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材料分析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2016-2017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高二年级历史试卷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废井田开阡陌

材料二:太和九年(485年),孝文帝下均田令:十五岁以上男夫受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受露田二十亩。奴婢受田额与良民同。……所授之田,不准买卖。身死或年逾七十者将露田还官。此外,初授田男子另给桑田20亩,作为世业,身终不还,可传子别,不许买卖。……新附民户,每三口加宅田一亩。桑田及宅地为世业,授田后不准迁徙。

----王钟翰《中国民族史》

材料三:今介甫(王安石)为政……士吏兵农工商僧道无一人得袭故而守常者,纷纷扰抚,莫安其居……

----司马光《家传集》

材料四:(农奴)在获得地主同意后,购买分配给他们长期使用的土地和其他附属地作为私产……因为赎买了土地,他们就摆脱了对地主的义务,而成为拥有私产的完全自由的农民。

----1861年颁布的“二一九法令”

材料五:明治政府颁发的地契:

请完成:

(1)、材料一反映的是哪次改革的措施?这项改革措施对当时的社会发展进程产生了什么重大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均田令的主要内容,分析其历史意义?

(3)、结合所学知识,列举材料三中王安石针对“士、兵、农、商”的改革措施有哪些?

(4)、材料四,五有关土地问题的规定,对两国工业化的作用有何相同之处?又有什么相同的局限?

举一反三
地方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得以繁荣昌盛的基石。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商鞅变法的基本精神是摧毁秦国贵族领主这一利益集团的世袭制,建立便于地主阶级发展的新制度,确立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以郡县制替代分封制,由朝廷直接委派县令、县尉、县丞等,规定以军功的大小分赐土地,并依据军功为分封新贵族的主要标准,废除田地的封疆阡陌,使土地得以自由买卖。变法改制不仅为当时秦国作出贡献,对于整个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诸方面制度的深远影响亦不可低估。

——摘编自叶行昆《论商鞅变法与制度创新》

材料二 从法理上说,中央政府以命令授权形式将部分权力交予行省行使,一切治权皆属中央政府,行省只是中央的代理而已。无论行政、财政、军事、司法诸事权,朝廷总是在直接掌握某些基本权力(如军队、官吏任用等)的同时,把相当一部分权力分寄于行省,然后借行省集权于中央。……元行省制所体现的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主辅结合,明显优于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单纯的地方分权。

——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

材料三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探索、开拓、发展中,中国共产党始终是领导者、开创者和建构者,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既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确保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内在需要,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摘编自陈少雷《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意义》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