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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2018年10月28日,重庆万州22路公交车在运营中坠江。据调查:公交车行驶中,乘客刘某因玩手机坐过站,蛮横要求司机临时停车,在遭到拒绝后,她持手机击打司机,司机还手期间,打错方向盘,致使车辆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刘某与司机争执时,其他乘客无人上前阻拦。
【案例二】2019年1月,山东一辆公交在行驶途中,车上一名醉汉突然起身将司机抱住,并猛掐司机脖子。危急时刻,车上高三学生徐海洋冲了上去拉住醉汉,此时对面一辆大货车呼啸而过。后来,醉汉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2019年1月10日,我国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