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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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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2020-2021学年八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筷子春秋

①我们的祖先何时开始使用筷子,已无可考。但这两根小玩意,一旦能熟练 操纵,使用起来灵巧无比,难怪西方有学者赞扬筷子是古老东方文明代表。

②筷子在先秦时称为“梜”,是木字旁,不是“挟”。《礼记?曲礼上》提及“羹之有菜者用梜”,郑玄的注释是“梜,犹箸也”。司马迁的《史记?宋微子世家》谓“纣始为象箸,箕子叹曰:‘彼为象箸,必为玉桮’。”说明“箸”的称呼始自商代。

③“箸”变成今天的“筷”,有个说法是与江南沿海的船民有关,因“箸”与“住”同音,对船民而言有不吉利的意思,所以反其意称“箸”为“快儿”。又因多数“快儿”是用竹子所做,于是在“快”字上加了竹字头,成为“筷子”。虽明代已经有人称“箸”为“快”或“筷”,但清《康熙字典》仅收录了“箸”而并未收录“筷”。

④《礼记》有所谓“饭黍毋从箸”,先秦时人们吃饭用手抓食,箸只用于夹菜。从饮食进化推想,原始社会以手抓食可谓自然不过,其后的食器发展为“匕”,曲柄浅斗,很像今天的羹匙。今天的“匙”相信是由“匕”发展而来,但总不及用箸夹菜更为方便。

⑤理论上,促成“箸”的诞生,契机应是熟食烫手。先民发明钻木取火,将食物煮熟后,随手用树枝捞取是合理推测,因为原始人类生活在森林和洞穴,最方便的材料是树枝。从现在筷子的形体来看,它还带有原始竹木棍棒的特征。

⑥筷子虽是餐具,却又像微型健身器。有学者指出,用筷子进食时,要牵动人体三十多个关节和五十多条肌肉,有助于刺激神经系统的活动。筷子不过是小小餐具,却魅力十足,成为文明进步的标志 。法国思想家罗兰?巴特谈到筷子时认为,筷子不像西方餐具刀、叉那样用于切、扎、截,因而“食物不再成为人们暴力之下的猎物,而是和谐传送的物质”。

(作者 李阳波 选自2016年5月6日《光明日报》 略有删改)

(1)、本文从哪几个方面介绍了有关“筷子”的知识?
(2)、第④段划线部分采用了哪种说明方法,作用是什么?
(3)、第⑤段加点的“理论上”能否删去?结合文意说明理由。
(4)、文中写筷子作为餐具有哪些优势?
举一反三
阅读文段,回答下面的问题。

我们家的男子汉

何定岚

     ①我和老伴生育了两个女儿,我们家“三个娘子军”和我一个党代表,总觉得缺点阳刚之气。直到四年前,我们家新来了一个男子汉——外孙子嘟嘟,那娇娇嗲嗲的气氛才有些改变。

     ②小家伙现已四岁两个月大了,胖嘟嘟、虎头虎脑,聪明灵敏,一言一行都透着那调皮相,人见人爱,就连我们街坊平时很少言语的老李头,见到他都要逗他一番。四年以来,我们受了很多累,他有时淘起气来,叫人哭笑不得,但一想到他一举一动的稚气表情、刚毅倔犟的劲头,又让我们老两口疼爱不已。

     我是男子汉

     ③前两天,嘟嘟发烧,我们带他到医院看病,大夫说,有点炎症,需要输液。为了配合大夫治疗,姥姥给他做思想工作。哪知小家伙头一扬说,我是男子汉,不怕打针,我不哭。当护士拿起针头要扎手背时,他两只小眼睛瞧着一动不动。护士头一针扎下去没有找准位置,又扎第二针的时候,我们心疼得不知怎么办好,可小家伙愣是没有吱一声。输了三四十分钟的液,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护士小姐直夸这孩子真坚强。当我们回来告诉他爸爸妈妈时,他妈说,我们到医院打针,他从来不哭。噢,男子汉,我们家真正的男子汉!

     我要上警察大学,当肖文

     ④小家伙有三大爱好:玩枪、玩车、穿警察服当警察。电视剧《刑警本色》百看不厌。许多台词都能背熟。有一次,我们问他,长大干什么。他脱口而出,上警察大学,当肖文。去公园玩,首选衣服是我们买的小警察服,大盖帽,其他衣服再好也不愿穿。当他那全副武装走起路雄赳赳气昂昂的派头招来外国友人、外地游客的相机咔嚓、咔嚓照个不停时,小家伙更加带劲,有时还以一个标准的敬礼感谢大家的赞许。

老师教我们的

     ⑤嘟嘟上幼儿园已一年多了,老师的辛勤培育使孩子很懂事,俨然像个小大人。他最崇敬的是老师,“老师教我们的”是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每天洗漱完毕,他要把他的手帕、袜子洗干净,我们夸他时,他说,老师让我们帮助大人干活。吃饭时,掉在桌上一粒米也要捡起来,把碗里吃得干干净净,一粒米也不剩。我们说嘟嘟最节约,他说,老师教我们的。有一次,他姥姥病了,呕吐不止,他马上跑过去,给姥姥捶背,倒水让姥姥吃药。姥姥躺在床上,他爬上去,摸摸姥姥头说:“噢,83度,该打针了。”一句话感动得姥姥热泪盈眶,病也好了一半。

     ⑥小苗的茁壮成长,无不渗透着园丁们的辛勤培育,愿我们家的男子汉和天下的小朋友们生活快乐,健康成长。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改变世界的力量

孙道荣

      ①儿子让他去城里住几天。儿子大学毕业之后,在城里找了工作,谈了女朋友,结了婚,现在,总算也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这都是儿子自己努力的结果,他这个当爹的,基本上没帮上什么忙,除了当年供他上学之外。听说这几年城里的房子贼贵,一个卫生间,就远远超过他家四间大瓦房的钱,换句话说,即使他和老伴将乡下的老宅卖了,连给儿子买个毛坑都不够。

      ②城里他也是呆过的,那还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儿子刚考上大学,这可是整个村庄的骄傲。可是,高昂的学费,让他犯了难,靠土疙瘩里抠点钱,根本担负不起。不得已,他也进城了,加入了农民工大军。他没文化,又没技术,只能找最脏最苦最累的活,他扫过马路,帮人家看过仓库,做过扛包的苦力,在毒日头下挖过一个个坑,汗流浃背地踩过三轮车,最后,一个做包工头的老乡,将他领了过去,在老乡的施工队里做小工。老乡的施工队,盖了一幢又一幢楼房,眼看着一片片光秃秃的土地上,竖起一幢幢漂亮的房子,他眼睛都看直了,城里的房子可真漂亮啊。工友们见他看傻了的样子,跟他逗乐取笑,你也给儿子先买一套吧,这样,儿子将来毕业了留在城里,就算有个根了。他嘿嘿干笑几声,就他那点工钱,勉强供儿子上学用,年底了,连回家的路费,往往都得跟工友借,在城里买房子?下辈子吧。

      ③还是儿子有出息,工作才八九年,就在城里买了房子,虽说房子很小,又破旧,是十几年前的老房子,听说还向银行贷了一大笔款,但到底在城里有了自己的窝,而且,人家银行肯将钱借给你,凭什么?说明你可信,有能耐,能还得起。他想,儿子在城里,这就算真正站住脚了。不像自己,虽然也在城里流血流汗打拼了三五年,可是连个小小的印记都没有。谁知道你也在这个城里生活了几年呢,施工队盖过那么多房子,但他不是瓦工,没砌过一块砖;不是木工,没刨过一根木;不是电工,没拉过一根电线……他只是个小工,搬来运去,扛东递西,几乎每一颗黄沙,每一粒水泥,每一块板材上,可能都留下过他的汗水,但仅凭这一点,就认为楼房是自己盖的,他可不好意思说。儿子大学毕业后,他就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乡下,他太累了,身子骨已经不行了,而且,他也实在放不下地里的庄稼,圈里的牲口,还有厨房里的老伴。

      ④又要进城了,这让他有点激动。他不知道,好多年过去了,城里变成什么样了。十几年前,新盖的楼房,高大的脚手架,睡过的低矮的工棚,黑乎乎的饭盒子……排着队从他面前闪过。忽然,有一抹浅浅的绿色,一闪而过。那么绿,那么翠,那么嫩。他想啊想啊,终于想起来了。对了,就是它,爬山虎。那天,在杂乱的工地上,他发现了一株爬山虎的幼苗,从一堆建筑材料中探出了几片嫩芽。他认得它,乡下到处都能见到它的影子,如果是在庄稼地里见到它,他会毫不犹豫地将它连根拔起,扔掉。可是,现在是在城里,在到处是砖头水泥和钢筋的建筑工地上,这一抹绿,显得那么无辜,那么脆弱,也那么好看。他弯下腰,小心翼翼地将它连同边上的泥土一起挖了起来。然后,他找到一幢刚竣工的楼房墙角,将碎砖碎瓦扒开,种了下去,并从工棚后面,为它弄来了几捧泥土,覆盖在它的周围。种下爬山虎不久,他们就搬到了另一个工地去施工了,他也慢慢忘记了它。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又想起它,也许那是在他看来,惟一带给这个城市的改变吧。这么多年过去了,那株当年的爬山虎,也许早枯死了,或者什么时候被人当作野草拔除掉了。

      ⑤儿子在车站接到他,然后一起坐公交车,回儿子的家。城里的变化太大了,他完全认不得它了。

      ⑥辗转来到儿子住的小区。是个老小区,房子都有点破旧了,很多房子的外墙,变得斑驳,与周边的新小区相比,显得有点寒酸。模模糊糊有点印象,但他不能确定,当年他们有没有在这个小区施工过。

      ⑦儿子的家在二楼。只有一个房间,一个客厅,客厅还正对着另一幢楼的外墙。儿子没有足够的钱买面积大一点,朝向好一点的房子。他拉开客厅的窗帘,突然怔住了。只见对面那幢楼的墙壁上,爬满了爬山虎,从儿子家客厅的窗户望过去,郁郁葱葱,就像一片绿色的海洋。

      ⑧他问儿子,对面墙上的爬山虎,是谁栽种的?儿子回答,听老邻居说,那幢房子刚交付时就有了,也许是飞来的种子扎了根,也许是有人无意间种下的,也没人特别在意它,十几年下来,就爬满整面墙了。

      ⑨他的眼睛,忽然有点涩,有点湿,有点热。他揉揉自己的眼睛,他不能确定,它就是自己种下的那株爬山虎,但他想,不管是谁种下的,它改变了一面墙,也改变了这个世界。

阅读下列文章,完成各题。

土壤为何五颜六色?

佚名

      一般人都说“黑”土地,殊不知土壤也有多种多样的颜色,比较有名的有东北的黑土,中南地区的红、黄壤,四川地区的紫色土。究竟是什么魔法把土壤变出这么多颜色呢?

      原来土壤里腐殖质含量的多少和矿物质组成的差异,会让土壤呈现不同的颜色。土壤腐殖质由动植物残体演变而成,一般黏附在土粒的表面,它的多少主要是调节土壤颜色的深浅。黑色的土壤一般是腐殖质含量较高的,因为腐殖质呈黑色和棕色;腐殖质含量少时,土壤则呈现灰色或灰白色,如新疆灰漠土。从灰到黑,颜色随腐殖质含量的升高呈梯度变化。

      矿物质有更神奇的效果,是它让土壤有了除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比如,氧化铁就是土壤矿物质中的调色高手,当它在土壤中的含量高时,土色发红,或者呈棕红色。氧化铁又是一种善变的物质,在土壤里经常发生变化。当它与水作用时,能转变为黄色的水化氧化铁,低洼潮湿的环境是这一变化的适宜条件。因而在这种地方,土壤常显黄色。通风不良、氧气缺乏时,土壤中的氧化铁又变成了氧化亚铁。当土壤中的氧化亚铁较多时,土壤就呈现出灰蓝色。白色则常常与土壤里的盐分变化紧密相连。如碳酸钙、碳酸钠、氯化钠等盐类,以及高岭土、氢氧化铝等物质在土壤中呈粉末状存在时,都可能让土壤呈现偏白的颜色。

      紫色土则是由紫色砂岩和页岩风化物发育形成,在四川地区分布较多,富含钙、磷、钾等营养元素,其土色的决定因子主要为其中含有的结晶性氧化铁和锰化合物。

      土壤颜色也是可以改变的。例如呈灰色、灰白色、暗棕色、红棕色等的土壤,原来大多是白土、红壤、黄壤,在人们长期耕作、施用有机肥的作用下,土壤中腐殖质有所增加,土壤逐步向黑色过渡。

      土壤的颜色可以反映土壤内在性质的变化,它是划分土壤层次、研究土壤性质的重要依据。根据土壤的颜色,不但可以判断出土壤大致的肥瘦情况,“因地制宜,种植相应合适的作物,还便于“对症下药,对土壤进行改良。土壤颜色的不同也会影响土壤温度。土色深的,吸收阳光能力强,土温升高快;土色浅的,吸收阳光的能力弱,土温升高慢些。土壤的温度与种子发芽、根系生长、微生物活动有着密切关系。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

    ①那棵树立在那条路边上已经很久很久了。当那路还只是一条泥泞的小径时,它就立在那里;当路上驶过第一辆汽车之前,它就立在那里;当这一带只有稀稀落落几处老式平房时,它就立在那里。

    ②那树有一点佝偻,露出老态,但是坚固稳定,树顶像刚炸开的焰火一样繁密。认识那棵树的人都说,有一年,台风连吹两天两夜,附近的树全被吹断,房屋也倒坍了不少,只有那棵树屹立不动,而且据说,连一片树叶都没有掉下来。这真令人难以置信。据说,当这一带还没有建造公寓之前,陆上台风紧急警报声中,总有人到树干上旋涡形的洞里插一炷香呢。

    ③那的确是一株坚固的大树,霉黑潮湿的皮层上,有隆起的筋和纵裂的纹,像生铁铸就的模样。几丈以外的泥土下,还看出有树根的伏脉。在夏天的太阳下挺着颈子急走的人,会像猎犬一样奔到树下,吸一口浓阴,仰脸看千掌千指托住阳光,看指缝间漏下来的醉汞。有时候,的确连树叶也完全静止。

    ④于是鸟来了,鸟叫的时候,几丈外幼稚园里的孩子也在唱歌。

    ⑤于是情侣止步,夜晚,树下有更黑的黑暗;于是那树,那沉默的树,暗中伸展它的根,加大它所能荫庇的土地,一厘米一厘米地向外。

    ⑥但是,这世界上还有别的东西,别的东西延伸得更快,柏油路一里一里铺过来,高压线一千码一千码架过来,公寓楼房一排一排挨过来。所有原来在地面上自然生长的东西都被铲除,被连根拔起。只有那树被一重又一重死鱼般的灰白色包围,连根须都被压路机碾进灰色之下,但树顶仍在雨后滴翠,有新的建筑物衬托,绿得更深沉。公共汽车在树旁插下站牌,让下车的人好在树下从容撑伞。人夜,毛毛细雨比猫步还轻,跌进树叶里汇成敲响路面的点点滴滴,泄漏了秘密,很湿,也很有诗意。那树被工头和工务局里的科员端详过计算过无数次,但他依然绿着。

    ⑦计程车像饥蝗拥来。“为什么这儿有一棵树呢?”一个司机哺哺。“而且是这么老这么大的树。”乘客也喃喃。在车轮扬起的滚滚黄尘里,在一片焦躁恼怒的喇叭声里,那一片清阴不再有用处。公共汽车站搬了,搬进候车亭。水果摊搬了,搬到行人能悠闲地停住的地方。幼稚园也要搬,看何处能属于孩子。只有那树屹立不动,连一片叶也不落下。那一蓬蓬叶子照旧绿,绿得很。

    ⑧啊,啊,树是没有脚的。树是世袭的土著,是春泥的效死者。树离很,根离土,树即毁灭。它们的传统是引颈受戮,即使是神话作家也不曾说森林逃亡。连一片叶也不逃走,无论风力多大。任凭头上已飘过十万朵云,地上叠过二十万个脚印,任凭在那枝丫间跳跃的鸟族已换了五十代子孙,任凭身的子孙已栖息每一座青山。当幼苗长出来,当上帝伸手施洗,上帝曾说:“你绿在这里,绿着生,绿着死,死复绿。”啊!所以那树,冒死掩覆将失去的土地,作徒劳无用的贡献.在星空下仰望上帝。

    ⑨这天,一个喝醉了的驾驶者,以六十英里的速度,对准树干撞去。于是人死。于是交通专家宣判那树要偿命。于是这一天来了,电锯从树的踝骨咬下去,嚼碎,撒了一圈白森森的骨粉。那树仅仅在倒地时呻吟了一声。这次屠杀安排在深夜进行,为了不影响马路上的交通。夜很静,像树的祖先时代,星临万户,天象庄严,可是村没有说什么,上帝也没有。一切预定,一切先有默契,不在多言。与树为邻的一位老太太便说她听见老树叹息,一声又一声,像严重的哮喘病。伐树的工人什么也没听见,树缓缓倾斜时,他们只发现一件事:本来藏在叶底下的那盏路灯格外明亮,马路豁然开旷,像拓宽了几尺。

    ⑩尸体的肢解和搬运连夜完成。早晨,行人只见地上有碎叶,叶上每一平方厘米仍绿着。它果然绿着生、绿着死。缓缓的,路面染上旭辉;缓缓的,清道妇一路挥帚出现。她们戴着斗笠,包着手臂,是树的亲戚。扫到树根,她们围着年轮站定,看那一圈又一圈的风雨图,估计根有多大,能分裂成多少斤木柴。一个说,昨天早晨,她扫过这条街,树仍在,住在树干里的蚂蚁大搬家,由树根到马路对面,流成一条细细的黑河。她用作证的语气说,她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蚂蚁,那一定是一个蚂蚁国。她甚至说,有几个蚂蚁像苍蝇一般大。她一面说,一面用扫帚划出大移民的路线,汽车的轮胎几次将队伍切成数段,但秩序毫不紊乱。对着几个睁大了眼睛的同伴,她表现出乡间女子特有的丰富见闻。老树是通灵的,它预知被伐,将自己的灾祸先告诉体内的寄生虫。于是弱小而坚忍的民族,决定远征,一如当初它们远征而来。每一个黑斗士在离巢后,先在树干上绕行一周,表示了依依不舍。这是那个乡下来的清道妇说的。这就是落幕了,它们来参加树的葬礼。

    星期后,根也被挖走了,为了割下这颗生满虬须的大头颅,刽子手贴近它做了个陷饼,切断所有的动脉静脉。时间仍然是在夜间,这一夜无星无月,黑得像一块仙草冰。他们带利斧和美制的十字镐来,带工作灯来,人造的强光把举镐挥斧的影子投射在路面上、在公寓二楼的窗帘上,跳跃奔腾如巨无霸。汗水超过了预算数,有人怀疑已死未朽之木还能顽抗。在陷阱未填平之前,车辆改道,几个以违规为乐的摩托车骑士跌进去,抬进 医院。不过这一切都过去了。现在,日月光华,周道如批,已无人知道有过这么一棵树,更没有人知道几千条断根压在一层石子一层沥青又一层柏油下闷死。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还情

孙道荣

    ①一对老夫妻报警:他们收到了一个神秘的包裹,包裹里是整整1万元。

    ②钱是假的?警察帮他们检验,100张百元钞票,张张都是真的。这是一个陷阱?包裹里夹着一张纸条:“本公司抽出10位幸运人士,这1万元是公司送你的幸运钱,别担心有诈,请放心。”警察分析,一般的诈骗案中,骗子都是找各种理由让当事人汇钱,哪有骗子直接送钱的?不像是骗局,也看不出有什么陷阱啊。

    ③有人劝他们:“既然是真钱,又确实是寄给你们的,你们就收下。”可不弄清楚钱的来路,老两口哪敢要这个钱?为了这个来路不明的包裹,老两口愁得茶饭不思,老太太更是急得病倒了。

    ④事情到了这一步,寄包裹的人终于现身了。她是老两口的一个忘年交,两家常有走动。问她为什么要以这样的方式给老两口寄钱,她说是为了还情。

    ⑤原来,她孩子小的时候就在附近的小学读书。那时候,孩子下午3点多就放学,而她和丈夫快6点才下班,这中间的近3个小时成了空白时段,孩子没人管。她让孩子在学校边上的车棚里等她,而老两口就在车棚边经营着一家小店。有一次,在车棚里等妈妈的孩子咳嗽得很厉害,老太太闻声心疼地将孩子喊进了自己的店里,给孩子倒了杯热水。天黑了,当她心急如焚地赶到车棚接孩子时,惊喜地看见,孩子正坐在店里安静地做着作业呢。

    ⑥问清了孩子的情况,老两口对她说,今后,就让孩子放学后坐在他们的小店里等她吧。就这样,孩子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一直坐到了小学毕业,一坐,就是6年。老两口还特地给孩子弄了张小桌椅,方便孩子做作业。有时候,她来接迟了,孩子已经跟老两口一起吃过了晚饭。

    ⑦对老两口,她一直心存感激。她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表达对他们的谢意。

    ⑧中秋节到了,她买了一盒月饼,带着孩子去看望老两口,老两口喜滋滋地收下了。可是,临走时老两口硬是送还她两盒月饼。她自然坚决不肯收,老两口脸都变了:要是不肯收,下次再也别来了。她只好收下。

    ⑨快过年了,她托人从乡下买了一条家养的猪后腿作为年货送给老两口。老两口一见礼物,乐得合不拢嘴,好多年没吃过正宗的乡下家养猪肉了。可是,临走时老两口硬是送还她两条金华火腿,老两口说:“火腿太硬,我们吃不动了,你们帮帮忙。”她只好无奈地收下。

    ⑩重阳节到了,她给老两口每人定做了一件唐装,老两口开心得不得了,这一次,老两口没回送她礼物。可是,第二年儿童节,老两口给孩子买了一个新书包,还有一套漂亮的服装。

    ⑪她发现,每次送老两口礼物,老人一定加倍送还。她觉得自己欠老两口的越来越多,于是她想出了这个主意,偷偷地给老两口寄钱。

    ⑫事情真相大白,老两口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老人将钱还给她,对她说:“经常带着孩子来看看我们,比什么礼物都好。”

    ⑬她点点头,豁然明白:有些情,是不需要还的;有些情,是一辈子也还不完的。

(选自《做人与处世》2011年第4期,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多彩陶碗

(新加坡)尤今

    ①莫斯塔尔有个古色古香的老桥区,区内有奈街,五光十色,风情万种。

    ②这天,明艳的阳光泼洒在身上,像金色的香槟酒。我和女儿,怀着满满的欢喜,慢慢逛,细细看。丝绸、铜雕、银器、木雕,都是精品。逛着逛着,女儿突然驻足,炯炯的目光里,有一见钟情的狂热。

    ③那家店铺,琳琅满目地摆着多彩陶碗。

    ④每一只碗都有着截然不同的设计,像是一幅幅圆圆地卷放着的抽象画,五彩斑斓。

    ⑤我在碗里听到了音乐,我在碗里看到了故事;我和女儿,一起落入了一个充满童话色彩的神秘王国里。

    ⑥女儿痴痴地看,然后,说:“我要买。”那语调,有着不容反对的坚毅,有着不容劝说的固执。

    ⑦旅居伦敦的她,喜欢烹饪,常常在周末邀约好友到家里共进晚餐。她认为使用这种充满于艺术美的大碗小碗盛放食物,食物也会溢满梦幻的味道。

    ⑧店主是个好脾气的中年女子,她把多彩陶碗一个一个小心翼翼地摆放在地上,让我们挑选。我们母女轻声细气地讨论着,生怕嗓音一大,会把那些精致的陶碗震裂。每一只碗都掇富魅力地展现着自己的风格,或冷隽或柔婉,或朴拙或雅丽,或端庄或奔放;每一只沉默的碗,都在无声地叙述着一个古老的传说。把这样的碗带回家,满屋喧喧嚣嚣的,都是听之不尽的故事。环肥燕瘦,各有千秋。此刻,取舍竞是如此困难。我们拿起又放下,放下再拿起,如此反反复复,几经折腾,终于选定了。

    ⑨大碗、中碗、小碗,各挑了八个。

    ⑩沉甸甸的多彩陶碗,非常坠手。我提醒女儿:“这些碗,不能托运啊,只能手提。”她露出了“赴汤蹈火也心甘”的表情,说道:“没问题,我别的东西不买,就买这个。”又问:“妈妈,您为什么不买呀?”我微笑不语。旅行经年,我早已过了看见奇珍异物就买的人生阶段了。一切的一切,都是过眼云烟,看过了,便算是拥有了。

    ⑪女儿将多彩陶碗一层一层地用报纸包了,千山万水一路上呵护备至地提着返回伦敦,那种如履薄冰的小心,那种溢于言表的兴奋,好似手里提着的是一个初生的巨型婴儿。

    ⑫返回伦敦不久,女儿便呼朋唤友前来用餐。事后,在电话中告诉我,多彩陶碗把一桌朋友的眸子都照得晶晶发亮,大家击节叹赏。

    ⑬女儿很起劲地侍弄着她的多彩陶碗,每逢周末,便烹煮各式各样的菜肴与碗进行搭配。她意兴勃勃地说,每只碗都有自个儿的性格,唯有煮出与它们情投意合的食物,才能衬托出它们超尘绝俗的美丽。女儿发现,多彩陶碗用以盛放白白的大米饭或者是清澈的汤水,最能凸显它的美丽;如果放的是汁液浓稠的肉类,会玷污它的色彩,会糟蹋它的图案。

    ⑭我心想:嘿,这不是本末倒置吗?原该是配角的碗碟,现在,不但喧宾夺主地成了饭桌上的焦点,而且,还主宰碗里乾坤哪!

    ⑮过了一段日子,女儿竟然绝口不提多彩陶碗了。

    ⑯问起时,她意兴阑珊地说:“在碗柜里搬出搬进,很麻烦;再说,沉甸甸的,清洗也不容易呀!”

    ⑰多彩陶碗完完全全地失宠了。

    ⑱对于处在见了“宝贝”就心喜必买阶段的旅者来说,这是必经的道路,也是必缴的学费。

    ⑲在我家里,被打入冷宫而不见天日的东西,数不胜数。而这些“昔日的宝贝”,都是我千辛万苦地抱着,提着,跋山涉水地捎回来的!

(本文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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