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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年湖北省十堰市中考语文试卷

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按内容体制分为“赋、比、兴”,按表现手法分为“风、雅、颂”,二者合称“诗经六义”。 B、《邹忌讽齐王纳谏》出自我国古代重要的历史著作《战国策》,这部史书长于议论和叙事,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C、唐诗、宋词、元曲是我国诗歌史上的三大高峰.唐有大小李杜,宋有豪放之“苏辛”,元有四大家.正如赵翼《论诗》中所言,“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数百年”。 D、为了夺取生辰纲,晁盖等人进行了周密分工,其中阮小二负责卖酒,白胜扮作贩枣子的客商。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我不敢说生命是什么?我只能说生命像什么。
        生命像向东流的一江春水,他从最高处发源,冰雪是他的前身。他聚集起许多细流,合成一股有力的洪涛,向下奔注,他曲折地穿过了悬岩削壁,冲倒了层沙积土,挟卷着滚滚的沙石,快乐勇敢地流走。一路上他享乐着他所遭遇的一切,有时候他遇到巉岩前阻,他愤激地奔腾了起来,怒吼着,回旋着,前波后浪地起伏催逼,直到他过了,冲倒这危崖他才心平气和地一泻千里。有时候他经过了细细的平沙,斜阳芳草里,看见了夹岸红艳的桃花,他快乐而又羞怯,静静地流着,低低地吟唱着,轻轻地度过这一段浪漫行程。有时候他遇到暴风雨,这激电,这迅雷,使他心魂惊骇,疾风吹卷起来,大雨击打着他,他暂时浑浊了,扰乱了,而雨过天晴,只加给他许多新生的力量。有时候他遇到了晚霞和新月,向他照耀,向他投影,清冷中带些幽幽的温暖:这时他想憩息,只想睡眠,而那股前进的力量,仍催逼着他向前走……终于有一天,他远远地望见了大海,呵!他已到了行程的终结,这大海,使他屏息,使他低头,她多么辽阔,多么伟大!多么光明,又多么黑暗!大海庄严地伸出臂儿来接引他,他一声不响的流入她的怀里。他消融了,归化了,说不上快乐,也没有悲哀!也许有一天,他再从海上蓬蓬的雨点中升起,飞向西来,再形成一道江流,再冲倒两旁的石壁,再来寻夹岸的桃花。然而我不敢说来生,也不敢信来生!
        生命又像一棵小树,他从地底聚集起许多生力,在冰雪下欠伸,在早春润湿的泥土中,勇敢快乐地破壳出来。他也许长在平原上,岩石上,城墙上,只要他抬头看见了天,呵!看见了天!他便伸出嫩叶来吸收空气,承受目光,在雨中吟唱,在风中跳舞,他也许受着大树的荫遮,也许受着大树的覆压,而他青春生长的力量,终使他穿枝拂叶地挣脱了出来,在烈日下挺立抬头!他遇着骄奢的春天,他也许开出满树的繁花,蜂蝶围绕着他飘翔喧闹,小鸟在他枝头欣赏唱歌,他会听见黄莺清吟,杜鹃啼血,也许还听见枭鸟的怪鸣。他长到最茂盛的中年,他伸展出他如盖的浓阴,来荫庇树下的幽花芳草,他结出累累的果实,来呈现大地无尽的甜美与芳馨。秋风起了,将他叶子,由浓绿吹到绯红,秋阳下他再有一番的庄严灿烂,不是开花的骄傲,也不是结果的快乐,而是成功后的宁静和怡悦!终有一天,冬天的朔风,把他的黄叶干枝,卷落吹抖,他无力地在空中旋舞,在根下呻吟,大地庄严地伸出臂儿来接引他,他一声不响地落在她的怀里。他消融了,归化了,他说不上快乐,也没有悲哀!也许有一天,他再从地下的果仁中,破裂了出来。又长成一棵小树,再穿过丛莽的严遮,再来听黄莺的歌唱,然而我不敢说来生,也不敢信来生。
        宇宙是一个大生命,我们是宇宙大气中之一息。江流入海,叶落归根,我们是大生命中之一,大生命中之一滴。在宇宙的大生命中,我们是多么卑微,多少渺小,而一滴一叶的活动生长合成了整个宇宙的进化运行。要记住:不是每一道江流都能入海,不流动的便成了死湖;不是每一粒种子都能成树,不生长的便成了空壳!生命中不是永远快乐,也不是永远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的。等于水道要经过不同的两岸,树木要经过常变的四时,在快乐中我们在感谢生命,在痛苦中我们要感谢生命。快乐固然兴奋,苦痛又何尝不美丽?我曾读过一个警句,是“愿你生命中有够多的云翳,来造成一个美丽的黄昏”。世界、国家和个人的生命中的云翳没有比今天再多的了。

阅读下面文段,回答下列问题。完成后面题目。
中午时分,仆人送来了饭。只有一大盘肉(这样的菜和农民的生活比较相称),盘子直径大约二十四英尺。一起吃饭的有农场主、他的妻子和三个孩子,还有一个老祖母。大家围坐起来,农民把我放到离他不远的桌子上,离地板三十英尺那么高。我害怕极了,尽可能远离桌边,生怕掉下去。农民的妻子把一小块肉切碎,又把面包弄碎,用木盘端到我跟前。我向她深鞠一躬,拿出刀叉,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这让他们大大开心了一回。女主人叫女仆取来一个小杯子,大概能盛两加仑的样子,倒上酒。我用两只手费了好大劲儿端起来,恭恭敬敬地喝下去,并且用英语尽量提高嗓音祝愿女主人身体健康。桌上的人都笑了,声音几乎把我的耳朵震聋了。这酒不难喝,有点儿像淡苹果酒。主人做手势叫我到他的盘子旁边去,我一直惊魂未定(宽容的读者自然会体谅到这点原谅我的),所以在桌上走的时候,不小心给一块面包皮绊了个跟头,趴在桌上,好在没伤着。我赶快爬起来,看到这些好人关切的样子,就举起帽子(为了表示礼貌,我把帽子夹在胳膊下),在头上摇了摇,欢呼了三声,以示我没有受伤。但是在我往我的主人(以后我一直这样称呼他)跟前去的时候,坐在他旁边的小儿子,一个十岁左右的小调皮,抓住我的双腿,把我高高拎在半空,吓得我手脚发抖。好在他爸爸一把将我夺过来,随手打了他一个耳光,力量之大能把欧洲的一队骑兵打倒,并呵斥他离开桌子。我害怕男孩记仇,想起我们小时候如何对待麻雀、兔子、小猫和小狗,我就跪下,指着男孩,尽可能让我的主人明白,我希望他原谅这个孩子。父亲照办了,孩子重新回到桌边坐下。我走过去吻了孩子的手,他父亲也拉了他的手,让他轻轻抚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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