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单选题 题类: 难易度:普通
【高考真题】广东省2024年历史高考真题试卷
图1
材料一
哈贝马斯认为:“合法性的意思是说,同一种政治制度联系在一起,被承认是正确的合理的要求对自身要有很好的论证。合法的制度应该得到承认。合法性就是承认一个政治制度的尊严性。”政治权威的合法性来自于民众的同意和认可,由于时代的变迁和人们认识能力的不断提高以及人们信仰的变迁,同意和认可国家政治权威合法性的理由也将不断发生变迁。马克斯·韦伯把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基础分为三个方面,即传统、卡里斯玛(来自于最高统治者的特殊魅力和超凡品质,往往随领袖人物生命的完结而终结)和理性的基础,按照这种合法性的基础建立了三种不同的统治类型,概而言之,前两种类型属于传统政治范畴,而近代以来所建立的民主国家更强调和追求法理型统治。
——摘编自张睿丽《议会政治与近代中国政治变迁》
结合中外近现代史所学知识,从上述材料中提取一个观点,并加以论述。(要求:观点明确;持论有据,表述清晰。)
材料
1913年底张謇出任农商总长,立即着手经济法制建设。他深知,想要快速顺利有效地进行经济法制建设,仅靠自己和农商部的主观努力是不够的,还必须在上获得时任大总统袁世凯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在下取得广大工商界的参与和拥护。对于国务院,张謇尽量利用机会宣示和解释自己制定经济法规的设想和方案,以争取获得支持和同情。对于作为法律审核机构的参议院、众议院和法制局,张謇设法沟通,除了在实业政见宣言书中已表示希望两院给予支持外,还在某些重要法规交付审议时,希望参政院和法制局视情况而简化审核程序,尽速审议通过。对于工商界,张謇尽量兼顾工商业习惯,吸收他们所提出的合理意见,如不能吸收则给予解释说服。
张謇在制定经济法规时较多地注意到了本国的经济状况,如《商人通例》和《公司条例》,就是根据清末资政院在全国各商会讨论和广泛的调查基础上拟订的。《商律总则》和《公司律》草案,经农商部邀请起草员来京,复加审视,修正十余条后币制定。其他经济法规的制定,也比较广泛地征求了工商界的意见。
——摘编自虞和平《张謇与民国初年的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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