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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陕西省黄陵中学2018届高三(重点班)上学期历史开学考试试卷

有学者指出:“古来帝王,由秦始皇至清代宣统,正统偏安者共二百余人,真正懂得国家政体并善以此治国,王而不藩者,不过秦皇、汉武、宋太祖、清圣祖(康熙)四人而已。”这里的“国家政体”指(    )
A、王位世袭制 B、宗法分封制 C、郡县制 D、中央集权制
举一反三
中外历史人物评说,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施琅早年是郑芝龙的部将,顺治三年随郑芝龙降清。不久又加入郑成功的抗清义旅,成为郑成功的得力助手。顺治八年施琅与郑成功反目,郑成功诛杀施琅父兄,施琅再次降清。康熙三年,施琅两次进军澎湖、台湾。但因飓风所阻,均以失败告终。清政府没有采纳施琅再次上疏要求征台的意见,将他调入京师为官。在京期间,他一面继续上疏征台,一面广交朝中大臣,争取他们对统一台湾事业的理解和支持。康熙十九年,“三藩之乱”即将平定,台湾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康熙二十年,施琅再度被任为福建水师提督,他积极训练水师,督造战船,全心筹措征台计划。康熙二十二年施琅统率大军进军台湾,郑军投降。施琅并不讳言“窃意藉此可雪父弟子侄仇恨。”但他收复台湾之后,礼待郑氏集团,公义私恩清清楚楚。这对于稳定台湾的局势,争取台湾军民的拥护,使清政府有效地控制台湾起了重要的作用。收复台湾后,康熙认为“台湾仅弹丸之地,得之无所加,不得无所损。”施琅上疏力谏,在《恭陈台湾弃留疏》中指出,纳入大清版图可“资皇上东南之保障,永绝边海之祸患”,同时台湾“野沃土膏,物产利溥……无所不有”。施琅还指出:“此地原为红毛住处,无时不在涎贪,亦必乘隙以图。”他大声疾呼:台湾“断断乎不可弃”,“弃之必酿成大祸,留之诚永固边圉”。康熙终于采纳其建议,设台湾府,隶属福建行省。

——摘编自施宣圆《施琅“复台”和“保台”的历史功绩》

阅读下列材料,完成要求。

材料一:中国古代社会,历代统治者对于治理乡村都十分重视。其乡村治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夏商周到春秋战国直至隋文帝开皇十五年(公元595年)。夏商周时,出现了乡里制度的萌芽。战国时期,随着以郡领县的“郡县制”在各国推行后,乡、里以上行政组织渐具雏形,成为基层组织。秦汉时期实行郡县制,朝廷命官至郡县而止,其乡里制度则逐步成熟,既发挥基层政权的作用,又带有半自治的性质。第二阶段大致为隋唐两宋时期。隋朝乡的基层官吏数量比此前大为减少,乡官权力也在逐步弱化。唐朝对城邑之外纷繁杂乱的各种聚落形态,进行全面规范和整顿,不仅从名称上统一为村,而且从法律上实施统一管理,职责完备,国家力量向基层社会进一步渗透。这一阶段处于由乡里制向保甲制、由乡官制向职役制的转折时期,乡和里的地位逐渐沦落,乡里自治功能逐步弱化,官方的控制与统治逐步增强。第三阶段是从王安石变法至清代,乡里制度转变为职役制,治权所代表的官治体制从乡镇退缩到县一级,县为基层行政组织,县以下实行以代表皇权的保甲制度为载体。保甲对乡里的控制更加严密,乡村自治的色彩越来越弱。但到了近代,原有的保甲制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的社会现实,最终在清朝末年为乡镇地方自治所取代。

——据唐鸣、刘志鹏《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历史变迁》整理

材料二:明清时期,国家权力逐渐退出乡村,形成了“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的乡村治理格局。乡绅主要来自于休假退隐的官员、退休居乡的前官僚、尚未入仕的士人。乡绅不仅是里甲制(征税)和保甲制(征兵)的主要控制者,还是乡村公共事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灾荒之年出面与政府协调要求以减代赈、减免赋税等,同时兴办赈局、义庄,救济乡里。他们是乡村社会规范的解释者、社会教化的维护者,积极创办义学、私人书院、方志局、文学社团等乡村文化教育机构。

——摘编自徐祖澜《乡绅之治与国家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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