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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河北省涞水波峰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较真的吕叔湘

叶兆言

    吕叔湘先生是丹阳人,不知道他在公众场合说不说普通话,几次见他和祖父聊天,腔调都接近苏州话。或许因为他曾在苏州生活,或许因为他治语言学,有很强的语言能力,我一直以为他是苏州人。

    吕叔湘和俞平伯都比祖父小又为祖父所敬重和钦佩。俞平伯是名士,两耳不闻窗外事,晚年喜读林译小说,突然有了兴趣,就找出来读,纯粹为解闷。俞平伯才华横溢,童心未泯,不算十分认真。吕叔湘正好相反,在做学问的路子上,俞是出世的,吕是入世的。俞活得像个艺术家,吕更像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文学者。俞平伯身上多少有些遗老遗少的脾气,吕叔湘绝对没有。以俗名论,他没有俞平伯家喻户晓的影响,但在汉语言学这个范围内,尤其是在汉语语法研究方面,尊他为一代宗师绝不过分。我想说的是,吕叔湘具有人文关怀色彩,祖父就经常教导我向他学习。他是我见到的人中间,最讲究认真做人的。

    我们家无论是谁,看到文章里的错字病句,就会说:“要是吕先生看到了,肯定气得够呛!”吕叔湘一生都在维护汉语的纯洁。80年代中期,吕叔湘发现《人民文学》上错误实在太多,忿忿不平地写信一一订正,杂志于是发表了一封短信,一本正经地向吕叔湘表示谢意。可是这封短短的感谢信,竟也是错误不断,甚至把吕叔湘写成了“吕淑相”。我们全家捧着那期《人民文学》哈哈大笑,因为想象不出吕叔湘会气成什么模样。文章里有些错误是免不了的,可是这次错得太离谱了。记得当时《人民文学》正因为某篇文章的“思想问题”吃批评,我父亲想写信劝吕叔湘在这种特定时刻放人一马,最终没敢写,因为以吕叔湘的认真态度,打招呼只会让他更生气。

    成天和语法打交道的人,难免给人一种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的错觉。我觉得,语法有时候像一副铮铮发亮的手铐,锁住了写作者的手脚,而语言学家常常扮演恶婆婆的角色,动不动挑小媳妇的刺儿。吕叔湘的过人之处,在于他竟然把一门最枯燥的学问,做得绘声绘色津津有味,从不让读者感觉到无味和可憎。吕叔湘的文字功力是第一流的,他翻译的民俗学著作,译文本身就是很好的汉语教材。我父亲总说,自己最初的文笔是受了吕叔湘译文的影响——在父亲的文学少年时代,吕叔湘翻译的萨洛扬的《我叫阿拉木》风行一时。70年代后期,吕叔湘的《文言虚字》再版,第一版就印了17万册,可见他著作的受欢迎程度。他的强项是深入浅出。深,指达到了许多前人未有的高度;能够浅,指把自己的研究成果用最平白的方式教给别人。

    吕叔湘在语文教学的圈子里,是振聋发聩的人物。对于学术界来说,吕叔湘最重要的两部书是《汉语语法论文集》和《近代汉语指代词》;对于学术之外的人来说,他的民俗学翻译著作和《文言虚字》的影响更大。吕叔湘还把许多精力放在中学教育上,把学术的象牙之塔与文化普及联系起来。我不知道有哪位中学语文教师,竟未读过他的《开明文言读本导言》。

    90年代初期,我的朋友朱伟在《读书》上吹捧《夜泊秦淮》,吕叔湘看到文章,写信给父亲,让我寄一本小说给他。父亲受宠若惊,没想到他会关心自己儿子的习作。父亲与伯父一样,一生中写了文章,常寄吕叔湘指正。写信就称“先生”,因为只低了一辈,用不着太客气,毕竟他比祖父小10岁。轮到我,称呼就有些麻烦。父亲先还觉得怎样都行,可是很快发现怎样都不太合适:称“先生”太不恭敬,毕竟隔了两代;称“丈人”或者“大人”又过于老派,一股酸腐气,这是现代汉语必须反对的。讨论半天,父亲说,删繁就简,写“吕公公教正”吧,因为平时就这么叫的。于是这么写了。不过仍然觉得不是很好,因为嘴上喊和写出来,感觉不一样。而且,当时电视上热播武侠连续剧,“吕公公”听上去,仿佛反面人物一样。

    当时寄赠的是台湾版本,装帧比大陆的好得多,用纸也讲究。书是够漂亮,只怕内容和扉页上的题款,不入他老人家的法眼。既希望能提些意见,又害怕挑出一大堆毛病。结果是没有反应。吕叔湘当时近90岁,能承他惦记,已非常感激。(有删节)

相关链接:①吕叔湘(1904-1998),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语言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名誉校长。他是我国语言学界的一代宗师。(摘编自“百度百科”)

②吕先生讲到语文文字的运用是一种技能,不但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才会得到巩固和提高。他主张“把语法教活”。教师教语法要有很好的设计,先整理问题,然后决定讲哪些内容,再设计教学,目的在于培养学生自己观察和分析语言现象的习惯。(摘自田小琳《吕叔湘先生和教学语法》)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吕叔湘影响不大,而在汉语言学范围内,尤其在汉语语法研究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研究及文字功力一流可谓一代宗师。 B、《人民文学》发表信件向吕叔湘表达谢意,信很短,错误却很多,甚至把吕叔湘写成“吕淑相”,可见对吕叔湘意见的轻视。 C、作者父亲最终没敢写信劝吕叔湘在《人民文学》正吃批评的情况下放人一马,侧面反映了吕叔湘在治学方面的认真程度。 D、吕叔湘翻译的民俗学作品和编写的语言学著作,都体现了较高的学术水平,在国内也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E、作者把自己写的《夜泊秦淮》寄赠吕叔湘,希望能提些意见,但又怕他挑一大堆毛病,对方没做出反应,让读者非常感激。
(2)、文中“吕叔湘的文字功底是第一流的”,试分析他的“第一流”有哪些具体表现?

(3)、吕叔湘在治学方面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回答。

(4)、文章中说,“语法有时候像一副铮铮发亮的手铐,锁住了写作者的手脚,而语言学家常常扮演恶婆婆的角色,动不动挑小媳妇的刺儿。”对于中学生是否应该学习一点语法,你有怎样的看法?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目。

不平的镜子

契诃夫

    我和我的妻子走进客厅里。那儿弥漫着霉气和潮气。房间已经有整整一个世纪不见亮光,等到我们点上烛火,照亮四壁,就有几百万只大老鼠和小耗子往四下里逃窜。我们关上身后的房门,可是房间里仍然有风,吹拂墙角上堆着的一叠叠纸张。亮光落在那些纸上,我们就看见了古老的信纸和中世纪的画片。墙壁由于年陈日久而变成绿色,上面挂着我家祖先的肖像。

    我们的脚步声响遍整个房子。我咳嗽一声,就有回声来接应我,这类回声从前也接应过我家祖先发出的响声呢……

    房外风声呼啸和哀叫。壁炉的烟囱里似乎有人在哭,哭声响着绝望的音调。大颗的雨点敲打乌黑昏暗的窗子,敲打声惹得人满心愁闷。

    “啊,祖宗啊,祖宗!”我说,意味深长地叹气。“假使我是作家,那么我瞧着这些肖像,就会写出篇幅很大的长篇小说来。要知道,这些老人当初每一个都年轻过,每一个男的或者女的都有过爱情故事……而且是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呀!比方说,看一看这个老太婆吧,她是我的曾祖母。这个毫不俊俏、其貌不扬的女人,却有过极其有趣的故事。你看见吗?”我问妻子说,“你看见挂在那边墙角上的镜子吗?”

    我就对妻子指着一面大镜子,它配着乌黑的铜框,挂在墙角上我曾祖母肖像旁边。

    “这面镜子有点邪气:它生生把我的曾祖母毁了。她花很大的一笔钱买下它,一直到死都没有离开过它。她黑夜白日地照这面镜子,一刻也不停,甚至吃饭喝水也要照。每次上床睡觉,她都带着它,放在床上。她临终要求把镜子跟她一块儿放进棺材里。她的心愿没有实现,因为棺材里装不下那么大的镜子。”

    “她是个风骚的女人吧?”我的妻子问。

    “就算是吧。然而,难道她就没有别的镜子?为什么她单单非常喜欢这面镜子,却不喜欢别的镜子呢?莫非她就没有更好点的镜子?不,不,亲爱的,这当中包藏着一宗吓人的秘密呢。据人们传说,这面镜子里有个魔鬼作祟,偏巧曾祖母又喜爱魔鬼。当然,这些话都是胡扯,可是,毫无疑问,这面配着铜框的镜子具有神秘的力量。”

    我拂掉镜面上的灰尘,照一照,扬声大笑。原来这面镜子不平整,把我的脸相往四下里扯歪,鼻子跑到左边面颊上,下巴变成两个,而且溜到旁边去了。

    “我曾祖母的爱好可真是奇怪!”我说。

    我的妻子迟疑不决地走到镜子跟前,也照一下,顿时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她脸色煞白,四肢发抖,大叫一声。烛台从她手里掉下来,在地板上滚一阵,蜡烛灭了。黑暗包围了我们,我立刻听见一件沉重的东西掉在地板上:原来妻子倒在地下,人事不知了。

    风哀叫得越发凄厉,大老鼠开始奔跑,小耗子在纸堆里弄得纸张沙沙响。等到一扇百叶窗从窗口脱落,掉下去,我的头发就根根直竖起来,不住颤动。月亮在窗外出现了……

    我抱起我的妻子,迅速离开了祖宗的住所。她一直到第二天傍晚才醒过来。

    “镜子!把镜子拿给我!”她醒过来以后说,“镜子在哪儿?”

    这以后她有整整一个星期不喝水,不吃东西,不睡觉,老是要求把那面镜子拿给她。她痛哭,扯着脑袋上的头发,在床上翻来覆去。医生说她可能会死于精力衰竭,她的情况极其危险,我这才勉强克制恐惧,来到祖宗的住所,从那儿取来曾祖母的镜子拿给她。她一看见它,就快乐得哈哈大笑,然后抓住它,吻它,目不转睛地瞅着它。

    如今已经过去十多年,她却还是在照那面镜子,一会儿也不肯离开它。

    “难道这就是我吗?”她小声说,脸上除了泛起红晕以外,还现出幸福和痴迷的神情。“对,这就是我!大家都说谎,只有这面镜子例外!人们都说谎,我的丈夫也说谎!啊,要是我早点看见我自己,要是我早知道我实际上是什么模样,那我就不会嫁给这个人!他配不上我!我的脚旁边应是匍匐着最漂亮和最高贵的骑士才对!……”

    有一次我站在妻子身后,无意中看一下镜子,这才揭开可怕的秘密。我看见镜子里有一个女人,相貌艳丽夺目,我生平从没见过这样的美人。这是大自然的奇迹,融合了美丽、优雅和端庄。然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我那难看、笨拙的妻子在镜子里却显得这么漂亮?这是什么缘故?

    这是因为不平的镜子把我妻子难看的脸往四下里扯歪,脸容经过这样的变动,说来也凑巧,倒变得漂亮了。负乘负等于正嘛。

    现在我俩,我和妻子,坐在镜子跟前,眼巴巴地瞧着它,一刻也不放松;我的鼻子跑到左边面颊上,下巴变成了两个,而且溜到旁边了,然而我妻子的脸却妩媚迷人,我心里猛然生出疯狂而着魔的热情。

    “哈哈哈!”我狂笑着。

    我的妻子却在小声说话,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我多么美啊!”

(选自《契诃夫小说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穿白衬衫的老黄

陈年喜

    我现在打工的地方,当地人采买生活日用品时使用的背篓非常有特点,竹篾编织,圆筒形,很高,上至肩头下到屁股,方便行走也方便就着地坎歇息,不占双手还能负重。市场上,乡下来赶集的人们都背着背篓。背篓里装着辣椒、白菜、竹笋、李子、葡萄、黄瓜……早市时县城的巷头巷尾,是一片背篓的世界。

    出蓝天菜市场东门往左拐不远,是白马市场,在拐弯的地方,我邂逅了老黄,准确地说是先邂逅了他的一篓黄瓜。这是一篓带着顶花、来自乡下的黄瓜,浑身沾满了乡间的露水。采花的土黄蜂大概离开花蕊不久,嫩黄的花粉溢出了蕊心。

    这是真正的黄瓜,老品种,在很多地方已经失种。一半绿一半黄,黄绿纠缠在一起,咬一口,脆,脆里有一股香。大多黄瓜本来无味,因为这一股香,这黄瓜味道复杂无尽,它不像新式品种,粗而短,无刺,简单。

    黄瓜的主人穿一件白衬衫,干净、齐整,和市场的纷杂,和他的一篓黄瓜显得很不搭调。“给我来五斤。”我的北方普通话让他一愣:“你一个人吃?”我说是。“黄瓜不过当天,过了就蔫了,二斤够你一天了。”他用老式盘子秤称了二斤给我。那天,知道了他姓黄,家住在有些路程的乡下。

    三天一集,老黄几乎一集不落,卖些别的,多数还是卖黄瓜。我们渐渐熟悉起来。他不是本地人,是南方人,因为做生意亏得血本无归,老家回不去了,经人介绍,在这边乡下买了农村的老房子,落了户。没了本钱,种些菜卖。人活着,得吃饭。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有一回喝酒,三杯下肚,他突然唱起了《牡丹亭》。不知道他突然想起了什么,那婉约的唱腔吓我一跳。人声鼎沸的饭店大厅,他一件白衬衫,与时令已然不相宜,只有头上渐白的头发与早到的秋天有些相配。

    有一段时间,老黄不卖黄瓜菜果了,他到城里做装修。似乎做得还不错,手下有了十多个工人,单子接得很大,业务扩大到水暖、基建,买了辆二手皮卡车。

    生活是一个围城,每个人的围城都墙高院深。关于老黄的私人生活,没有人知道一二。有一天,他跟人打架了,因为一个不相干的女人。临河路大排档是小城最红火的大排档,夜夜人群不息。邻桌是一群鲜衣怒马的青年。不知为什么,他们争吵起来,一位壮汉抽了一位女子一个耳光,又一个耳光,女子连连赔罪,嘴角流着血。老黄实在看不下去,把女子拉到自己身后。双方一场混战,对方人多,老黄头上挨了一酒瓶,鲜血满面。那群人扬长而去,老黄从地上爬起来,洗净了脸,把女子送回了住处。我说你这是何苦,他说我受不了人被欺负。

    过了一段时间,老黄又摆起了菜摊,位置还在原来的地方。他离开了近一年,那个位置还在,仿佛知道他还会回来一样。他说家里的土地已经荒掉,现在卖的菜都来自批发市场。他每次都会带一些黄瓜给我,不过是新品种,根根绿得吓人,有一尺多长。

    有一天,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要走了。”我问去哪里,他答说不知道。在下着小雨的街上,我们紧紧抱了一下,互相拍了拍背。他那件白衬衫已经有些旧了,质地依旧精良。衬衫套在夹克里,我突然看见衣领间有一行字,绢秀的黄丝绣成。

    后来听人说,老黄被欠了很多钱,也欠了别人很多钱,为了还债,他卖了乡下的房子,卖了皮卡。

    我每天上下班,还是打蓝天市场和白马市场连接的拐角处经过。不自觉地总要看一眼那个摊位,摊位早已换上了别人,摊煎饼的小夫妻忙乎得热气腾腾。我有时想起那些黄绿相间的黄瓜,有时想起杳无音信的老黄,有时把他们一同想起,或者遗忘。

    那件雪白的衬衫是一个永远无解的谜。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无眠的晚上,我有时也会突然唱起来,不过不是昆曲,是秦腔。怕打扰隔壁的人,我用被子把头包起来,歌词和我的声音,一起落在枕巾的纹路里。

    (选自《新华日报》2018.6.16第24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朱自清先生

冯至

    远在二十五年前,我读到过一部诗集《雪朝》,是六个人的合集,其中有一位是朱自清。封面是黄色的,里面的诗有一个共同趋势:散文化、朴实,好像有很重的人道主义的色彩。那本诗集现在已经很不容易得到了,并且里边的诗我一首也不记得,但根据我模糊的印象,我可以说,假如《雪朝》里的诗能够在当时成为一种风气,发展下去,中国新诗也许会省却许多迂途。只可惜中国的新诗并没有那样发展下去,中间走了许多不必要的歧路,而《雪朝》中的六个作者也在中途有的抛掉了诗,有的改变了作风。其中真能把那种朴质的精神保持下来,不但应用在诗上,而且应用在散文以及做人的态度上的,据我所知,怕只有朱自清先生吧。

    我最初遇见朱先生是在一九三二年的夏天,那时我住在柏林西郊,他在清华任教休假到伦敦住了一年,归途路过柏林。我请他到我住的地方谈过一次,过了几天又陪他到波茨坦的无忧宫去游玩过。他很少说话,只注意听旁人谈讲;他游无忧宫时,因为语言文字隔阂,不住地问这个问那个,那诚挚求真的目光使回答者不好意思说一句强不知以为知的话。此后他就到意大利从威尼斯登船回国了,三年后,我也回国了,和他却很少见面,见了面也没有得到过充足的时间长谈。至于常常见面,能谈些文学上的问题时,则是共同在昆明西南联合大学教书的那几年。

    他谈话时,仍然和我在柏林时所得到的印象一样。他倾心听取旁人的意见,旁人的意见只要有一分可取,他便点头称是。他这样虚心,使谈话者不敢说不负责任的话。他对我的确发生过这样的作用。我不知道别人在他面前是否也有过同样的感觉,但愿他的诚挚和虚心——这最显示在他那两只大眼睛上——曾经启迪过不少的人,应该怎样向人谈话!

    由虚心产生出来的是公平,没有偏见。党同伐异,跟自己意见相同的就结为朋党,跟自己意见不同的就加以攻击。刻薄寡恩,在朱先生写的文字里读不到的。他不是没有自己的意见,但他对于每个文艺工作者都给予分所应得的地位,不轻易抹杀任何一个的努力。去年五四,北大举行文艺晚会,我和他都被约去讲演,我在讲演时攻击到战前所谓象征派的诗,夜半回来,他在路上向我说:“你说得对!只是有些过分。”今年七月四日,我到清华去看他——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他——他已十分憔悴,谈起一个过于主观的批评家,他尽管不以他为然,却还是说:“他读了不少的书。”

    一个没有偏见的、过于宽容的人,容易给人以乡愿的印象,但是我们从朱先生的身上看不出一点乡愿的气味。一切在他的心中自有分寸,他对于恶势力绝不宽容。尤其是近两年来,也就是回到北平以来,他的文字与行动无时不在支持新文艺以及新中国向着光明方面的发展。他有愤激,有热烈的渴望,不过这都蒙在他那平静的面貌与朴质的生活形式下边,使一个生疏的人不能立即发现。他最近出版的两部论文集《论雅俗共赏》和《标准与尺度》是他最坦白的说明。他一步步地转变,所以步步都脚踏实地;他认为应该怎样,便怎样。我们应该怎样呢?每个心地清明的中国人都会知道得清楚。

    不幸他在中途死去。中国的新文艺失却一个公正的扶持人,朋友中失却一个公正的畏友,将来的新中国失却一个脚踏实地的文艺工作者。现在我如果能够得到《雪朝》那本诗集,再把他历年的著作排列在一起,我会看见他在这一世纪的四分之一的时间内在走着一条忠实朴素的道路。

一九四八 北京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银杏树,银杏碑[注]

徐怀中

(一)

    来到一处山洼里,三面为陡峭的悬崖石壁所环抱,一道瀑布从岩壁上抖落下来,腾起一团团水雾。远远看见一棵高大挺拔而又枝杈稠密的古树,顶端处有两个硕大的老鴰窝。

    司令员齐竞走在前面,他首先发现一头完整的大牲口骨骼,白花花的,犹如古脊椎动物展览馆一件弥足珍贵的陈列品。

    “滩枣!滩枣!”齐竞自语道。

    想象得到,勉强将汪可逾的遗体运出来,老军马“滩枣”已是奄奄一息,便卧下动不了啦。成群的鹰鹫在上空盘旋已久,不等老军马死去,便发起了集团攻击,不要几分钟,只剩了一副骨架。

    齐竞的坐骑屡立战功,现在更是这等荣耀,竟享受了如此尊贵的“天葬”仪式。他热泪盈盈,捡起一块肋骨,悄悄珍藏在衣袋里。

    在一片乱石中发现了汪可逾的古琴,进一步证实,司令员的推断完全符合事件的真实经过。“一号”从木盒中取出古琴,脸贴在琴面上,然后反过来正过去,仔细观察被损坏处,如同查看一位亲人尚在渗血的伤口。

    当初初次见面,他一眼就认出,北平女学生抱着的是一张宋代老琴。并且随口就背诵出了白居易诗《废琴》。事情竟然是如此急促,挥手之间已经物是人非。永远不会再有七弦琴弹奏应和,两人联袂上演的异常激越而又足够凄苦的战地恋歌,就此烟消云散。

    “在那里,在那棵老树的树洞里!”是谁忽然呼喊道。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于那株大树,至少要四五个人伸展手臂,才可以环绕对接。树的根部出现分裂,形成了多个树洞。远远望去,汪可逾参谋的遗体背靠树干,站立在那里。

    “一号”视力不好,他观望了许久,没有看见汪参谋的遗体在哪里,倒是辨认出了面前的是一株银杏树。这个发现对于齐竞来说,简直不下于发现了新大陆。他激动地对随行人员说:“没错!是一棵银杏,小汪最喜欢的树种,又叫白果树!”

    有过多次,“一号”齐竞佯装自己对古老的银杏树一无所知,总是饶有兴味地听小汪给他上课。而讲起银杏,小汪总是两眼闪动激情的泪花,显露出她对于这个神奇树种的喜好,到了何等痴迷的程度。

    银杏出现在地球上有两亿五千万年了,是第四纪冰川运动后的孑遗植物,同时代的恐龙灭绝了,古生代植物也绝迹了,唯有银杏坚韧地活了下来。它的生长演化绵长不绝而又生机勃发,被称为“生物活化石”。

    小汪回忆,她每年有两次跟随父母去北京潭柘寺看银杏。春夏时节,扇形树叶葱绿葱绿,显得那样沉静庄重。秋冬之际,又染作金黄金黄,优雅而灿烂。当最后一片树叶刚刚飘落,你踮起脚尖仔细去看,枝条上每一个小小的冬芽,全都笑眯眯地张开了口。

    “一号”眯缝着双眼,向银杏树洞内观察。终于他看清楚了,汪可逾头部微微偏向一倒,两臂松弛下垂,全身呈浅古铜色,骨骼突出的部位,在日光下闪放着光亮。她的一条腿略作弯曲,取的是欲迈步前行的姿态。她显然是意犹未尽,不甘心在两亿五千万年处迟滞下来,想必稍事休整,将会沿着她预定的返程路线,向零公里进发,继续去寻找自己的未来。

    距离银杏树很近了,齐竞忽然注意到,各种小虫虫比如蚂蚁、地鳖、黑虫、蜣螂等绕行银杏树庞大的根部,不停地在转圈圈。却没有一只小虫超越无形的界限,爬到树干上去。也许,银杏树原本就是不招虫的,不必大惊小怪。

    但是,“滩枣”尸体被鹰鹫争抢一空,只剩下一堆白骨,汪参谋遗体距此不过几步路,却保全了下来,为什么?齐竞一时心虚,以为不仅是地上爬着的虫类,也不仅是天上飞着的鹰鹫,就连他本人在内,都必须遵守某个不成文的规矩,只能在古老的银杏树周围打转转,而不可越雷池一步。

(二)

    战争结束,中高级将领们早着手在编织升级版的凯旋门之梦,齐竞却彻底把自己封闭了起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陪伴老将军的,是汪可逾留下的那张宋琴。琴身早已残破不堪,唯独靠外面的一根“宫弦”,尚可弹拨出声音。老人每晚就寝之前,必不可少的,要坐在琴桌前,久久抚摸古老的宋琴,间或弹出一两个空弦音。

    齐竞原想为汪可逾举办一次正式的安葬仪式,在大别山主峰下那一棵银杏树旁,立一个石碑以供悼念,他要亲自执笔起草悼文。那天,他忽地联想起汪可逾父亲为女儿取的“纸团儿”的乳名,茅塞顿开,一挥而就,写下“银杏碑”:

    汪可逾于一九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生于北平市一个诗书之家,一九四五年初入伍,在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独立第九旅司令部任参谋。一九四七年九月九日在一次战斗中受重伤,逝世于大别山主峰下一个水溶洞中,时年一十九岁。

    人的一生,不外是沿着各自设计的一条直线延伸,极力进取。而汪可逾却是刚刚起步,便已踏上归途,直至回返零公里。从呱呱坠地,便如同一个揉皱的纸团儿,被丢进盛满清水的玻璃杯。她用去整整十九个冬春,才在清水浸泡中渐渐展平开来,直至回复为本来的一张白纸。

    与她相识的人,无不希望以她为蓝本,重新来塑造自己。她的那个标志性微笑总是会随着一缕春风浮现在我们面前。

    祝愿汪纸团儿一路走好!

齐竞赛泣血顿首敬书

    【注】本文节选自第九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牵风记》之第二十八章《银杏树银杏树》和《与序曲同步之尾声》,标题为命题人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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