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材料分析题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湖北省荆州市2018年中考思想品德试卷
材料一: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全票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随后,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隆重的宪法宣誓仪式,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进行宪法宣誓。
材料二:新修订的宣誓誓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条款 | 相关法律 |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①…… |
第六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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