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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台州市2018-2019学年八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复习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粥里春秋

陆建华

    ①刚刚懂事,读过几年私塾的父亲就一字一顿地教我牢记: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还多次让我跟着他高声朗诵《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②念是念了,也歌唱式地朗诵了,其实只是挂在嘴上而已。年龄稍大以后,特别是眼目睹了村民们为了粮食所付出的艰辛劳动,才逐渐掂出这些格言和诗句的分量。

    ③三月播种。一家人随着东方的第一缕霞光早早起身,把冒出娇嫩芽尖的稻种,小心翼翼地均匀地撒在秧床上。

    ④四月插秧。辽阔的原野上,一方又一方的水田镜子般平整,倒映着蓝天白云,使人恍然觉得,那些身手矫健的插秧女是把碧绿的秧苗栽插在青天之上。

    ⑤五月,六月,七月。

    ⑥追肥,拔草,治虫。

    ⑦高温悄悄来了,村民们像照料子女一样侍候庄稼,不怕苦,不怕累,只要庄稼长得好,就喜笑颜开,心满意足。天热闷人,他们说:好!不冷不热,五谷不结呀!双腿被蚊虫叮得奇痒难忍,被蚂蟥吸得鲜血淋漓,他们只是笑笑。终于,稻谷一天比一天饱满了,远远望去,一眼望不到边的稻田逐渐变得金光闪烁,气象万千。

    ⑧村民们不辞劳苦种植粮食的过程,使自幼在农村长大的我印象深刻,而村民们对粮食无比珍惜的情景,更是让我终身难忘!邻居房大伯,每当新谷登场,他最爱的是先煮一锅新米粥细细品尝。他喝粥时的陶醉神态,使人觉得,他喝的不是粥,而是人间难得一见的美食。更难忘的是,一碗粥喝罢,他要仔仔细细地把碗舔得干干净净,不留一丝粥液,那碗便如水洗过一般。

    ⑨第一次见房大伯舔碗,我回家告诉父亲,父亲神情庄重地说:“你记住,这就叫‘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⑩此生见粥多矣!最难忘的是那个全民饥饿的年代,村民们被指示拆灶砸锅,全部到大食堂吃饭。那时家家断炊烟,户户无鸡鸣,食堂每天只供应两顿粥。分粥时,两名服务人员一人用大铁铲在一个大缸内不停地搅拌,让沉在缸底的少得可怜的米粒浮上来,另一人负责往满脸饥饿的村民碗里舀粥。说是粥,其实是稀汤,碗里的米粒屈指可数……但是,在饥饿面前,人与人之间却显现出相濡以沫的真情。那时,我们大学生里多数男生到月底总要饿一两顿,甚至一两天。这时,早就留心的女同学会伸出援助之手:呶,我这儿有吃不完的饭票,给你们……面对桌上小小的一卷饭票,男生们推来让去:我不饿!我不饿!饭票往往被硬塞到最瘦弱的男生手里。其实,她们哪里是吃不完?他们哪里会不饿?这盘中粒粒,又岂止是普通的生活小事?

    ⑪我庆幸我的儿孙们赶上衣食无忧一天比一天幸福的时代。单就米粥来说,什么八宝粥、银耳绿豆粥、莲子荷叶粥等等,花样翻新,名目繁多。我仍然固执地要求我的儿孙们什么时候都不可忘记古训!儿孙们接受了我的意见,并付诸日常生活中。那一天,我见到正上小学三年级的孙儿,在饭桌上严肃地批评刚上小学的孙女:提醒你多少次了,你总是改不了到处丢饭粒的毛病!不是刚背过唐诗吗,‘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啊!

    ⑫我听后欣慰地笑了,笑着,笑着,却又不知怎的忽然间热泪盈眶……

(1)、对《悯农》一诗的理解,作者有一个认识变化的过程,请用合适的词语或短语填空。

刚刚懂事,→年龄稍大,→看房大伯吃粥,

(2)、结合语境,品味下列语句,回答括号里的问题。

①终于,稻谷一天比一天饱满了,远远望去,一眼望不到边的稻田逐渐变得金光闪烁 , 气象万千。(赏析句中加点的词语)

②五月,六月,七月。追肥,拔草,治虫。(以上句子能否改成“五月追肥,六月拔草,七月治虫”?)

(3)、说说第⑧自然段中作者详写房大伯舔粥碗这一内容的作用。
(4)、文章结尾处,作者听完孙儿的话语,“忽然间热泪盈眶”,请简要分析其中所蕴含的情感。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特别奖励
          恢复高考那年,我们正读初一,新来的班主任是位教英语的姓宋的老头。
         第一堂英语课,宋老师将一张偌大的字母表挂在黑板旁的墙壁上,虽然是手写的,但看起来一目了然。之后,他又在黑板上板书一遍,逐个地教我们:“学好英语并不难,做好一个人却不容易。”看样子,他是一个慈祥的老头,并不是一个严厉的老师。
         有一天上英语课,他发给我们每人一张白纸,要求我们按顺序默写出26个英文字母的大小写,他说对此次测验成绩优秀的学生,将给予特别的奖励。尔后,他就若有所思地站在门前,眼望着门外出神。20分钟后,他似乎醒过神来,立即收上试卷,并很快阅完了所有试卷,然后拍拍手,轻松地宣布:“很好!除了一个同学写错了3个字母外,其他同学都是100分,很高兴有这么多同学能得到奖励。但在奖励之前,我不得不警告这个学生――张小哲,请你站起来!”
         张小哲是一个一向沉默的男孩子,从不惹人注目。此时,他站了起来,两眼望着老师。
         宋老师对他说道:“我实在想不通,这么简单的几个字母,全班同学都会,而独有你一个弄出差错,你说你惭愧不惭愧?”
        张小哲默不作声,所有同学都幸灾乐祸地盯着他。“你必须回答我!”宋老师一反之前的慈祥态度,透露出一种近似残酷的威严,“惭愧,还是不惭愧?”
       “我不惭愧。”张小哲轻声地说,但他做好了挨批评的准备,脸绷得紧紧的。
      “居然不惭愧。那么,你凭什么理由?难道大家错了而你一个是对的?快说!什么理由?”宋老师近似歇斯底里地吼道,并一步步向他逼近,脸上奇怪的表情令人捉摸不透。
        我们不再幸灾乐祸,心里都有些紧张地为张小哲捏一把汗。
       “我有理由。但我绝对不说。”张小哲望着逼近自己的老师,眼里噙满了泪水。“老师,你不要逼我,我不会说的,如果你一定要逼我,我现在就离开学校。”他真的提起了书包。沉默,短暂的沉默。我们看见宋老师朝张小哲走过去,双手放在张小哲的肩头,一改刚才的暴怒,温和地说道:“好吧,我不再逼你,请坐下吧。”
       然后,他退回讲台,扫视着全班学生,语重心长地说道:“第一天上课我就讲过,学好英语并不难,做好一个人却不容易。我并不急于知道你们的英语成绩,但很想知道你们的为人,所以才有今天的这个测验。请大家再次抬头仔细看看我身后的那张字母表――你们以为我忘记摘下的字母表,它有一个不易察觉的错误,而除小哲外,你们全部照抄不误。他虽然没有得到一百分,但他是个诚实的人,所以,他敢于说自己不惭愧。这种勇气非常难得,很少有人能在强大的逼迫下坚持真理,威武不屈。请大家终生牢记:重要的不只是成绩,更要有品德。这,这就是我要给你们的特别奖励!”
         那一刻,全班54名同学有53名低下了头。只有张小哲没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什么导致了沙尘暴的活跃
全球气候变暖是沙尘暴发生的直接诱因吗?沙尘暴是一种风与沙相互作用的天气现象和灾害性天气。人类活动和荒漠化是沙尘暴天气形成的主要原因。沙尘暴发生的原因一是干旱气候和大风;二是人类活动影响地理发生改变,如植被遭到破坏,土质松散等。
全世界平均每年发生沙尘暴180次以上。中国沙尘暴自1998年以来急剧增加,受多重因素影响,未来几年,中国沙尘暴的频次和强度将呈增加趋势。未来几十年内,在全球变暖的影响下,北半球中纬度内陆干旱、半干旱地区降水量变化不大,但湿度显著升高,地表蒸发加大,土壤变干,从而形成有利于沙尘暴发生的不良气候背景。此外,中国西北及华北地区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草地资源退化和减少的状况难以根本改变,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日趋严重,这些因素都将导致沙尘暴的继续活跃。
沙尘暴并不是在所有有风的地方都会发生,只有那些气候干旱、植被稀疏的地区才有可能发生沙尘暴。在我国西北,森林覆盖率本来就不高,贫穷的西北人还想靠挖甘草、搂发菜、开矿发财,这些掠夺性的行为更加剧了这一地区的沙尘暴灾害。沙尘暴是荒漠化的直接后果。我国沙漠、戈壁和沙漠化土地面积已达165.3万平方公里,并正以每年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发展。
气候变化是荒漠化的决定性因子。气候变暖的同时,潜在蒸发力增加,有助于荒漠化的形成。但荒漠化的原因并非是气候引起的。事实上,人为因素对荒漠化过程起着决定性作用,荒漠化是人类不合理实践的产物。在大西北的历史上,有楼兰古国的消失,现在有正在退化的民勤绿洲——西北大片的黄沙正等待着强风天气的出现,伺机       那并不遥远的东部平原。
荒漠化的治理是一项错综复杂的工程,它要求把一个地区引发荒漠化的自然和人为因素以及社会和经济的各个方面作为一个整体去分析,寻找出影响荒漠化的关键因子,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目前人类控制天气的能力还很有限,减缓沙尘虹暴灾害频度与强度的关键在于搞好地面的生态保护规律,恢复和重建退化的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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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放逐的皇后

金建云

    ①我爸去世后,我妈越活越不招人待见。

    ②她用iPad打发孙子,烧饭忽咸忽淡,记账乱七八糟,将自己锁在门外,时不时将孙子忘在幼儿园……谁敢相信,妈妈退休前曾是高中的特级教师呢?我教她玩微信,陪她旅游,帮她买健身器材,带她找老玩伴,催她跳广场舞……却还是无法让她找回青春时代的光彩与热情,她永远是热闹场合的陌生人。

    ③对老妈这种状态,我实在无法理解,直到有一日,我发现她在读一本书:阿尔诺·盖格尔的《流放的老国王》。这么伤感的书,怪不得她越看情绪越低落!为了批判这一株“精神毒草”,我偷偷读起来。

    ④作者描写了自己父亲老去的过程,将患帕金森症的父亲比喻为一位被流放的国王,原本熟悉的家庭环境对父亲来说,已变得越来越陌生,他仿佛身处异乡。这位父亲一心要回到自己记忆中的家,于是“不知所措地四处乱窜”。作者看到父亲慢慢“变傻”,仿佛感到生命从他身上渗出,整个人的个性一滴滴漏掉……

    ⑤读到感人之处,我黯然神伤!这么久以来,我没有真正理解父亲去世对老妈的打击。我只是一味地怪她不乐观、不振作,却从未从她的角度看待过她内心的挣扎与无奈。大致浏览完这本书,我走出我妈的卧室,她正在客厅看电视。

    ⑥像往常一样,她看电视的眼神中散发着淡漠的霉味。屏幕上演的什么对她来说毫无意义,她只需要足够响的声音来冲淡自己的寂寞。

    ⑦我坐下来,同她聊起电视上的这位笑星。她支支吾吾应对着我,敷衍着笑几声。看得出,她对我今天“反常”的表现感到一丝惶恐。自从父亲走后,她变得越来越像个爱犯错的刁蛮女孩,对我,竟有一种说不出的紧张感。或许是怕我唠叨她吧,她借口说自己要烧饭,就把我独自撂在沙发上。

    ⑧厨房里她的动作好慢,时常停下来若有所思,又不知道在思考什么。她拿起盐瓶,思考自己究竟有没有放盐,停顿几秒钟后,她放了一点点,再加上一点点……

    ⑨这时候,我想起过世的父亲。父亲生前总会在她烧饭的时候,凑过去聊天。那时候,我妈嘴上对答如流,手上有条不紊。她永远井井有条、遇事不慌,谈笑之间便将美味端上餐桌。

    ⑩如今,一个走了,一个活在女儿的嗔怪与脸色之中。

    ⑪看着我妈的背影,我感到岁月流逝的巨大冲击力——不知不觉中,母亲已经走入孤单的晚年,她仿佛一位被流放的皇后,手足无措地面对这个对她来说越来越陌生的世界。爱她的父母、丈夫、老朋友们,逐一离去,唯一的女儿整天抱怨她不乐观、不阳光、不振作……米兰·昆德拉的一句话浮现在我脑海中——“面对生命那无可挽回的溃败,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理解它。”

    ⑫如果说,衰老与孤独是我妈必须面对的生命之溃败,那么,我不该再要求她强颜欢笑,不该带她去那些她完全无法融入的热闹环境中,更不应该责怪她带孩子、做家务不走心——如果她的心都不知道何处安放,又怎么谈得上走心不走心呢?

    ⑬我走进厨房,默默地打开她忘记打开的抽油烟机。我给她嘴里塞进一块糖,微笑着看她笨手笨脚地做事。厨房里很安静,抽油烟机的声音竟带给我们默契的温暖感。我妈朝我笑笑,我也朝她笑笑。那种很幸福的感觉涌上心头。

    ⑭是的,当我放弃对她所有的要求之后,那种叫作“理解”的东西,如圣灵一般翩然而至。

    ⑮“妈妈,愿我的理解能安放你的孤独。”我在心里默默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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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菊花之恋

刘文方

    秋风古道,碎了满地的记忆。沧桑的老树搀扶着颤巍巍的枯藤,伴着几声乌鸦的哀鸣。枝叶褪尽了青春的容颜,和着秋风的舞曲摇荡。清幽的小草用心蘸满金黄的汁水,把端庄的俊秀的正楷瞬间换成了龙飞凤舞的狂草。灰黄的夕阳,寂寥的心情……秋天是荒凉寂寞无聊至极的。

    在这天地为之变色的季节里,那漫山遍野的野菊花平添了几分生动,点缀着肃杀的秋。遍地暖暖的金黄,不由得让人心头为之感动。

    它是贫贱但不卑贱的花。它绝不择地而生,枯草丛中,田间地头,高山土坡,悬崖峭壁,无论贫瘠,还是肥沃。它无处不在,质朴而又自然。秋风吹过,此起彼伏的浓郁而又微苦的香甜味经久不绝。给它一点阳光,它就灿烂,给它一点阳光,它就洒下满地的金黄。它没有“昨夜西风过园林,吹落黄花遍地金”的闲适,有的是“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的倔强和孤傲。越是悬崖峭壁之上,它越是努力开放,鲜艳而丰满。它从不后悔把自己逼上绝地,它完成了绝处逢生自我的超越,闪亮发光,香溢四射。

    它蓄势而动,厚积薄发。初春,它悄悄地发芽,从不与百花争艳,从不在春风醉人的季节里过早地展露花枝招展的外衣。外表看来它就是草芥中的草芥,只有走近它,细细地品味,才知道它散发着与草芥不同的气息。它只是默默无闻地、努力地生长着,长好了茎叶,长好了身体,等待着秋风起,昂首怒放,花香四溢。

    它是王者之花。千年以前,夕阳西下的深秋,西风凛冽的古道旁,那个落第秀才黄巢,策马古道内心彷徨之际,忽然阵阵野菊花的幽香扑鼻而来,猛然间激发了他的豪情壮志:“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几年后揭竿而起,把偌大的唐王朝搅得天翻地覆。

    它是雅致之花和悲情之花。那个大才女易安居士深有感触。靖康之变后,国破,家亡,夫死。其词风由清新可人,浅斟低唱,而转为沉郁凄婉,这时看见那些菊花,才发觉花儿也已憔悴不堪,落红满地,再无当年那种“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的雅致了。独对着孤雁残菊,更感凄凉,连时间也觉得开始变慢起来。“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

    它是越老越有用的花。即使是花儿开败了,它也是自始至终透着清凉的、浓郁的花香。《本草纲目》中对野菊花的药效有详细的记载:性甘、味寒,具有散风热、平肝明目之功效。野菊花还可广泛用于治疗疔疮痈肿、咽喉肿痛、风火赤眼、头痛眩晕等病症,同时又有很好的降压作用,可用于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因此人们还经常把菊花采撷晾晒后,精选装入枕头,嗅着花香入梦,又在花香之中醒来,神清气爽,美不胜收。它还可以盛开在沸腾的茶水中:

    一股暖流/冲进/干涸的心扉/沸水中/尽力舒展/僵枯的四肢/她/再一次/尽力绽放/赏心悦目的/美丽。

    立冬之后,风霜雪雨使野菊花鲜艳的色彩逐渐黯淡下来。它义无反顾地融入大地的虚怀,等待中的一场野火,把腐朽的旧皮囊在“噼啪”中化为灰烬。涅槃的根在坚硬的石缝或者如石的冻土中潜滋暗长,有些许已经迫不及待地破土而出,那毛茸茸的小耳朵,仿佛等待倾听春雷隆隆的声音,等待下一个春的来临,等待下一个秋的金黄

                                                                                                                                                         (选自《新民晚报》2018年5月11日,略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举家之重

赖赛飞

    碾米厂在充满天籁的村庄是个考验人耐力的存在。空气中充斥着各种裂变:柴油机剧烈抖动发出的轰鸣声,仿佛濒临散架的极限;皮带接头与轮子哗哒哗哒的摩擦声,似乎即刻要爆裂;粉尘升腾弥漫,像原地打转的沙尘暴将一切裹扶。噪音与粉尘之外,碾米机进料斗如没及时填料,就因空转发出极其尖利的啸叫,带着明显的金属切削性质,闻者丧胆,汗出如浆。

    机斗口距地面大约一人高,一担稻谷碾三遍就变成了三担,分装在藤箩里,一一托举上去。按理说家务事在以往的农村归妇女承担,但碾米除外。主要是碾米师傅要照管机器,上料由各家自行负责,干这活个子要高,力气要足。

    那年,村里的公共碾米厂停用,父亲将机器买了回来,经过一番修理,这台碾来机被安装在我家西偏房里,又恢复了机声烈烈。从此村人随时来艰米磨粉。

    自从碾米变成了私家服务,上料的活就落在了母亲身上。

    对此,父母都不能抱怨,甚至要感激,何况我们。

    有时忍不住下楼打开偏屋的门,看见关机后的父亲一身皑皑站在后门呼吸新鲜空气。蒙尘的母亲还在弥漫的粉尘中挥舞扫把。很久以后才能听见她用围裙大力抽打自己的劈啪声。

    有时中途打开,只听见噪音陡然放大,混合密集的粉尘轰然涌来,像堤坝炸开后浊流滔天。

    不管哪种情形,母亲都会有同样的反应:“眼睛呢?没看见吗,快把门关上,出去!”在母亲的疾言厉色中,我退了出来,像退出战争,留她在战场。

    后来,碾米厂多起来,竞争激烈。家里又买了台小的机子安装在手拉车上到处推着上门给人碾米,差不多是将稻谷从人家家里拿来分成米和糠后再送还到人家手里。便利到人,辛苦付出,才有看得见的收成。

    母亲身材极其矮小,一般尺寸的灶头使用起来都嫌吃力,她担任的举重任务与她的体格明显不相匹配。一藤箩装满的份量在四五十斤,最主要的是要连续不断、快速地举,这对不是务农出身的母亲是个磨难。安装在手拉车上的机子高度比家里的更高,她只能拼了命举上去,像在殊死博斗——对她而言每一次都是极限。

    而机器在飞速转动,如雷神督工,极具威慑。

    没有中场休息,没有鼓励,没有安慰。

    母亲平时极克己,通常只吃些泡饭就着隔天的剩菜。有一阵子,她在碾米回来的路上对父亲念叨吃些什么。暂时卸下重负的母亲也在一丝庆幸中说起了笑话:真想炖黄鱼肉淘酒啊,一大锅——那时候肉比黄鱼贵。她觉得自己越来越举不动了,途中不得不先提至一只膝盖上喘口气再往上托。

    吃了也许就有力气,不被压垮。

    父亲将塑料袋里的一小堆零币陶出来一五一十地数。

    数完便回笑她,你画一只在嘴边吧,或者跟嘴讲讲好话,哄住它。

    那时候碾米的价格是100斤2元钱,照此算来,碾上3000来斤60元收入,给各家抹去零头,也就50多元,再扣去成本,剩下30多元,就只有一碗黄鱼肉淘酒的价值。

    我算了另外一笔帐,3000来斤过三遍,母亲每天练举重近两百遍,总共举起近万斤。如果生意好,这个重量还会往上加。

这远不是一顿黄鱼肉淘酒能提供的,然而母亲一直吃的清汤寡水。不但父亲惊讶她像只小蚂蚁,却举得起这么重的份量,连母亲自己都觉得多年坚持下来没有倒下是个奇迹。但她身上并未因此显得结实强壮,使我觉得她是凭内力来举起的而不是真正具备相应的肌肉力量。

    家里的经济大权掌握在母亲手中,但她就是对自己的心愿下不了手,她所想要的外力支持,其实仅仅是口头支持。那个时候,我们都在读书。如果他们是源头活水,我们则是几个不停消耗着水源的渠道。直到上大学,家里从来没短过我们的学杂费、生活费。

    那道晚风里不存在的黄鱼肉淘酒香味,画饼充饥一样刺激着母亲的味蕾,在接下去的日子里成了一向克己的她无法抹去的遗憾——后来她吃到的每一顿都无法替代。我不止一次闻到它在时间深处发出的强烈香味,使母亲越来越念念不忘。

    这几年来,肉不贵重,黄鱼普遍养殖,只是要讲究饮食健康,隔很长一段时间才会炖黄鱼肉淘酒。庶几品尝母亲惦念的味道,沿袭她传承下来的老式炖法:加陈酿黄酒、黄冰糖、黑枣,直炖得鱼肉同酥入口即化为止。在这过程里,香味慢慢氤氯了周围的空气。

    在香气里想念母亲。

现代文阅读

说谎者的故事

[法]皮埃尔·格里帕里

从前有个喜欢说谎的小男孩,他喜欢说谎简直到了你们无法想象的地步!不论什么时候,不论什么事情,他都无缘无故地说谎。

有一天,他的母亲实在受不了了,便带他到一位女医生那儿去,请她瞧瞧她儿子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位女医生实际上是个仙女,她坐在一个雪白雪白的大房间里面,房间里放着各种各样的金属器械。她身穿一件工作衣,戴着一副玻璃架子的眼镜。在母亲介绍情况时,女医生一声不响地听着,随后问小男孩道:

“昨天你干什么了?”

“他去上学了。”母亲说。

“让他自己回答,”女医生说,“孩子,你告诉我,你在学校里干了些什么事?”

小男孩不假思索地回答说:“女教师把我们带到月亮上去,我们钓到了一些月亮鱼!”

“这是不可能的!”母亲说。

“让他讲!”女医生说,“中午你在家里吃了些什么?”

“一块烧焦的木头和一根腐烂的骨头!”

“哪有这种事,您知道……”母亲说。

“让他讲,让他讲……那么下午呢,下午你干了些什么事?”

“下午他有一节图画课。”母亲轻声说。

“唉,请您让他讲嘛……那么,你画了什么?”

“我画了同桌的眼睛。他有三只眼睛,看起来可怕极了。”

听到这样的话,母亲伤心极了,她一句话也不再说了。女医生则摘下她的眼镜,用她右手的手心轻轻地揉着自己的眼睛。

“我看……”她终于说,“好吧,既然这样,我要送你一件礼物:从今天开始,你不会再说谎了。”

“永远不说吗?”

“永远不说!”

“一生都不说?”

“一生都不说!”

“如果我还想说谎呢?”

“即使你想说谎,你也不会再说谎了,”女医生接着说,“不管你说什么话,你说的话都将变成现实。所以,从今以后,我劝你在开口讲话以前要先好好想想!”

当天晚上,小男孩的母亲对他说:

“是上床睡觉的时候了,你知道吗?”

“我不敢去,妈妈,有一只狮子睡在我的床上。”

“唉,别说傻话了,你快去睡吧。”

小男孩是很听话的,他不声不响地走了。可是就在他要走进自己的房间时,他吓得站在门口愣住了:一只黄色的大狮子躺在床上望着他。看到这幅景象,他回头就跑,跑到他母亲那儿对她说:

“妈妈,我刚才没有讲真话:我床上没有狮子。”

“我知道没有嘛,亲爱的,去乖乖地睡吧,我就去和你道晚安。”

小男孩又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他有点怕再看到那只狮子,可是狮子已经不见了。

你们一定会想,这件事是值得深思的。可是我们这位小朋友爱说谎的习惯,还是不能一下子就改掉。

一天早上醒来时,他对母亲说:

“你知不知道,妈妈?昨天晚上学校里遭了火灾,学校全被烧光了!”

“别说蠢话了,”母亲说,“去梳洗吧。”

小男孩没有多说,去梳洗了一下,穿上衣服,吃过早餐,高高兴兴地去上学,甚至把刚才自己讲过的话也忘了。走到靠近学校的拐角处,他闻到有一股烟火的味道。他马上又从原路折回,来到自己的家门口叫道:

“妈妈!妈妈!”

他的母亲出现在窗口上,说:

“什么事,亲爱的?你忘了什么东西吗?”

“妈妈,我刚才没有讲真话:学校没有烧掉!”

“我知道没有烧掉嘛,亲爱的,你赶快去吧,你要迟到了!”

小男孩又回去了。走到学校拐角时,他看到学校好端端地在那儿,雪白的墙壁,坚固而结实。烟火倒是有的,不过那是从广场中间一堆枯叶中升起来的。

从这件事以后,小男孩一连十天没有讲过谎话!可是到了第十一天——那是一个礼拜天——他实在憋不住了。就在他母亲准备和他一起去看望外祖母时,他突然嚷道:

“妈妈,你不知道吗?外祖母死了!”

母亲顿时脸色煞白,气呼呼地说道:

“别说傻话!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他们默默地走出门去,穿过城市。来到外祖母家门口时,他们看到有一大群人围着,就像街上发生车祸时一样。有男人、女人,还有两三个警察。他们都在指手划脚地议论着什么事情。小男孩感到害怕了。

“妈妈,我刚才没有讲真话:外祖母没有死,她身体很好!”

“我知道她身体很好嘛,亲爱的!”母亲说,不过她也在哆嗦。

他们加紧步子向前走去。外祖母站在门口,身体非常健康,不过她在生气,面孔也红了!因为在一刻钟以前,有一个强盗拿着一把刀闯进了她的家……幸好外祖母很勇敢,她抓起一把火钳和强盗打了起来。她大喊大叫,邻居们听到后都赶来帮助她。强盗拔脚就逃,但已经太迟了:逃出一百米远就被抓住了。

总之,这件事圆满结束了。可是这个小男孩——他是非常爱他的外祖母的——吓得从此以后再也不说谎了或者至少可以说几乎再也不说谎了……有时候他偶尔再想撒个小谎时,他总要再三考虑,绝对不让他的话有损于任何人。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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