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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江门市怡福中学2023-2024学年九年级下学期语文第一次学科素养评价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老兵和军马

①"老兵"其实并不老,才二十六岁。

②八年前,部队招兵,他报了名。"为什么想当兵?“招兵连长问。“奔出息。“招兵连长打量着他,“考高中、上大学,也可以有出息嘛。“"就是考上了,家里也供不起。“招兵连长凝视他良久,"喜欢马吗?“"喜欢!我家那匹马就是我养大的。我对它像兄弟!”就这样,在城里打了三年短工的他如愿穿上军装,被分到一个军马场。

③像大多数新兵一样,他有-个梦想一一留在部队,既出息自己,又荣耀家门。他默默地、执着地接近着他的人生憧憬。由于在家养过马,又能吃苦,他很快成了"专业"最出色的新兵。他知道养好军马就能让骑兵兄弟多一份保障,但仅凭自己那点粗浅经验是不够的,便买来书籍学习,天天坚持记录驯养心得。入伍第二年,他在新兵中第一个当上副班长,第三年入了党并当上班长,第五年被授予了"模范班长"的称号,

天,他一一个人躲在僻静处默默流泪一一家信中说,家里那匹马病死了,那是他用打工的钱实的,买时还是个小马驹。他想,如果自己没参军,那匹马不会死。

⑤他很爱一匹枣红色军马。这匹马跟他家的马一样,额头正中也有一处菱形的白毛,他给这四军马取名叫"白头心儿”。

⑥"白头心儿"救过他一命。那次军马受惊"炸群",他从一匹马上摔了下去,眼看就要被受惊的马群踩踏,“白头心儿"冲过来一口将他叼起,紧紧叼住不放,否刚他必死无疑。当马群安静下来,他搂着“白头心儿"的脖子涌出了热泪。

⑦慢慢地,他开始被尊称为"老班长"了。可不是"老“嘛!他已经欢送过一批战友退伍了。当年同-批新兵中,只留下了他一个。他感到几分欣慰,几分自信。毕竟已经是班长了,被留下继续服役了,兴许将来真能当上军官。

⑧他入伍的第八年,裁军。因军事装备越来越现代化,军马场接到了解散的命令,所有的军马都要被处理。“白头心儿"被牵走时,眼望着他,四蹄后撑,一动不动。他轻轻拍着它的脖子耳语:“白头心儿啊,乖乖跟人家走吧,我不会忘了你的……不知不觉,泪水淌在这位:十六岁"老兵“的脸颊上。

⑨他是最后离开军马场的官兵之一。那是一个冬日的黄昏,他们列队肃立在空荡荡的营房前,营房不远处,是一排排寂静的马厩。连长又给他颁发了“模范班长"的证书,那是对他八年服役最后的嘉奖。连长命令他以“老兵"的身份降下军旗。仰望着在风中飘荡的军旗,他仿佛听到营房中传出了笑声和歌声,仿佛闻到从马厩发出的草料混杂着马粪的那种温热的芳香。如血的夕阳已沉到地平线以下,广袤而苍凉的大草原上夜幕降临了。回望着越米越模糊的营房和马厩,他想一―它们也将成为这大草原上光荣与梦想的遗址了。他想――他保存他的"模范班长"证书,一定要比大草原保存那遗迹更长久……

⑩归乡途中,他竟在一个小县城看到了"白头心儿"!它卧在一幢砖房前,旁边挂着--块牌子一—"吕记马肉。他走近“白头心儿",见它那晶亮的大眼睛里分明地汪着泪。马肉店老板告诉他,那军马拍电影时断了一条腿,废了。他蹲下查看了马腿,请求老板将"白头心儿“转卖给他。老板提出的金额超过了他的复员费。“我白替你打工行不行?“他说,直到这匹马能站起来为止。”

⑪在他的救治和精心照料下,一个月后,"白头心儿"奇迹般地站了起来。老板被他感动了,没再收他一分钱,允许他将"白头心儿“牵走。因为"白头心儿”,他没法乘车,只能朝行暮宿,向着家乡"长征"。

⑫两个月后,他老母亲看见一个风尘仆仆的人牵着一匹马站在门前。她惊喜地认出儿子!他抱着瘦小的母亲,“妈,我回来了。你看,咱们又有一匹'白头心儿'了!”

⑬第二天清晨,他牵着"白头心儿*登上家乡的山头,俯瞰着贫穷的山村,发誓般地说:”’白头心儿',咱们一起把家乡彻底变个样吧!"

⑭那一刻,二二十六岁的"老兵“似乎顿悟他从军队获得的,还有比"模范班长"荣誉重要得多的东西……(作者:梁晓声,有删改)

(1)、请从"老兵"的角度简要概括他和军马"白头心儿"之间发生的事件。老兵给军马取名"白头心儿"一―事件1一一老兵惜别"白头心儿"-一事件2――老兵带着"白头心儿“返乡一老兵发和"白头心儿"一起改变家乡面貌
(2)、文中两处画横线句都写到老兵流泪,你从中读出了他怎样的心理?请选择其中一何结合上下文简要分析。

①有天,他一个人躲在僻静处默默流泪。

②不知不觉,泪水己淌在这位二十六岁“老兵"的脸颊上。

(3)、文章第⑨段是如何表现老兵离开部队时的不舍之情的?请从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两个角度简要分析。
(4)、文章结尾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探究老兵得到的"重要得多的东西"有哪些?
举一反三
阅读下列文段,回答文后问题。
        我是开春上的小学,放暑假的第二天,父亲回来了。我正在院子里看着晾晒的小麦,不停地轰赶麻雀,祖母最讨厌麦子里掺和上麻雀粪。新打的小麦经阳光晒透发出甜蜜蜜的味道,非常容易催眠和催梦。父亲把我喊醒,我见他用手翻着金黄的麦粒,回过头问我:“你考的第几名?”我说:“第二名。”父亲摸摸我额头上的“马鬃”,欣慰地夸奖了我一句:“不错。”祖母在房子里听着我们说话,大声说:“他们班一共才三个学生。”父亲问:“第三名是谁?”我低头不语,祖母替我回答:“第三名是二黄毛。”二黄毛一只手几个指头都说不上来,村里人谁都知道。父亲板起了面孔,对我说:“把书本拿来,我考考你。”他就地坐下,我磨磨蹭蹭,不想去拿,背书认字倒难不住我,我是怕他看见那本凄惨的课本生气。父亲是一个十分温厚的人,我以为可以赖过去。他觉出其中有什么奥秘,逼我立即拿来,我只好进屋把书拿了出来。父亲看着我拿来的所谓小学一年级国语第一册,愣了半天,翻来覆去地看。我垂着头立在他的面前。
       我的课本哪里还像本书!简直是一团纸。书是拦腰断的,只有下半部分,没有封面,没有头尾。我以为父亲要揍我了,可是没有。他愁苦地望着我泪水盈眶的眼睛,问:“那一半呢?”我说:“那一半送给乔元贞了。”父亲问:“为什么送给他?”我回答说:“他们家买不起书,教师规定,每人要有一本,而且得摆在课桌上,我只好把书用刀裁成两半,他一半我一半。”父亲问我:“你两人怎么读书?”我说:“我早已把书从头到尾背熟了。乔元贞所以考第一,是因为我把自己的名字写错了,把‘史承汉’的‘承’字中间少写了一横。”父亲深深叹着气。他很了解乔元贞家的苦楚,说:“元贞比你有出息。”为了好写,后来父亲把我的名字中的“承”改作“成”。
        父亲让我背书,我一口气背完了。“狗,大狗,小狗,大狗跳,小狗也跳,大狗叫,小狗也叫……”背得一字不差。
       父亲跟乔元贞他爹乔海自小是好朋友,乔家极贫穷,乔海隔两三年从静乐县回家住一阵子,他在静乐县的山沟里当塾师。脸又黑又皱,脊背弓得像个“驮灯狮子”(陶瓷灯具)。
        父亲对我说:“你从元贞那里把那半本书拿来。”我不懂父亲为什么要这样,送给人家的书怎么好意思要回来?元贞把半本书交给我时,哭着说:“我妈不让我上学了。”
       晚上,我看见父亲在昏黄的麻油灯下裁了好多白纸。第二天早晨,父亲把我叫到他的房子里,把两本装订成册的课本递给我。父亲的手真巧,他居然把我们两个的半本书修修补补,装订成了两本完完整整的书,补写的字跟印上去的一样好看。父亲把两本课本用牛皮纸包了皮,在封皮上写上名字。元贞不再上学了,但我还是把父亲补全的装订好的课本送给他。
         这就是我的第一本书。对于元贞来说,是他一生唯一的一本书。

阅读秦锦屏的《微尘远,山花近》一文,完成问题。

      ①万山红遍的金秋,在遥远的大西北,我带着任务,远赴乡郊野岭采风,在前不巴村、后不着店的地方遭遇道路塌方。为我带路的摩的司机刘师傅,急忙跳下车,站在黄尘漫漫的土路上,双手拢成喇叭放声吆喝:“喂,路那边有人吗?……能帮忙挖通路吗?”

      ②我沮丧地蹲在路边,盯着刘师傅高大的背影,惶恐而焦虑,大脑里不断闪回播放我和他初见的情景,顿时悔意重重,心乱如麻!眼前这条偏僻蜿蜒的乡间土路是单行道,稍有不慎有可能连人带车翻入荆棘丛生的鸿沟中!即使我放弃此行的计划,出租车也根本无法调头!

      ③五分钟,十分钟过去了,刘师傅还在那里费力而徒劳地呐喊着。我咬牙憋气,心里做好了在这荒山野岭徒坐一整夜的最坏打算。一直紧握方向盘蹙眉沉默的出租车司机也下了车,跟刘师傅一起吆喝“喂,路那边有人吗?……能帮个忙吗?”

      ④“喂、喂、喂……忙、忙、忙!”回应我们的只有鹦鹉学舌的群山和越来越凉的山风。

      ⑤一声悠扬的应答,带动唰啦啦一阵细响,塌方路那端,一片不起眼的、依山靠坡的庄稼地里,忽地冒出个裹着白羊肚手巾的脑袋,在扬声问清楚我们的意图后,这手拄柴棒的老人掉头而去,嘴里说的是他这就回村里去喊人来帮把手,现在手里没拿家什,没法将垮塌在路当腰的土堆铲平。

      ⑥听人家这么一说,刘师傅和那位不知名的司机一齐转回头看我 ,面露喜色。我撇撇嘴,心想,这老人,十有八九不会回来了,因为,这地方离他居住的村庄一定十分遥远,任凭我手搭凉棚望尽村路,也未见窑洞组成的村郭坐落在何处!

      ⑦沉默。等待。

      ⑧又是数十分钟过去了,夕阳像一个没有烧透的夹生煤球,半红半黑悬挂在天际,树梢上满是寒凉寡情的秋风。刘师傅站一会儿,蹲一会儿 ,“啪啪”打火抽烟。司机则反复在原地看表、兜圈子,看样子,他有些后悔接了我这档活儿。

      ⑨听,土堆后面好像有人声!

      ⑩我们一跃而起,探头看去,呀,好多手执铁锹、锄头的村民,正从带状的小路上陆陆续续汇集而来,带头的就是那弓背老人!他们舞动工具又铲又挖。刘师傅和司机高兴坏了,挽起袖子在路的这端徒手刨土,我也要效仿他们,却被硬生生推开:“你是客人呢,不要把手弄脏了!”

      ⑪蒙在夕阳脸上的灰色面纱被风掀开了,夕阳一跃而出,安详地注视着大地,橘色的薄暮里,一群人,正在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刨土开路!呵,不说别人,就那位黑脸白牙的刘师傅,我认识他也才不到两小时。当时,我在县城里招手问驾摩托车兜生意的他:“黑家洼村怎么走?”他认真打量了我一下,自告奋勇要弃车带路,理由是,那地方路况不好,驾摩托车去危险,不识途的人很容易走岔道,路走岔了,非但今晚回不了城,连个宿住的地方也难找到。他特别强调:“你看看,这天都快黑了,你一个女人家,身上还背着个包……”我见他满脸真诚,便接受了建议,由他带路,当街拦了一辆出租车……哪知,路上遇到这坟包一样意外出现的“拦路虎”!刚才还差点误会了他。

      ⑫“拦路虎”被一群陌生人合力“打败了”!我强忍满眼激动的泪花,掏出钱想略表谢意,却被那些粗糙的大手坚决挡回:“那不能要呢,都是小事情嘛!谁人出门不遇个事儿嘛……”

      ⑬一旁的刘师傅拍拍满是灰尘的手,竟也替他们帮腔:“应该的,咱们这里的人,都这个样儿。快走,天快黑了!”

      ⑭车子再次启动,夹道而立的是扛着、拄着劳动工具的村民,他们微笑的脸庞朴实而憨厚,挥舞的手臂,像广袤大地上鲜明生动的平安路标,被夕阳镀上了灿灿金色。

      ⑮车子颠簸前行,我频频回头。远远看去,他们散落道旁,如微尘一样越来越小越来越小,又像朵朵沁人心脾的山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苦瓜

肖复兴

    原来我家有个小院,院里可以种些花草和蔬菜。这些活儿,都是母亲特别喜欢做的。把那些花草蔬菜侍弄得姹紫嫣红,像是给自己的儿女收拾得眉清目秀、招人眼目,母亲的心里很舒坦。

    那时,母亲每年都特别喜欢种苦瓜。其实,这么说并不准确,是我特别喜欢苦瓜。刚开始,是我从别人家里要回苦瓜籽,给母亲种,并对她说:“这玩艺儿特别好玩,皮是绿的,里面的瓤和籽是红的!”我之所以喜欢苦瓜,最初的原因就是它里面的瓤和籽格外吸引我。苦瓜结在架上,母亲一直不摘,就让它们那么老着,一直挂到秋风起时。越老,它们里面的瓤和籽越红,红得像玛瑙、像热血、像燃烧了一天的落日。当我掰开苦瓜,兴奋地注视着这两片像船一样盛满了鲜红欲滴的瓤和籽瓜时,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 , 仿佛那是她老人家的杰作,是她才能给予我的欧•亨利式的意外结尾,让我看到苦瓜最终这一落日般的血红和辉煌。

    以后,我发现苦瓜做菜其实很好吃。无论做汤,还是炒肉,都有一种清苦味。那苦味,格外别致,既不会传染上肉或别的菜,又有一种苦中蕴含的清香和苦味淡去的清新。

    像喜欢院里母亲种的苦瓜一样,我喜欢上了苦瓜这一道菜。每年夏天,母亲都会经常从小院里摘下沾着露水珠的鲜嫩的苦瓜,给我炒一盘苦瓜青椒肉丝。它成了我家夏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菜

    自从这之后,再见不到苦瓜瓤和籽鲜红欲滴的时候了,是因为再等不到那时候了。

    这样的菜,一直吃到我离开了小院,搬进了楼房。住进楼房,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再吃不到母亲亲手种、亲手摘的苦瓜了,只能吃母亲亲手炒的苦瓜了。

    一直吃到母亲六年前去世。

    如今,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母亲再也不能为我亲手到厨房去将青嫩的苦瓜切成丝,再掂起炒锅亲手将它炒熟,端上自家的餐桌了。

    因为常吃苦瓜,便常想起母亲。其实,母亲并不爱吃苦瓜。除了头几次,在我一再的怂恿下,勉强动了几筷子,皱起眉头,便不再问津。母亲实在忍受不了那股子异样的苦味。她说过,苦瓜还是留着看红瓤红籽好。可是,她依然每年夏天当苦瓜爬满架时,为我清炒一盘我特别喜欢吃的苦瓜肉丝。

    最近,看了一则介绍苦瓜的短文,上面有这样一段文字:“苦瓜味苦,但它从不把苦味传给其他食物。用苦瓜炒肉、焖肉、炖肉,其肉丝毫不沾苦味,故而人们美其名曰‘君子菜’。”

    不知怎么搞的,看完这段话,让我想起母亲。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花朝节的纪念

宗璞

    ①农历二月十二日,是百花出世的日子,为花朝节。节后十日,即农历二月二十二日,是先母任载坤先生的诞辰。

    ②在我们家里,母亲是至高无上的守护神。日常生活全是母亲料理——三餐茶饭,四季衣裳,孩子的教养,亲友的联系,需要多少精神!

    ③我自幼多病,常在和病魔作斗争。能够不断战胜疾病的主要原因是我有母亲。如果没有母亲,很难想象我会活下来。在昆明时严重贫血,站着就晕倒。后来索性染上肺结核休学在家。当时的治法是一天吃五个鸡蛋,晒太阳半小时。母亲特地把我的床安排到有阳光的地方,不论多忙,这半小时必在我身边,一分钟不能少。,我曾由于各种原因多次发高烧,除延医服药外,母亲费尽精神护理。用小匙喂水,用凉手巾覆在额上。有一次高烧昏迷中,觉得像是在一个狭窄的洞中穿行,挤不过去,我以为自己就要死了,一抓到母亲的手,立刻知道我是在家里,我是平安的。后来我经历名目繁多的手术,人赠雅号“挨千刀的”。在挨千刀的过程中,也是母亲,一次又一次陪我奔走医院。我过了四十岁,还是觉得睡在母亲身边最心安。

    ④母亲的爱护,许多细微曲折处是说不完、也无法全捕捉到的。也就是有这些细微曲折才形成一个家。小学时曾以“我的家庭”为题作文,我写出这样的警句:“一个家,没有母亲是不行的。母亲是春天,是太阳。至于有没有父亲,不很重要。”作业在开家长会时展览,父亲去看了,回来向母亲描述,对自己的地位似乎并不在意,只顾沉浸在他的哲学世界中。

    ⑤母亲对父亲的关心无微不至,父亲对母亲的依赖也是到了极点。我们的堂姑父张岱年先生说:“冯先生做学问的条件没有人比得上。冯先生一辈子没有买过菜。”细想起来,在昆明乡下时,有一阵子母亲身体不好,父亲带我们去赶过街子,不过次数有限。他的生活基本上是水来伸手,饭来张口。

    ⑥旧时有一副对联:“自古庖厨君子远,从来中馈淑人宜”,放在我家正合适。母亲在没有什么东西的情况下,变着法子让大家吃好。她向同院的外国邻居的厨师学烤面包,用土豆作引子,土豆发酵后力量很大,能“嘭”的一声,顶开瓶塞,声震屋瓦。在昆明时,一次父亲患斑疹伤寒,这是当时西南联大一位校医郑大夫诊断出的病,治法是不吃饭,只喝流质,每小时一次,几天后改食半流质。母亲用里脊肉和猪肝做汤,自己擀面条,擀薄切细,下在汤里。有人见了说,就是吃冯太太做的饭,病也会好。

    ⑦1964年父亲惠静脉血栓,在北京医院卧床两个月。母亲每天去送饭,有时从城里我的住处,有时从北大,总是第一个到。我想要帮忙,却没有母亲的手艺。父亲暮年,常想吃手擀的面,我学做过几次,总不成功,也就不想努力了。

    ⑧母亲把一切都给了这个家。其实母亲的才能绝不只限于持家。母亲毕业于当时的女子最高学府,曾任河南女子师范学校预科算术教员。她有一双外科医生的巧手,还有很高的办事能力。外科医生的工作没有实践过,但从日常生活中,从母亲缝补、修理的功夫可以想见。

    ⑨像春天给予百花诞辰一样,母亲用心血哺育着,接引着。亲爱的母亲的诞辰,是花朝节后十日。

(有删改)

【注】①中馈:指家中供膳诸事。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春风过处

没有一种风比春风更令人陶醉。a虽看不见,却无处不在。山川丘陵、江河湖海、田野森林、城市村庄,她都用温柔的手抚模过。春风过处,万物蔑蕤,生机勃勃。

②北方四季泾渭分明,季节的风吹向大地,让人感受到时令的变迁、植物的荣枯。每当春风到来时,整个大地总会为之一振,苏醒,返青,拔节,生长。

③春风是一寸一寸地来到的,她边走边为大地褪去寒衣,然后一点一点着上春色,直至冬衣褪尽,春色满园。

④燕子每到春天便会跟随春风按时返回村庄,寻找它曾经的家园。它们打扫干净亲手营造的巢房,白天在野外觅食,傍晚在村街上游戏。春风中,家雀在墙头嬉闹,鹧鸪鸟在屋脊上追逐,斑鸠在柳树枝头上下翻飞。上百只灰喜鹊在杨树、梧桐树的枝丫上安营扎寨,远远望去,一个个喜鹊的家在春风中摇曳。

⑤麦田脱去叶片上的灰白,伸展开蜷缩的腰肢,将深绿色在田野里铺展。紫叶李花团锦簇,红玉兰含苞待放,连翘灿烂,碧桃俏丽,紫荆花争艳……村庄的册页里,赤橙黄绿青蓝紫,一股脑儿展示。

⑥流水潺潺,小河是系在村庄胸前的绸带,更是大地的血脉。这里是鹅鸭的天堂,它们在河中觅食、嬉戏,还在河面上唱着“鹅鹅鹅”“嘎嘎嘎”的歌。河边垂柳依依,那鹅黄色的芽芭,将河水映绿染黄。

⑦柳笛一声天下春。孩子们争先恐后地折柳、做柳哨,然后吹着柳笛喇叭比赛。笛声嘹亮,或细腻婉转,或粗犷高亢,春天就这样被吹得绿意盎然。

⑧草长莺飞三月天,正是纸鸢翻飞的好时候。找一片空旷的场院,逐渐放开牵线,“蝴蝶”“蜈蚣”迎风展翅,越飞越高,越飞越远。天上的风筝飞着,地上的大人和孩子们站在春天里,尽情地享受着十里春风、万里春光。

⑨刚从坡里回家的邻家大伯,背上的蜡条筐里盛着刚割下的鲜嫩韭菜。走在大街上,只听他远远地喊着:“头刀子韭菜——无公害的!”b上前一闻,泥土的气味弥漫开来,正好可做晚饭的菜肴。隔壁院子里两棵香椿的枝丫上,早已冒出红绒绒的芽头。女主人轻轻别下几枝嫩芽,用刀切成碎末,再打上鸡蛋搅匀,热油烧锅,下锅翻炒,香椿芽炒鸡蛋的香味飘向四方。

⑩一片云彩在村庄的上空盘旋,一会儿春雨便下起来,斜风细雨,不疾不徐。春雨贵如油,老天知道村庄的心事。拾掇完农具刚从坡里回家的村民,也不急于赶路避雨,直让那细雨淋头,从头到脚仿佛在享受甘霖。春风细雨,浇灌着干渴的大地,浇灌着村庄的根系。根系滋润,才会枝繁叶茂,蓬勃生长出一个丰盈的村庄。

⑪傍晚的村庄安详静谧。春风向晚,袭来暖暖春意。远处西山落日,霞光万道;近处炊烟袅袅,白云悠悠。c小街整洁一新,小院氤氲着浓郁的烟火气息。晚饭后,乡邻们打开微信,聊会儿天,再看一看天南海北的信息。d鸟归巢,鸡上宿,牛羊归圈。真是一派人间好景致。

(选自《人民日报》2020年5月9日)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各题。

舌尖上的乡愁

①无论怎样的匆忙,不管聚散与悲欢, 纯粹的美食伴随着每天三次舌尖上的提醒,总会让我们停下脚步,围坐一起,味不分咸淡,菜不分南北,在酣畅火热或孑然一身中,孜孜不倦的追寻每一口美食。这一场场别具风味的盛宴不停流转在每个不同的角落,即使用化学式分析分解食物的构成,想看出其中的端倪,却无法参透真正的美味。我们只能用舌尖体会,感受着生命中的最新鲜味道。

②美食对于中国人,似乎总是凝结了精神和肉体上的二重享受——古朴的食材承载着血亲之间的取舍关联。它承载的不仅是味蕾上的感官刺激,更是灵魂深处的涤荡和牵引。虽然地域的辽阔造就了各地饮食的差异。但即便差异再大,饮食中也有一种味道是相似的。乡音跟味觉,就代表故乡的味道,总是熟悉而顽固。 

③我是抵挡不住这种味道的诱惑的,抑或是好吃不懒做,能吃不体宽的缘故,这种熟悉而顽固的味道, 让我对家中美食的喜好更是欲罢不能。

④工作在外,不能常伴父母身边,最本真的感受即是思亲、念家,就会常想起家里的一碗饭一桌菜,泛起的乡愁,在舌尖酝酿。这些感受与经验 , 在作家那里写成了文字,在诗人那里吟成了诗,在妈妈那里变成了唠叨,煮成了饭,炒成了菜。父母朝五晚九,餐风饮露,为的不过是一家人能吃饱穿暖,能好吃好喝一顿,能安逸舒适睡上一觉。 

⑤跳跃于我舌尖上的记忆,莫过于妈妈一手焖炖的清汤排骨。去菜场买来最好的肋排,配以笋片、墨鱼、花生,清泉洗之,烈油烹之,文火炖之,巧搭成一锅营养均衡、鲜嫩爽口的佳肴。尝一口,齿颊留香,是青丝换了华发都不会忘却的记忆。吞没口中的涎,脑海里开始一帧帧闪现,仿佛一切都是那样的清晰,让我清楚地看见妈妈系上围裙,忙碌的身影,还有那一碗鲫鱼汤。几尾野生的鲫鱼,撒上几滴鲜奶,几片豆腐,文火慢炖,就可以熬成一锅靓汤。抛些提神的香菜,翠泽的葱花,肉质细嫩,汁液浓郁。 

⑥而所有的美食,都是时间沉淀下来的火候和手感。越是弥足珍贵的美味,外表看上去往往越是平淡无奇。妈妈懂得美味需要耐心的等待,也感谢大自然给予的恩赐。只有妈妈最明白自家胃口,她所挑拣的新鲜香菇肉质肥厚,伞盖匀称,剪去蒂,洗净放置竹篮里,借助阳光和风,肥美的香菇慢慢散失水分,鲜美的味道一点点凝聚。这便是最好的增味品,跟其他海鲜和菜肴搭配,提鲜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持食材的本味。 

⑦眼见妈妈辛苦劳作奉献精彩的烹饪过程,我会迫不及待地第一个品尝着来自妈妈创造的美味。不懂得人生厚味的人,只会喜欢舌尖上的厚味。我那时虽然不懂什么叫人生厚味,却知晓了家中美味。等一切的辛劳换来一顿喷香的饭菜,家人围坐一起的时候,沉甸甸的爱融聚在一锅美味之中。朴素,而有力量的幸福,是回荡在舌尖的福报。 

⑧滚烫而粗糙的甜蜜,储存在心底的思念和期盼,简简单单的美食,纯纯粹粹的世间真情。美味之所以值得回味,只是因了那一饭一粥皆由满满的温情和爱意慢慢熬煮煨炖,用一生的时光盛好等待。 

⑨最珍贵的等待,也许就是餐桌上另一副碗筷的归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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