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北京市东城区2017—2018学年度高三上学期历史期末试卷
①废除农奴制度
②设立议会机构
③建立近代工业
④挽救民族危机
材料:日本明治政府成立后,推行“四民平等”,中下级武士被列为士族,并在士族中占绝大多数。给士族支出的俸禄占政府财政收入的25%以上,政府负担沉重,多次采取措施进行改革,最终以30年期公债的形式,一次性解决。许多士族将所得公债债券投入到经济领域,但多因不善经营而失败,急剧没落,生活艰难,对政府极度不满。1877年,明治维新的功臣西乡隆盛在多数士族的拥戴下,发动了大规模武装叛乱,对政府构成严重威胁。政府派兵镇压,史称“西南战争”。战争历时8个月,以政府的胜利而结束。武士阶级逐渐消亡。
——摘编自(日)坂本太郎《日本史》
①凡统治过法国的家族不得当选为共和国总统
②天皇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依本宪法规定实行之
③脱离了农奴依附身份的(俄国)农民享有其他自由的农村居民同等的权利
④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
材料 俄国村社制度是中世纪后自发形成的,并在 19世纪中叶前的俄国农村长期占据主体地位。村社的土地由成员共同拥有,依据内部约定俗成的惯例在成员中定期平均分配,强调平均主义。村社管理分为两个层面,"立法"层面是由村内德高望重的长者组成的"长老会议"制度,日常生产生活管理层面的最高权利机构是村会,由村内各户家长组成。…… 1861年,沙皇亚历山大二世改革带来了根本性变化,村社组织的官方机制得以强化并占据主导地位,村社的政治、社会与经济的二元职能逐步消亡。长期以来农民的生活世界依靠集体主义的团结一致精神强行支撑运转的传统被打破,在思想观念方面最大的变化是农民独立个性意识的增强。
——摘编自范鹏,陆雷《俄国村社制度变迁及其对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启示》
完成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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