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北京市第四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历史期中考试试卷
材料一:丞相者,朕之股肱,所与共承庙宇,统理海内,辅朕之不逮,以治天下也。
──《汉书·孔光传》引汉哀帝语
材料二:以天下之广、四海之众,千端万绪,须合变通,皆委百司商量、宰相筹划,于事稳便,方可奏行。岂得以一日万机,独断一人之虑也。
──《贞观政要》引唐太宗语
材料三: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明太祖:《皇明祖训·祖训首章》
请回答:
材料:我国的史籍证明:屯田制度肇始于西汉初年的文帝之时。自秦以来,北方的匈奴屡次企图侵入黄河中游广大地区。迄于西汉,这种情况更为严重。然而,西北边塞之地,一片荒原,人迹罕至,以往不曾种植五谷。庞大驻守官兵所需要的大宗粮晌,必须由遥远的中原内地运去。但是,由于交通不便,运输极其困难。西汉自高祖以后,土地兼并日趋剧烈,农民变成“游食之民”四处游荡,危及汉朝统治。对此,晃错上书“徙民实边”,主张招募流民,“赐高爵,复其家”,遣往边地屯垦。西汉的屯田,包括民屯与军屯两种形式。民屯在中央由大司农管辖。在边郡屯区则由农都尉直接主管。军屯按军事编制进行管理。管理军屯事务之官,也统称为“田官”。包括“使者校尉”、“屯田校尉”、“戊巳校尉”、“校尉将军”、“校尉”等。民屯征收屯租。屯田民按分成制,将其收获物的一半缴纳给官府。军屯不征收屯租。屯田卒从事垦殖纯粹是一种徭役劳动,他们及其家属生产的收获物全部归所属军队所有。西汉一代,屯田制度效果十分显著,自文帝“募民徙塞下”首置民屯,武帝“置田官吏卒”始设军屯以后,历朝一直沿袭屯田之制。
——杨寿川《西汉屯田制度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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