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综合题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吉林省实验中学2018年中考思品第二次模拟考试卷
2017年11月2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五名被告人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岁。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赵某、李某、霍某、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下面是王某临刑前写给弟弟的信的摘要:
记得我第一次做的坏事,是在小摊贩那里偷了两个苹果,虽然很害怕,但没有被人发现,平安无事,心里觉得占了便宜,所以后来就不断地干些小偷小摸的事。岂知人的思想是很奇怪的东西,占了一点小便宜,慢慢地想占大一点的便宜。见了好的东西,眼睛就盯住不放,手发痒总控制不住自己。十次八次不被发现,但总有一天会被发现的。为此,我两次被送劳教。本来,这是改掉坏毛病的好机会,好多像我这样的人都改好了,可我表面上装着改好了,但心里没改,出来后干得更厉害,心也变狠了,终有今日之结局。
①积极宣传法律 ②知法懂法 ③信法守法 ④敢于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材料一:2017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
材料二:张某家在一小区的一楼,家门前有一100多平方米的私家花园。一天,邻居4岁的小华在没有监护人照看的情况下,到张某家玩耍。期间张某家养的狗将正在玩耍的小华咬伤。
①隋某涉嫌侵犯名誉权
②给予隋某同样的回击报复
③向法院提起诉讼,讨回公道
④依法追究隋某的刑事责任
①诚信是立身处世的前提 ②社会规则具有强制性
③刑法是保护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④一切违法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