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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下列划线词的解释完全正确的一组是(     )

A、八创(受)       持千金之资物(钱币) B、刑人如恐不(杀尽)      沛公则车骑(放弃) C、既东郑(疆界)       失其所(结交) D、引其匕首秦王(掷击)       旦日不可不蚤自来项王(感谢)
举一反三
阅读《刑赏忠厚之至论》一文,完成各题。

刑赏忠厚之至论

苏轼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之,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故其吁俞之声,欢忻惨戚,见于虞、夏、商、周之书。成、康既没,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犹命其臣吕侯,而告之以祥刑其言忧而不伤,威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故孔子犹有取焉。

    《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四岳曰“鲧可用”,尧曰“不可,鲧方命圮族”,既而曰“试之”。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

《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呜呼,尽之矣。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之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之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诗》曰:“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夫君子之已乱 , 岂有异术哉?时其喜怒,而无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注】① 祥刑:同“详刑”,是说慎用刑法。②方命圮族:违抗命令,毁害族类。③祉:福,引申为喜欢。遄:快,迅速。沮:停止。④已乱:制止祸乱。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下列问题。

    十九年春正月,大朝信宫。召肥义与议天下,五日而毕。王北中山之地,至于房子,遂之代,北至无穷,西至河,登黄华之上。召楼缓谋曰:“我先王因世之变,以长南藩之地,阻漳、滏之险,立长城,又取蔺、郭狼,败林人于荏,而功未。今中山在我腹心,北有燕,东有胡,西有林胡、楼烦、秦、韩之边,而无强之 , 是社稷,奈何?夫有世之名,必有俗之。吾欲胡服。”楼缓曰:“善。”群臣皆不欲。

    于是肥义侍,王曰:“简、襄主之 , 计胡、翟之利。为人臣者,宠有孝弟长幼顺明之有补民益主之业,此两者臣之也。今吾欲继襄主之 , 开于胡、翟之乡,而卒世不也。为敌弱,用力少而功多,可以毋尽百姓之劳,而往古之勋。夫有高世之功者,遗俗之累;有独智之虑者,骜民之怨。今吾将胡服骑射以教百姓,而世必议寡人,奈何?”肥义曰:“臣闻疑事无功,疑行无名。王既定负遗俗之虑,殆无天下之议矣。夫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昔者舜舞有苗,禹袒裸国,非以养欲而志也,务以论德而功也。愚者成事,智者睹未 , 则王何疑焉。”王曰:“吾不疑胡服也,吾恐天下笑我也。狂夫之乐,智者哀焉;愚者所笑,贤者察焉。世有顺我者,胡服之功未可知也。虽驱世以笑我,胡地中山吾必有之。”于是遂胡服矣。

阅读下面文言语段,完成各题。

论项羽范增

苏轼

    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其权。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归未至彭城,疽发背死。

    苏子曰:增去善矣,不去,羽必杀增。独其不早耳。然则当以何事去?增劝羽杀沛公,羽不听,终以此失天下。当于是去耶?曰:否。增之欲杀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杀,犹有君人之度也。增曷为以此去哉!《易》曰:“知其神乎?”《诗》曰:“相彼雨雪,先集维霰。”增之去,当羽杀卿子冠军时也。

    陈涉之得民也,以项燕、扶苏。项氏之兴也,以立楚怀王孙心;而诸侯叛之也,以弑义帝。义帝之立,增为谋主矣。义帝之存亡,岂独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与同祸福也。未有义帝亡而增独能久存者也。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也。岂必待陈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陈平虽智安能间无疑之主哉。

    吾尝论:义帝,天下之贤主也。独遣沛公入关,而不遣项羽,识卿子冠军于稠人之中,而擢以为上将,不贤而能如是乎?羽既矫杀卿子冠军,义帝必不能堪。非羽弑帝,则帝杀羽,不待智者而后知也。增始劝项梁立义帝,诸侯此服从,中道而轼之,非增之意也。夫岂独非其意,将必力争而不听也。不用其言,而杀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是始矣。

    方羽杀卿子冠军,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君臣之分未定也。为增计者,力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已七十,合则留,不合即去,不以此时明 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陋矣。虽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项羽不亡。呜呼,增亦人杰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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