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单选题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广西桂林市2024届高三下学期5月考前押题政试题
①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则具有强制执行力 ②张先生不论有没有主观过错,都构成侵权
③当事人或者选择人民调解,或者选择诉讼 ④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李先生只能二选一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①由于此事发生在学校,学校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李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父母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李某的行为与王某受伤存在因果关系,李某侵犯了王某的健康权
④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王某父母应对王某伤情承担举证责任
①相邻关系就是对不动产用益物权的限制或延伸
②本案中,王某应当承担排除妨碍等侵权责任
③该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本案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有效降低了司法成本
①徐某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责任
②徐某没有侵权的故意或过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③医院存在管理上的疏忽,未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
④李某行走时疏于注意导致摔倒,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事关我国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问题。但人工智能在释放巨大应用价值和商业价值的同时,也带来了难以预知的风险和挑战。
材料一 在某民事案件中,被告B公司运营某款智能手机记账软件,在该软件中,用户可以自行创设或添加“A1陪伴者”,设定“AI陪伴者”的名称、头像、与用户的关系、相互称谓等,并通过系统功能设置“AI陪伴者”与用户的互动内容,系统称之为“调教”。本案原告何某系公众人物,在原告未同意的情况下,该软件中出现了以原告姓名、肖像为标识的“AI陪伴者”,同时,被告通过算法应月,将该角色开放给众多用户,允许用户上传大量与原告相关的“表情包”,制作图文互动内容,从而实现“调教”该“AI陪伴者”的功能。原告认为被告侵权,故诉至法院。
材料二 AI作为一种前沿技术,通过模仿人类智能和学习能力,赋予计算机系统感知、理解、推理和决策等能力,能为人们提供更高效、智能化的解决方案。AI技术在短时期内吸引了广泛关注,刺激了AI技术的滥用和误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要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和方法论,坚定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认识,充分激发治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引导AI技术为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服务。
①涵涵的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犯
②邓某有权请求唐某赔礼道歉、支付医疗费
③唐某饲养的黑犬致人损害,唐某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④邓某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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