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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部编版初中语文七年级上册第3课雨的四季同步练习

《雨的四季》中,为了营造“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妙境,有些诗人会给意象着色,如:“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枝间新绿一重重,小蕾深藏数点红。”这些佳句都用了红与绿这两种对比色。请谈谈这两种对比色的运用有什么艺术效果。在生活中,我们常用“绿叶”来比喻哪一类人?

举一反三
阅读文段,回答下面的问题。

  一条大河有确切的源头,一条小溪是找不到源头的,你看见某块石头下面在渗水,你以为这就是溪的源头,而在近处和稍远处,有许多石头下面、树丛下面也在渗水,你就找那最先渗水的地方,认它就是源头,可是那最先渗水的地方只是潜流乍现,不知道在距它多远的地方,又有哪块石头下面或哪丛野薄荷附近,也眨着亮晶晶的眸子。于是,你不再寻找溪的源头了。你认定每一颗露珠都是源头,如果你此刻莫名其妙流下几滴忧伤或喜悦的泪水,那你的眼睛、你的心,也是源头之一了。尤其是在一场雨后,天刚放晴,每一片草叶,每一片树叶,每一朵花上,都滴着雨水,这晶莹、细密的源头,谁能数得清呢?
  溪水是很会走路的,哪里直走,哪里转弯,哪里急行,哪里迂回,哪里挂一道小瀑,哪里漾一个小潭,乍看潦草随意,细察都有章法。我曾试着为一条小溪改道,不仅破坏了美感,而且要么流得太快,水上气不接下气似在逃命,要么滞塞不畅好像对前路失去了信心。只好让它复走原路,果然又听见纯真喜悦的足音。别小看这小溪,它比我更有智慧,它遵循的就是自然的智慧,是大智慧。它走的路就是它该走的路,它不会错走一步路;它说的话就是它该说的话,它不会多说一句话。你见过小溪吗?你见过令你讨厌的小溪吗?比起我,小溪可能不识字,也没有文化,也没学过美学,在字之外、文化之外、美学之外,溪水流淌着多么清澈的情感和思想,创造了多么生动的美感啊。我很可能有令人讨厌的丑陋,但溪水总是美好的,令人喜爱的,从古至今,所有的溪水都是如此可爱,它令我们想起生命中最美好纯真的那些品性。

  林中的溪水有着特别丰富的经历。我跟着溪水蜿蜒徐行,穿花绕树,跳涧越石,我才发现,做一条单纯的溪流是多么幸福啊。你看,老树掉一片叶子,算是对它的叮咛;那枝野百合花投来妩媚的笑影,又是怎样的邂逅呢?野水仙果然得水成仙,守着水就再不远离一步了;盘古时代的那些岩石,老迈愚顽得不知道让路,就横卧在那里,温顺的溪水就嘻笑着绕道而行,在顽石附近漾一个潭,正好,鱼儿就有了合适的家,到夜晚,一小段天河也向这里流泻、汇聚,潭水就变得深不可测;兔子一个箭步跨过去,溪水就抢拍了那惊慌的尾巴;一只小鸟赶来喝水,好几只小鸟赶来喝水,溪水正担心会被它们喝完,担心自己被它们的小嘴衔到天上去,不远处,一股泉水从草丛里笑着走过来,溪水就笑着接受了它们的笑……
  我羡慕这溪水,如果人活着,能停止一会儿,暂不做人,而去做一会儿别的,然后再返回来继续做人,在这“停止做人的一会儿里”,我选择做什么呢?就让我做一会儿溪水吧,让我从林子里流过,绕花穿树、跳涧越石,内心清澈成一面镜子,经历相遇的一切,心仪而不占有,欣赏然后交出,我从一切中走过,一切都从我获得记忆。你们只看见我的清亮,而不知道我清亮里的无限丰富……作者:李汉荣选自《中华活页文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长途跋涉的肉羹     林清玄
      ①在我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有一次看见爸爸满头大汗从外地回来,手里提着一个用草绳绑着的全新的铁锅。他一面走,一面召集我们:“来,快来吃肉羹,这是爸爸吃过的最好吃的肉羹。”他边解开草绳,边说起那一锅肉羹的来历。
      ②爸爸到遥远的凤山去办农会的事,中午到市场吃肉羹,发现那个小摊上的肉羹非常的美味,他心里想着:“但愿我的妻儿也可以吃到这么美味的肉羹呀!”
      ③但是那个时代没有塑胶袋,要外带肉羹真是困难的事。爸爸随即到附近的五金行买了一个铁锅,并向店家要了一条草绳,然后转回肉羹摊,买了满满一锅肉羹,用草绳绑好,提着回家。当时的交通不便,从风山到旗山的道路颠簸不平,平时不提任何东西坐客运车都会昏头转向、灰头土脸。何况是提着满满一锅肉羹呢?
      ④把整锅肉羹夹在双腿问,坐客运车回转家园的爸爸,那种惊险的情状是可以想见的。虽然他是那么小心翼翼,肉羹还是溢出不少,回到家,锅外和草绳上都已经沾满肉羹的汤汁了,甚至爸爸的长裤也湿了一大片。
      ⑤锅子在我们的围观下打开,肉羹只剩下半锅。妈妈为我们每个孩子盛了半碗肉羹.也为自己盛了半碗。由于我们知道这是爸爸千辛万苦从风山提回来的肉羹,吃的时候就有一种庄严、欢喜、期待的心情,一反我们平常狼吞虎咽的样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尝那长途跋涉、饱含着爱、还有着爱的余温的肉羹。
      ⑥爸爸开心地坐在一旁欣赏我们的吃相,露出他惯有的开朗的笑容。妈妈边吃肉羹边说:“这凤山提回来的肉羹真好吃!”爸爸说:“就是真好吃,我才会费尽心机提这么远回来呀!这铁锅的价钱是肉羹的十倍呀!”当爸爸这样说的时候,我感觉温馨的气息随着肉羹与香菜的味道,充塞了整个饭厅。不,那时我们不叫饭厅,而是灶间。
       ⑦那一年,在黝暗的灶间,在昏黄的烛光灯火下吃的肉羹是那么美味。经过三十几年了,我还没有吃过比那更好吃的肉羹。因为那肉羹加了一种特别的作料,是爸爸充沛的爱以及长途跋涉的表达呀!
      ⑧这使我真实地体验到,光是充沛的爱还是不足的,与爱同等重要的是努力的实践与真实的表达,没有透过实践与表达的爱,是无形的、虚妄的。
      ⑨我想,这是爸爸妈妈那一代人,他们的爱那样丰盈真实,却从来不说“我爱你”,甚至终其一生没有说过一个“爱”字的理由吧!
      ⑩爱是作料,要加在肉羹里,才会更美味。自从吃了爸爸从凤山提回来的肉羹,每次我路过凤山,都有一种亲切之感。‘这凤山,是爸爸从前买肉羹的地方呢!
      ⑪ 我的父母都是善于表达爱的人,因此,在我很幼年的时候,就知道再微小的事物,也可以作为感情的表达;而再贫苦的生活,也因为这种表达而显现出幸福的面貌。
      ⑫ 幸福,常常是隐藏在平常的事物中,只要加一点用心,平常事物就会变得非凡、美好、庄严了。只要加一点用心,凡俗的日子就会变得可爱、可亲、可想念了。就像不管我的年岁如何增长、不论我在天涯海角,只要一想到爸爸从凤山提回来的那一锅肉羹,心中依然有三十年前的汹涌热潮在滚动。肉羹可能会冷,生命中的爱与祝愿,永远是热腾腾的;肉羹可能在动荡中会满溢出来,生活里被珍藏的真情蜜意,则永不逝去。
                                                                                                                           (选自《林清玄散文自选集》)

阅读文章,根据要求,回答小题。

苗族服饰:人间最美丽的彩虹

材料一:

黎峨道中

(清)查慎行

青红颜色裹头妆,

尺布缝裙称膝长。

仡佬打牙初嫁女,

花苗跳月便随郎。

(选自《新编清诗三百首》,王英志编著,江苏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

【注释】①黎峨道中:自云南黎州至峨山县的途中。②仡佬(ɡē lǎo)打牙:即打牙仡佬,少数民族仡佬族中的一种。③花苗:苗族。

材料二:由商到周,一般统治者和奴隶,衣长齐膝似乎是一种通例。商代贵族平时常穿彩色丝绸衣服,还加上种种织绣花纹,用个宽宽的花带子束腰。平民或奴隶的头饰有裹巾子作羊角旋斜盘向上的,有包头以后再平搭折成一方角的,还有其他好些样式,都反映在玉、钢、陶人形俑上,样子多和现在西南居住的苗、瑶族情形差不多(这不是偶然巧合,事实上很多三千年前古代图案花纹还可从西南兄弟民族编织物上发现)。许多野生植物如槐花、栀子、橡斗已用来做染料,并且还种植了蓝草,能染出各种不同的青蓝色,种茜草和紫草专染红、紫诸色。

(选自沈从文《古人的文化》,中华书局2016年版,有删改)

材料三:苗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民族,因为苗族服饰最美丽。苗族服饰所凝聚的,是历史的记忆。苗族的历史,实际上就是一部迁徙史。

古籍记载,苗族起源于5 000多年前的九黎部落,首领蚩尤便被视为苗族的先祖。涿鹿大战,蚩尤兵败,战死冀州,九黎部落群龙无首,不得不向黄河以南迁徙。

不久,一个新的政权——三苗国,建立在江淮河湖地区。然而,历史赋予这个民族的命运是悲惨的。当苗族的先民们总算在相对理想的环境中有了一个休养生息、继续发展的机会,又相继遭到尧、舜、禹的长期征伐,三苗被迫迁徙到江西、湖南的崇山峻岭中。大约从公元3世纪起,苗族先民又开始了较大规模的迁徙。他们大部分沿乌江西行,进入贵州、云南、四川等地。

即使是最悲伤的时刻,苗族先民们也没有放弃对生活的眷恋、热爱和对美的歌颂、追求,没有放弃为昨天、为历史留下永恒的见证:

让我们摘下路边的野花

插在姑娘的头上

让我们割下树浆

染在阿嫂的衣上

让我们把涉过的江河

画在阿妈的裙上

不要忘记这里有过我们的胎盘

时刻记住祖先用汗水浇过的地方

在林林总总的苗族服饰中,有一种叫作“兰娟衣”的女装。其来历,有这样的传说,说兰娟是古代的一位苗族女首领,在带领苗族同胞南迁时,为了记住南迁的历程,想出了用彩线记事的办法。离开黄河时,她在自己的左袖子上用黄丝线缝上一根黄线;渡过长江时,她在右袖子上绣上一根蓝线;渡过洞庭湖时,她在胸口处绣上一个湖泊状图案。以后,每渡一条河,每翻一座山,她都要在衣服上缝下记号。记号越来越多,竟然从领口一直缝到裤脚,密密麻麻,陆离斑驳。后来,她的女儿要出嫁了,她按照所记的符号,重新用各种不同的彩线,精心绣制出一套特别精巧漂亮的女装,作为女儿的嫁衣。“兰娟衣”从此流传开来。

就这样,在没有文字的情况下,苗族同胞“以针为笔、以线为墨、以布为纸”,让自己的服饰承担了其他任何服饰都不能够承担的沉重使命,并最终让它变成了一部穿在身上的史书。

苗族有一种风俗,就是老人去世后,必须要穿上绣有传统图案的寿服。

在苗族的观念里,人死后,只有穿上这种衣服,才能被祖先所承认,灵魂也才能回到祖先居住的地方。

那是壮丽而神圣的“还乡”!

(选自韦荣慧《云想衣裳》,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有删改)

材料四:

博物馆里陈列着一件绣有牡丹花的古代苗族衣裳——牡丹产于北方,西南并不自然生长。

(摘自《服装》,有删改)

文学类文本阅读

那盏叫父亲的灯

迟子建

①父亲在世时,每逢过年我就会得到一盏灯。那不是寻常的灯。从门外的雪地上捡回一个罐头瓶,然后将一瓢开水倒进瓶里,“啪”的一声,瓶底均匀地落下来,灯罩便诞生了,再用废棉花将它擦得亮亮的。灯的底座是木制的,有花纹,从底座中心钉透一颗钉子,把半截红烛固定在上面,待到夜幕降临时,点燃蜡烛,再小心翼翼地落下灯罩。我提着这盏灯,觉得自己风光无限。

②父亲给我做这盏灯总要花上很多工夫。就说做灯罩,总要捡回五六个瓶子才能做成一个。尽管如此,除夕夜父亲总能让我提上一盏称心如意的灯。没有月亮的除夕夜,这盏灯就是月亮了。我提着灯,怀揣一盒火柴东家走西家串,每到一家都将灯吹灭,听人家夸几句这灯有多好,然后再心满意足地点燃蜡烛去另一家。每每转回到家里时,蜡烛烧得只剩下一汪油了。那时父亲会笑吟吟地问:“把那些光全折腾没了吧?”

③“全给丢在路上了。”我说,“剩下最亮的光赶紧提回家来了。”“咱女儿还真顾家啊。”父亲笑着说,便去看那汪蜡烛油上斜着的一束蓬勃芬芳的光。

④父亲说过年要里里外外都是光明的,所以不仅我手中有灯,院子里也是有灯的。高高挂起的是红灯,灯笼穗长长的,风一吹,刷刷响。低处的是冰灯,放在大门口的木墩上。无论是高出屋脊的红灯,还是安闲地坐在低处的冰灯,都让人觉得温暖。但不管它们多么动人,也不如父亲送给我的灯美丽。因为有了年,就觉得日子是有盼头的;因为有了父亲,年也就显得有声有色;而如果又有了父亲送我的灯,年则妖娆迷人了。

⑤我一年年地长大了,父亲不再送灯给我,我已经不是那个提着灯串来串去的小孩子了。我开始在灯下想心事。但每逢除夕,院子里照例要在高处挂起红灯,在低处摆上冰灯。

⑥然而,父亲没能走到老年就去世了。父亲去世的当年我们没有点灯,别人家的院子灯火辉煌,我们家却黑漆漆的。我坐在暗处想:点灯的时候父亲还不回来,看来他是迷路了。我多想提着父亲送我的灯到路上接他回来啊。爸爸,回家的路这么难找吗?从此之后,虽然照例要过年,但是我再也没有提着灯的福气了。

⑦一进腊月,家里就忙年了。姐姐会来信说年忙到什么地步了,比如说被子拆洗完了,年馍蒸完了,各种吃食也准备得差不多了,然后催我早点儿回家过年。所以,不管我身在哈尔滨、西安,还是北京,总是千里迢迢地冒着严寒往家奔,当然今年也不例外。腊月廿六我赶回家中,母亲知道这个日子我会回去的,因为腊月廿七那天,我们姐弟要“请”父亲回家过年。

⑧我们去看父亲了。给他献过烟和酒,又烧了些纸钱,已经成家立业的弟弟叩头对父亲说:“爸爸,我有自己的家了,今年过年去儿子家吧,我家住在……”弟弟把他家的住址门牌号重复了几遍,怕父亲记不住,我又补充说:“离综合商场很近。”父亲生前喜欢到综合商场买皮蛋来下酒,那地方想必他是不会忘的。

⑨正月十五到了,多年前的这一天,在一个落雪的黄昏,我降临人世。那时天将要黑了,窗外还没有挂灯,父亲便送我一个乳名:迎灯。没想到我迎来了千盏万盏灯,却再也迎不来父亲送给我的那盏灯了。

⑩在冷寂的大街上,忽然发现一个苍老的卖灯人。那灯是六角形的,用玻璃做成的,玻璃上还贴着“福”字。我立刻想到了父亲,正月十五这一天,父亲的院子该有一盏灯的。我买下了一盏灯。天将黑时,将它送到了父亲的墓地。“察”地划根火柴,周围的夜色就颤动了一下,父亲的房子在夜色中显得华丽醒目,凄切动人

⑪这是我送给父亲的第一盏灯。那灯守着他,虽灭犹燃。

(选自《人民周刊》2020年11期,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

一件毛衣的温度

    19 岁那年,我第一次去北京,为了挽救濒临死亡的爱情。事情终究还是发展到了那一步。任 我在他校门口一直等着,他始终没有出现。深秋的夜静得出奇,寂寞的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老长。我 流着泪,无奈地准备打道回府。
    等我到火车站,去南京的火车已走了。幸运的是,去上海的还有一班,半夜的时候,我坐上 了去上海的列车。车厢里人很少也很冷。心急来寻男友的我,竟忘记带件外套,只穿了件薄薄的长袖。 一会儿的工夫,身上的鸡皮疙瘩像好斗的士兵一样整整齐齐地站出来。我把长袖拉得紧紧的,希望能 将自己尽可能多地装进去。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鼻子开始发痒了,喷嚏一个接着一个地喷涌而出,还 带着黏黏的液体。
    我四下寻看着,抱着一丝希望看看能否找到什么东西来御寒。当头转到左前方的时候,我发 现 45 度角处一个二十三四岁的男生在看着我。当我俩眼神交汇的时候,他赶忙将头低下,我没再理 会,继续寻找着。再看到他的时候,发现他还在看着我,眉目微蹙着,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觉得 奇怪,便仔细打量起他来。这是个长相不错的男孩儿,挺拔的身材,眉宇间透出一股英气,因为瘦, 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外套显得空荡荡的。
    可能感觉到我一直看着他,他微微抬起头盯着我,嘴微微蠕动了一下,又没了声响。随即, 又低下头去。顺着他的眼睛看下去,我发现他一直盯着手中的袋子看,从我的位置处,可以辨别出袋 子里装的是衣服。是衣服又怎么样呢?难道我要向别人借衣服吗?可是,寒冷一阵阵袭来,我越来越觉 得冷,身上的温度越发的低了。心里的两个念头在不停地打架,“借”还是“不借”,抗争越来越激 烈。最后,还是“不借”败了!
    打定主意后,我借着去厕所的名义,回来的途中,经过他的位置前,小心地问他一句:“袋 子里的衣服可以借我穿下吗?等下车我就还你。”他猛然抬起头,瞪大了眼睛,又有些欣喜地看着我, 拿出袋子里的毛衣。他红着脸说:“毛衣上有个小洞,你不介意的话,就穿上吧!”道了声谢谢,我 拿着毛衣疾步回到位置上,立刻就将它套在身上。
    有了大大的毛衣,身子顿时暖了起来,一个个鸡皮疙瘩也像败军一样急急撤退了。等身子暖 和起来,我才注意到毛衣的袖口处的确有个小洞,不大,但在一整片灰色中还是显得很扎眼,像个自 卑的小孩子一声不响地躲在角落里。我看着那个手指般粗细的洞,幡然醒悟过来为什么他一直看着我 又欲言又止的样子了。他一定早就觉察出我的处境,想借衣服给我,却又碍于衣服的不完美不好意思 将衣服递上。瞬间,一股热热的东西在我心里来回翻滚起来……
    到南京的时候,他将毛衣留给了我,我没有拒绝,因为有毛衣的相伴,我不再感觉到寒意。
    至今,我还留着那件毛衣。虽然它旧了,还有一个小洞。
    人生就是如此奇妙。一个陌生人与你相遇,只占你生命中短短的一寸光阴,有时却又显得如 此珍贵。不知道,远方的他是否还记得自己的一件带着破洞的毛衣,给当时失恋的女孩儿带来多大的 宽慰与温暖。

(选自《读者丛书》,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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