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材料分析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8《单元滚动检测卷》高考政治(江苏专用)精炼检测三 收入与分配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所谓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由立法者决定全部税收问题的税法基本原则,即如果没有相应法律作前提,国家则不能征税,公民也没有纳税的义务)。去年修改后的立法法,也对“税收法定”作出了规定。去年3月,《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划出了落实“税收法定”的“路线图”。环境保护税意味着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迈出了重要一步。
级数
全月应交纳所得税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按照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元)征收标准,王先生每月扣除保险费后收入为10000元,应缴个人税款为( )
①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②扩大行为税的征税范围,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③形成可持续的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
④发挥税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①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 ②发展新经济,增加财政收入
③税源广且便于征收 ④能防止前一生产经营环节企业的偷漏税行为
①个人所得税改革→降低纳税人家庭负担→居民税收负担更加公平
②个人所得税改革→优化国家税种结构→拓宽国家财政收入来源
③个人所得税改革→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国家增发货币弥补财政赤字
④个人所得税改革→工薪阶层可支配收入增加→社会总体消费水平提高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正确叫法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上调至每月5000元。
个税起征点的提升,不仅需要考虑到受益的范围,而且还需要考虑到财政收入、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等因素。在实际情况下,如果起征点过高,受益者会大大增加,但却影响到财政的收入水平。如果起征点太低,则受益者太少,个税改革的意义也就不大了。因此,对于个税起征点的提升,还是需要在受益者范围以及财政收入水平之间寻找一个相对平衡点。
结合材料,运用经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个税起征点提升的原因。请为在受益者范围以及财政收入水平之间寻找到一个相对平衡点提两条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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