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宪法,感悟宪法。
材料一 一位全国政协委员说:“一切立法活动都必须以宪法为准绳,不得与宪法的规定、宪法的原则、宪法的精神相违背,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立法。”
相关链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程第四项是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第七项是审议监察法(草案)。
材料二 一位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深有感触地说:“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和基层法院院长,要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