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控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公众了解烟草烟雾的危害,增强全社会营造无烟环境的意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人民团体以及学校、医院等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烟草烟雾危害和控烟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播、影视、报刊、通信、网站等媒体应当开展吸烟和被动吸烟有害健康的公益宣传活动。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这些措施取得成功,下图中能够正确反映控烟成效的是( )
注:D1为上海市采取措施前的需求量,D2为上海市采取措施后的需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