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单选题 题类: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某市2023-2024学年高一上学期历史期末试卷
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
第二章第五条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参议员,每行省、内蒙古、外蒙古、西藏各选派五人……参议院会议时,每参议员有一表决权。
①两者都没有真正实施 ②都体现“主权在民”的理念
③都体现一定的民权色彩 ④两者实行相同的政治体制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材料一 “民国”之取代自秦始皇以来两千多年的“帝国”,是近代中国社会内在矛盾发展的结果,是一种前无古人的变化。它否定了整个皇权体制,在新旧递嬗的历史进程里留下了自己不可磨灭的影响。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 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 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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