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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写作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2016-2017学年七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题

人生,缘始于“遇见”,情长于“陪伴”。陪伴是温暖人心的力量;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陪伴,是我能给你的最好礼物。“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俩站着不说话。”在顾城的诗里,在我们的生命中,陪伴就是这么简单而美好……

请以“有你的陪伴,真好”为题,写一篇记叙文。

要求:①不少于600字,不出现真实校名、人名。②书写工整规范。

举一反三
下面两个作文题目任选其中一题作文。

题目一:改革失败后,刘禹锡被贬到安徽和州当通判。按当时规定,刘禹锡应住衙门内的三间三厅之房。可和州的策知县是个势利小人,就安排他在城南面江的三间小房居住。刘禹锡看轻名利,毫无怨言,还随意写下一副对联“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思争辩”贴在门上。策知县知道后很恼火,马上吩咐衙里差役把刘禹锡的住处从县城南门迁到县城北门,面积由原来的三间减少到一间半。新居位于德胜河边,附近垂柳依依,环境也还可心。刘禹锡仍不计较,并见景生情,又撰写一联“垂柳青青江水边,人在历阳心在京”。策知县见其仍然悠闲自乐,满不在乎,又再次派人把他调到县城中部,而且只给一间只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小屋。半年时间,策知县强迫刘禹锡搬了三次家,面积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在悲愤之中,他一气呵成,写下了千古名篇《陋室铭》,并请人刻上石碑,立在门前。

要求:①选择一个角度构思作文,600字以上。②立意自定,文体(诗歌除外)自选,题目自拟。③不要脱离材料的范围及含义作文,不得套作,不得抄袭。

题目二:请以“我与明天的自己有个约定”为题目,写一篇作文。

要求:①文体自定;②不少于600字(写成诗歌不少于30行);③不得套写、抄袭;④文中不得出现影响评分的人名、地名和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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