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现代侠盗罗宾汉,对有钱人怀有山区人民的一贯仇恨。在穷人中间,他的名字带来了希望,可是在地主和老财中间,他成了惩奸除恶的天鞭。这个乱世的豪杰生于陕西北部群山环抱的保安,是个中农的儿子。后进了广州的黄埔军校,一九二六年在那里结业,就成了一个共产党员和国民党军队的青年军官。一九二八年回到故乡陕西省,第二年他在陕西南部领导了一次农民起义。他的起义虽遭血腥镇压,陕西省的第一批游击队核心却由此产生。他于一九三一年举起一面红旗,攻占了保安和中阳两县,在陕北迅速展开活动。派来攻打他的政府军常常在战斗中投诚过来;有的逃兵甚至从山西渡过黄河来投奔他,这个不法之徒的大胆勇敢、轻率鲁莽很快在整个西北名闻遐迩,传开了“刀枪不入”的神话。在一九三六年三月领导突击队袭击敌军工事时受了重伤。葬在瓦窑堡,苏区以他的名字命名红色中国的一个县份来纪念他。
这个人物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