》、《春秋大义》(即《中国人的精神》)等,所翻译的“四书”中的三书《论语》、《中庸》、《大学》等中国传统典籍,卖力向世界传播儒家学说,鼓吹东方文化,在西方引起极大反响。应该说在此之前,还没谁更系统、完整、准确地向域外有意识地传输国学典籍。《论语》英译本出版序言道:“辜先生不小的功绩是翻译了儒家四书的三部,他不仅是忠实的翻译它,而是一种创造性的翻译,超越了中西方观念与思维方式的鸿沟……。”可见西方对辜氏具有开创性的译介传播中国文化的尊重与推崇。

    但辜氏在国内却是不入潮流,不合时宜。彼时人心思变,新青年擎起打倒孔家店大旗,转而向西方寻求强国之道。辜氏从西方来,能够慧眼独具,洞悉西方现代文明之弊,故逆流而动,高唱反调。“西方现在虽十分发达,然而已趋于末路,积重难返,不能挽救。诸君当知中国的前途绝不悲观,中国固有之基础,最合世界新潮。大海对岸那边有几万万人,愁着物质文明的破产,哀哀欲绝地喊救命,等着我们来超拔他们。”这番话,虽有点“大”,但不能说没有一点先见之明。

    与辜氏对国学传播所做的贡献,乃至他的才华相比,坊间似乎更愿意传播其“怪”。他恃才傲物,性情执拗,西学出道却痴迷旧学,既偏激又迂腐,既愤世嫉俗又玩世不恭,既不合时宜又不甘寂寞,铁杆保皇却敢戏侃清廷慈禧、嘲讽新帝袁世凯,加上他行为艺术似的遗少打扮与生活形态,似乎成了种种矛盾的杂糅体。伴随这些奇行怪癖的,还有他异乎寻常的“奇谈怪论”,如挖苦银行家是在晴天时硬把雨伞借给你,在下雨时把雨伞收回去的人;反驳嘲笑自己的人说“我头上的辫子是有形的,你们心中的辫子却是无形的”等等。辜氏浸淫于东西方语言中数十年,深谙言语之精妙,能集东西方言语表达气质、风格之优长。他的见多识广,急智宿慧,常常于争辩中,尽显于他的犀利谈锋与妙语连珠中。辜氏似乎也喜欢在与人论说中一炫他的敏思好辩。而事情的另一面是,正因为他的这种不通世故的不留情面,锋芒毕露,爱逞口舌之快之情状,令世人轻慢了精彩话语后他的认真执著、焦虑忧患和真知灼见。

    辜氏关于中国文化对世界的作用实是有先知先觉,因之他成为今天开在世界各地孔子学院的先声先驱。“国学骑士”这个名号,依辜氏生平外谐内庄,表邪里正的格调,想必一定会喜欢。而我们通过这个名号,则可以穿越历史的迷雾烟尘,直抵这个生前戏闹身后寂寞的国学传播大师的精神实质,去认真想想我们曾经拥有的、失落的以及将要创造的,这或许也是陈福郎多年磨一剑,打造“国学骑士”的良苦用心所在。

(节选自《光明日报》2011年04月19日)

阅读下面两则文字,按要求回答下面小题。

想北平(节选)

老舍

    虽说巴黎的布置比伦敦、罗马匀调得多,可是比起北平来还差点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连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的喘气;不在有许多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周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和西山呢!

    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但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北平的“草花儿”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省钱省事而且会招来翩翩的蝴蝶。至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送到家门口的。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一般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从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美国包着纸的橘子遇到北平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没有像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许只有在北平才能享受一点清福吧。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五月的北平(节选)

    张恨水

当承平之时,北平人所谓“好年头儿”。在这个日子,也正是故都人士最悠闲舒适的日子。在绿荫满街的当儿,卖芍药花的平头车子整车的花蕾推了过去。卖冷食的担子,在幽静的胡同里叮当作响,敲着冰盏儿,这很表示这里一切的安定与闲静。渤海来的海味,如黄花鱼、对虾,放在冰块上卖,已是别有风趣。又如乳油杨梅、蜜饯樱桃、藤萝饼、玫瑰糕,吃起来还带些诗意。公园里绿叶如盖,什刹海中水碧如油,随处都是令人享受的地方。但是这一些,我不能也不愿往下写。现在,这里是邻近炮火边沿,对南方人来说这里是第一线了。北方人吃的面粉,三百多万元一袋;南方人吃的米,卖八万多元一斤。穷人固然是朝不保夕,中产之家虽改吃糙粮度日,也不知道这糙粮允许吃多久。街上的槐树虽然还是碧净如前,但已失去了一切悠闲的点缀。人家院子里,虽是不花钱的庭树,还依然送了绿荫来,这绿荫在人家不是幽丽,乃是凄凄惨惨的象征。谁实为之?孰令致之?我们也就无从问人。《阿房宫赋》前段写得那样富丽,后面接着是一叹:“秦人不暇自哀!”现在的北平人,倒不是不自哀,其如他们哀亦无益何!

    好一座富于东方美的大城市呀,他整个儿在战栗!好一座千年文化的结晶呀,他不断的在枯萎!呼吁于上天,上天无言,呼吁于人类,人类摇头。其奈之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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