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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困难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2023-2024学年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语文试题

 阅读材料二、三完成任务。

材料二

养蜂人老胡

李晓东

老胡可以说是掉源村里最难找的人了。

    老胡是荣贵的上门女场,金花的丈夫。可老胡很少住在村里,而是住在樟源岭下的铁皮屋里,看管屋外老掉树下的一百多只蜂箱。老胡还经常转场,哪里鲜花盛开,便去哪里放蜂,每到秋天,老胡就会开着汽车,从外省把蜂箱运到樟源岭下,然后搭建铁皮屋,开始喂养蜜蜂,让蜜蜂平安过冬,当然,老胡平时也卖蜜。到来年三四月问,他又转场,运着蜂箱去外省放蜂,老胡养蜂二十多年,就像迁徙的大雁,春去秋归,浪漫而又神秘。

    这年秋天,我回源村看望父母,远远望见老胡的铁皮屋,果然,老胡回来了。屋外的空地上摆满了蜂箱。老胡头戴斗篷,脸套纱罩,正着腰在一只蜂箱前忙活着。他蹲在一只蜂箱前,少则十分钟,多则半个小时,不知是在割蜂,还是倒蜂蜜。

    我站在路边,想买两瓶蜂蜜,老胡扭头看到我,忙点点头。良久,老胡笑着走过来,把我带进铁皮屋里,只见里面放着好几桶安,还摆看一张木床,很拥挤,不用说,他晚上就住在里面。

    我敬上一支烟,老胡不接,说养蜂不抽烟。

我问老胡:“你除了卖蜜,还卖蜂王浆吗?”

老胡点头,说还卖蜂胶、蜂花粉、蜂膏、蜂蜡等,其中最贵的要数蜂胶,说着,老胡要让我看蜂胶。这时,我猛然发现他的手上有不少小红疤,正然是被蜜蜂叮咬过。

“你干活为什么不戴手套呢?”我问,

老胡摇头,说戴手套做事不方便,就算让蜜蜂叮了也无大碍。

望着老胡黄中透黑的脸,我问:“你一年大约能赚多少钱?

“也就勉强混口饭吃,年景好时能赚个十几万吧,”

我说:“收入不低,就是辛苦点。”

“我只会养蜂,改行干别的还真不行。”老胡笑道,“前几年还有妻子打下手,去年妻子去城里儿子家了。”

    “你一个人养蜂,连个说话的伴儿都没有,真寂寞呀!”我感叹着。

老胡说:“早习惯了。”

我问:“你打算什么时候转场?”

    “看情况吧,等到明年春暖花开时,肯定要出省去放蜂。”老胡一边说,一边去摇蜜。取来一块蜂脾,用刀子切割蜂房上的蜂蜡盖,把蜂脾安放在摇机的框架上,再快速动摇 , 动作娴熟而优雅

    “你转场最远到过哪里?”我问道。

    这时,一束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来,老胡仰着脸,眯着眼,说:“这个真说不准,我去年到内蒙古放蜂的。”

    我说:“你得收个徒弟,找个帮手啊。”

老胡摇头,说:“年轻人吃不了这苦,没有人愿跟我去放蜂了。”

    起风了,我闻到了屋外山坡上来的阵阵花香。几只蜜蜂也飞进了屋里,粘在老胡的手背上,老胡感觉痒痒的,却懒得驱赶。不久,老胡的手背上又凸起几个小红疤。

    养蜂的日子单调而又辛苦,老胡早已习惯了随着李节变迁漂泊四方。

    转年清明,我回乡祭祖,顺路去樟源岭下买蜂蜜,却惊异地发现老胡的铁皮屋拆了,摆放在那棵老樟树下的蜂箱也搬走了。老胡准是又带着蜜蜂们去追赶花海了吧。

    老胡何时离开,又何时归来,大概只有蜜蜂知道。

    又是一年春天,樟源岭上映山红开遍,我来到山中,无意问看到一处悬上大片黑乎乎的东西,走近细看,原来是成千上万只蜂聚在一起。我愣愣地望着,此时有一群蜜蜂嗡嗡地闹着,朝我这边飞来,不用说,那悬崖上肯定有很多纯天然的岩蜜,真是太诱人了。

忽然,身后有个熟悉的声音传来:“你怎么有空来爬樟源岭?”

……

材料三

猎户(节选)

吴伯箫

    小时候,在离家八里地的邻村上学。寄宿。晚上吃完了从家里带的干粮,等着念灯书的时候,总爱到学校门口尚二叔家去串门儿。尚二叔是打猎的,兼管给学校打更。不知道他的身世怎样,只记得他一个人住在一问矮小的屋里、孤单单地,很寂寞,又很乐现。他爱逗小学生玩儿,爱给小学生讲故事。当时我很喜欢他门前的瓜架,苇蒿圈成的小院子和沿苇种的向日葵。我也喜欢他屋里的简单陈设:小锅,小灶,一盘铺着苇席和狼皮的土炕:墙上挂满了野鸡、水鸭、大雁等等的羽毛皮,一张一张,五色斑斓。最喜欢当然是他挂在枕边的那杆长筒猎枪和一个老得发紫的药葫芦。

    跟着尚二叔打猎,在我是欢乐的节日,帮着提提药葫芦,都感到是很美的差使。尚二叔打猎很少空着手回来,可是也不贪多。夏天的水鸭,秋天的雉鸡,冬天的野兔,每次带回不过两只三只。打猎归来是一种地地道道的凯旋,背了猎获的野物走在路上,连打猎的助手也感觉到有点儿将军的神气。猎罢论功,我的要求不高,最得意是分得一枝两技雉鸡钥。可是在邻村读书只有半年,新年过后就转到本村新办的启蒙学校了。打猎的生活从此停止。

(节选自吴伯箫散文集《北极星》中《猎户》一文)

(1)、请你阅读材料二《养蜂人老胡》,将表格的空缺处填写完整。

人物

事例

“我”的感受

老胡

浪漫而神秘

老胡干活不戴手套,手上常常有被蜜蜂叮咬的小红疱。

单调又寂寞

(2)、联系上下文,揣摩下列画线句子,回答括号中的问题。

  ①他取来一块蜂牌,用刀子切割蜂房上的蜂蜡益,把蜂脾安放在摇蜜机的框架上,再快速摇动摇把,动作娴热而优雅。(从人物描写角度赏析句子。)

  ②不知道他的身世怎样,只记得他一个人住在一间矮小的茅屋里,手单单的,很寂寒,又很乐观。(加点字部分的内容是否矛盾?请说明理由。)

(3)、“老胡”和“尚二叔”有哪些相似之处?请你用关键词概括,并结合材料二、三加以阐述。
(4)、材料二、三中“养蜂”“打猎”的内容是否符合本次科技文化节的主题?请结合材料说说你的看法。
(5)、根据材料二(养蜂人老胡》的故事情节,发挥你的联想与想象,在文章最后补写一个结尾。要求:①至少运用语言、神态、细节等描写手法中的一种:②上下情节合理,人物形象特点符合:③不少于100字。
举一反三
课内阅读,回答问题。

    在太空中,刮胡子不是件容易的事,而且十分浪费时间。我会往脸上挤少量的水。表面张力与我的胡茬使水附着在脸上。我会在水上加一点美国宇航局制造的叫做 “太空剃刀”的刮胡膏。每刮一下,刮胡膏与胡子的混合物就会暂时粘在刀片上,直到我将它放到使用了一星期的脏毛巾上。每放一次,我就会滚动毛巾来抓住丢弃物。

    因为时间太多,我选择每周刮一次胡子,即在每个星期天的早上。我不留大胡子,因为如果在突发事件中我需要带上防毒面具,胡子可能会阻碍全脸面具的密封。一周刮一次胡子变成了一种计时的方法。如果我在镜子里瞥见一张脏乱的脸孔,我就知道是星期五或星期六,我又熬过了一周。

    我的床是光谱太空舱后面的一堵墙,对面的地板上有一台通气窗。因为在太空中热空气不会上升,这里没有空气对流。风扇是使空气流动的惟一途径。

     睡在一个不够通风的地方,你很可能会像是在一个氧气不足与二氧化碳过剩的罩子里呼吸。结果会导致缺氧与换气过度。人醒过来时会感到剧烈的头疼,且会拼命吸气。

    出于这个原因,我头脚倒置睡在墙上,头冲着那台运行的风扇,我用一根BUNGEE绳或是一条尼龙褡裢防止在夜里漂走。我见过其他宇航员在睡觉时到处漂浮——他们在晚上绕着飞船漂浮,通常撞上滤过器的吸入一侧时才会醒来。

    就这样我在太空中生活了五个月。尽管不太方便,我并不因为缺少愉快事物而厌烦。记得我还是小男孩的时候,晚上洗澡常常呻吟抱怨,在这种意义上,我认为空间站是小孩子的天堂。另外,蓬乱,不刮胡子,甚至有点乱糟糟的,似乎很适合太空探险的景象。我们毕竟是在前线的冒险者。我们忙得根本无暇顾及自己看上去怎样或者闻起来怎样。

                                                                                            欣赏小巷幽静的美感。
                                                                                                   巷(柯灵)

①巷,是城市建筑艺术中一篇飘逸恬静的散文,一幅古雅冲淡的图画。
②这种巷,常在江南的小城市中,有如古代的少女,躲在僻静的深闺,轻易不肯抛头露面。你要在这种城市里住久了,和她真正成了莫逆,你才有机会看见她,接触她优娴贞静的风度。它( A )乡村的陋巷,湫隘破败,泥泞坎坷,杂草乱生、两旁还排列措杂的粪缸。它( B )上海的里弄,鳞次栉比的人家,拥挤得喘不过气,小贩憧憧来往,黝黯的小门边,不时走出一些趿着拖鞋的女子,头发乱似临风飞舞的秋蓬,眼睛里网满红丝,脸上残留着不调和的隔夜脂粉,颓然地走到老虎灶上去提水。也不像此地的胡同,风起处刮着满地的黄沙。
③这种巷,隔绝了市廛的红尘,却又不是乡村风味。它又深又长,一个人耐心静静走去,要老半天才走完。它又这么曲折,你望着前面,好像已经堵塞了,可是走了过去,一转折,依然是巷陌深深,而且更加幽静。那里常是寂寂的,寂寂的,不论什么时候,你向巷中踅去,都如宁静的黄昏,可以清晰地听到自己的足音。
④小巷的动人处就是它无比的悠闲。无论谁,只要你到巷里踯躅一会,你的心情就会如巷尾不波的古井,那是一种和平的静穆,而不是阴森和肃杀。它闹中取静,别有天地,仍有人间。它可能是一条现代的乌衣巷,家家有自己的一本哀乐账,一部兴衰史,可是重门叠户,讳莫如深,夕阳影里,野草闲花,燕子低飞,寻觅旧家。只是一片澄明如水的气氛,静化一切,笼罩一切,使人忘忧。
⑤你是否觉得劳生草草,身心两乏?我劝你工余之暇,常到小巷里走走,那是最好的将息,会使你消除疲劳,紧张的心弦得到调整。你如果有时情绪烦躁,心境悒郁,我劝你到小巷里负手行吟一阵,你一定会豁然开朗,怡然自得,物我两忘。
⑥巷,是人海汹汹中的一道避风港,给人带来安全感;是城市喧嚣扰攘中的一带洞天幽境,胜似皇家的阁道,便如平常百姓徘徊散步。                                 
⑦爱逐臭争利,锱铢必较的,请到长街闹市去;爱轻嘴薄舌,争是说非的,请到茶馆酒楼去;爱锣鼓钲镗,管弦嗷嘈的,请到歌台剧院去;爱                    的,深深的小巷在欢迎你!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隐藏在步伐里的父爱
                                                                                              徐立新
       ①很小的时候,鲁尔便发现父亲走路时的样子与别人不同,总是一脚高一脚低,两条腿似乎不一样长。但父亲依旧是鲁尔的骄傲和榜样。他是一名技术人员,有不少科技发明。
       ②鲁尔上中学时,学校里开设了体育课。有很多项目,鲁尔都做不好。一次,在走平衡木时,其他同学都轻而易举地走过去了,鲁尔却始终不行,接连几次从平衡木上掉下来。
       ③鲁尔难过极了。父亲知道后对他说:“对不起,都是爸爸的错,这是家族遗传,你爷爷、爸爸在平衡能力上都存在着天生缺陷。”
       ④“家族遗传?”鲁尔惊讶地看着父亲。“是的,不信你看我。”说着,父亲将一条长凳移到了鲁尔面前,然后站到上面开始走,刚走两步便掉了下来。
       ⑤“这可比我们学校的平衡木宽多了!”鲁尔觉得自己比父亲要棒。“是的,跟爷爷、爸爸相比,你已进步很多。我明天就去学校跟体育老师解释。”
       ⑥第二天,鲁尔经过操场时,意外听到体育老师在和另一位老师谈论自己:“鲁尔小时候曾是个脑瘫儿。”“您可别瞎说,脑瘫儿是智力低下的代名词。”“是他父亲亲口告诉我的……”
       ⑦脑瘫儿?智力低下?鲁尔无法相信,他疯狂地跑回家向父亲求证。
       ⑧“爸爸本来想隐瞒这一切,现在看来没有必要了。”父亲平静地说道,“不错,你小时候的确得过脑瘫,但只是轻度的,比爸爸小时候好多了。”
       ⑨“难道又是遗传?您别再想骗我了。”鲁尔大声地吼道。
       ⑩“是真的,难道你没有发现爸爸走路时总是一脚高一脚低吗?这是严重脑瘫留下来的典型后遗症,这么多年来一直伴随着我。”
       ⑪直到此时,积聚在鲁尔心中多年的疑惑才得到了解答。
       ⑫“但是,儿子你要记住,这种病的后遗症并不可怕。你看爸爸,在工作和生活中从不比任何人差。”
       ⑬此后,鲁尔不再为自己曾是脑瘫儿而自卑,他深信自己一定会成为非常优秀的人,和爸爸一样。在这种信念的支撑下,鲁尔以优异的成绩进了大学,毕业后又找到了一份非常好的工作。
       ⑭鲁尔32岁那年,父亲因脑溢血突然死亡。按照家乡的风俗,在火化前,作为儿子的鲁尔要亲手帮父亲换最后一次衣服和鞋袜。当鲁尔脱下父亲那双几乎是穿了大半辈子的皮鞋后,惊讶地发现:两只鞋的内部鞋底竟然不一样高,高的那只鞋内放着一层用厚厚鞋垫做成的内增高。
       ⑮鲁尔的眼泪汹涌而出,他无法相信,父亲为了他,在20多年的时间里,一直一高一低走路。父亲的爱,就隐藏在他那一高一低的步伐里。

                                                                                                                                             (选自 《环球人物》2014年第13期)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目送》(龙应台)

      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勾到过路行人的头发。

      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稚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一百个婴儿同时啼哭,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彩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十六岁,他到美国作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了,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乎不见。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马路对面等候公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我的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不过五公尺。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选自龙应台散文集《目送》)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笔墨童年

余秋雨

    在山水萧瑟、岁月荒寒的家乡,我度过了非常美丽的童年。

    千般美丽中,有一半,竞与笔墨有关。

那个冬天太冷了,河结了冰,湖结了冰,连家里的水缸也结了冰。就在这样的日子,小学要进行期末考试了。

破旧的教室里,每个孩子都在用心磨墨。磨得快的,已经把毛笔在砚石上舔来舔去,准备答卷了。那年月,铅笔、钢笔都还没有传到这个僻远的山村。

    磨墨要水,教室门口有一个小水桶,孩子们平日上课时要天天取用。但今天,那水桶也结了冰,刚刚还是用半块碎砖砸开了冰,才抖抖索索舀到砚台上的。孩子们都在担心,考试到一半,如果砚台结冰了,怎么办?

    这时,一位乐呵呵的男老师走进了教室。他从棉衣襟下取出一瓶白酒,给每个孩子的砚台上都倒几滴,说:“这就不会结冰了,放心写吧!”

    于是,教室里酒香阵阵,答卷上也酒香阵阵。我们的毛笔字,从一开始就有了李白余韵。

    其实岂止是李白。长大后才知道,就在我们小学的西面,比李白早四百年,一群人已经在蘸酒写字了,领头那个人叫王羲之,写出的答卷叫“兰亭集序”。

    我上小学时只有四岁,自然成了老师们的重点保护对象。上课时都用毛笔记录,我太小了,弄得两手都是墨,又沾到了脸上。因此,每次下课,老师就会快速抱起我,冲到校门口的小,河边,把我的脸和手都洗干净,然后,再快速抱着我回到座位,让下一节课的老师看着舒服一点。但是,下一节课的老师又会重复做这样的事。于是,那些奔跑的脚步,那些抱持的手臂,那些清亮的河水,加在一起,成了我最隆重的书法入门课。如果我写不好毛笔字,天理不容。

    后来,学校里有了一个图书馆。由于书很少,老师规定,用一页小楷,借一本书。不久又加码,提高为两页小楷借一本书。就在那时,我初次听到老师把毛笔字说成“书法”,因此立即产生误会,以为“书法”就是“借书的方法”。这个误会.倒是不错。

    学校外面,识字的人很少。但毕竟是王阳明、黄宗羲的家乡,民间有一个规矩,路上见到一片写过字的纸,哪怕只是小小一角,哪怕已经污损,也万不可踩踏。过路的农夫见了,都必须弯下腰去,恭恭敬敬捡起来,用手掌捧着,向吴山庙走去。庙门边上,有一个石炉,上刻四个字:“敬惜字纸。”石炉里还有余烬,把字纸放下去,有时有一朵小火,有时没有火,只见字纸慢慢焦黄,熔入灰烬。

    我听说,连土匪下山,见到路上字纸,也这样做。

    家乡近海,有不少渔民。哪一季节,如果发心要到远海打鱼,船主一定会步行几里地,找到一个读书人,用一篮鸡蛋、一捆鱼干,换得一叠字纸。他们相信,天下最重的,是这些黑森森的毛笔字。只有把一叠字纸压在船舱中间底部,才敢破浪远航。

    那些在路上捡字纸的农夫,以及把字纸压在船舱的渔民,都不识字。

    不识字的人尊重文字,就像我们崇拜从未谋面的神明,是为世间之礼、天地之敬。

    这是我的起点。

(节选自《中国文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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