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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材料分析题 题类: 难易度:普通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7月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凡省试合格的登科人(进士、诸科)须奏名呈上,让皇帝亲自审阅,故称“奏名进士”,又称“正奏名”。特奏名是指那些已经通过地方发解试,而省试或殿试落第的举人,一举再举仍落第,积累到一定举数、到达一定年龄,可特与奏名径赴殿试,分五等赐予科第出身、官衔,从而获得一命之官或助教之类的虚衔。此制始于宋太祖开宝三年(970年),以后历朝相沿。如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诏礼部贡院,进士六举、诸科九举以上者,虽不合格,并许奏名。”经殿试后,共得“六举特奏名进士郭震以下七十八人。”自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起,特奏名殿试三年一次,与正奏名殿试同步,熙宁六年(1073年),特奏名总数达691人。宋人说:“国朝科制,恩榜号特奏名,本录潦倒于场屋,以一命之服,而收天下士心尔。”

——摘编自龚延明《论宋代皇帝与科举》

(1)、根据材料,概括北宋“特奏名”之制的特征。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北宋“特奏名”之制实施的历史影响。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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