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单选题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安徽省芜湖市2023-2024学年高一上学期历史期末试卷
忽必烈对投下的整顿和改革主要采取以下一些措施。对五户丝制进行改革,规定投下丝料由有司征收,受封者于中书省验数关支,改变了过去就征于州郡的办法。全面整理户籍,发布了许多有关投下的禁令。如至元元年(1264)颁行圣旨:“依着先帝圣旨,诸王、公主、驸马并诸投下,不得擅行文字,招收户计。”对投下封地行政建置进行了调整。在原汉人世侯辖区内,以较重要的诸王勋贵分地为单位,采取分设、新立、改置及维持原状等方式,众建路州,尽可能使拥有较多封户的诸王贵族独占一路一州,或在该路州占主导地位。忽必烈对五户丝食邑进行了整顿和改革之后,又将分封制度推广到江南,建立了江南户钞制。
投下制度在忽必烈时期已基本定型,忽必烈的后继者大体上遵循着他所制定的有关政策。元末,皇权对投下控制日益减弱,同时,依附于皇权的投下分封制度也逐渐走向衰落。
——白寿彝:《中国通史》
材料一 两宋为科举盛世,取士人数众多。南宋时期,士人受命选官往往“十余年不成一任”,时人有“寒士改官,视为再第”之叹。南宋立国江南,经济文化发达,士人择业更加多元化,除了读书做官,开馆讲学,还可以做胥吏、做师,“医卜、星相、农圃、商贾、伎术,凡可以养生而不至于辱先者,皆可为也”。
——摘编自(南宋)袁采《袁氏世范》等
材料二 安徽桐城县的方氏家谱记载了一位明代士人的晚年乡居生活:“晚筑桐川会馆,从游者益众。于是酌礼俗之宜,定丧祭诸议,正人伦而易风俗。公虽负重望,而家居不交世事,值岁饥,籴谷为食以赈,上书有司,劝修预备仓,行常平法,至今赖其利。”
——摘编自光绪《桐城桂林方氏家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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