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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郡开国公徐公行状
李翱
公讳申,字维降,东海剡人。永泰元年,寄籍京兆府。举进士,初辟巡官于江西,后选授洪州大都督府长史。时刺史嗣曹王举江西兵讨李希烈,故以长史行刺史事,任职有成,曹王荐之,迁韶州刺史。
四十余年,刺史相循居于县城,州城与公田三百顷皆为墟,县令、丞、尉杂处民屋。公乃募百姓能以力耕公田者,假之牛犁、粟种与食,所收其半与之;不假牛犁者,三分与二。田久不理,草根腐,地增肥,又连遇宜岁,得粟比余田亩盈若干,凡积粟三万斛。将复筑室于州故城,令百工之伎以其艺来者,与粟有差。刺史临视给与,吏无所行其私。应募者数千人,未十旬而城郭、室屋建立如初。刺史以官属迁于新城,县令之下各返其室。创六驿,新大市,器用皆具。曲江县五百人以状诣观察使,请作碑立生祠。公自陈所为不足述,乃刺史职宜如此,何足多者,不愿以小事市名。观察使嘉其让,迁合州刺史。其始来也,韶之人户仅七千,凡六年,倍其初之数,又盈四千户焉。
贞元十七年,诘里盗,通蛮夷道,责土贡。大首领黄氏帅其属,纳质供赋。黄氏、周氏、韦氏、侬氏皆群盗也,黄氏之族最强,盘亘十数州。周、韦氏之不附之也,率群黄之兵以攻之,而逐诸海,群盗皆服。于是十三部二十九州之蛮宁息,无寇害。
元和元年,诏加金紫光禄大夫,检校礼部尚书,封东海郡开国公。诏书未至,有疾薨于位。凡三佐藩屏之臣,五为刺史,一为经略使,一为节度观察使,阶累升为金紫光禄大夫,爵超进为开国公,官亟迁为礼部尚书。其事业皆足以传示后嗣,为子孙法。享年七十。
(选自《李文公集》,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