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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填空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部编版语文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8课美丽的颜色同步练习

判定下列语句所用的修辞手法。

①但是镭要保持它的神秘性,丝毫不希望人类认识它。

②她独自一个人就是一家工厂。

③这种谈话给人留下了清晰的记忆,因为它们是科学兴趣和工作热情的一种提神剂。

举一反三
阅读下列语段,回答问题。      

“小地主”

      它歪着脑袋,嘴巴向上翘成45度角——我看不出恐惧和紧张,它的表情就像在示威。可以肯定,这是一只雏鸟,因为它的神态太天真了,有种孩子式的任性。我初见到它时,它正扑腾着翅膀,累得气喘吁吁却收效甚微地停在大树底下。我不知道它是急于成长趁父母不在就翻窗跳出家门,还是太过淘气,总在试飞练习中逃课才造成今天的危险局面。我弯腰捡起它,它用小翅膀用力拍打着我的手,并发出带着感叹号的抗议,非常反对。如同外婆威胁童年的我“大灰狼来了”以使我听话,我教育它说:“别动,有猫!”

  它的体形比麻雀大,羽色黑灰,我们宿舍为它的身份争论起来,有的说是喜鹊,有的说是乌鸦。我总结,说它是乌鸦的人肯定出于嫉妒。我相信每个人都愿意拥有救助小鸟的机会,只不过这次的幸运落在了我头上。我从感情上不希望它是乌鸦,也许这鸟类看来是种族歧视的表现。面前摆着小米、菜叶和清水,可它不吃不喝,就在那儿歪着脖子生气,也不知道是生自己的气,还是生我的。我质问它:“凑合吃吧!难道想让我给你满处捉虫子不成?”它一翻白眼,还是不领情,干脆转过头不理我了。根据它的脾气和对食物的挑剔,我给它起名“小地主”。

  为了让小地主进食,我在洗干净的眼药瓶里装上牛奶,然后我拿着它,像一枚导弹一样向它挤射过来。小地主不知何物,大叫一声——它一张嘴,牛奶就灌进去了。我怕热量不够才放的牛奶,我想大象都能靠喝奶长大,何况你这么个小东西。书上说幼鸟在发育期食量惊人,母鸟辛苦奔波,才能勉强满足它们的胃口。如今,让我像个保姆似的代劳了。由于小地主不配合,吃饭的时候,我不得不找一个人专门掰开它的嘴,我往里填,它吃得满脸都是。它昂着半只眼睛已被糊住的小脸,气愤地盯着我。

  很快就搞清楚小地主的身份了,因为我们宿舍被它的同类包围了。高高低低的树杈上,站了数十只灰喜鹊,也许不仅它的父母来了,连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房亲戚也来了。小地主一看家里来了人,马上趾高气扬,一声又一声地叫起来,也许是告我的状,反正听了它的一番陈述,灰喜鹊们纷纷声色俱厉地指责起来。为了破除扣押人质的嫌疑,我打开纱窗,让小地主自由地站在窗台。显然窗台与树枝之间的距离超过小地主的飞行能力,它张开翅膀,呆了一会儿,又理智地收拢了。灰喜鹊家长们似乎不再怀疑我的清白,当我把小地主重新拿进房间,它们没有表示出什么激烈的举动。

      灰喜鹊这种鸟相貌优雅,胸部是柔和的灰蓝色,还拖着长长的动人尾羽,只是叫声高亢、粗实,甚至带点儿沙哑。它们轮流看望小地主,问寒问暖,虽然亲情可以理解,但是制造出一片喧哗——读书看报的事儿在我们宿舍是进行不下去了,午休的美梦就更别想。为了不影响其他人休息,我只好每天中午把小地主带出来。烈日下,我在空无一人的校园操场上无奈地散步。我一边走一边跟小地主聊天,一个星期下来,我认同了这种说法:牙都被晒黑了。一次,小地主格外乖巧,后来我才发现事出有因,它竟然在我兜里拉屎——它使我成为一个有味道的女人。

(周晓枫/文,选自《斑纹——兽皮上地图》,中国文联出版社,2002年版,有删节)

记叙文阅读

想偷一本书

          王秋珍

我想偷一本书已经很久了。

它就放在我们办公室一位同事的桌上。每天,我都能看见它。那蓝色的封面要多好看就有多好看。可是,它寂寞地待在桌上,从来没人去翻一翻。

有一次,我看见同事拿起了它。我正暗暗为它高兴,却分明看见我的这位漂亮的女同事,只是用书扫了扫椅子上的灰尘。别的同事走过来走过去,总是低着头忙忙碌碌。那个叫手机的玩意成了大家的最爱。谁会留意一本书呢?

慢慢地,我看见书的封面由蓝色变成了灰色。我还看见有好几次,漂亮的女同事把刚盛了水的杯子搁在它的上面。书的封面留下了一个圆圈,还带着褶皱,好像一个可怜的孩子歪着嘴巴在哭泣。

我只想把它偷回家。

可是,一想到偷,我的心就像要跳出胸膛。从小,爸爸就教育我,别人的东西不能拿,偷大偷小都是贼。因此,我一天天地看着它,看着办公室来来往往的同事,一直不敢给自己创造一个机会。

可机会还是来了。

那天,我打了一段文字,抬起头,蓦然发现办公室里居然只有我一个人。我按捺住狂跳的心,悄然起身,来到漂亮女同事的桌前。我感觉有目光像舞台上的追光灯一样向我聚拢过来,我低下头试图躲开它。突然,一个声音从天而降∶""你想干嘛?"我的身子斜了斜,差点跌倒。我刚想回答,却听见那人继续在说∶"好啦好啦,就你会耍贫嘴。我很忙,没空和你扯东扯西的。"说话间,我看见漂亮女同事飘逸的长裙在办公室里舞动了几步,倏地飘出去了。

我,终于把书偷到了手。虽说窃书不算偷,我却感觉脸上有无数只蚂蚁在爬。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文明的我居然会和"偷"这么不文雅的字站在一起。

回家后,我拿出软毛巾轻轻地擦拭封面,又拿出吹风机吹那个固执的圆圈。最后,我把书的封底朝上,放在桌上,再压上了一个厚重的红木小方凳。

次日,我把书拿出来,它又变成了端正的模样。我的心里,涌上了酸酸甜甜的味道

我洗净双手,拿出偷来的书一页一页地翻起来。看着它们,我仿佛又走进了老时光。我看到了自己在养花种菜,在夕 阳下徜徉,在厨房的油烟里战斗.…….

是的,这是我写的书。每一个字,都像芬芳的花,让我驻足,流连。

出版社只给了我50本样书。我舍不得卖,只想把书送给爱书的人。当初,漂亮女同事听说我出书了,就第一时间向我祝贺并要书。没想到,她要的只是一份客套。

是的,只是一份客套。漂亮女同事一直把书放在桌上,从来不曾翻上一篇。如今,她和我的其他同事一样,一有空就刷微信看网络碎片聊明星八卦,根本没有注意到桌上少了什么。那本曾被她扫过灰尘垫过杯子的书,好像从来都不曾出现过。

我的心里蓦地跳出了一条鱼,在夏日的岸上左冲右突地扑棱。这份不安的心绪让我彻夜难眠。这个忙碌的时代,真的没人会停下来好好地看书了吗?当初,我壮着胆子把书偷回来,只是想给书找一个懂它的人啊。

某天,我终于点开一位微友问道∶“你说大家喜欢读什么书啊?”“什么?书?”微友抛出两个问号,继续道,“谁还看书啊?”

我仿佛听见了她在手机前的笑声。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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