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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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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2024-2025学年七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教学质量监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南瓜花

沈轶伦

①青瓦屋前种着桑树和桂树,沿着竹篱笆是石榴树,正结着一个青红色圆球。院子里铺着平整的灰色水泥坪,中央一口井。

②那年我大约八岁或者更小些,暑假里第一次到祖父农村老家,第一次在超市的禽蛋生鲜铺之外看到肉的前世:猪圈里的猪、兔笼里的兔和满地自由走的鸡,也是第一次在真实世界里看到井。当看到亲戚家的女人们摇动辘轳,变魔法一样,空桶落下,满桶升起,只觉得是个玩具,这天屋里既然来了(我们这批)远客,大人们都在进进出出切配备餐,一时有人到井边要打水洗菜、杀鸡杀鱼洗地,我都霸着井,说我来我来。多么好玩。我一次次打水,不亦乐乎——直忙到太阳升到正中,直等到祖父呼唤我进堂屋吃饭。

③因为新奇,所以只觉得一切都似游戏。亲戚又好客,大家宠着我,更让我觉得怎么样任性地玩都可以。从鸡窝里掏蛋出来,可以,抓着兔耳朵提起那团毛球摸,可以,摘下树上的石榴玩,可以。大约就是抱着这样的自得,所以那天在乡间午餐之后,当大人们一边收拾碗筷一边闲聊时,我独自绕到堂屋后面,发现地面上铺着绿油油的叶子,叶片的间隙结着几朵黄灿灿的花时,想也没想就摘了一朵最大的。

④A这花挺好看,五瓣小手张开,如同海星一样,“像《海绵宝宝》里的派大星。”我举着它走进堂屋给祖父看,似乎没有留意其他人是什么神色。晚间坐车回上海,我大约还捏着那朵花,长途汽车令我瞌睡,而花瓣早蔫了,下车时我随手哪里一搁,便浑忘了。

⑤回上海后,亲戚打来电话确认平安,同时不经意提了一句:小姑娘摘了南瓜藤上的花!挂了电话,爷爷转述了一下,并无苛责的意思,却叫我面子上挂不住。同时,我也觉得不理解,并不是从花园花圃里摘了一朵名花,只是从匍匐满地的叶片间摘了一朵野花而已,看起来无甚贵重,有必要特意提吗?于是赌气回学校上学。

⑥暑尽秋来,中秋节后就是国庆,假期的晚上,我随父母去祖父母家吃饭。他们说节前乡下的亲戚托人送来一篓螃蟹、鸡蛋和鸡,还有糕饼。随车同来的,是一只大南瓜。然后祖父说,B亲戚又说起我,本来应该送来一个更大的瓜,可惜了,“要是小姑娘没摘藤上的那朵大花。”

⑦对我来说,那只是一朵花,和绿化带里的一朵蒲公英差不多,我喜欢,就摘了把玩一下,有什么大不了呢。但对农人来说,花的本质是果的前提。那次为招待我们去吃饭,亲戚杀猪宰鸡,买鱼买虾,他们不心疼食物被客人吃掉,那是劳动成果应该的去处。但他们心疼一只期待中的南瓜的夭折,因为那不是劳动成果应该的去处。它被淘气鬼无缘无故摘掉。她摘掉它,仅仅是为了玩。因为这份不应该,他们耿耿于怀。

⑧我盯着厨房里那只南瓜。

⑨一朵巴掌大的花原来会变成那么大的果实。

⑩我想起我拼命在水井边打完水的时刻,我记得自己汗流浃背,直起身来能望到不远处的一片农田,样样东西与城里不同。

⑪平日里我也常随母亲去城市的农贸市场里买菜,我能辨认它们作为商品被陈列出来待售的样子。我能分清大米和小米,青菜和菠菜,番茄和茄子,但它们还“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我完全不认识。

⑫我完全不认识种在田里面的绿色植物究竟是什么庄稼,也不认识攀援着藤条升起来的是什么菜蔬,但风吹过那片绿色,传来有节奏的声浪,真真切切,不是为了被称重,不是为了被烹饪。其间,也夹杂着无数昆虫的声音,它们正在急促地交谈。低低飞过的蜻蜓,后面跟着身形灵巧的燕子。溽暑蒸腾中,天地辽阔,云朵那么大,每一种生物都是有生命的,万物热闹。

⑬那一个刹那,那朵南瓜花尚没被我摘下,还在堂屋后面的空地吐着它的蕊。它是匍匐满地的藤叶中最灿烂的星,本来做了一个长长的倦梦,梦见自己即将结成农家今夏最大的瓜。

(选自《新民晚报》2024年10月9日)

(1)、【精读梳理】

文章围绕“南瓜花”回忆往事,作者的内心也随之变化。请阅读文章,完成下列表格。

事件

“我”的心理

小结

初到老家体验农村生活

心理变化映照成长轨迹,深化了“我”对生活与生命的认知。

自得、快乐

回上海后得知亲戚提及此事

不解、赌气

国庆假期亲戚再提摘花事情

(2)、【精读品析】
批注是阅读的好方法。小语划出了文中的两个句子,请你选择其中一句,根据提示,帮忙完成批注。
①批注:A句的修辞手法运用得真妙,请你做批注。
【A】这花挺好看,五瓣小手张开,如同海星一样,“像《海绵宝宝》里的派大星。”
②批注:B句的“又”表达了亲戚怎样的情感?
【B】亲戚又说起我,本来应该送来一个更大的瓜,可惜了,“要是小姑娘没摘藤上的那朵大花。”
(3)、【精读细思】
小语认为文章第二段多次提到“第一次”,与“摘南瓜花”这件事联系不大,可以删去。你是否同意?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4)、小语和小冬阅读本文后,围绕文章结尾展开讨论。请你补全对话。

小语:阅读完文章,我发现本文结尾对南瓜花的描写极具画面感。你知道作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吗?

小冬:当然知道。

小语:我还发现结尾段并没有直接点明中心。你认为呢?

小冬:我认为结尾意味深长,既表达了作者的情感,又深化了文章主旨:

举一反三
       我雇了和我同船来的一位青年担任我的翻译。他是拉格奈格人,但在马尔多纳达住过几年,所以精通两地语言。凭借他的帮助,我可以同前来看我的那些人进行交谈,不过谈话内容只限于他们提问我回答。
      朝廷的文件在我们预算的时间内到了。那是一张传票,要求由十名骑兵把我连同我的随从押解特拉尔德拉格达布,或者叫特利尔德洛格德利布(就我记忆所及,这个字有两种读。我所有的随从就是那个做翻译的命苦的小伙子,还是经我劝说才答应帮我忙的。在我的请求下,我们俩一人弄到了一头骡子骑。一位信使早我们半天先出发了,他去报告国王我就要到了,请陛下规定一个日子和时辰,看看他什么时候高兴见我,好让我有幸去“舔他脚凳子跟前的尘土”。这是这个国家朝廷的规矩,不过我发现它并不仅仅是一种形式,因为我到达后两天被引见的时候,他们命令我趴在地上朝前爬,一边爬一边舔地板;但因为我是个外国人,他们倒注意事先将地板清理得干干净净,这样尘土的味道倒还不是很讨厌。不过,这是一种特殊的恩典,只有最高级的官员要求入宫时才能得到。不仅这样,要是被召见的人碰巧有几个有权有势的仇敌在朝,有时地板上还故意撒上尘土。我就看到过一位大臣满嘴尘土,等他爬到御座前规定的地点时,已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这也没有什么办,因为那些被召见的人如果当着国王陛下的面吐痰或抹嘴,就会被处以死刑。另外还有一种风俗,说实话我也不能完全赞同:如果国王想用一种温和宽大的方来处死一位贵族,他就下令在地板上撒上一种褐色的毒粉,舔到嘴里,二十四小时后毒发身亡。但是说句公道话,这位君王还是非常仁慈的,对巨子的性命相当爱护(这一点上,我很希望欧洲的君王都能向他学习)。为了他的荣誉,我一定要说一下:每次以这种方将人处死后,他都严令叫人将地板上有毒粉的地方洗刷干净,侍从们要是大意了,就会因惹恼了国王而受刑、我曾亲耳听他下令要把他的一个侍从鞭打一顿,因为有一次执行完刑,轮到他去叫人洗刷地板,他却故意不通知;这一玩忽职守,一位前途无量的贵族青年就在一次被召入宫时不幸中毒身亡了,而国王那时倒并没有打算要他的命。不过这位好君王非常宽厚,饶了那个可怜的侍从一顿鞭子,只要他保证,以后没有特别的命令,不许再干这样的事。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非凡的蜻蜓
在昆虫中,蜻蜓的飞行别具一格。不仅飞快的速度令人惊叹,还有那悠闲、自如的飞行姿态也常是变幻莫测,尤其是在变换方向时,仍可完成漂亮的飞行动作。它们可作短距离飞行;也可成群地自转飞行;时尔滑翔向前、回转,时尔垂直向上,去追捕具有相同飞速的苍蝇。
它们在飞行中交配,常作结伴飞行,而最值得惊诧的是它们的飞行耐力。一位昆虫学家曾这样描述它们:在连续几个月内,每天,当太阳初放光芒之时,它们便开始不停地飞,仅在晚上(天气不好时,偶尔也在白天)作片刻休息。有些蜻蜓擅长旅行,它们可飞越几千万公里,从某一大陆飞往另一大陆。
蜻蜓具有异常发达的翅肌和腹背面的气囊,囊内贮有空气,可调节体温,也是使之毫不费力地停留在空中的奥妙所在。正如保罗·罗贝尔所说:“这就是为什么昆虫能够轻松自如地在空中飞行如此长的时间,或许,这也是为什么总是在有阳光时飞行的缘故吧!否则,一旦气温下降,它们的比重就会增加。”
蜻蜓发达的头部和那更为发达的眼睛构成了真正的头盔,使它们能观察周围的一切。蜻蜓的复眼中有一二十个到三万个单眼,每一个眼与“脑”的神经末梢连接。这就给我们解释了蜻蜓捕食的高超技能,以及其他捕食者难以接近它们的原因。另外,它们有连着前胸的细长的颈,通常缩在头部后面,所以蜻蜓的头部异常地灵活。
蜻蜓凭着自己高超的飞行技能,有力的咀嚼口器和其他特点,无疑已成为一种可与鸟类中的猛禽相比的可怕的捕食昆虫。那么,它们究竟以何为食呢?它们在飞行中捕食活的昆虫,主要是虻、苍蝇、蚊子,也吃蝴蝶。它们似乎十分害怕具毒腺的昆虫,如蜜蜂、金龟子等。蜻蜓也相互吞食,尽管这并不普遍,但毕竟存在着弱肉强食的现象。
蜻蜓如此善于飞行,而它们的幼虫(称水虿)却只能在水中成长:独特的“脸盖”使这些水虿(chài)成为池塘中的一霸,腹部尽头的鳃是供其呼吸的器官。蜻蜓由水虿变为成虫要经过多次蜕壳,少者七次,多者达十五次。此时,蜻蜓开始离开水面,告别昨天的水栖生活,开始真正的空中生活。
在通常情况下,蜻蜓的生命周期为一年,成虫一般活到春末或夏季,而它们的卵则可以度过秋冬,直到第二年的初春。欧洲地区的蜻蜓一般每年繁殖二代。有些种类的蜻蜓的生命周期可长达三年四年,甚至五年。
那么,蜻蜓的天敌是谁呢?事实告诉我们:在生命的大千世界中,任何肉食者对比它更强大的对手来说,终究只能是牺牲品。比如:鱼,尤其是鳊鱼、鳟鱼、鲈鱼都捕食蜻蜓的幼体,而对于雌性成虫来说,它们到水中产卵的时候,也有可能遇到这些剋星。
青蛙和鼩鼱(qújīng)似乎也偏爱捕食蜻蜓,蹼足类、涉禽类也都把正在孵化中的水虿作为主食,而成虫则常常遭到隼的追捕。
众所周知,鸣禽类中的翠鸟最善捕食蜻蜓幼体,保罗·罗贝尔写道:“我在翠鸟的胃里,发现了八条正在羽化的幼体。这种漂亮的翠鸟也把蜻蜓的成虫带给自己的孩子,在它们的鸟窝里经常可以发现不少的翅膜和家宴的剩餐。”
昆虫类中的斑蝥、水边蚂蚁、龙虱以及灰蝎蝽也会向蜻蜓发起进攻。
在欧洲上空飞翔的蜻蜓有几百种,在热带地区,在亚马孙河源头,在喜马拉雅山脚下,有成千种!除了南北极之外,蜻蜓几乎无处不飞翔!

阅读下面文章,请分别回答文后问题。
        突然,客人惊奇地屏住了呼吸,只见面前的小个子那对浓似灌木丛的眉毛下面,一对灰色的眼睛射出一道黑豹似的目光,虽然每个见过托尔斯泰的人都谈过这种犀利目光,但再好的图片都没法加以反映。这道目光就像一把锃亮的钢刀刺了过来,又稳又准,击中要害。令你无法动弹,无法躲避。仿佛被催眠术控制住了,你只好乖乖地忍受这种目光的探寻,任何掩饰都抵挡不住。它像枪弹穿透了伪装的甲胄,它像金刚刀切开了玻璃。在这种入木三分的审视之下,谁都没法遮遮掩掩。——对此,屠格涅夫和高尔基等上百个人都作过无可置疑的描述。
        这种穿透心灵的审视仅仅持续了一秒钟,接着便刀剑入鞘,代之以柔和的目光与和蔼的笑容。虽然嘴角紧闭,没有变化,但那对眼睛却能满含粲然笑意,犹如神奇的星光。而在优美动人的音乐影响下,它们可以像村妇那样热泪涟涟。精神上感到满足自在时,它们可以闪闪发光,转眼又因忧郁而黯然失色,罩上阴云,顿生凄凉,显得麻木不仁,神秘莫测。它们可以变得冷酷锐利,可以像手术刀、像X射线那样揭开隐藏的秘密,不一会儿意趣盎然地涌出好奇的神色。这是出现在人类面部最富感情的一对眼睛,可以抒发各种各样的感情。高尔基对它们恰如其分的描述,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托尔斯泰这对眼睛里有一百只眼珠。”

文学作品阅读能力考查。
                                                                                                流泪的蓑衣
                                                                                                    余君才
         那件蓑衣,被我的父亲挂在老屋的土墙上。
         土墙上有一截嵌入在泥里的木头,有些腐朽了,蓑衣就被挂在了土墙的木头上。蓑衣轻轻靠在土墙上,当夜晚的风吹穿过窗户,吹进老屋,蓑衣也就开始飘荡。而很长的时间里,在土墙的角落,蓑衣始终显得有些无趣和落寞。
         已经很久了,蓑衣一直挂在那里,落满了灰尘与时光的碎片。它,好像被父亲遗忘了,被无情地挂在了土墙上。于是,蓑衣开始在一个下雨的夜里流泪了,它开始回忆起自己辉煌而又辛苦的一生
        它想,那应该是在很久远年代的一个雨天,有一个放牧的男子,荷蓑荷笠地走进了江南的细雨,或许是要去见一个想往已久的女子。而在唐朝风雨里,有一个诗人吟唱着这样的词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蓑衣想到自己的前生,心里一阵喜悦。但它更愿意回忆的是和我父亲相依为命的苦涩的日子。
        那时候,父亲在农村,在春三月的细雨里,父亲牵着牛,戴着斗笠,披着蓑衣行走在田埂上。或者,父亲在冬水田里,赶着牛犁田。或者,在稻田里插秧,蓑衣紧紧地贴着父亲的脊背。蓑衣被冷漠了一个冬天,终于感受到了来自我父亲的温暖。于是感动的泪水顺着蓑衣流了下来,滴落在冬水田里。
        多少个这样的雨天,蓑衣紧贴着我父亲的脊背,行走在田间地头。可以说,在农村,看见了蓑衣,就好像看见了辛苦劳作的父亲。蓑衣被雨水冲刷,棕榈的颜色渐渐的褪却,它是农忙时劳动的功臣。农忙之后,蓑衣,又被父亲挂在了老屋的土墙上。
         蓑衣想着这些昔日的事情,想着那些苦涩的日子,蓑衣躲在老屋的角落哭了。顺着土墙,有蓑衣哭泣的泪痕。但是,它万万没想到的是,我的父亲把它永远的挂在了乡下老屋的土墙上。
         生活在乡下的父亲,终于被说服到城里和我们一起生活。父亲是在一个雨天离开乡村的,离开的时候,蓑衣高兴极了,以为父亲会和往日一样披上它,穿梭在细雨之中。但它失望了,它一直躲在那个角落,默默地等待我的父亲。
         一转眼,父亲到城里已经生活了六年。那年回到乡下修缮老屋,才又看到父亲的蓑衣,像一件精致的蝴蝶标本,挂在土墙上,落满了厚厚的灰尘。这让我想起父亲披着蓑衣,在田间地头里辛勤劳作的日子。让我想起,父亲披着蓑衣,赶着牛从乡村的土路上回家的日子。让我想起,饭熟之后,在山坡上呼喊父亲,寻找那披着蓑衣的身影的日子。
         但是,那件蓑衣,已经被父亲永远挂在了老屋的土墙上。但我相信,在每一个雨天,父亲都会想起那挂在土墙上默默流泪的蓑衣。 
                                                                                                                                                                                                                                         (选自《散文选刊》)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青青艾草香

    ①在故乡的山坡上、河畔上,生长着一种苍绿色的植物,丰盛无比,浓香扑鼻。那是艾,一种叫起来就暖透心肺的平凡而伟大的草。

    ②认识艾,是因为那次姐姐下地干活,不知怎么腿脚红肿,疼痛难忍。妈妈便领我上山采艾。回家后用艾绒条薰炙,用艾水沐浴,洗通经脉血络,在艾水艾烟的氤氖中,姐姐的病居然好了。

    ③艾,一种苍白色的绿,在山风中起起伏伏于斜坡上、河畔上,那是一种不能言传又不失美丽的朴实。那时,正值春末,艾草生长最茂盛的时节,羽毛状分裂的叶片手掌一样伸张着,近一米高,笔直挺秀,除根之外全绿透了,叶背和茎上的绒毛像婴儿的汗毛,在阳光下有一种不耀眼的亮晶晶,让人忍不住伸手去摸,摸到的是奇怪的带点灼热的感觉。我很惊奇,这样清雅而青嫩的草,如何会有救苦救难的慈母情怀?从那时起,艾的香味清苦浓烈,混含着泥土和阳光的温暖气息,我一下子就记在心中了。

    ④清明插柳,端午插艾。端午节这天早上,天刚蒙蒙亮,妈妈便把我们吆喝起来。这时山上就有人采艾了,因为夜露打过的艾草最灵。人们把艾一棵一棵插在房前屋后,悬挂于窗畔门旁,家家如此,年年如此。青青艾叶,散发淡淡的苦香,远远望去,幢幢土房宛若围上一截绿色的帷幕,煞是好看。

    ⑤乡间五月,天气潮湿而燠热,百虫蠕动,于是在晚上,家家户户在院里点燃一束艾草,青烟起处,天空中弥漫艾香。艾以一种神秘的力量使百虫各归其所而不来骚扰人类。艾如睿智的老者,在缈缈青烟里,以悠悠的香气为语言,劝导恶而高扬善;它像飘逸的仙子,轻舞烟袖,还人间的洁净之境;它是宽宏仁慈的神,同灵芝一样,是驱邪祛毒医治百病的仙草。

    ⑥一年前,我扭伤了脚,脚踝青肿瘀血。我便找出去年端午时采的艾熬水,把脚浸泡在热腾腾的艾水里,便觉浑身通泰,舒坦之极。几天后,瘀血散去,伤痛全愈。艾叶还可制茶,艾茶是微苦的,品品却带香甜。世上大部分苦涩的事物都会跟艾一样散发芬芳。这芬芳是其优秀内质的体现,是这个乏味世界的一副清醒剂。

    ⑦艾草高不过人的肩背,不能企及人的高度,然而它们扎根于土地,从大地汲取水分和营养,却有人类不能触及的深度。它随四季枯荣,自生自灭,与山坡上绿水畔其它的杂草有一样的平凡绿色,枝叶里却深藏神奇能量。它不像一些植物把自身的价值投注在一次美丽的绽放,一次骄傲的展示上,它的每一叶每一茎每一根都有其价值。不用张扬,自有人注视,有人爱。这就是艾,是大爱。

    ⑧我忽然想起美人芳草屈原“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的诗句,屈原一定穿过艾草熏的衣服,日日与艾亲近,才被熏染得高洁不俗,气质非凡。而诗人艾青,一定是深爱艾的,不然他为何起这样的笔名,写出那么感人的诗句:为什么我的眼中常饱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⑨“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好久没有亲近艾了,想念“少艾”的年轻美丽的姿态和清香,想念艾燃烧的烟雾将我笼罩的“艾安”太平无事。我是如此畏惧寒冷,畏惧一切淡漠的态度,畏惧人心的隔阂。我需要来自艾和艾一样的理解和关爱。今年端午,我一定要回故乡去采艾,用艾的温暖,艾点燃的火光照亮和艾的思想穿透,以艾淳朴的气息去亲近土地亲近世界。

阅读《当美德成为智慧》(节选),完成下列各题。

当美德成为智慧

焦国成

       ①在美国波士顿“二战”犹太人蒙难纪念碑上,刻着德国新教牧师马丁•尼莫拉留下的铭文: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出来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出没出来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此后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出来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后来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出来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那里却再也没有人能够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②这是从血的教训中午出的箴言。在那个法西斯主义处于强势、毫无正义可言的时候,任何人都无法独善其身。所谓的“智者”可能会为了眼前的利益选择去做法西斯的帮凶和奴才,虽然可以苟安一时,但总归是法西斯主义者的俎上之肉。

       ③孟子说:“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利己主义者的智慧是一种小聪明,虽然可以暂时得利,但这种利总是有“害”相跟随。因为占了别人的便宜,固然可以一时得意,但当被千夫所指的时候,他的得意也就不在了。前乐而后苦、开始得意而日后途穷的智慧,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一种高妙的智慧。

       ④拥有美德,也就拥有了人生的智慧。

       ⑤其一,美德是对利己欲望的一种超越。在有德之人看来,有损美德的利益不是一种利,反而是一种害。正如孔子所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避开了不符合道义的利益,也就避开了它可能导致的害。爱好美德的人,善于约束自己,上不愧于天,下不zuò于人,心里坦坦荡荡,安宁舒畅。能使自己愉悦幸福一生的,莫过于美德。爱美德的人,才是真正爱智慧的人。

       ⑥                       。有美德的人尊道而贵德,一事当前,先问是否合于道义,而不以一己之好恶对待人和事。有美德的人讲仁讲义,乐于助人,乐于成人之美,这有助于消融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对立,增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合作。与邻为壑与互助合作之间,哪个更为智慧,是不言自明的。

       ⑦其三,美德是立于不败之地的精神力量。有美德的人,是在爱人中爱己,在利人中利己,在使众人快乐中获得快乐。因为他行事以德,故服人不靠威势武力;因为他爱人利人,故能把自己与大众连为一体。因此,孟子才说“仁者无敌”。

       ⑧其四,美德是可以惠及整个社会和子孙万代的精神财富。孔子曾提出“惠而不费的君子智慧”。在他看来,“因民所利而利之”的德政是惠而不费的。如果我们能把孔子思想发挥一下,使美德成为每个人的操守,社会将更加美好。做父母的有慈的美德,天下儿童就都幸福了;做子女的有孝的美德,天下老人就都幸福了。同样,每个社会位置上的人都有美德,天下就会是一个大道流行、人人幸福的世界,我们这一代能够讲美德,下代人潜移默化,也会崇尚正义和美德。如此善善相因,“富二代”和“富三代”的问题就不会出现。美德泽后长远,如果真想让社会更美好,那就把美德看成永恒的智慧来追求吧!

(2011年2月18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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