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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言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2020-2021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中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列小题。

越州赵公救灾

宋  曾巩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赵 , 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吏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栗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城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凡死者,使在处随收瘗之。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巨必躬亲。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

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巨于此也。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盖灾诊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间矣。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半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保致仕 , 家于衢。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岂弟之实在于身者,此不著。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

(选自《唐宋八大家文钞》)

注:①赵公:赵扑(1008--1084),字阅道,号知非子,谥清献,衢州西宁人。曾任殿中侍御使,为官正直无私,弹劾不避权贵,京师有“铁面御史”之称。

(1)、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
A、忧其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 B、忧其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 C、忧其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 D、忧其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
(2)、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记,是古代散文文体的一种,在唐宋时比较盛行,常见有碑记、游记、杂记等形式。文中应是点明文体为杂记,杂写所见所闻,因事见义。 B、熙宁,与下文“元丰”用法相同,皆为皇帝的年号名。文中作为年号纪年法来使用的,此处应指北宋时期宋神宗赵顼年间。 C、公,原为对祖先的尊称,后又常用作谥号,还可以作公爵讲,又可作敬称来使用,文中应指爵位,由此可知,赵抃为当朝皇帝的重臣。 D、致仕,又称致事、致政、休致等名称,指官员辞职归家。文中指赵抃因年龄辞官不做,把官职交还给皇帝,正常退休归家。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赵抃在百姓尚未受饥苦之前就下文到所属辖区属官询问灾情及余粮等情况,要求逐层上报,为后面有条不紊地救灾认真做好了准备。 B、赵抃将人按性别分在不同日子领取救济粮,而且每人一次要领取两天的口粮,这就有效地避免了因人员拥挤可能造成的踩踏事故。 C、春天瘟疫很严重,官府招募了两位僧人来帮忙看护照顾病人的医药和饮食,让这些病人不至于失去依靠而无所着落。 D、按规定,遇灾年给穷人发放救济粮满三个月就会停止,旱灾这一年却发放到五月底才结束,而病人吃药吃饭的开销常赵抃个人承担。
(4)、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①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

②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

(5)、简要概括曾巩写作本文的意图。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列小题。

    孙坚字文台,吴郡富春人,盖孙武之后也。少为县吏。年十七,与父共载船至钱唐,会海贼胡玉等从匏里①上掠取贾人财物,方于岸上分之,行旅皆住,船不敢进。坚谓父曰:“此贼可击,请讨之。”父曰:“非尔所图也。”坚操刀上岸;以手东西指麾,若分部人兵以罗遮贼状。贼望见,以为官兵捕之,即委财物散走。坚追,斩得一级以还,父大惊。由是显闻,府召署假尉。坚历佐三县,所在有称,吏民亲附。乡里知旧,好事少年,往来者常数百人,坚接抚待养,有若子弟焉。

    中平元年,黄巾贼帅张角起于魏郡,自称黄天泰平。天下响应,燔烧郡县,杀害长吏。汉遣车骑将军皇甫嵩、中郎将朱儁将兵讨击之。儁表请坚为佐军司马,乡里少年随在下邳者皆愿从。坚又募诸商旅及淮、泗精兵,合千许人,与儁并力奋击,所向无前。汝、颍贼困迫,走保宛城。坚登城先入,众乃蚁附,儁具以状闻上,拜坚别部司马。

    边章、韩遂作乱凉州。中郎将董卓拒讨无功。中平三年,遣司空张温行车骑将军,西讨章等。温表请坚与参军事,屯长安。章、遂闻大兵向至,党众离散,皆乞降。军还,拜坚议郎。时长沙贼区星自称将军,众万余人,攻围城邑,乃以坚为长沙太守。到郡亲率将士,施设方略,旬月之间,克破星等。汉朝录前后功,封坚乌程侯。

    灵帝 , 卓擅朝政,横恣京城。诸州郡并兴义兵,欲以讨卓。坚亦举兵。袁术表坚行破虏将军,领豫州刺吏。遂治兵于鲁阳城。卓兵见坚士众甚整,不敢攻城,乃引还。卓惮坚猛壮,乃遣将军李傕等来求和亲。坚曰:“卓逆天无道荡覆王室今不夷汝三族县示②四海则吾死不瞑目岂将与乃和亲邪?”复进军大谷,拒雒九十里。卓寻徙都西入关,焚烧雒邑。

    初平三年,术使坚征荆州,击刘表。表遣黄祖逆于樊、邓之间。坚击破之,追渡汉水,遂围襄阳,单马行岘山,为祖军士所射杀。

(节选自《三国志•吴书一》)

【注】①匏里:地名。②县:通“悬”。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各题。

    史可法,宪之,祥符人。祖应元举于乡,官黄平知州,有惠政。语其子从质曰:“我家必昌。”从质妻尹氏有身,梦文天祥入其舍,生可法。以孝闻。举崇祯元年进士,授西安府推官,稍迁户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可法短小精悍,面黑,目烁烁有光。廉信,与下均劳苦。军行,士不饱不先食,未授衣不先御,以故得士死力。十二年夏,丁外艰去。服阙 , 起户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十七年四月 , 闻贼犯阙,誓师勤王。渡江抵浦口,闻北都既陷,缟衣发丧。凤阳总督马士英潜与阮大铖计议,主立福王。群臣入朝,王色赧欲避。可法曰:“王毋避,宜正受。”既朝,议战守。可法曰:“王宜素服郊次,发师北征,示天下以必报仇之义。”王唯唯。可法祭二陵毕,上疏曰:“陛下践阼初祗谒孝陵哭泣尽哀道路感动若躬谒二陵亲见泗凤蒿莱满目鸡犬无声当益悲愤愿慎终如始。”王嘉答之。总兵官高杰居扬州,桀骜甚。可法开诚布公,导以君臣大义。杰大感悟,奉约束。杰帅师北征,至睢州,为许定国所杀。部下兵大乱,屠睢旁近二百里殆尽。变闻,可法流涕顿足叹曰:“中原不可为矣。”遂如徐州。俄报盱眙已降大清,可法一日夜奔还扬州。大清兵大至,薄城下,城遂破。可法自刎不殊,一参将拥可法出小东门,遂被执。可法大呼曰:“我史督师也。”遂杀之。可法年四十余,无子,其妻欲置妾。太息曰:“王事方殷,敢为儿女计乎!”可法死,逾年,家人举袍笏招魂,葬于扬州郭外之梅花岭。

(节选自《明史·史可法传》)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列小题。

    东方朔字曼倩,平原厌次人也。武帝初即位,征天下举方正贤良文学材力之士。朔初来,上书曰:“凡臣朔固已诵四十四万言。又常服子路之言。臣朔年二十二,长九尺三寸,目若悬珠,齿若编贝,勇若孟赉,捷若庆忌,廉若鲍叔,信若尾生。若此,可以为天子大臣矣。臣朔昧死再拜以闻。”朔文辞不逊,高自称誉,上伟之,令待诏公车 , 奉禄薄,未得省见。

    久之,朔给驺侏儒,曰:“上以若曹无益于县官耕田力作固不及人临众处官不能治民从军击虏不任兵事无益于国用徒索衣食今欲尽杀若曹。”侏儒大恐,啼泣。朔教曰:“上即过,叩头请罪。”居有顷,闻上过,侏儒皆号泣顿首。上问:“何为?”对曰:“东方朔言上欲尽诛臣等。”上知朔多端,召问朔:“何恐侏儒为?”对曰:“臣朔生亦言,死亦言。侏儒长三尺余,奉一囊粟,钱二百四十。臣朔长九尺余,亦奉一囊粟,钱二百四十。侏儒饱欲死,臣朔饥欲死。臣言可用,幸异其礼;不可用,罢之,无令但索长安米。”上大笑,因使待诏金马门,稍得亲近。

    上尝使诸数家射覆 , 置守宫盂下,射之,皆不能中。朔自赞曰:“臣尝受《》,请射之。”乃别著布卦而对曰:“是非守宫即蜥蜴。”上曰:“善。”赐帛十匹。复使射他物,连中,辄赐帛。时有幸倡郭舍人,曰:“朔狂,幸中耳,非至数也。臣愿令朔复射。”舍人所问,朔应声辄对,变诈锋出,莫能穷者,左右大惊。上以朔为常侍郎,遂得爱幸。

    时天下侈靡趋末,百姓多离农亩。上从容问朔:“吾欲化民,岂有道乎?”朔对曰:“愿近述孝文皇帝之时,当世耆老皆闻见之。贵为天子,富有四海,身衣弋绨,足履革舄,以韦带剑,莞蒲为席,兵木无刃,衣缊无文,集上书囊以为殿惟;以道德为丽,以仁义为准。于是天下望风成俗,昭然化之。今陛下以城中为小,图起建章,左凤阙,右神明,号称千门万户;木土衣绮绣,宫人簪玳瑁,设戏车,教驰逐,饰文采,丛珍怪,作徘优,舞郑女。上为淫侈如此,而欲使民独不奢侈失农,事之难者也。陛下诚能用臣朔之计,推甲乙之帐燔之于四通之衢,却走马示不复用,则尧舜之隆宜可与比治矣。愿陛下留意察之。”

    朔虽谈笑,然时观察颜色,直言切谏,上常用之。自公卿在位,朔皆敖弄,无所为屈。

(选自《汉书·东方朔传》,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小题。

陶氏义庄碑记

袁枚

    古立大宗,以余财归之,有不足者资之于宗,后世废宗法,遂有一族而异目相视者。然汉之樊重、魏之杨椿,均能散所有济族人数世之穷。第未尝扁表其庄,绰楔而书,盖行其心之所安,而不以为义也。范文正公修其法,号曰“义庄”。公之心,岂以义自居哉?以为仁事也,而义名之,然后使吾子孙知如是则义,是则不义,方克踵行勿倦,与吾意相终始。而天下之大,人心之同,必有慕义无穷,而奋乎千百世后者。

    浔阳陶氏之迁于吴也,距文正公六百年矣,族落落大满,不能无窭人子。征仕郎世魅,闻范氏之风而悦之,其子员外筿,尊父志以继先贤,割沃畬置庄,鸠厥宗支,廩同食,月会而旬计之。吴之人以为今之陶、昔之范也。

    今夫江、河之大,绵亘万里,而世不能无断港绝潢者,非其本支故也。若夫岷山之旁流,昆仑之余波,而淤塞就枯焉,人能无于江,河乎?惟其能以九里之润,灌溉百川,而江、河乃愈增其大。然则陶氏之以仁为富也,乃其善于持富也。《传》曰: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易》曰:“何时聚人?曰:财。”聚即收之之谓也。天下人非财不收,而况于本族乎?

    余与筿之子振声戊午同试京兆,别二十二年,相见吴下。持此颠末,属余为记。余喜故人重逢,遽闻高义,而又私念袁氏族党,零落难收,匪徒力有所让,盖亦自伤其闻之之晚焉。

(选自《袁枚全集》)

【注】①窭人:穷苦人。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列下题。

    滕元发,初名甫,字元发。以避高鲁王讳,改字为名。召试,为集贤校理。神宗即位,召问治乱之道,神宗曰:“卿知君子小人之党乎?”曰:“朝廷无朋党,虽中主可以济;不然,虽上圣亦殆。”神宗以为名言。知谏院。御史中丞王陶论宰相不押班为跋扈,神宗以问元发,元发曰:“宰相固有罪,然以为跋扈,则臣以为欺天陷人矣。”拜御史中丞。宰相以其子判鼓院,谏官谓不可。神宗曰:“鼓院传达而已,何与于事。”元发曰:“人有诉宰相,使其子达之,可乎?”神宗悟,为罢之。河北地大震,命元发为安抚使。时城舍多圮,吏民惧压,皆幄寝茇舍,元发独处屋下,曰:“屋摧民死,吾当以身同之。”除田租,修堤障,察贪残,督盗贼,北道遂安。知开封府。民王颖有金为邻妇所隐阅数尹不获直颖愤而致伛扶杖诉于庭元发一问得实反其金颖投杖仰谢失伛所在元发在神宗前论事,如家人父子,言无文饰,洞见肝鬲。神宗知其诚荩,事无巨细,人无亲疏,辄皆问之。元发随事解答,不少嫌隐。王安石方立新法,天下讻讻,恐元发有言,神宗信之也,因事,出知郓州。历齐、邓二州,妇党[注]李逢为逆,或因以挤之,黜为池州,改安州。流落且十岁,犹以前过贬居筠州。或以为复有后命,元发谈笑自若,遂上章自讼,神宗览之恻然。哲宗登位,知郓州。学生食不给,民有争公田二十年不决者,元发曰:“学无食而以良田饱顽民乎?”乃请以为学田,遂绝其讼。时淮南、京东饥,元发虑流民且至,为疠疫。先度城外废营地,召谕富室,使出力为屋。元发威行西北,号称名帅。河东十二将,其八以备西边,分半番休。以老力求淮南,知扬州,未至而卒,年七十一。

(选自《宋史·滕元发传》,有删改)

【注释】妇党:妻子的亲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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