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材料:2018年8月21日,某高铁列车上,一名男子霸占女乘客的座位,在女乘客质问下,仍不坐回自己的座位。当女乘客叫来列车长后,该男子继续“霸座”,并开始耍赖,声称自己站不起来,不能归还座位,让女乘客要么站着,要么坐他的座位,要么去餐车。最后,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的座位,直到终点。8月24日铁路公安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该男子罚款200元,9月4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明确把该男子列入严重失信人,被限制乘坐所有火车席别180天。
对此“霸座”现象,同学们议论开来,纷纷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节选)
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运用所学知识,任选一位同学的观点予以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