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九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历史期中考试试卷

在清代,“乡、会试考官、房考、监临、知贡举、监试、提调之子孙及宗族,例应回避。雍、乾间,或另试,或题由钦命,另简大臣校阅。乾降九年停其例,并受卷、弥封、腾录、对读等官子弟、戚族亦一体回避矣。”这主要表明科举制(    )
A、利于培养社会读书风气 B、具有一定的公平公正性 C、把选官权力集中在中央 D、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
举一反三
走社会主乂道路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唐太宗是儒家王道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者。即位之初,他就说:“从前诸葛孔明,只是蜀国的丞相,他还说‘我就像秤那样公平,不能因人而轻重有别'。何况我如今治理一个大国呢?”。他又说:“朕与公等衣食出于百姓…而上恩未被于下,今所以择贤才者,盖为求安百姓也。”他高度赞同《尚书》所说的“不结党营私,王道就浩浩荡荡,不结党营私,王道就平平坦坦。”

——李学俊《中国古代的社会主义》

材料二:1903年12月,孙中山明确指岀自己“所极思不能须臾忘者”的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1905年,他说中国要吸收西方的“精华”,但决不成它糟粕的牺牲品。这样就能够使中世纪的生产方式将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生产阶段,而工人不必经受被资本家剥削的痛苦”。1924年的《民生主义》系列讲演是孙中山最后一次宣传社会主义。他说:“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又名共产主义,即是大同主义”。在孙中山的影响下,20世纪初,革命党人朱执信发表了《德意志社会革命家列传》一文,简要地介绍《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的部分内容,宋教仁撰写《万国社会党大会略史》一文,简要陈述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经历。

——摘编自尚明轩《孙中山与社会主义述论》

材料三:邓小平社会主义改革思想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十届三中全会前到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前。邓小平指出,再不实行改革,我国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只有深化改革……才能够保证本世纪内达到小康水平,而且在下个世纪更好地前进”。他明确提岀“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摘编自田克勤《邓小平社会主义改革思想的形成及其当代价值》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代民事法律除成文法外,还有不成文法的礼和习惯等。《唐律疏议》中的《名例》《户婚》等诸篇均有涉及民法,规定了有关民事权利主体的身份、土地所有权、婚姻、家庭、继承等内容,违者治罪。唐代民事法律虽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实际的救济方法,但有违犯律、令和部分触犯习惯、礼教的民事行为,一律视为犯罪,符合唐代法律重刑事轻民事的惯例。相对于同时代的刑事等法律,唐代民事法律不甚发达,尤其在物权、债权领域没有建构起系统、明晰的规则体系。

——摘编自金眉《论唐代民事法律的发展及其特点》

材料二

19世纪末20世纪初,列强要求清政府改革宪政,尽快与西方制度相接轨,并承诺放弃领事裁判权。此时,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革命运动蓬勃发展,顽固派意识到必须革新法律以保其统治。1907年9月,宪政编查馆正式将民法的编纂列入修律计划,制定了《大清民律草案》。《大清民律草案》起草过程中,既引进了大量西方先进的法理原则与制度,也保留了不少中国固有的传统制度,充分表现出外来法与传统法的冲突。《大清民律草案》打破了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旧体例,是中国民法法典化的开端。

——摘编自马珺《从<大清民律草案>看传统法与外来法的冲突》

材料三

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

——摘编自《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