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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18 一颗小桃树练习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野菊

曹柏青

    ①金风飒飒,银霜沉沉。

    ②秋阳艳丽,四野俱寂,霜枝无语。黄灿灿的野菊,丰满鲜嫩地伸展着,翠绿肥硕的叶子,像打开的伞架,支撑着金黄的花盘,在晚来的秋风中轻轻地摇曳。“天生傲骨差相似,撑住残秋是此花。”

    ③静读陶诗未终卷,又乘秋风观野菊。

    ④我穿行在馥郁的秋风里。我看见夕阳的车轮,向远方滚去。田埂旁,池塘边,土坡上,我诧异地看着这一簇簇金灿灿的野菊,满目秋艳,它默不作声的美,依然震撼了我。苍凉人生,至情至性,有了野菊的映衬,人格人品的意味格外深长啊!秋来倾听菊语,雨霁捕捉竹籁。我的灵魂闪烁在秋阳、翠竹的光影婆娑中,我在细密的花纹中拣起人生的金子。

    ⑤野菊随地发,涢水逐门生。

    ⑥我怔怔地站在乡野中,俯河畔,仿佛一瞬间成了写意画中的背景。人在野菊丛,心随年轮走。从秋风寒霜中,我看到野菊的笑脸,一丛浓绿从脚底漫进我的心灵,我呼吸到野菊芬芳的气息;从奔跑的秋阳中,我看到它打在希望树枝上发出的银铃般声响。看一方水土,被一方水土营养,观秋野被故土野菊滋润。岁月复年轮,庭院深几许?遍野黄花,风骨霜艳无重数……沧桑观花花不语,枝头抱香秋千去。菊以它不争的从容开在晚秋,默契着思想者和隐士的情怀。思想者的沉默如菊,也昭示着一种精神力量。而无知者的喋喋不休,却暴露出内心的苍白。野菊寂寞而不失望,孤独但仍从容,这是野菊的涵养,也是野菊的风度。对野菊的钟爱,是我对庸俗社会关系的一种逆动,也是一种物我两化的冲动和实践,更是我心灵全部的最终皈依。境生情,情生心,心生境,人生与自然物象的契合。

    ⑦我看过很多野菊,在田野,在大路边,在树林中,在草丛里,到处都有耀眼的野菊花,但它们都开得很小,小得像一枚很不起眼的硬币。而我家老屋的篱笆上贫瘠泥土中的野菊花却开得如此灿烂、坦荡,给我一种惊奇。我如同喝下一杯积年陈酿,沉醉不已。

    ⑧我徜徉在篱笆墙的野菊中,这时,复杂变得简单,愉悦取代烦恼,虚伪回归真诚。我是乐意在这境地里筑茅庐而住的。

    ⑨野菊是花中的忍者,餐霜饮露,清淡素雅,幽冷隽异,甘苦自知。完美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口号,也是一个漂亮的陷阱。野菊花它不是招摇的,而是寂寞的,它在寒霜中美得朴素、执着、天然……

    ⑩我爱老屋篱笆墙的野菊,是向生命的高度冲刺,是贴近大地的呢喃细语,是对生命的繁茂与美丽的那份苦苦眷恋和期待。

    秋风瑟瑟,落叶飘飞。我爱的秋天是一种明艳的色彩,是一种深情的爱意,是一种舒适的淡香,是一种故土的温暖。那种感觉让人永远怀念。

(1)、文章第②段引用诗句“天生傲骨差相似,撑住残秋是此花”,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概括。

(2)、谈谈你对第⑥段中的画线句“思想者的沉默如菊,也昭示着一种精神力量。而无知者的喋喋不休,却暴露出内心的苍白”的理解。2

(3)、第⑦段写生长“在田野,在大路边,在树林中,在草丛里”的野菊,其作用是什么?

(4)、本文的语言典雅凝练,富有情趣,请从第②—④段中找一句你喜欢的句子并进行赏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下题。

                                                                                                                          最温暖的一片阳光

                                                                                                                                    李云迪

        ①母亲真的老了,有点像孩子般缠人。她每天都会打来电话。她耳朵有点背,电话里声音总是很大。其实她也没什么事,只是问我是否安好。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她就高兴地把电话挂掉。有时我忙,就会打断她的话,我能听得出那边轻轻的叹息。但母亲还是在每天上午九时左右打过来,正是太阳升在头顶的时候。

        ②这一天,母亲又来电话,除了问好外,还告诉我她去采了很多婆婆丁。母亲过去常用婆婆丁做蒸菜,婆婆丁一定要野生的,最好在打春时没有开花前去采,这时的最新鲜。小时候我很爱吃母亲做的这个菜。我有些担心地告诉母亲,您都八十多岁了,千万不要去野外采野菜了,我会不放心的。母亲答应得很痛快。

        ③第二天正午时分,有人叩门,打开门见是母亲。她脸上汗津津的,花白的头发也有些凌乱 , 我急忙把母亲扶进屋内,埋怨她为什么不打电话告诉我。可母亲不理我的不满,喜滋滋地取出她做的蒸菜,看不出一丝倦意。我见她的手青筋暴露,手上有结痂的血口子,一定是采野菜时留下的。她说,快吃吧,还温和着呢。我怎么也想不到,母亲为了让我吃到她做的菜,竟然沐着风雨去野外,顶着晨星点灶火,用一股爱焰把菜做熟,搭乘公共汽车,颠簸几个小时,给我送来。在世上,凡是有母亲的地方,就会有奇迹

        ④母亲真的老了。眼前的事情她往往记不住,可过去的事情却记得很清晰。母亲也有青春,只是离今天很远。她曾把箱子里保存的一条长裙拿给我看,告诉我她就是穿了这条长裙和父亲在向日葵下相识的。那长裙还依旧如新,可裙子的主人却被时光洗老,腰弯了,头发白了,白的像天上的一片云。

        ⑤母亲生在青川江边,长在稻花乡里。母亲居住的老屋前有一条唱着歌的小溪,每当燕子呢喃着飞来的时候,桃花就开了,开着开着,桃花就落了,花瓣落在溪水里打着旋流远了,就像流远的岁月。老家的院子里种着两棵杏树,每当圆润的青杏结满枝头的时候,不等熟透,母亲就和小姐妹们采下来吃。那味道酸酸的,就像那时辛酸的日子。母亲在艰苦的岁月中学会了很多家务活,有一手好针线,成家后很是勤俭。在那艰苦的日子里,她用那根银针缝补着旧衣裳一样的破旧岁月。父母感情很深,生活得很和睦。父亲在知天命之年患了重病,离开了人世。母亲开始独自生活。我担心她孤寂,执意把她接到身边来,可她不肯,她说,她能自理,也不想给我们增加麻烦。我给她请了保姆,可没几天就被她打发回去了。

        ⑥忽然想起,有两天没有接到母亲的电话了。我急忙打电话过去,多次无人接听,我有了不祥之感,乘夜车就往家里赶。赶到家里时,见母亲躺在床上,额头敷着毛巾。邻居大婶告诉我,母亲发了两天烧,烧得重时不断念叨着我的名字。我守候在母亲的床边,两手紧攥着她那像树枝一样干瘪的手。母亲问我,你知道我最希望的事是什么吗?我摇摇头,她告诉我,最希望的事是让我永远不会老,永远不得病,如果有可能,让她代替我老,代替我生病,她也乐意;就是走了,也不想扰动我,一个人悄悄去找我的父亲。我听着,心被刺痛,泪如泉涌。我把脸紧紧贴在母亲的手上,整个人似乎已经融化了。

        ⑦往后的日子里,每天上午九时左右,也就是太阳升在头顶的时候,我都先把电话打给母亲,问候她是否安好。我还会幸福地眯着眼睛,虔诚地半张着嘴,侧着耳朵凝神听母亲讲着过去的故事。这个时候,我真的很温暖。母亲就是给我温暖的那一缕阳光……

                                                                                                                                                                                                                         (选文有删改)

文学作品阅读

收集牙签的人(黄咏梅)

       ①像很多老派的家庭妇女一样,母亲总是不舍得扔掉旧物,即使明知道它们的确已经派不上用场了。因此,在我们家的杂物房里,总是能找到一些让我目瞪口呆的东西,不是陌生得让我无从指认它的来历,就是熟悉得让我难以置信它经年之后仍旧存在。

       ②我曾经在微信上看到一篇文章,大概意思是讲现代人应该学会“断舍离”,意思是“断绝不需要的东西,舍弃多余的废物,脱离对物品的迷恋”。我顺手将这篇文章转发给刚开始热衷玩微信的母亲看。过了很久,母亲回复我一个微笑的表情,我觉得那是不置可否的微笑。你如何能改变一种根深蒂固的执念?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执念,我只要接受就好了。

       ③前一阵回家住了几天,没事钻进母亲的杂物房,东翻西看。从一个角落里取出一只小铁盒子,接口已经有锈,我费了点技巧才得以打开。一打开我就哑然失笑了。那里边堆满的不是什么宝贝,竟然是饭店专用的那些独立包装牙签。湘满楼、金华安酒店、成记海鲜店、广州酒家、稻花香。……各种颜色的小纸袋,一面写着饭店的名字,另一面大都写着“欢迎光临”。这是母亲多年来下馆子收藏的饭店牙签。我记得母亲有这个习惯的。每次她在饭馆吃饭,临走的时候,都会向服务员多要一袋牙签带走。刚开始,以为她是为了放在包里备用,久了才知道,收集每家吃过的饭馆的牙签是母亲的一个爱好,就像别人收藏邮票、烟盒甚至古董那样,只不过她收藏的东西,既没有价格也没有价值。

       ④我抱着那盒牙签跑去问母亲,为什么喜欢收集这些东西。母亲饶有趣味地将那些牙签一袋袋摆出来看,一边看一边告诉我:这是那年你在广州搬新家,我们在金华安摆了一桌,你老爸一个人吃掉了一盘红枣芋泥;这是你哥哥请我们到郊区那个农庄吃河鲜,二叔公饭店,我们吃饱之后还摘了一大堆艾草回家;这是你姐姐那年生日正好碰上中秋节,我们在漓江春吃了一顿团圆饭……我听得一愣一愣的。仅凭一根牙签,一个饭馆的名字,母亲竟然能记住若干年前的某一次下馆子!仿佛她一根一根摆弄着的,不是牙签,而是一张一张旧照片。

       ⑤一整个下午,我都在听母亲回忆,母亲从岁月的缝隙里剔出一个个故事,听得我五味杂陈。

       ⑥从我有记忆开始,母亲的形象就是那个挂着围裙整天在灶台间转的女人。母亲做的菜不仅好吃,而且还有创造性,尤其在物资遗乏的年代,母亲可以将一些康价的东西做成美味的菜,我至今还记得西瓜皮炒咸菜的那种爽脆,豉汁抽子皮绵软多汁的口感,酿南瓜花的鲜甜,芦荟汤的私稠清香……在吃这个问题上,母亲一直是权威,指挥官般安排着一家人的饮食。直到我们几个孩子长大,一个个成家搬出去住,母亲就管不了我们的吃了。

       ⑦下饭馆这类事情,现在都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可是母亲每次跟我们下饭馆,总是穿得整整齐齐漂漂亮亮,显得比任何一个人都隆重的样子。散席之前,还不忘将饭店的牙签带回家。现在想来,母亲收藏这些毫无价值的牙签,是为了给那一次次聚餐留念。

       ⑧我问过母亲,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癖好”的?母亲说,就是那一次,她带外婆到广州我家过年,我们在广州酒家吃年夜饭。八十四岁的外婆第一次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外婆去世前的那几年间,总是洋洋得意地对村里的老人们说:“我是这个村里跑得最远的老人了,都是托了儿孙的福。”母亲想起这句话都会难过,她便咽地说,那年在广州吃的年夜饭,是外婆这辈子吃得最好的一顿了。她手上拿着那根牙签,白色的包装纸已经微微泛黄。看着这袋牙签,我想起了那顿饭,已经没剩几颗牙的外婆,拿着桌上这只小袋研究,不知道里边装的是什么东西。我们笑得前俯后仰,问外婆,要牙签剔哪一颗牙齿?往事历历,如果不是这根牙签,我那塞满杂事如同母亲堆得满满的杂物房一般的脑子里,怎么会猛然想起这个令人鼻子发酸的珍贵的细节?

       ⑨我猜,过往的回忆就像母亲的杂物房一样,经过一辈子的堆塞,恩的怨的、美的丑的、温暖的悲伤的……这些已经无法理清,更无法“断舍离”。人生在世,谁又能轻装上阵?人的一生总是要背负很多东西,欲望、情感、回忆、畅想……这些东西构成了人的丰富,而那些承载着人的记忆,甚至纯粹为了表达情感的“无用”的杂物,执着地、不起眼地证明着我们活在这个世界的意义。(节选自《人民日报》2016年9月24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为什么蜂蜜能千年不腐?

       ①2014年,考古学家在格鲁吉亚发现了一个青铜器时代早期的坟墓,出土文物中,最特别的是一罐野果子竟然保存完好,当研究人员将这些至少有4000年历史的野果子切开时,果子还散发出了新鲜水果的香气。这些果子为什么能保存如此完好呢?答案就在于它们保存在蜂蜜中。蜂蜜非常特别,因为它是考古学家发现的唯一过了几千年仍然可直接食用的食物。

       ②尔食物的变质通常与微生物有关,细菌分解食物中的多糖、蛋白质,然后产生一些低分子的物质如氨、硫化氢、酮等,使食品变质。蜂蜜是一种饱和的高渗高糖溶液。细菌和其他生物身体体液是低渗的,在高渗透压的蜂蜜中,微生物会被吸走细胞体内的水分,最后脱水而死。

③同时,蜂蜜也非常酸。大多数病原菌生长繁殖的适宜pH值在7.2~7.4之间,而蜂蜜的pH值大约介于3~4.5之间,蜂蜜这种酸度将杀死任何想要在蜂蜜内部生长的细菌。

       ④此外,蜂蜜的酿造者——蜜蜂,它有着特殊的“炼金术”。

       ⑤在蜜蜂酿蜜前,需要采集植物蜜腺的花蜜,花蜜的主要成分为蔗糖与水,水分非常多,大概占到60%~80%。但是通过酿蜜,蜜蜂可以去除花蜜大部分的水分。当采集蜂采蜜时,会将花蜜一滴滴吸入囊中,然后返回蜂巢,吐给内勤蜂继续加工。内勤蜂在加工中,先把蜜汁吸到自己的胃里和转化酶进行混合,然后再吐出去,再吸进来,如此轮番吞吞吐吐要进行100多次,同时其他蜜蜂还会用翅膀不断扇风,排出巢内湿气。这也就使得蜂蜜的水分非常少。

⑥另一方面,蜜蜂胃中有一种叫做葡萄糖氧化酶的酶,当蜜蜂从嘴里反刍花蜜到蜂巢酿蜜,这种酶会和花蜜发生化学反应,把花蜜分解成两个副产品:葡萄糖酸和过氧化氢。过氧化氢,是一种氢的氧化物,可能听起来有点陌生,但说到它的水溶液——双氧水,可能大家都会非常熟悉。过氧化氢有很强的氧化性,且具弱酸性,这种化学物质可以杀死可能在蜂蜜里生长的所有细菌。

⑦在古代,人们就发现蜂蜜是细菌“绝缘体”,有防止伤口感染等治疗功效。闪米特人的粘土板最早记录了蜂蜜的医疗用途,上面详细记载了蜂蜜是如何治疗烫伤和割伤的。古埃及人还经常使用药用蜂蜜,制成药膏治疗皮肤和眼睛疾病。而在中国,迄今蜜丸仍然是制药业最常用的制剂之一。现在,世界各地的医院还在使用一种涂满了蜂蜜的绷带,用于防止病人伤口感染

       ⑧当然了,虽然蜂蜜堪称是不朽的食物,但如果没有密封好,在潮湿的环境下还是会变质的,而如果密封良好,蜂蜜真能做到永不变质。

(选自《大科技》2017年第4期,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老王(节选)

    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往常他坐在蹬三轮的座上,或抱着冰框着身子进我家来,不显得那么高。也许他平时不那么瘦,也不那么直僵僵的。他面色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袋,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像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我吃惊地说:“啊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他“嗯”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他只说:“我不吃。”

    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我把他包鸡蛋的一方灰不灰、蓝不蓝的方格子破布叠好还他。他一手拿看布,一手揍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我忙去给他开了门,站在楼梯口,看他直着脚一级一级下楼去,直担心他半楼梯摔倒。等到听不见脚步声,我回屋才感到抱歉,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可是我害怕得糊涂了。那直僵僵的身体好像不能坐,梢一弯曲就会散成一堆骨头。我不能想像他是怎么回家的。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以夕阳落款

林清玄

    开车走麦帅二桥,要下桥的时候,突然看到西边天最远的地方,有一轮紫红色饱满而圆润的夕阳。

    那夕阳美到出乎我的意料,紫红中有一种温柔震慑了我的心,饱满而圆润则有一种张力,温暖了我连日来被误解的灰暗。

    我突然感到舍不得,舍不得夕阳沉落。

    我没有如平时一样,下桥的第三个红绿灯左转,而是直直地向西边的太阳开去。

    我一边踩着油门,一边在心里赞美这城市里少见的秋日的夕阳之美,同时也为夕阳沉落的速度感到可惊。

    仿如拿着滚轮滚下最陡的斜坡,连轮轴都没看清,滚轮已落在山脚。夕阳亦是如此,刚刚在桥上时还高挂在大楼顶方的红色圆盘,一坠一坠,迅即落入路的尽头。

    就在夕阳落入不见的那一刹那,城市立即蒙上了一片灰色的黯影,我的心也像石头坠入湖心,石已不见,一波一波的涟漪却泛了起来。

    我猛然产生了两个可怕的想法:我每天都在同一个时间走同一条路到学校接孩子放学,为什么三个月来都没有看见美丽的夕阳?如果我曾看见夕阳,为什么三个月来完全没有感觉?

    这两个想法使我忍不住悲哀,在前面的三个月,我就像一棵树,为了抵挡生命中突来的狂风暴雨,以免树下的几棵小树受伤,每日在风雨中摇来摇去,根本没有时间抬头看看蔚蓝的天空,更不用说一天只是短暂露脸的夕阳了。

    我为自己感到悲伤,但更悲伤的是,想到这城市里,即使生命中没有风雨,也很少人能真心欣赏这美丽的夕阳吧!

    每到黄昏时开车去接孩子,会打开收音机以排遣塞车的无聊,才渐渐发现,黄昏时刻几乎所有的电台都是论说的节目。抒情的、感性的节目,在下午四点以后就全部沦亡了。

    论说的节目几乎无可避免地有一个共同的调子,就是批评,永不停止的批评。

    我常常会想:在黄昏的时候,一天的工作已经结束,心情应该处在一种欢喜与柔美的状态,沉浸于优美的音乐。然而却几乎所有的节目都在论说,永不停止地议论,是不是象征着整个城市在黄昏时美好的感觉也都沦亡了呢?

    想要换个电台、换一种感觉,转来转去却转不出忧伤的心。最后,只好又转回我最喜欢的台北爱乐,一边听着优美的古典音乐,一边想着:如果在黄昏时刻,禁止论说,只准听音乐喝茶、看夕阳沉思,将是对这个城市的人最严重的惩罚吧!

    那美丽的紫红夕阳,使我想起水墨画左下角的落款的印章。

    如果我们的每一天是一幅画,应该尽心地着墨,尽情地上彩,尽力地美丽动人,在落款钤印的时候,才不会感到遗憾。对一幅画而言,论说是容易的,抒情是困难的;涂鸦是容易的,留白是困难的;签名是容易的,盖章是困难的。

    但是,这个城市还有人在画水墨吗?还有人在每天黄昏,用庄严的心情为一幅水墨画落款吗?

    看到夕阳完全沉落,我怅然地回转车子,有着橘子黄的光晕还余韵犹存地照在车上,惨白的街灯则已点燃,逐渐在黑幕里明晰。

    我为自己的今天盖下一个美丽的落款封印,并疼惜从前那些囿于世俗的、沦于形式的、僵于论说的、在无知与无意间流逝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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