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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2年内蒙古赤峰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羚羊木雕》完成各题。

羚羊木雕

张之路

       “那只羚羊哪儿去啦?”妈妈突然问我。

       妈妈说的羚羊是一件用黑色硬木雕成的工艺品。那是爸爸从非洲带回来给我的。它一直放在我桌子角上。这会儿,我的心怦怦地跳了起来,因为昨天我把它送给了我的好朋友万芳。

       “爸爸不是说给我了吗?”我小声地说。

       “我知道给你了,可是现在它在哪儿?”妈妈的目光紧紧地盯着我。我发现事情不像我想的那么简单。

       “我把它收起来了。”

       “放在哪儿了?拿来我看看。”妈妈好像看出我在撒谎。因为我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低着头不敢看她。

       “要说实话……是不是拿出去卖啦?”妈妈变得十分严厉。

       “没有卖……我送人了。”我觉得自己的声音有些发抖。

       “送给谁了?告诉我。”妈妈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送给万芳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你现在就去把它要回来!”妈妈坚定地说,“那么贵重的东西怎么能随便送人呢?要不我和你一起去!”

       “不!”我哭着喊了起来。

       爸爸走了进来,听妈妈讲完事情的经过,他静静地点燃一支烟,慢慢地对我说:“小朋友之间不是不可以送东西,但是,要看什么样的东西。这样贵重的东西不像一块点心一盒糖,怎么能自作主张呢?”爸爸的声音一直很平静,不过带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

       “您已经给我了。”

       “是的,这是爸爸给你的,可并没有允许你拿去送人啊!”

       我没有理由了。我想到他们马上会逼我去向万芳要回羚羊,心里难过极了。他们不知道,万芳是个多么仗义的好朋友。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们就在一起。她学习很好,人一点也不自私。我们俩形影不离,语文老师管我俩叫“合二而一”。

       上星期一次体育课,我们全班都穿上刚买的新运动衣。跳完山羊,我们围着小树逮着玩。一不小心,我的裤子被树叉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我坐在树底下偷偷地抹眼泪,又心疼裤子,又怕回家挨说。万芳也不玩了,坐在我旁边一个劲地叹气。忽然,她跳起来拍着屁股说:“咱俩先换过来,我妈是高级裁缝,她能把裤子上的大口子缝得一点儿都看不出来。”

       当时,我觉得自己得救了,就把裤子和万芳换了。后来,我听说为了这件事,她妈妈让她对着墙壁站了一个钟头。

       “为什么你不说裤子是我的?”

       她嘿嘿地笑着:“我妈是婆婆嘴,她要是知道,早晚也会让你妈知道。”

       我要把裤子换过来。她却满不在乎地说:“算了吧,反正我已经站了一个钟头,要是再换过来,你还得站两个钟头……”直到现在,我身上还穿着她的运动裤。每次上体育课,看见她裤子上那条长长的伤疤,我就觉得对不住她。

       昨天,万芳到我家来玩。我见她特别喜欢我桌上的羚羊,就拿起来递到她的手上说:“送给你,咱俩永远是好朋友……永远!”她也挺激动,从兜里掏出一把弯弯的小藏刀送给我。

       不知什么时候,奶奶站在门口。她一定想说什么,可是,她没有说。这时,妈妈从柜子里拿出一铁盒糖果对我说:“不是妈妈不懂道理,你把这盒糖送给你的好朋友……那只羚羊,就是爸爸妈妈也舍不得送人啊!”我从妈妈的眼睛里看出了羚羊的贵重。她和爸爸一起看着我,像是在等待着什么。我知道事情已经无可挽回了,眼泪顺着我的脸颊流下来。屋子里静极了。奶奶突然说:“算了吧,这样多不好。”妈妈一边递过糖盒一边说:“您不知道那是多么名贵的木雕!”

       我再也受不了了,推开妈妈的糖盒,冒着雨飞快地跑出门去。

       我手里攥着万芳送给我的小刀一路走一路想,叫我怎么说呢?她还会像以前一样和我要好吗?一定不会了。

       我轻轻地敲了敲门。门开了,万芳伸出头来,一把拉了我进去。

       “万芳……”我站在过道里不肯再往前走。

       “你怎么啦?也不打伞,是不是挨揍了?”万芳奇怪地看着我。

       “没有……”我慢慢从口袋里掏出小刀,“你能不能把羚羊还我……”我几乎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万芳愣了一下,没有接小刀,只是咬着嘴唇看着我,我垂下眼睛不敢看她。

       “昨天不是说得好好的,你怎么能这样呢?”

       我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这时,她的妈妈从屋里出来了。看见我手里的小刀,又看看我们的样子,立刻明白了:“万芳,你是不是拿了人家什么东西?”

       万芳看了我一眼,跑进屋去。过了一会儿,她拿着那只羚羊出来了。她妈妈接过来一看说:“哎呀!你怎么能拿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呢!”她把羚羊递到我的手上,“好好拿着,别难过,看我呆会儿揍她!”

       我把小刀递到她的手上说:“阿姨!羚羊是我送她的,都怪我……”当我抬起头来的时候,万芳已经不见了,她不会再跟我好了……

       我一个人慢慢地走在路上。月亮出来了,冷冷的,我不禁打了个寒战。路上一点声音也没有。忽然,我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回过头,只见万芳跑了过来。她把小刀塞到我的手里说:“你拿着,咱俩还是好朋友……”

       我呆呆地望着她,止不住流下了眼泪。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伤心的人!因为我对朋友反悔了。我做了一件多么不光彩的事呀!

       可是,这能全怪我吗?

(1)、用一句话概括本文的内容。

(2)、有人认为,万芳的父母是见利忘义的人。假如你是这种观点的反对者,会用文中哪些内容去说服对方?

(3)、具体谈谈“插叙”的内容对情节发展的作用。

(4)、朗读下面两个句子时,重音各应放到哪个词上?结合语境,说说理由。

①爸爸不是说给我了吗?

②可是,这能全怪我吗?

(5)、本文开头、结尾的写法有怎样的特点?谈谈自己的认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①近些年来,外来文化的冲击已经波及汉语,于是有知道莎士比亚而不知道汤显祖的,有见面就“哈罗”而不知说“您好”的,有懂得镭射而不知何谓激光的……面对凡此种种,我们应该旗帜鲜明地捍卫母语。
        ②捍卫母语,珍爱母语,是我们的责任。有人说:“一个民族的语言就是它的历史。”的确,作为文化主要载体的语言,一旦丧失,就断了历史,断了文化之脉。汉语是世界上少有的能够沿用至今的语种之一,它的强大生命力本身就是对其价值的最好证明。汉语之于我们,更是一种感情一种精神。它连接起中华民族,是每一个华人血管里流淌的血液。面对国内高校重英语轻汉语的怪现象,不少专家人士表示忧虑。而国外逐渐兴起的汉学热,只能让我们深刻反思。一个没有语言的民族是不幸的,而一个有语言却弄丢了的民族是可悲的。
        ③发展母语,净化母语,是我们的使命。毋庸置疑,汉语必然而且应该与时俱进。汉语只有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中,注入时代的新鲜血液才能永葆生机。我们要做的是如何掌握汉语发展方向的问题。徐寿当年引进西方科学,特别是引进化学的时候,系统地整理出一套元素命名,至今仍使我们受益无穷。相比之下,当代科学界则逊色得多。时常可见科学文献中出现连串的英文字母,而在日常生活中放着“电视”不用而要用“TV”的就更加令人发指。所谓“恐龙”、“粉丝”、“PK”,其实只是幼稚与浅薄,而非时尚。这是对汉语的亵渎。捍卫母语,必须从还母语纯洁开始。
        ④弘扬母语,传承母语,是我们的荣耀。汉语要在世界语林立足,需要华人的共同努力。在这一点上,坚持讲汉语的杨振宁给我们做出了榜样。最近吵得沸沸扬扬的韩国江陵端午申遗事件已经凸现中国传统文化流失之严重,不知下一场文化侵略的矛头是否会指向汉语?
         ⑤“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汉语从远古之河一路流来,浸入我们的血液里。昨夜梦魂里有诗人吟唱,血脉里翻滚着长江黄河的波涛。

阅读议论文《敬业与乐业》节选,完成下列各题。

       ①我确信“敬业乐业”四个字,是人类生活的不二法门。

       ②我先要说说有业之必要。孔子说:“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又说:“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慧,难矣哉!”孔子是一位教育大家,他心目中没有什么人不可教诲,独独对于这两种人便摇头叹气说道:“难!难!”可见人生一切毛病都有药可医,惟有无业游民,虽大圣人碰着他,也没有办法。

       ③唐朝有一位名僧百丈禅师 , 他常常用两句格言教训弟子,说道:“一日不做事,一日不吃饭。”我征引儒门、佛门这两段话,不外证明人人都要有正当职业,人人都要不断的劳作。专为在职业及正在做职业上预备的人——学生——说法,告诉他们对于自己现有的职业应采何种态度。

       ④第一要敬业。敬字为古圣贤教人做人最简易、直捷的法门。惟有朱子解得最好,他说:“主一无适便是敬。”用现在的话讲,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一点不旁骛,便是敬。怎样才能把一种劳作做到圆满呢?惟一的秘诀就是忠实,忠实从心理上发出来的便是敬。《庄子》记佝偻丈人承蜩的故事,说道:“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惟吾蜩翼之知。”凡做一件事,便把这件事看作我的生命,无论别的什么好处,到底不肯牺牲我现做的事来和他交换。

       ⑤第二要乐业。“凡职业都是有趣味的,只要你肯继续做下去,趣味自然会发生。”为什么呢?第一,因为凡一件职业,总有许多层累、曲折,倘能身入其中,看它变化、进展的状态,最为亲切有味。第二,因为每一职业之成就,离不了奋斗;一步一步的奋斗前去,从刻苦中将快乐的分量加增。第三,职业性质,常常要和同业的人比较骈进,好像赛球一般,因竞胜而得快感。第四,专心做一职业时,把许多游思、妄想杜绝了,省却无限闲烦闷。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人生能从自己职业中领略出趣味,生活才有价值。

       ⑥我生平最受用的有两句话:一是“责任心”,二是“趣味”。我深信人类合理的生活应该如此。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雨夜的灯光

       ①八岁那年,我跟着父亲赶集卖黄豆。黄豆并不好卖,直到下午,父亲才卖出去十几斤。

       ②开始散集了,集市上的人少了许多。天边的云越来越多,间或还会响起一记惊雷。我扯着父亲的衣角,催促道:“爸,快要下雨了,我们赶紧回家吧!”

       ③雨落下来,父亲把蛇皮袋扎好,架上自行车,带我到一个屋檐下避雨。我们俩眼巴巴地看着大雨倾盆而下,不知何时才能回家。

       ④夜幕降临,风停雨歇,空气里都是湿透的烂泥味。一脚踩在地上,泥水直往裤脚里倒灌。父亲坚定地喊了一声:“回家!”他把我放在自行车横粱上,骑着自行车,摸黑往家赶。走出去大约十里地,路两旁已很难见到灯光,耳朵里除了夜鸟的叫声就只剩风声了。

       ⑤山道经雨一淋,红土变成黏泥。父亲累得气喘吁吁,再怎么用力,行进起来也是慢如蜗牛。父亲把我从车上抱了下来,让我帮着推车。

       ⑥一路跌跌撞撞,我们来到了一个让人胆战心惊的三岔路口。这附近遍地坟场,林间的猫头鹰像孩子哭似的鸣叫着,吓得我几乎丢了魂。我赶紧抓牢父亲的衣襟,带着哭腔说:“爸,我怕……”“别怕,跟着我走!只是鸟叫,有什么可怕的!”父亲抓住我的手,安慰着。

       ⑦不知什么时候,我们前方亮起一盏马灯,暖暖的,亮亮的,像是升在林间空中的一轮明月。

       ⑧“你们去哪儿呀?”光亮后面的人影问。“陈坊。”父亲应声答道。“你儿子多大了?”那人又问。“八岁。”父亲答。

       ⑨“我送送你们吧!”

       ⑩两人一问一答,把寂静的夜衬得更加寂静。

       ⑪一路上,那人和我们讲起他儿子的故事。

       ⑫那年,他儿子也是八岁,一次突然高烧不退,他和孩子的妈妈连夜送儿子去山下的医疗站。因为走得急,忘了带马灯。那天夜里也下了一场大雨,道路泥泞难行。一家人摸黑赶路的时候,不小心跌倒在沟边的岩石上,儿子竟被摔坏了头,,至今反应还很迟钝。

       ⑬“我不希望再有人在这条山道上摔倒。一到雨夜,没什么事,我就打着马灯出来看看,好让路过的人能看清前面的路。这条路上满是泥巴,路边沟沟坎坎全是硬硬的岩石,要是摔倒了,可真危险啊!”他边走边说。

       ⑭走了大约五里山路,我的双脚实在酸痛得不行了,就向父亲直嚷嚷:“爸,我脚疼,走不动了!”父亲一边吃力地推车,一边安慰我说:“就快到了!”那人二话没说,竟半蹲着让我趴到他背上。他直起腰的时候,对我说:“我儿子,当时也是你这么大!”然后就一路背着我走。黑夜里,我定定地看着马灯前面那一缕温暖的灯光,把淡红的软泥照得亮亮堂堂,而他一脚踩下去,温暖的灯光里便飞溅起一串红泥来。夜风吹起,让人顿感一阵凉意,我紧紧地贴在他的背上,感受到他后背的温热,心里也热乎乎的。

       ⑮走出山林,父亲向打马灯的男人道谢。这时,我才看清了他的脸:黑黑的眉毛,浓浓的胡须,一双深邃的眼睛,仿佛流尽了泪……

       ⑯多少年过去了,那一路的灯光总让我感到那样的温暖,那样的难以忘怀。

(选自《轻悦读丛书》,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文王

郭军平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下棋下得好的有棋王,打牌打得好的有牌王,跳舞跳得好的有舞王,同样,文章写得好的有文王。

文王出生在一个大山环抱的小山村,封闭落后的环境使文王从小便产生了走出家乡迈向大世界的梦想。很不幸的是,文王的梦想在一次又一次的高考面前碰壁。落榜三年的耻辱已经深深烙在文王的心上。父母亲也彻底对儿子失去了信心,他们劝他打消这念头:“咱不是读书的料,不是犁上的铧,啥也别想了,以后老老实实回家耕地娶媳妇,过平常人家的日子。”

看着父母亲饱经沧桑的黝黑面庞,看着父母亲骨瘦如柴的手臂,看着家里那头已经默默耕耘了二十年的老牛,文王心里掠过一丝悲凉:“难道我就这样一辈子守在大山里,像父母亲那样一辈子如老黄牛一样耕作在那瘠薄的土地上。如果抛弃了梦想,那十四年的书不是白读了吗?”就这样放弃,实在让文王有所不甘。文王决定离开大山,离开父母,到外面的世界闯荡一番。

文王做出的决定令父母惊讶,也令村子里的人们惊讶,大家都以为文王读书读呆了,脑子有点不正常。就这样,在众人的嘲讽声和亲人的白眼里文王来到了大城市。

大城市的花花绿绿激荡着了文王的内心,细雨蒙蒙时,他独自站在天桥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流和车流,发出内心的呐喊:“十年以后,我要让你们看到另外一个全新的自己。”

文王决定选择自己喜欢的职业,哪怕就是打工,也要干下去。正好,某文学杂志社需要招聘一位收发员,看起来工资不是多么高,应聘的人也寥寥无几。文王之所以看上这个临时职业,是因为他太喜爱文学了,他认为这是让自己零距离接近文学的一个好机会。

文王破灭的梦想重新燃烧起来。他白天收发各类文稿以及邮件,晚上默默地伏案耕读。在多年处理各类信件和邮发杂志稿费的过程中,他仿佛看到了自己未来的一条道路。他决定走下去。

每当夜深人静时,文王就拉灯苦读,他边读边写。经过多年写作的历练,文王已经累积了大量文稿,尤其是他的长篇小说《废人》,在他的精心修改下已经非常成熟了。他感觉自己需要拜见杂志社的主编先生。

由于文王兢兢业业的工作和踏踏实实的干事,在大家的眼里,文王是一位敦实勤快聪明的好小伙。当杂志社主编看到文王那厚厚一沓文稿时,主编睁大了眼,惊呆了,他根本没有想到这么一位勤快敬业的好小伙竟然能写出这么精彩的长篇小说。

主编把这个情况汇报了社长,社长立马召开了发行会议,决定为文王公费出版这部长篇小说。在出版社猛烈的宣传造势下,在主编先生和国内几位著名作家的力荐下,人们翘首以待的长篇小说《废人》横空出世。一时洛阳纸贵,首版即刻告罄。一时间,各种盗版纷纷出台。

而文王呢?一下子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各大媒体记者蜂拥而来,读者也以见他为荣。而他破旧的老家呢?也瞬间成了名人故居。由于《废人》给出版社带来了巨大的利润,出版社不仅给文王支付了巨额稿酬,而且聘请他为社里专业作家,为他奖励了小洋楼和汽车。

消息很快传到了文王的小山村,村民们纷纷传颂着“文曲星下凡的传奇故事”。而文王老眼昏花的父母呢?却怎么也不相信这惊天动地的新闻,以为自己在做白日梦呢?

(选自《名家美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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