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慈善”是随互联网发展出现的公益慈善新业态。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2017年4月,余姚某中学生陈某在某众筹平台上发起求助,为身患重病的弟弟募集手术费用,并同时在平台上公布了弟弟的诊断病例、身份证等真实材料。共筹集了3余万元善款,顺利展开后期治疗。
材料二:利用“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广西女子杨某在微博上虚构出“父亲遇难、自己成为孤儿”的故事,骗取众多网友的同情和捐款,非法获取网友捐款近十万元。2016年1月,某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罚金8000元。
【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