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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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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西崇左市大新县2019-2020学年七年级下学期语文期中调研检测试卷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父亲的露珠

李汉荣

每个夜晚,广阔的乡村和农业的原野,都变成了银光闪闪的作坊,人世安歇,上苍出场,叮叮当当,叮叮当当,上苍忙着制造一种透明的产品——露珠。按照各取所需的原则,分配给所有的人家,和所有的植物。高大的树冠,细弱的草叶,谦卑的苔藓,羞怯的嫩芽,都领到了属于自己恰到好处的那一份。那总是令人怜惜的苦菜花瘦小的手上,也戴着华美的戒指;那像无人认养的狗一样总是被人调侃的狗尾巴草的脖颈上,也挂着崭新的项链。

看看这露珠闪耀着的原野之美吧。你只要露天走着、站着或坐着,你只要与泥土在一起,与劳动在一起,与草木在一起,即使是夜晚,上苍也要摸黑把礼物准时送到你的手中,或挂在你家门前的丝瓜藤上。这是天赐之美,天赐之礼,天赐之福——总之,天赐之物多半都是公正的。天不会因为秦始皇腰里别着一把宝剑,而且是皇帝,就给他的私家花园多发放几滴露珠,或特供给他一条彩虹。相反,秦始皇以及过眼烟云般的衮衮王侯将相富豪贵族,他们占尽了人间风光和便宜,但他们一生丢失的露珠是太多太多了。比起我那种庄稼的父亲,他们丢失了自然界最珍贵的钻石,上苍赐予的最高洁的礼物——露珠,他们几乎全丢失了,一颗也没有得到。我卑微的父亲却将它们全部拾了起来,小心地保存在原野,收藏在心底,他那清澈忠厚的眼睛里,也珍藏了两粒露珠——做了他深情的瞳仁。

若以露珠的占有量来衡量人的富有程度,我那种庄稼的父亲,可谓当之无愧的富翁。

物换星移,被强人霸占的金银财宝,总是又被别的强人占去了。

而我的父亲把他生前保存的露珠,完好地留给了土地,土地又把它们完好地传给了我们。今天早晨我在老家门前的菜地里,看到的这满眼露珠,它们就是父亲传给我的。

美好和透明是可以传承的,美好和透明,是无常的尘世唯一可以传承的永恒之物。如果不信,就在明天早晨,请看看你家房前屋后,你能找到的,定然不是什么祖传的黄金白银宝鼎桂冠,它们早已随时光流逝世事变迁而不知去向,唯一举目可见、掬起可饮的,是草木手指上举着的、花朵掌心捧着的清洁的露珠,那是祖传的珍珠钻石。

这是农历六月的一天,早晨,天蒙蒙亮,我父亲开了门,先咳嗽几声,与守门的黑狗打个招呼,吩咐刚打过鸣的公鸡不要偷吃门前菜园的菜苗,而菜园里的青菜们,远远近近都向父亲投来天真的眼神,看见父亲早早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关心它们,它们对父亲一致表示感谢和尊敬。有几棵青笋竟踮起脚向父亲报告它们昨夜又长了一头。父亲点点头夸奖了它们。

然后,父亲扛着那把月牙锄,哼一段小调,沿小溪走了十几步,一转身,就来到了那片荷田面前,荷田的旁边是大片大片的稻田,无边的稻田。父亲很欢喜,但他却眯起了眼睛,又睁大了眼睛,然后又眯了几下眼睛。好像是什么过于强烈的光亮忽然晃花了父亲的眼睛。过了一会儿,他的眼神才平静下来。父亲自言自语了一句:嘿,与往天一样,与往年一样,还是它们,守在这里,养着土地,陪着庄稼,陪着我嘛。

父亲显然是被什么猛地触动了。他看见什么了?

其实也没什么稀奇的。父亲看见的,是闪闪发光的露珠,是百万千万颗露珠,他被上苍降下的无数珍珠,被清晨的无量钻石团团围住了,他被这在人间看到的天国景象给照晕了。荷叶上滚动的露珠,稻苗上簇拥的露珠,野花野草上镶嵌的露珠,虫儿们那简陋地下室的门口,也挂着几盏露珠做的豪华灯笼。父亲若是看仔细一些,他会发现那棵车前草手里,正捧着六颗半露珠,那第七颗正在制作中,还差三秒钟完工。而荷叶下静静蹲着的那只青蛙的背上,驭着五颗露珠,它一动不动,仿佛要把这一串宝石,偷运给一个秘密国度。

父亲当然顾不得看这些细节。他的身边,他的眼里,他的心里,是无穷的露珠叮当作响,是无数的露珠与他交换着眼神。我清贫的父亲也有无限富足的时刻。此时,全世界没有一个国王和富豪,清早起来,一睁开眼睛就收获这么多的露珠。

钢筋和水泥浇铸着现代人的生活,也浇铸着大地,甚至浇铸着人心。城市铺张到哪里,钢筋和水泥就浇铸到哪里。哨兵一样规整划一的行道树,礼仪小姐一样矫揉造作的公园花木,生日点心一样被量身定做的街道草坪——这些大自然的标本,草木世界的散兵游勇,只能零星地为城市勾兑极有限的几滴露水。露珠,这种透明、纯真,体现童心和本然、体现早晨和初恋的清洁事物,已难得一见了,鸟语、苔藓、生灵、原生态草木、土地墒情氤氲的雾岚地气也渐渐远去。

就在明天,我要回一趟故乡,那里的夜晚和早晨,那里的山水草木间,那里的人心里,那里的乡风民俗里,也许,还保存着古时候的露珠和童年的露珠,还保存着父亲传下来的露珠。

(选自《光明日报》,2018年8月7月13日15版,有删减)

(1)、请围绕“露珠”,用简洁的语言将内容补充完整。

上苍分配露珠——A——传承露珠——B——追寻远去的露珠

(2)、本文情意丰沛、文字精纯。请根据括号中的提示,任选一句作答。

高大的树冠,细弱的草叶,谦卑的苔藓,羞怯的嫩芽,都领到了属于自己恰到好处的那一份。(品析加点词的表达效果。)

②父亲若是看仔细一些,他会发现那棵车前草手里,正捧着六颗半露珠,那第七颗正在制作中,还差三秒钟完工。(这个句子想象奇特,又合乎情理,请作品析。)

(3)、作者选取“露珠”这一事物来阐发情思,有何作用?
(4)、李汉荣在给朋友的信中说:“我的文字只是追忆逝去的时光,只是怀念一种不该丢失的价值和诗意。”本文中“不该丢失的价值和诗意”是指什么?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生命啊,生命

    ①“生命”这个词人人都懂。可是,真正使我懂得“生命”并使我内心受到震撼的是我亲身经历的一件小事。

    ②秋日的一天,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忽见山坡上满目枯黄中有一抹醒目的翠绿。定眼看时,原来是几簇野花,长得蓬蓬勃勃的。我叫不上名字。细看剑状的叶子泛着油光,在花的四周片片竖起。有的根部还长出一枝和叶片同样翠绿油亮的茎来,茎的顶端是一束淡蓝色的花蕾。我想,名苑华园之外并非皆下贱之物,这生长于荒郊野外的无名花不正在一片肃杀中独领风骚吗?世间万物风流百代的岂只是“金枝玉叶”?我忽而想起我的花瓶来,便信手采了几根花蕾,回家后把它插在瓶里。

    ③每天照样上学,放学;每天匆匆做作业,复习功课,只是偶尔瞥一眼桌角那瓶中的花蕾,它好像不愿开放,一副很疲惫的样子。这样不觉过了十几天,等我再瞥它时,哎呀!它已经蔫了!我这才猛然想起,那天插到瓶子里时根本就没有给它加水!我不禁感到歉然。不过,我庆幸我没有把这花蕾扔到窗外去,因为奇迹就在这几天以后发生了。

    ④一天清晨起来,我只觉有一缕馨香幽幽袭来,猛一转头,顿时惊得目瞪口呆——桌角花瓶里,那早被我遗忘的无名花悄悄开放了!蔫得成了黑蓝色的皱巴巴的花瓣间露出一星花蕊,有的已经干瘪,却仍紧紧咬着同样干瘪的枝头不甘落下。整束花不见一丝绿意。蜷曲的黄叶默默地守护着复生的花朵,犹如一息尚存的士兵在曙光中高举着那遍布弹痕的、神圣的战旗!

    ⑤生命啊,生命!

    ⑥我的血猛地躁动起来。一种从未有过的愧疚疯狂地咬啮着我的心。二十天啊,它没有得到一滴水的滋润,这个身受重伤的生命却至死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把最后的微笑和温馨留给这个世界。

    ⑦我怀着沉重的心情,虔诚地给它浇灌了水,这如饥似渴的水。我在无言中心里涌起一种感奋,一种冲动:啊,生命!一介小花尚能如此,作为“万物之灵”的人,又该如何呢?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弗利克斯回来了

(德)艾利希·凯斯特纳

       1921年圣诞节前夜,将近六点钟,普赖斯家刚刚互赠了节日礼品。父亲摇摇晃晃地站在一张椅子上,身子紧贴着圣诞树,用他那沾湿了的手指在掐灭淡红色的小小烛焰。母亲在外面厨房里忙碌着,她把餐具和土豆色拉端进了起居间,说道:“小香肠马上就热了!”她的丈夫爬下椅子,高兴地拍拍手,大声对她说:“有芥末吗?”她没有答话,回身取了盛芥末的瓶子嘱咐说:“弗利克斯,买芥末去!小香肠已经热好了。”

       弗利克斯正坐在灯下摆弄着一只廉价的小照相机。父亲轻轻地打了这个15岁的男孩一巴掌 , 厉声说道:“以后还有时间玩,你把钱拿着,快去买芥末!带上钥匙,回来你就不用按门铃了。还要我赶你走吗!”

       弗利克斯拿起盛芥末的瓶子,似乎还想拿它来拍个照。他接过钱,拿了钥匙就上街了。

       店主们都不耐烦地站立在店门里边,认为命运亏待了他们。所有楼房的窗子里都闪烁着圣诞树的微光。

       弗利克斯信步走过无数家商店,朝里面张望,什么也没有看到。他心中飘飘忽忽,把芥末和小香肠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他沉浸在幸福之中,以至芥末瓶子不知不觉地从他手里滑落在地。橱窗前哗啦啦地落下了百叶窗,这时,弗利克斯发现自己在城里已逛荡了一个小时。这么长时间小香肠一定早就煮爆了,弗利克斯吓得不敢回家。两手空空,一点芥末也没有买着……而且回去这么晚!偏偏要在今天挨耳光,他受不了!

       普赖斯夫妇吃着没放芥末的小香肠,一肚子怒气。八点钟了,他们开始担起心来。九点钟他们跑出家门,去按弗利克斯朋友们的门铃。——圣诞节的头一天,他们报告了警察。一连等了三天,音讯杳然!他们又等了三年,仍不知所终!久而久之,他们的希望破灭了。最后,他们不再等了,从此陷入了绝望的忧伤之中……

       打这起,圣诞前夜成了这孤寂的老两口生活中的忌辰。每到这天,他们总是默默地坐在圣诞树前,端详着那架廉价的小照相机和一张儿子的相片——那是他受坚信礼时的留影,孩子穿着蓝色西服,齐耳戴着黑色毡帽。老两口太爱孩子了,以至父亲有时信手就揍他几下,可他并不是发火,不是吗?——圣诞树下每年都摆上他昔日送给父亲的十支雪茄和送给母亲的暖和的手套。老两口每年吃土豆色拉加小香肠,但出于忌讳,都不放芥末,他们再也吃不出香味了!

       老两口并排坐着,他们眼泪汪汪,燃着的蜡烛看上去像是圣诞树上闪闪发光的大玻璃球;他们并排坐着,父亲每年都要念叨这句话:“这次的小香肠可真是不错。”母亲照例答道;“我还要去厨房把弗利克斯的那份给你取来。现在我们再也等不到他了。”

       闲话少说,弗利克斯回来了!

       那是1926年的圣诞前夜。六点刚过,母亲把煮热的小香肠端了进来,这时父亲说道:“你什么也没听见吗?刚才门上不是有动静吗?”他们屏息静听,一面继续进餐。有人进了屋,他们不敢回头看。一个颤抖的声音说:“买来了!这是芥末,爸爸!”接着,一只手从二老之间伸了出来。一点不假,一个满装芥末的瓶子放到了桌子上……

       母亲双手合十,深深地低下了头。父亲擦着桌子站起身,虽然热泪盈眶,却微笑着回过身来,举起胳膊给了儿子一个响亮的巴掌 , 说道:“去了这么长时间!你这个调皮鬼,坐到那边去!”

       要是小香肠凉了,世上再好的芥末又有什么用呢?不过,小香肠凉过——这倒是千真万确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分别回答问题。

学会与自己相处

顾伯冲

    ①被誉为“南非国父”的曼德拉,曾历经长达27年的牢狱生涯。出狱后有人问他:是什么力量使您在孤独中充满活力?曼德拉回答:博爱的精神加上强健的体魄。可见,精神的支撑至为重要,能让人在孤寂困厄中顽强挺立。

    ②社会交往是人的基本需求,但人的一生,或多或少都要面对如何与自己相处。哲学家芝诺曾被问及:“谁是你的朋友”他说:“另一个自我。”学会与自己相处,其实就是找到另一个自己——把脚步放慢,给自己更多的时间去观察、去思考,成为一个能够充满智慧的人。现实中,有些人习惯于觥筹交错、熙来攘往,一旦一个人独处就变得快要窒息、难以忍受;一些人有时候想安静下来给自己“充充电”,沉思工作或人生方面的问题,但总是挡不住喧器与世俗的诱惑,像旋转的陀螺一般总也停不下来。长久以往,只会使自己的思想水平和工作业绩陷入“双低谷循环”。

    ③学会与自己相处,不是在追求寂寞、封闭自我,更不是对自身的交往能力设限,而是让自己心灵变得祥和安宁,心境变得清澈如水,在沉默中默默提升自己的境界。这份沉静,无论是对于涵养个人的人生智慧,还是培育理性的民族精神,都是十分有益的。回溯历史,李时珍写《本草纲目》用了27年,徐霞客写《徐霞客游记》用了34年,达尔文写《物种起源》用了27年,马克思写《资本论》用了40年。如果缺乏耐得住寂寞的定力,没有独处时的思考,这些成就是很难取得的。如今,在一些发达国家,不少年轻人会选择给自己安排一个“间隔年”,以便在一段相对安静的生活中思索人生、规划未来。因此,我们在学习与社会打交道的同时,也应学会与自己相处,葆有享受独处的积极心态。

    ④人生之路,精彩也罢,平淡也罢,总要路过一段不同的风景。善于与自己独处,可以说是一种思想境界、能力素养,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人生格局。然而,与自己相处的能力并非天然可以习得,仰赖于有针对性地勤加磨砺,不断锻造个人的意志品质。

    ⑤与自己相处,前提是保持高尚的价值追求。有什么样的人生追求,就会一什么样的人生选择,应当自觉校准人生坐标,培养自省、敬畏、慎独意识,通过对生命的深邃思考,排除外界纷忧对内心的侵袭。提升与自己相处的能力,关键在与养成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知识是提升修养的精神食粮,应当善于把零星的时间“焊接”起来。应用永不满足的态度去待学习,不断用新知识的力量抵御精神空虚、意志的消沉。激发与自己相处的智慧,贵在增强直面现实的思辨能力。与自己相处并非与世隔绝、离群索居,而是在人群中保持一定程度的独立,应当以哲学的眼光看待和分析事物,瞄准现实问题,努力获得更多规律性的认识。

    ⑥一个民族,总要有一些仰望星空的人。学会与自己相处、享受与自己相处,是接近星空的有益尝试。我们与其在喧嚣中消耗光阴,不如借助与自己相处延伸生命、蓄积力量。

(选自《人民日报》2018年11月20日第四版)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往常他坐在蹬三轮的座上,或抱着冰伛着身子进我家来,不显得那么高。也许他平时不那么瘦,也不那么直僵僵的。他面色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翳,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像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我吃惊地说:“啊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②他“嗯”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

③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④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⑤他只说:“我不吃。”

⑥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⑦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⑧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⑨我把他包鸡蛋的一方灰不灰、蓝不蓝的方格子破布叠好还他。他一手拿着布,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我忙去给他开了门,站在楼梯口,看他直着脚一级一级下楼去,直担心他半楼梯摔倒。等到听不见脚步声,我回屋才感到抱歉,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可是我害怕得糊涂了。那直僵僵的身体好像不能坐,稍一弯曲就会散成一堆骨头。我不能想像他是怎么回家的。过了十多天,我碰见老王同院的老李。我问:“老王怎么了?好些没有?”

⑩“早埋了。”

⑪“呀,他什么时候……”

⑫“什么时候死的?就是到您那儿的第二天。”

⑬我没再多问。

⑭我回家看着还没动用的那瓶香油和没吃完的鸡蛋,一再追忆老王和我对答的话,捉摸他是否知道我领受他的谢意。我想他是知道的。但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都不是。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

(节选自《老王》作者:杨绛)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行走的苜蓿

李亚强

   ①我决定从家里带调料过来,从家里带土豆面粉过来,从家里带猪肉臊子、酸菜浆水、苦荞面过来,漂泊在外的日子,吃上一碗浆水面,就能想起故乡的山山卯卯来。有一次给母亲打电话,不知提起啥,我在电话里说,好多年没有吃过苜蓿菜了,然后就想到了满目的苜蓿,在初春的风里柔软地摇曳。

   ②苜蓿其实不是菜,是一种畜草,作为冬天改善驴子伙食的草料。在那些缺吃少喝的年月,人跟天抢食吃,跟地抢食吃,跟畜生抢食吃,很普遍。白面馍馍也是在重要的节日才能吃上,平时是糜子面馒头或者高梁面锅盔。买不起蔬菜,一整个冬天就靠一窑土豆和几捆大葱维持,除了过年,整个冬天的饭菜里很少能看见绿色。但是当苜蓿长出来,生活就有了希望。新长的苜蓿,嫩脆、饱含水分,掐断后指甲上还留着翠绿的汁液,那是可以果腹也可以当作蔬菜的食粮。

   ③生活就是这样,带给你绝望,也带给你希望。在漫长的冬天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春天悄悄把苜蓿送到了大地上。苜蓿可以凉拌,也可以炒菜,还可以与土豆一起,做成汤菜,春天的饭桌上,苜蓿几乎是唯一的一点绿。

   ④在县城上高中的时候,春天来临,母亲每周都不忘记托班车给我带些苜蓿、土豆和大葱。

   ⑤离乡后,多少年没尝过苜蓿的味道了,我甚至都忘了那些嫩绿的新芽经过唇齿间的感觉。

   ⑥母亲说,我给你寄些去。谈何容易,甘肃与内蒙古,隔着16小时火车、5小时汽车的距离。苜蓿不会行走,不像我,可以坐着火车、汽车不远千里来这座城市生活。但是,半个多月后,大包新采的苜蓿被母亲细心打包,送到我的办公桌上。同事以为寄来了什么稀罕特产,纷纷过来围观,但在看到苜蓿的一制那,不禁兴味索然。

   ⑦但是于我,一种莫名的情愫却油然而生。从甘肃到内蒙古,一千多公里的距离,这些苜蓿在行走中丢失了水分,丢失了柔软的身姿,越来越接近草的本质。这包苜蓿,更像是我在城市的影子,粗涩、干瘪,没有卖相。

   ⑧下班回到出租屋,将苜蓿倒在面盆里,外边一层已全部发黄,只有里面的一小部分,还保持着嫩绿的色,但是也像经了霜的土豆叶一样,看上去萎靡不振。我依然为此欣喜不已。坐在门槛上,仔细挑出那些还能被作为菜的苜蓿。下班回来的堂弟也为之惊喜,多少年,没有吃过苜蓿,早已经忘记那初春的味道。

   ⑨____。在这各色人等杂居的小院里,两人就坐在门槛上,细心地挑拣着一千多公里外的春色。挑拣完后,堂弟将它们放在电炒锅里焯了,拌上醋,佐之以食盐调料,配上胡麻油烧熟后浇的春韭段,捣碎的蒜泥,熟悉而又久违的味道扑鼻而来。

   ⑩那天,像过节一样,我和堂弟买了酒,做了揪面片,在满院子五花八门的饭菜味里,一小口一小口吃完了那盘苜蓿莱。一包行走的苜蓿,从一千公里外,浩浩荡荡走进我们依然饥饿的胃里,我为此感到欣慰而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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